有关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进行提示的通知
医院风险预警通告
医院风险预警通告【医院风险预警通告】恭敬的医院员工和患者:近期,根据我们医院风险管理部门的监测和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潜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安全,我们特此发布本次风险预警通告。
请大家密切关注以下内容:1. 环境安全风险:根据最新的环境检测结果,我们发现医院部份区域存在空气污染的风险。
为了保障大家的健康,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在污染区域增加空气净化设备,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加强医院清洁工作,定期对污染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 提醒员工和患者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佩戴口罩等。
2. 设备安全风险:我们发现医院部份医疗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患者和医护人员造成伤害。
为了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可靠,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医护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3. 患者信息安全风险:我们注意到医院的患者信息系统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可能导致患者个人信息泄露。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限制医院员工对患者信息的访问权限,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预防潜在的攻击。
4.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将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保障员工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我们已经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并进行了相关培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请大家密切关注医院官方通知渠道,如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及时了解最新的风险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
如果您发现任何风险隐患或者安全问题,请及时向医院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医务人员报告。
最后,我们希翼每一位员工和患者都能够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参预风险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共同维护医院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医院管理团队。
医院风险预警通告
医院风险预警通告引言概述:医院是人们生病时寻求治疗和康复的重要场所,然而,医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医院需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通告,以便提前预防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医院风险预警通告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医疗设备风险预警1.1 设备故障风险:医院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医疗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风险预警通告应包括设备故障的类型和可能的影响。
1.2 设备召回风险:如果某个医疗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制造商可能会发起召回行动。
风险预警通告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和患者,并提供替代方案。
1.3 设备使用风险:不正确的设备使用可能导致患者伤害。
风险预警通告应包括正确的设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药品安全风险预警2.1 药品召回风险:某些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制药公司会发起召回。
风险预警通告应包括召回原因、影响范围和替代药品信息。
2.2 药物过敏反应风险:某些患者可能对某些药物过敏,医院应提前警示患者,并在通告中提供替代药物选择。
2.3 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某些药物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导致副作用或减效。
风险预警通告应提醒医务人员注意患者同时使用的药物,并提供相应的指导。
三、传染病疫情风险预警3.1 传染病爆发风险:医院应及时发布传染病疫情风险预警,包括疫情类型、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3.2 高风险传染病患者隔离风险:对于某些高风险传染病患者,医院应提前警示医务人员,并制定相应的隔离措施。
3.3 医务人员感染风险:医院应提供医务人员感染防护指南,并定期更新风险预警通告,以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
四、医疗事故风险预警4.1 手术事故风险:医院应提前警示手术风险,并向患者和家属详细说明手术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
4.2 医疗过失风险: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及时发布医疗过失风险预警,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3 医疗纠纷风险:医院应提前告知患者相关治疗风险,并在风险预警通告中提供法律援助和纠纷解决渠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4.23•【文号】银监办发[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5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银行业信息系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包括:(一)健全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定期演练和评价应急预案,持续改进本机构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协调机制。
(二)明确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本机构各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以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为目标,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有效的问责制度。
国企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性
国企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性本文从招标采购制度及其法理准则和国有企业的适用情况角度展开分析,重点对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国有企业采购项目选用采购方式进行研究和论述,提出针对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方式对于国有企业采购普遍适用的研究结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法制化进程快速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成为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基本主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精神,依法治企、合规经营被国有企业提到了新的高度。
对于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而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于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而比较容易确定招标方式,而依法必须招标之外的项目采用何种招标采购方式才能保证全面合法合规,真正经得起国资监管、党纪监察、审计监督等的内外部监督检验,通常是大部分国有企业所普遍面临的管理诉求。
一、我国招投标制度实质之一是在保值国有资产、巩固市场化公有制经济自20世纪70年末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从西方国家引入并实践招标采购制度。
招标投标在我国的应用与推广是社会主义经济由高度集中、行政指令性化的计划经济向着鼓励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
同时,我国经济体制也由改革开放初期近乎全部的公有制经济发展到今天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其中在公有制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国有经济和其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也伴随着国家改革的推进,全面步入市场化发展新阶段。
2000年国家正式施行了《招标投标法》,2012年正式施行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这两部法律法规为基础所构建的招标投标交易制度体系成为了今天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下资源配置的重要准则。
这两部法律法规不但体现了通过公平公正的交易机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众安全的重要目标,且其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必须招标的强制性规定,更是体现了强力推进国有经济的市场化运转的重要方针,是以公平交易、自由竞争形成的市场价格作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的基准,防止因盲目指令性交易使价格严重偏离价值从而造成国有资金、资产流失。
风险控制措施通知范文
风险控制措施通知范文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我公司决定采取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通知旨在告知各位员工有关这些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执行要求,请各位务必认真阅读、理解并严格遵守。
一、员工个人防护措施1.佩戴口罩:全体员工在进入公司内部办公区域时,务必佩戴口罩,并且正确佩戴和使用,确保口鼻被完全覆盖。
2.勤洗手、消毒:员工在到达公司后,首先需要进行洗手,方法为使用肥皂和流动清水洗手至少20秒,如条件允许可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3.咳嗽礼仪:请员工养成良好的咳嗽礼仪,如有打喷嚏或咳嗽等情况,请用纸巾或袖摆遮住口鼻,避免直接用手捂住口鼻。
二、办公环境卫生管理1.通风换气:公司将定期开展办公区域的通风工作,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
2.定期消毒:公司将定期进行办公区域的消毒工作,特别是公共区域和设施,如洗手间、电梯按钮、门把手等。
3.垃圾处理:员工需要将办公区域的垃圾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并密封好垃圾袋,以减少病毒传播的可能性。
三、员工健康监测1.体温测量:员工每日上班前应自行测量体温,确保体温正常。
如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请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咨询相关专业医生。
2.健康申报:公司将要求员工每日上班前填写健康申报表,详细记录身体状况和相关行程情况,以及是否有接触病患等情况。
如有疑似症状或接触风险,请如实填报。
四、出差及外来人员管理1.限制出差:公司将限制所有非必要的出差行为,减少跨区域交叉感染的风险。
2.外来人员登记:凡是需要进入公司办公区域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留下个人信息和相关行程情况。
同时,外来人员也需要佩戴口罩并遵守公司的防护措施要求。
以上就是本次风险控制措施通知的具体内容,请各位员工务必严格遵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将根据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补充措施,并及时通知大家。
最后,希望大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相信通过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渡过难关,共创美好的明天!感谢各位的支持与理解!此致敬礼XXX公司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安全防范管理,维护银行的治安环境和经营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等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银行安全防范管理是指本省银行为保障安全依法实施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以及心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接处警中心是指接收报警信息并处置警情的公安110报警服务处所或为银行提供警情处置的金融外包服务处所。
第四条银行安全防范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突出营业场所、业务库、自助银行、自助设备、保管箱库、监控中心以及金融押运、款箱交接等高风险部位、重要环节,加强以防暴恐、防抢劫、防盗窃、防火灾、防诈骗、防破坏、防事故等为目的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银行应依法履行本单位安全防范管理的主体责任。
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银行应全面加强日常安全防范管控,指导、监督金融外包服务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措施。
第六条公安机关对本规定的贯彻实施依法履行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对治安隐患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银行以及为银行提供金融外包服务的单位。
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营业场所、业务库技术防护要求第八条营业场所、业务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求1.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域内应安装摄像机,应能清晰地显示、记录该区域内所有人员活动的情况。
宁波保监局关于印发《宁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宁波保监局关于印发《宁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公布日期】2010.12.29•【字号】甬保监发[2010]93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宁波保监局关于印发《宁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甬保监发〔2010〕93号)各市级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加强辖区内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内控治理,从源头上堵塞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市保险业健康稳健运行,我局制定了《宁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治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风险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指引》的贯彻落实,尽快确定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于2011年1月5日前将风险治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通过宁波保险行业信息处理系统报送我局。
暂未设立风险治理部门的单位,应指定一名风险治理工作联系人。
二、各保险机构要按照《指引》的各项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形成风险自查整改报告。
同时,各保险机构要根据本指引原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治理实施办法并报我局备案。
自查整改报告及风险治理实施办法纸质文件及电子稿请于2011年2月底之前一并报送我局统计研究处。
三、各保险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统研处联系,联系人:肖婵,联系电话:27996679。
宁波保监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宁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宁波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治理工作,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及《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广电总局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发射台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试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〇年五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无线发射转播台(以下简称发射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发射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发射台的覆盖范围和影响程度,发射台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保障等级。
保障等级越高,对技术系统配置、运行维护、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保障要求越高。
有条件的发射台应提升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一)中央直属发射台、位于省会城市的省直属发射台、省会城市和副省级以上城市所属发射台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二)其它省直属发射台、地市所属发射台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三)县级发射台应达到三级保障要求,县以下转播台参照三级保障要求;(四)以下将“三级保障”、“二级保障”、“一级保障”分别简写为三级、二级、一级。
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第一节供配电系统第四条外部电源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三级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宜配置自备电源;(二)二级宜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应为专线,调频、电视发射台和发射总功率小于100KW的中短波发射台暂时做不到两路外电的,应配置自备电源;(三)一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调频、电视发射台和发射总功率小于100KW的中短波发射台应配置自备电源。
第五条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高、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二)三级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独立低压回路,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调频、电视发射台的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宜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三)二级播出负荷应设对应于不同外电的变压器,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应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四)一级播出负荷应设置备用变压器,主备变压器应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应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中级银行从业资格_风险管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6套_背题模式
***************************************************************************************试题说明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每题均显示答案和解析中级银行从业资格_风险管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6套(144题)***************************************************************************************中级银行从业资格_风险管理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6套1.[单选题]( )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经理答案:B解析: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2.[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柜面业务环节的是( )。
A)账户开立B)现金存取款C)柜员管理D)评级授信答案:D解析: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的业务环节包括:(1)账户开立、使用、变更与撤销。
(2)现金存取款。
(3)柜员管理。
(4)重要凭证和重要物品管理。
(5)现金库箱管理。
(6)平账和账务核对。
(7)挂账、错账冲正、挂账、挂失业务。
D项属于法人信贷业务的具体环节。
3.[单选题]投资者把他财富的40%投资于一项预期收益率为15%的风险资产,60%投资于收益率为6%的国库券,那么他的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为( )。
A)11.4%B)9.6%C)29.5%D)37.5%答案:B解析: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40%×15%+60%×6%=9.6%。
4.[单选题]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市场风险要素的微小变化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收益或经济价值影响程度所设定的限额是( )。
A)头寸限额B)风险价值限额C)止损限额D)敏感度限额答案:D解析:敏感度限额是指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市场风险要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微小变化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收益或经济价值影响程度所设定的限额。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15•【文号】银监发[2010]98号•【施行日期】2010.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0]98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今年以来,我国经济逐步回归平稳增长轨道,银行业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信贷投放节奏得到较好控制,信贷结构不断优化。
但在国际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的大环境下,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最新要求,积极应对当前形势下银行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现就下阶段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抓紧抓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一是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实施动态台账管理。
在前期清查规范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台账,明确名单、贷款金额、还款方式和来源。
在平台企业净现金流的核算方面,对于土地收入返还,只有平台企业确实拥有土地所有权证的土地所产生的土地收入返还才能计入净现金流收入;对于股权收益,只有平台企业名下股权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才能够计入净现金流收入。
按照现金流覆盖比例将贷款划分为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四类风险定性,实施分类动态管理。
二是按现金流覆盖原则开展分类处置工作。
依据平台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覆盖情况,平台贷款可通过整改为公司类贷款、保全分离为公司类贷款、清理回收、仍按平台贷款处理等四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省为单位,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平台公司的会谈工作,通报四类风险定性情况,研究协商各类平台贷款的整改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6.04.10•【文号】银发[2006]111号•【施行日期】2006.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2006年4月10日银发[2006]111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馈。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应对的机制及动态过程,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的信息及其沟通、对内部控制的监控五个要素。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文机构。
第四条分支机构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障本单位依法、正确、有效履行职责;(二)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作;(三)保障各类资源有效利用和各项资产安全完整;(四)保障各类业务和管理信息真实可靠。
第五条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准确识别和积极防御风险,促进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正常规范,防止资产和声誉的损失,保持履行职责的公正性,增进社会公共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各个方面,完整贯穿业务运行或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三)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优先定位于业务运行或管理活动的首位,坚持“内部控制先行”,从源头控制风险,并根据各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化双方战略合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化双方战略合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2015•【文号】供销经联字﹝2015﹞2号•【施行日期】201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化双方战略合作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分行:2011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经过3年实践,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得了初步合作成果。
为进一步落实《协议》内容,经研究,拟重点围绕共同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和拓展县域金融服务两项工作,深化双方战略合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共同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产品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关键环节,是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建设,201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969家,占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的20%。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产品市场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国农产品主要产销区和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已布局、开工或拟改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规模化、现代化农产品市场。
为响应中央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合作系统和中国建设银行支持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经总社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商定,拟在《协议》确定的意向性提供300亿元的信贷总额内,预留安排15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并为市场后期的运营管理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农产品市场建设项目支持方案详见附件1)。
现代安全管理4a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评价单元的划分 重大危险源评价以危险单元作为评价对象。 如原料供应区、反应区、产品蒸馏区、吸收或洗涤区、成品或 半成品贮存区、运输装卸区、催化剂处理区、副产品处理区、废 液处理区、配管桥区等。 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元;在一个共同堤坝 内的全部贮罐也可划分为一个单元;散设地上的管道不作为独立的 单元处理,但配管桥区例外。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除运输工具加油站、 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 有关规定: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 (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第四十八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 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 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 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 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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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 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 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 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 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大型储存容器破坏、化学反应失控、安全装置失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效等引起的有毒物大量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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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从是否存在一旦发生泄漏、可能导 致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危险、危害物质出发,进行 分析。
有关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进行提示的通知(doc 10页)
有关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进行提示的通知(doc 10页)更多企业学院:《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是否存在乱用乱调会计科目、伪造、变造、隐瞒、篡改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信贷业务风险点19.贷款发放是否坚持审贷分离原则,是否存在先贷后审、逆程序、越权等违规发放贷款现象。
20.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或者发放冒名贷款、假名贷款问题。
21.是否存在自批自贷、违规发放关系人贷款等以贷谋私问题。
22.是否存在超存贷款比例发放贷款问题。
23.对关联企业发放贷款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24.是否存在收贷、收息不入帐或以贷收息问题。
25.是否存在虚减、虚增贷款问题。
26.发放抵(质)押贷款,抵(质)押物是否真实、有效、足值;发放保证贷款,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27.抵(质)押贷款,是否将抵(质)押合同或有关他项权证向有关登记部门进行核对。
28.是否存在以本社股金证作质押发放贷款问题。
29.大额贷款是否超过了规定比例。
30.对大额贷款是否明确贷后管理责任人,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重大的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应对措施。
31.是否设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客户、不同种类的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32.对同一客户各类表内外授信是否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额度。
33.是否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管理,防止对关联企业授信的失控。
34.各级审贷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审贷委员会审议表决是否按照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是否记录存档、有案可查。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某市常住人口12万人,截至2019年底,全年发生安全伤亡事故五起,其中火灾事故一起,死亡两人。
特种设备事故一起,死亡两人,烟花爆竹事故一起,重伤三人,道路交通事故一起,轻伤七人,农机事故一起,轻伤一人。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60万元。
下列事故统计指标中,计算正确的是()。
A.千人重伤率0.025B.千人死亡率0.016C.百万人火灾死亡率15.66D.重大事故率0.62、某煤矿经鉴定由低瓦斯矿井变更为高瓦斯矿井,该矿设备科拟购置一批防爆电气设备,在征求部门意见时,安全部门提出设备选型要考虑本质安全型防爆结构型式及相应的设备保护等级。
关于防爆结构型式及设备保护等级的选择,正确的是()。
A.型式选i,设备保护等级选MaB.型式选d,设备保护等级选MbC.型式选e,设备保护等级选MbD.型式选o,设备保护等级选M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国要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分为()。
A.国家、省二级B.国家、省、市三级C.国家、省、市、县四级D.国家、省、市、县、乡五级4、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安全宣传“五进”是指()。
A.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B.机场、进车站、进码头、进商场、进餐厅C.进机关、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D.进电视、进广播、进报纸、进互联网、进户外传媒5、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组织员工学习应知应会培训课后,针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内容进行了讨论。
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说法错误的是()。
A.应急管理部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B.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对其行业安全生产实行行业监管或专业管理C.特种设备监察实行国家垂直管理D.煤矿安全监管实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多种形式。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2.25•【文号】办安全[2013]31号•【施行日期】2013.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安全〔2013〕31号)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按照2013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电力监管工作安排,我会制定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2月25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电网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的可靠供应。
按照2013年电力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落实安全发展战略,深刻汲取国内外大停电事故教训,结合我国电网实际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
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抓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止发生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着力落实《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意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在加强电网运行风险管控、二次安全风险管控、设备风险管控及防范自然灾害对电网安全影响等各方面,从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控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安全风险全过程闭环管控常态机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提高电网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外委工程与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外委工程与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外委工程与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外委工程和外协用工(以下简称两外)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集团公司系统从事外委工程和外协用工活动的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外委工程和外协用工安全。
第三条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应将“两外”安全管理纳入本企业安全管控体系,进行“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奖惩)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中外委工程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外发包和承包的工程项目。
外协用工是指在集团公司系统各生产运营单位进行劳动作业的非本单位人员。
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参建单位是指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并对该工程项— 3 —目承担特定法律责任的发包、承包、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
(二)发包单位是指项目业主单位。
(三)承包单位是指承揽发包单位委托业务并承担特定法律责任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单位)。
(四)分包单位是指从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揽业务的单位。
(五)施工单位是指承担外委工程建设施工任务,具有独立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
(六)基层单位是指从事生产、运营、建设的基层企业,也包括从事承包、监理、设计、施工业务的项目机构等组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电力生产类企业,工程建设和科工非电力类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分工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两外”管理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两外”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协调、监督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各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和安全责任划分,负责“两外”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交易(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3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交易(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3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交易(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3A.股票交易B.债券交易C.基金交易D.金融衍生工具交易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有( )。
A.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B.证券存管与过户C.受托派发证券权益D.上市证券的清算与交收3. T+1滚动交收目前适用于我国的( )交易等。
A.A股B.B股C.基金D.债券4.关于权证的表述,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权证具有一定的权利,故也有交易的价值B.权证具有债权的性质C.权证的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或特定到期日,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D.权证的交易方式与股票类似5.关于开立证券账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原则上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B.一个自然人只能开立一个上海A股账户,也只能开立一个深圳A股账户C.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真实性原则D.一个自然人只能开立一个深圳A股账户,但能开立多个上海A股账户6.市价委托的优点有( )。
A.没有价格上的限制B.执行指令容易C.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D.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7.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时,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 )规定。
A.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B.基金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C.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D.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80%8.自营业务内部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
A.投资决策执行情况B.自营资产质量C.自营盈亏情况D.自营业务账户、席位情况9. ( )是网上证券委托的有效身份识别证件。
A.计算机IP地址B.投资者证券账户卡号C.数字证书D.网上委托通信密码10.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计算对各证券公司的实际收付金额时应包括( )。
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安全防范管理,维护银行的治安环境和经营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等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银行安全防范管理是指本省银行为保障安全依法实施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以及心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接处警中心是指接收报警信息并处置警情的公安110报警服务处所或为银行提供警情处置的金融外包服务处所。
第四条银行安全防范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突出营业场所、业务库、自助银行、自助设备、保管箱库、监控中心以及金融押运、款箱交接等高风险部位、重要环节,加强以防暴恐、防抢劫、防盗窃、防火灾、防诈骗、防破坏、防事故等为目的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银行应依法履行本单位安全防范管理的主体责任。
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银行应全面加强日常安全防范管控,指导、监督金融外包服务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措施。
第六条公安机关对本规定的贯彻实施依法履行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对治安隐患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银行以及为银行提供金融外包服务的单位。
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营业场所、业务库技术防护要求第八条营业场所、业务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求1.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域内应安装摄像机,应能清晰地显示、记录该区域内所有人员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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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对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进行提示的通知各市农信办、济源市农信联社,各县(市、区)农信联社:为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2008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案件易发岗位、业务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现将全省农信社180个重要风险监控点提示如下,请各级农信社对照所提出的风险点,切实加强风险监控与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一、法人治理风险点1.法人治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
2.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是否制定有完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三会一层”是否建立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分工协作的运作机制。
4.“三会一层”召开会议是否有完整的书面会议记录。
5.进行决策是否有可供查阅的书面记录。
6.对重大决策是否实行集体审议联签责任制度。
二、内部控制风险点7.对新推出的金融产品是否制定并落实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8.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并及时修订完善。
9.各业务岗位、各业务环节是否明确责任人,是否实行严格责任的追究制度。
10.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员工是否熟知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11.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是否明确划分了职责,是否建立了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12.是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权限,并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超出自身权限的,是否经授权后办理。
13.对柜台业务是否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是否实行双签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是否进行监控。
14.内控制度是否涵盖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是否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15.是否明确专门的部门对本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定期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价。
1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疑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提出或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落实或跟踪检查。
17.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情节严重的是否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8.在账务处理和各类账、表、证、簿编制以及统计数据汇总、上报过程中,是否存在乱用乱调会计科目、伪造、变造、隐瞒、篡改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信贷业务风险点19.贷款发放是否坚持审贷分离原则,是否存在先贷后审、逆程序、越权等违规发放贷款现象。
20.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或者发放冒名贷款、假名贷款问题。
21.是否存在自批自贷、违规发放关系人贷款等以贷谋私问题。
22.是否存在超存贷款比例发放贷款问题。
23.对关联企业发放贷款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24.是否存在收贷、收息不入帐或以贷收息问题。
25.是否存在虚减、虚增贷款问题。
26.发放抵(质)押贷款,抵(质)押物是否真实、有效、足值;发放保证贷款,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27.抵(质)押贷款,是否将抵(质)押合同或有关他项权证向有关登记部门进行核对。
28.是否存在以本社股金证作质押发放贷款问题。
29.大额贷款是否超过了规定比例。
30.对大额贷款是否明确贷后管理责任人,并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重大的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应对措施。
31.是否设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客户、不同种类的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32.对同一客户各类表内外授信是否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额度。
33.是否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管理,防止对关联企业授信的失控。
34.各级审贷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审贷委员会审议表决是否按照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是否记录存档、有案可查。
35.授权是否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
36.是否按规定期限处分担保贷款。
37.是否建立贷款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发放的贷款出现明显问题或贷款质量明显过低的,是否追究调查、审查、审批环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8.是否按规定进行贷款分类,贷款分类是否准确。
39.对已逾期贷款是否采取资产保全或其他收贷措施,避免因贷后管理不善致使贷款丧失诉讼时效。
40.不良贷款是否实现“双降”。
41.是否存在违规转期、调账、借新还旧现象。
42.是否严格按照呆账标准认定呆账。
43.是否存在应当核销呆账而未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不符合呆账核销条件而进行核销的情况。
44.核销呆账是否查明原因,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5.对已核销呆账是否作“账销案存”处理,建立呆账核销台账并进行表外登记,是否继续对已核销呆账进行催收和资产保全。
46.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管理,是否建立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清收的激励机制,执行是否有效。
47.是否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和呆账损失进行责任认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8.是否违规向其它单位出具保函、提供担保或类似业务。
49.拆借资金、资金交易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风险是否可控。
四、非信贷业务风险点50.账款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空库、假币抵库现象。
51.接收抵债资产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是否合法,接收价格是否公允。
52.是否存在收取抵债资产不入账、少入账或截留抵债资产经营处置收入问题。
53.是否存在越权擅自出租、处置抵债资产问题。
54.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勾结、故意压低价格处置抵债资产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问题。
55.抵押物、质押物、抵债资产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盘点;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贬值或灭失的是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6.抵债资产是否有违规自用现象。
57.是否按规定期限处置抵债资产。
58.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是否进行控制,是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59.在建工程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是否长期挂账,是否有不合理挂账。
60.投资业务是否真实,风险是否可控。
五、票据业务风险点61.空白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盘点,汇票专用章是否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凭证与汇票专用章是否执行证章分管。
62.是否为无贸易背景的企业签发承兑汇票和贴现。
63.保证金是否做到专户管理,一一对应。
64.保证金是否挪用或混用。
65.保证金敞口部分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有效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手续。
66.是否存在同一企业或其关联企业通过旧票换新票方式“滚动承兑”的情况。
67.办理票据贴现和兑付是否明确了对假票、“克隆”票的甄别办法,防止诈骗活动。
68.对已贴现票据是否存在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内外勾结调换票据,导致银行资金被诈骗等问题。
六、财务会计管理风险点69.大额提现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对异常大额提现是否采取必要措施。
70.对大额客户资金交易是否实行双人以上热线联系查证制度。
71.社内、银社、社企之间资金往来是否及时核对,对账单是否及时发出和收回,是否对余额和发生额同时进行核对。
72.账务核对是否坚持对账与记账分离原则,出现对账不符时,是否对未达账项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
73.对账单收回后是否换人复核并核对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一致。
74.是否存在信用社负责人或经办人单独向客户寄送或捎带对账资料、上门私自收取对账资料的情况。
75.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用、销号、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逐份进行登记。
76.印、押(压)、证是否指定专人、分管分用,有无带出营业机构使用现象。
77.是否存在在空白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或其他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现象。
78.停用、作废的印章是否封存上缴或及时销毁。
79.单位预留印鉴卡的保管、使用和变更是否符合规定。
80.是否存在信用社员工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并替代储户取款情况。
81.是否按规定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是否存在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问题。
82.是否存在应当由信用社内部传递的往来报单等凭证交由客户自带现象。
83.是否存在离岗未退出业务系统,柜员卡(授权卡)未妥善保管,借用他人柜员卡(授权卡)、将操作(授权)密码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等情况。
84.是否存在虚假存款、高息存款、贴息存款现象。
85.是否存在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行为。
86.是否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内轧差处理。
87.财务收支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有虚增、虚减收入和支出的现象。
88.是否存在截留收入或虚列成本私设“小金库”问题。
89.应收账款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无不合理长期挂款现象。
90.在资产处置、大额采购方面是否存在私下交易、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等问题。
91.股金比例、结构是否符合规定;股金是否稳定。
92.对农信联络员是否实行“五不留”管理。
93.对各科目明细分户账等会计档案资料是否按照要求及时打印装订并保管。
94.出纳员、管库员(包括凭证管库员)轮班或休息时是否按规定清点库存现金、凭证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登记簿登记是否完整、齐全。
七、资金清算风险点95.是否设有专门的资金清算机构或岗位,是否制定严密的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96.清算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上岗,清算人员更换时,是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更换系统操作员和密码。
97.是否按规定设置授权员、操作员和复核员;密押员和密押机管理员是否分别设置密码、严格保密并定期更换,是否按分工完成各自的业务操作。
98.是否每日登录系统签到,及时办理来往账并及时入账核算;是否及时打印业务清单、报表、凭证。
99.办理业务是否按规定分级授权,单笔业务超过500万元的是否按规定审核签字,是否在审核登记簿上登记。
100.特约电子汇兑专用章、密押机、凭证是否由三人分管,大小额凭证、特约电子汇兑专用凭证是否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
101.是否按规定进行数据备份,备份数据是否及时保存、更换。
102.是否妥善保管支付系统前端系统安装资料、系统参数,是否及时按上级要求对系统进行升级及行名更新。
103.是否定期对应解汇款、汇出汇款、应收应付等过渡性科目进行检查、清理。
八、计算机风险点104.是否按规定成立科技部门与信息安全领导机构,是否配备专职的信息安全人员,职责履行是否到位。
105.是否明确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终端操作员、程序员的权限和操作范围,是否明确规定关键岗位不能相互交叉、兼任。
106.各类计算机硬件设备是否老化,有无专人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如出现故障是否会影响到全省业务的正常办理。
107.电子化项目实施是否经过安全部门审查,电子化项目开发单位是否通过安全资质审查,电子化项目投产前是否经过安全性测试。
108.机房是否按照《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设计施工并达标,电力供应、线路铺设、监控设备、静电防护、防雷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办公区域与系统运行环境是否隔离;有无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
109.网络设计、改造是否符合全省网络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并报上级批准;网络建设后是否经过安全评审;有无完整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网络建设项目是否具有安全防范措施和方案并保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