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考勤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篇一」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一、考勤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二、请假规定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
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
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
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缺勤处理规定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电大考勤管理制度
电大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大学员的考勤管理,提高教学效果,加强学员学习监督,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注册在电大的学员。
第三条电大教务处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学员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考勤义务。
第四条考勤管理着眼于学员的学习过程和成果,旨在促进学员的学习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学员应认真履行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经电大批准后实施,如有修订,由教务处负责发布并通知学员。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七条学员应按照电大提供的学习计划,按时完成课程内容。
第八条电大设立考勤系统,学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确认学习状态。
第九条学员应及时上传学习作业和参与在线讨论,以证明学习过程和成果。
第十条学员需定期参加考试,以评估学习效果和掌握程度。
第十一条学员应按时提交学习进度报告,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方可继续学习。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学员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应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学员请假应提供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批准。
第十四条学员请假不得影响学习进度,如连续缺席达到规定次数,电大有权终止学员的学习资格。
第十五条学员迟到早退应记录在考勤系统中,如屡次迟到早退者,将影响学习评定。
第十六条学员在考试中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严重者将被取消学习资格。
第十七条学员对考勤管理有异议,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经核实后进行处理。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八条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表现突出者,将获得考勤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考勤奖励的学员将在学习成绩中加分,提高综合评定。
第二十条学员违反考勤管理制度,影响学习质量者,将受到考勤处罚。
第二十一条考勤处罚包括警告、扣分、停学等,严重者将被取消学习资格。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有关事项如有疑议,可咨询教务处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以便调整学习安排。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修订,将提前通知学员。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1. 考勤制度介绍考勤是学生学习管理和考核的一项基本规范,是学生应遵守的校纪校规之一。
它是一种管理方式,是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掌握学生到课情况,促进教学秩序的必要手段。
为更好地规范学生的考勤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与自律能力,本校对学生考勤制度作出以下规定:2. 考勤规定2.1 学生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安排,有组织地参加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和活动课程。
2.2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到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并踊跃发言。
2.3 学生如需请假,需提前向所属学院、班主任或教务人员请假,由校方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数假情况计算。
2.4 未请假缺席的学生,按旷课情况处理,每次旷课的扣除相应的分数,连续10次旷课者,将作为学业调整的依据之一。
2.5 学生的迟到、早退均计入缺勤次数,连续迟到3次,按旷课1次处理。
2.6 学生应按考试日程安排认真参加各种考试,无故缺席应系较重的违纪行为,每次旷考的扣除相应的分数,严重者要视情况予以停考、退学、开除等处理。
3. 考勤评分3.1 学生在每门学科的考勤成绩均以“缺勤分”作为依据,学期考勤总分数计算公式为:总分=满分×(1-缺勤率)3.2 缺勤率=个人缺勤次数/应出勤次数。
3.3 缺勤次数包括:请假、缺席、迟到、早退、旷考,其对应的扣分情况见下表:缺勤情况扣分请假0分缺席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考扣5分/次4. 考勤管理4.1 学院教务处应定期公布本院每门学科的考勤情况,以及全校学生的考勤率排行榜,便于学生及时了解个人考勤情况并进行自我调整。
4.2 学院教务处应严格按照考勤规定计算各科学生的考勤成绩,及时通知学生,并公示至学院、系级教务处,方便监督管理和个人查询。
4.3 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对考勤成绩的申诉,由教务处受理并进行核实处理,对于经核实有错漏的,按规定予以调整。
5. 考勤惩处5.1 学生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惩处。
5.2 普通情况下,学生缺勤5次及以上,学校应向其发出缺勤警告书,缺勤10次及以上,应进行组织处理,缺勤15次及以上,应予以辍学处理。
大学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为了保持大学校园的正常秩序,并照顾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学院采取了考勤制度。
下面是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一、生效范围及适用条件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包括日常出勤、请假、逃课、迟到等。
二、考勤制度1. 每日考勤记录: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期间,学生需要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刷卡签到,记录学生出勤情况;2. 请假: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班级辅导员写请假条,并按时完成请假手续。
学生须如实填写请假事由,特殊原因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 逃课: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离开教室,离开教室必须向班级辅导员请假,并承担相应的处罚;4. 迟到:学生如不能准时到达教室,必须向班级辅导员请假,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三、考勤惩罚1. 出勤:出勤率在95%及以上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励或加分;2. 迟到:无正当理由迟到的学生,第一次迟到扣除10分,第二次迟到扣除20分,第三次迟到扣除30分;3. 旷课:旷课者,扣除当天出勤分数,被累计旷课12小时者扣除10分;4. 请假:请假者与未请假、逃课者一并纳入考勤管理,不各自分开。
请假时间每半天计1次,累计3次记为1次旷课。
请假次数过多的学生,将受到惩罚。
四、奖惩标准1. 出勤率在95%及以上,奖励相应的加分或奖励;2. 在考勤惩罚中,积极记录,减少迟到、逃课和旷课,奖励加分或相应的奖励;3. 替换参加的军训、体育活动等,奖励相应的优惠;4. 对考勤流程管理方案改进的提议,奖励相应的加分或奖励。
五、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不当之处,旨在完善和发展规章制度,并欢迎广大学生和教师前来提出宝贵意见。
如有违规行为,学院有权视情况进行惩罚或警告。
以上是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希望同学们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
只有我们保持一个严谨的学习态度,才能更好的发展自己,跨上人生巅峰。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大学考勤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校园秩序的有序进行,特编制本《大学考勤管理细则》。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一条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达教学地点,并进行有效的签到。
第二条学生考勤分为正常、迟到、早退和缺勤四种情况。
第三条学生迟到和早退的标准分别为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上,但在严重天气和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减免。
第四条学生在上课期间离开教室需提前向授课教师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学生缺勤的情况分为事由请假和未请假两种。
事由请假是指学生请假且经过批准,未请假是指学生未事先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
第六条学生无故缺勤的,将受到相应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和留校察看等。
第三章考勤流程第一条学生应在考勤时段内到达指定的地点签到。
第二条学生签到方式有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刷卡、指纹识别和面部识别等。
第三条学生签到后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他学生正常上课。
第四条学生迟到的,应在签到期限内补签,并扣除相应的迟到时间。
第五条学生早退的,应在签到期限内补签,并扣除相应的早退时间。
第六条学生缺勤的,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请假。
第七条学生请假的流程包括填写请假条、提交请假材料和获得请假批准等步骤。
第八条学生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如请假超过三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考勤记录第一条学生的考勤记录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二条学生可以通过学生信息系统查询个人考勤记录。
第三条学生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可向学校考勤管理部门申请复查。
第五章考勤统计与分析第一条学校应每学期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
第二条学校应根据考勤统计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三条学校可以将学生的考勤情况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考勤管理责任和制度建设第一条学校负责制定和完善大学考勤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班级应按规定履行考勤管理责任,保证考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相应的考勤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考勤管理。
北外管理制度范文
北外管理制度范文北外管理制度范文一、管理制度范例1. 考勤制度1.1 考勤规定1.1.1 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30分,下班时间为每天晚上6点。
1.1.2 员工需要每天签到和签退,以确保按时上下班。
1.1.3 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的,将被扣除当天的工资。
1.1.4 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将受到警告,并可能受到处罚。
1.1.5 请假需要提前至少3天申请,需要经过主管的批准。
1.1.6 未经批准的请假将被视作旷工,并扣除相应的工资。
1.1.7 员工每个月需要向主管提交请假和加班的记录。
1.1.8 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的培训和会议,缺席需提前告知主管并得到允许。
1.1.9 加班需要事先请示主管,并得到批准。
2. 薪酬制度2.1 薪酬政策2.1.1 基本薪资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和职位设定。
2.1.2 公司将每个季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决定绩效奖金的发放。
2.1.3 绩效奖金将根据员工的贡献和表现进行调整。
2.1.4 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和五险一金向员工提供福利待遇。
2.2 薪资发放2.2.1 薪资将于每月15日发放到员工的银行账户中。
2.2.2 员工需要在每月10日前提交相关的考勤和加班记录给财务部。
2.2.3 财务部将根据员工的考勤和加班记录发放相应的薪资。
3. 奖惩制度3.1 奖励机制3.1.1 公司将设立月度最佳员工奖,由各部门的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选。
3.1.2 获奖员工将获得奖金和证书作为奖励。
3.2 处罚措施3.2.1 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或警告。
3.2.2 多次违反公司规定或严重违纪的员工将面临停职或解雇的处罚。
3.2.3 公司有权根据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停职、降职、罚款等。
4. 培训制度4.1 培训计划4.1.1 公司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发展需求进行培训。
4.1.2 培训计划将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学院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学院考勤制度管理细则一、考勤制度的目的与意义考勤制度是学院为了规范员工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而制定的一种制度。
通过考勤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监督员工的工作时间,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二、考勤管理责任及权限1.学院考勤管理由人事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工作。
2.各部门主管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学院的考勤制度,并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报告。
三、考勤方式1.员工考勤分为打卡考勤、指纹考勤和面部识别考勤三种方式。
2.学院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考勤方式,并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规范地使用考勤系统。
四、考勤管理流程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工作。
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班时间为下午17:30。
2.员工应使用规定的考勤设备进行打卡或识别,确认自己的身份,并记录工作时间。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应事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请假期间的考勤情况将单独记录。
4.员工的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将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录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
五、考勤异常处理1.若员工在考勤过程中遇到设备故障或其他技术问题,应立即向人事部门报告,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
2.若员工不能参加工作的原因是因有证明的特殊情况,可以向人事部门提出调休申请。
未经批准调休的考勤记录将视为旷工处理。
六、奖惩制度1.员工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工作的将得到奖励,具体奖励内容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学院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降职或解雇等。
七、考勤数据的保存及使用1.考勤数据将由人事部门进行及时录入和妥善保管,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考勤数据仅用于工资发放、绩效评估和相关统计分析,严禁外泄和滥用。
八、考勤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学院人事部门应定期对新员工进行考勤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考勤制度。
学院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学院考勤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学院的考勤管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学院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考勤范围所有学院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适用本考勤制度。
三、考勤方式1.工作日考勤(1)所有职工必须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将记为1次旷工。
(2)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过5次,将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3)在工作日,如果因事请假需要提前离岗,必须提前向直接主管汇报并请假,并在离岗后填写请假表。
2.外出考勤(1)外出期间人事处人员将进行考勤记录的安排。
(2)外出考勤不得超过3天,如需超过3天的外出,请提前向行政人事处提出申请。
3.加班考勤(1)加班时,职工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汇报,并主动登记加班时间。
(2)加班时间累计在本月内达到20小时,则可以在下月的休息日进行补休。
四、请假制度1.事假(1)请事假必须提前至少3天向直接主管汇报,并在请假表上填写事由。
(2)每月每人可享受3天事假,超过部分将被记录为病假。
2.病假(1)请病假必须提前至少1天向直接主管汇报,并在请假表上填写病因。
(2)请病假超过3天需提供医生证明。
3.其他假(1)婚假:提前15天向直接主管汇报,可享受5天婚假。
(2)丧假:提前1天向直接主管汇报,可享受3天丧假。
五、考勤记录和处理1.考勤记录每个月底由人事处负责进行考勤记录的整理和统计。
2.考勤奖惩(1)优秀考勤奖励:每月出勤率超过95%,奖励500元。
(2)迟到/早退处罚:超过5次迟到/早退,罚款100元。
(3)旷工处罚: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六、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行政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应提前通知职工并征求意见。
以上为学院考勤制度管理办法,1200字以上。
电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电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电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通过规范学生的考勤行为,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大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等。
三、工作时间1. 学生的正常上课时间按照学校发布的课程表执行。
2. 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课堂教学、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学生。
4.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后续内容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或继续提问,我会竭诚为您解答。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学生需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可以是电子签到、纸质签到或其他方式。
(2)签到地点为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指定地点。
(3)学生应在签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签到时间等。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上午签到和下午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3:30-14:00。
(3)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可调整签到次数和时间,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学生。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学生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经批准的请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考勤记录。
(3)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因公外出,按缺勤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1)学生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报告,并说明原因。
(2)经核实确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可由学院进行备注,不影响考勤记录。
(3)如发现故意不签到或多次忘记签到,按旷工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考勤管理工作,包括签到、请假、销假等。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学生按时签到。
(3)学校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对全校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4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师生的考勤行为,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增强学校的纪律意识,特制定本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二、考勤时间1.教职工:1.1 上午8:00前到校打卡,上午8:00后视为迟到。
1.2 下午2:00前到校打卡,下午2:00后视为迟到。
1.3 无法按时到校的,需提前向学校请假或与单位负责人说明原因。
1.4 下班时间为下午6:00,下午6:00后离校需提前与单位负责人请假。
1.5 无故不到校或离校的,将会纪律处分。
2.学生:2.1 每天早上7:30前到校,迟到的学生需向班主任请假或说明原因。
2.2 中午12:00前返回学校就餐,12:30前返回教室,迟归的学生需向班主任请假或说明原因。
2.3 下午放学时间为下午5:00,自行离校的学生需向班主任请假。
2.4 无故不到校或离校的学生将会被视为旷课,并记录其违纪行为。
三、考勤方式1.教职工:1.1 教职工需携带工作证进行打卡操作。
1.2 教职工进入校门后需刷卡进入教学楼或办公楼。
1.3 家属或无关人员不得代替教职工打卡。
1.4 教职工离校时需再次刷卡。
1.5 出差或请假的教职工需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备,并在离校前完成相关手续。
2.学生:2.1 学生需携带学生证进行打卡操作。
2.2 学生需按班级划分进行打卡,每个班级设立考勤机进行刷卡。
2.3 学生离校需向班主任报备,并在离校前完成相关手续。
2.4 学生请假或旷课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在返校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考勤记录1.考勤记录的保存与查询:1.1 教职工考勤记录将保存在人事部门,可以向人事部门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1.2 学生考勤记录将保存在班主任处,可以向班主任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1.3 学生家长可通过学校的家校通平台查询学生的考勤情况。
2.考勤异常的处理:2.1 教职工:教职工迟到、早退、请假等异常情况将会被记录在考勤记录中,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3篇)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是指在大学中对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管理的具体规定和细则。
以下是一般的大学考勤管理细则:1. 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上课、考试和其他学校组织的活动,并按时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2. 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课堂考勤和出入校门的登记。
3. 学生未经请假不得旷课,否则将记入迟到、早退或旷课次数。
4. 学生请假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或教师提出,并按照学校规定的请假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
5. 学生请假情况应有合理的理由,如生病、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得擅自请假或伪造请假证明。
6. 学生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如一天、一周或一学期等。
7.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上课时,应及时向教师或相关部门报备,并提供相关证明。
8. 学生考试期间的迟到、早退或缺考,将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9. 学生应按时完成课程作业、实验报告和其他学习任务,如逾期未交将影响平时成绩。
10. 学生在考勤管理过程中应尊重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的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一般大学考勤管理细则的一些常见规定,具体管理细则可能会因学校、学院和教师而有所不同。
学生应在入学时熟悉并遵守学校制定的考勤管理细则。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2)(一)考勤范围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
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轮休。
教师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教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____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要求学院、部、处、室为具体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
考勤员须认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录,已备检查。
(三)旷工及处理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____次按旷工____个工作日处理。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补考及重修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补考及重修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18〕2号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不断完善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能力培养转变、由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转变的教学过程管理机制,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1、补考考核方式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2、补考试题一律启用上学期期末考试的第二套试题。
凡由同一单位组织的同一科目补考,必须使用统一试卷。
3、独立设课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不设补考。
二、考试资格1、凡我院正式注册学籍学生,自文件执行之日起为在校修读的理论课程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除重修外),即开课学期期末考试和下一学期期初补考。
2018级之前的学生除期末考试和期初补考外,增加一次毕业前清考,具体参见附件。
2、除第3条情况之外的期末考试不及格者,考试期间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院批准缓考者,均可参加补考。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仅允许重修,不准参加补考:(1)课程总评成绩低于30分者。
(2)无故旷考者。
(3)取消考试资格者。
(4)考试违纪作弊者。
(5)由于各种原因,经学院决定不准参加学期考试者。
三、考试组织1、原则上补考时间在新学期开学前第一周至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2、公共课的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协调编排考场,组织监考。
其他科目的考试安排由各系负责完成,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确定后的考试安排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和巡视。
3、各系负责分类统计出本系的补考学生名单,将统计结果上报教务处,做好院、系两级的学籍档案管理。
公共课补考名单由教务处自行统计。
4、补考不设缓考,凡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补考者,仅允许重修。
5、补考学生必须持相关证件进入考场。
6、学生参加补考的次数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四、补考管理1、补考结束后,考试组织单位组织教师阅卷。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我校考试管理和严格考试纪律,进一步加强我校考试制度建设,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国家级大型统一考试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毕业设计等。
一、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学生证件(包括:学生证、学院证明或北邮通),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第二条学生应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学号顺序或排定的座位就坐,不得擅自调动或挪动座位。
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
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第三条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30分钟后,方准予交卷出场。
考试当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且未交卷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距考试结束10分钟时教师应宣布不再准许提前交卷,学生须待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卷。
第四条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除允许携带的书籍、参考资料和所需用具(如制图仪器、计算器等)外,学生随身携带的书包、书本、纸张、手机等物品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考试中,若要借用计算器等文具,必须通过监考人员,禁止自行互相借用文具。
第五条开考后不准交谈,不准左顾右盼,要保持考场安静。
如果卷面有字迹不清楚时,可向监考人员举手询问,不准询问其他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
第六条期末考试时间一般定为两个小时,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第七条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卷。
若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笔,在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
故意拖延时间者,监考人员有权拒收其考卷。
第八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须持有校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生效。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精选8篇)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精选8篇)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篇1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
学生考勤实施细则: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
电大考勤制度范本
电大考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大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考勤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章教职工考勤第四条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教职工上下班时间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第五条教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到校,必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缺勤。
请假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教职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0%;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0%。
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天,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其工作由代理人员负责。
请假结束后,教职工必须及时恢复工作。
第八条学校每月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公布于众。
第三章学生考勤第九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包括上课、实验、实习、考查、考试等。
第十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缺勤。
请假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旷课一次,扣除当月奖学金的50%;旷课两次,扣除当月奖学金的100%。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三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请假期间,其学习由代理人员负责。
请假结束后,学生必须及时恢复学习。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统计第十三条教职工和学生考勤记录由所在部门或班级负责填写。
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学校每月对教职工和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公布于众。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考勤制度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办公室。
第十七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考勤制度进行修订。
电大考勤制度范本旨在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明确教职工和学生的考勤要求,规范考勤程序,促进学校内部的和谐发展。
电大考勤管理制度
电大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电大教职工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大全日制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及实习教师。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教职工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14:00-17:30。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提前通知全体教职工。
4. 教职工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或错峰上下班。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教职工每日需通过学校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的原始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至14:30。
(3)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反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教职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领导报告,并在返回学校后24小时内补签,同时提供外出公干的书面证明。
4、忘记签到处理教职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经核实后,由考勤管理员进行手动补签。
一个月内忘记签到次数超过3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事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校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3)考勤管理员负责日常考勤事务的处理,包括考勤数据的收集、统计和上报,以及对考勤异常情况的核实和处理。
(4)全体教职工应积极配合考勤管理工作,如实报告个人考勤情况。
学院学风考勤制度
学院学风考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严明学习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风考勤制度是我院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条学院对学生实行奖惩结合的考勤管理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风考勤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考勤范围与方式第四条考勤范围包括我院全体学生在课程学习、实验实践、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活动中的出勤情况。
第五条考勤方式分为电子考勤和手工考勤两种,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电子考勤通过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手工考勤采用签到、签退等方式。
三、考勤要求与规定第六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师请假。
第七条学生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教师批准。
请假期间,不计入考勤统计。
请假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补课。
第八条教师应及时准确记录学生考勤情况,每月将考勤结果反馈给学生。
对考勤不合格的学生,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进。
第九条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学生考勤的管理,定期开展考勤工作总结,对考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奖惩措施第十条对考勤合格的学生,学院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对考勤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学生,学院还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学风建设办公室。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学风考勤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期望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学风考勤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0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0篇)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篇1一、请假制度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
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
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
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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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考勤管理制度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考勤管理办法
院人字【】13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纪律,维护学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世纪学院的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日常工作时间规定
第三条学院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第四条学院实行的作息时间为(如有变动,以综合办正式通知为准):
1、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8:00-12:00,13:00-17:00;
2、5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8:00-12:00,13:30-17:30;
第五条学院特殊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工作时间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而定。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六条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考勤员,配合人事处做好部门考勤工作,每月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如有变动,人事
处将另行通知),考勤员于每月26日上报本部门考勤情况,并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人事处。
第四章迟到、早退、旷工管理规定
第七条迟到规定:正常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岗为迟到。
第八条早退规定:正常下班时间前15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第九条旷工规定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无故到岗时间超过迟到、早退规定时间;
(2)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3)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或假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
(4)本人或代人伪造出勤记录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者;
(6)其它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者。
第十条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每月累计3次(含),按1天事假处理;每月累计超
过3次,按旷工1天处理;
2、旷工半天,扣旷工当日工资及当月绩效工资;旷工1天,扣旷工
当日双倍的工资及当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2天、年累计旷工5天,扣双倍旷工当日的工资,当年不能评优,扣当年发绩效工资;
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扣当年发绩效工资,原则上予以开除处分。
第五章病假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请病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及时交人事处。
《请假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部门考勤员留
存,一份交人事处备案;
第十二条病假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持医院诊疗单和医院出具的病休假证明及时到人事处销假,否则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十三条凡请病假时间在2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人事处审批,超过2天且不到5天的由主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和人事
处共同审批;超过5(含)天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部门负
责人和人事处共同审批;
第十四条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病假期间工资扣发标准
时间(天)扣发标准
1天不扣工资
2天扣发当日岗位工资的20%
3天—5天扣发当日岗位工资的50%
6天~10天扣发当日岗位工资的80%
11天~15天扣发当日岗位工资及当月绩效工资
16天~30天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20%及当日岗位工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本学期不能评优
31天~3个月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50%及当月岗位
工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本年不能评优
3个月~半年保留岗位,停发工资,扣发年度绩效工资,本年不能评优
半年以上按医疗期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事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能够请事假;除本人以外的配偶、直系亲属生病,需本人护理的能够请事假;
第十六条请事假必须提前办理,如属于突发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及时电话告知考勤员;
第十七条请事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及时交人事处。
《请假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部门考勤员留
存,一份交人事处备案;
第十八条事假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到人事处销假,否则超出时间按旷工论处;
第十九条凡请事假时间在2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人事处审批,超过2天且不到5天的由主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和人事
处共同审批;超过5天(含)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部门负
责人和人事处共同审批;
第二十条事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事假期间工资扣发标准
时间工资扣发标准
1天扣发当日岗位工资的30%
2天扣发当日岗位工资的50%
3天~5天扣发当日岗位工资的80%
6天~10天扣发请假期间工资及本月绩效工资
11天以上停发工资,扣发年度绩效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