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

作》

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报告制以及失误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瓦房店注重制度的操作性、普及性、规范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

细化标准,强化操作性。“五项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几大重要环节程序在制度层面做了硬性规定,如何把“五项制度”的原则要求有机地融入到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中去,是贯彻执行制度的关键。为此,我们组织专门力量把“五项制度”规定的两推荐、四公开、四票决、四报告等相关要求分解、细化,并与《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瓦房店市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重新编制了瓦房店市《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说明》文本,反复征求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党务工作者的意见后加以修改完善。针对推荐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两个环节,我们特别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参加推荐的党员数量要达到应到会党员总数的80%以上;对于推荐票、表决票和公示材料都制定了统一格式的票样或文本模板,让每个细节都没有盲点,不存在技术误区,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宣传标准,强化普及性。为了进一步明确“五项制度”在党员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我们注重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加大学习时,采取到乡镇随机参加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查看参会人数是否

合乎要求、会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采取票决、是否进行公示等方式,进行规范性督促,确保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程序上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五项制度”标准操作。严格年末检查程序。采取自查、互查、集中检查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相结合的“三查一整改”方式,全面检查基层单位年度党员发展过程中对“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推荐票、公示单、表决票、报告、支部会议记录本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明确在整改通知书上,让有关责任人员签字,限期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向组织部进行反馈,保证了检查效果。

三年来,通过推荐制,共推荐积极分子1765多人、发展对象1920多人。通过报告制,基层党委纠正违规党组织数量6起;通过失误责任追究制,被追究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人员和发展对象数量1人;有16名发展对象因公示反映有问题而被取消了发展资格,4名党员因在预备党员期间表现不好被延长了预备期。

xx年6月24日

第二篇:发展党员工作细化操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细化操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党外群众中积极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广泛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启发、引导他们政治上要求进步,自愿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经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

意见、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等程序(要有讨论记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3、明确培养联系人。

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其思想情况,每季度接受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对他们进行各方面教育。

4、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定期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意见要及时填入《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政审表》。

5、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必要时应进行调整。每年年底向党(工)委报送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训和公示

6、发展对象的产生。

发展对象必须在接受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产1 生。

7、发展对象的确定。

(1)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了解对拟发展对象意见。座谈会原始记录上报党(工)委。团员须听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2)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

座谈会,了解对拟发展对象意见,进行民主推荐,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座谈会原始记录上报党(工)委。支委会讨论形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填入《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政审表》。

8、政审。

(1)政审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历史事件中的表现;家庭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2)政审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3)政审主要情况、结论及政审结果形成综合审查报告,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填入《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政审表》。

9、集中培训。

(1)每年或每两年由党(工)委统一组织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2)培训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教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

(3)培训要求。培训结束必须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培训的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0、发展前公示。

在所在单位或所属地区范围张贴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对

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明确监督电话和联系人,时间不少于7天。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1、预审。

(1)将发展对象的综合审察报告、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政审表、政审材料、党内外座谈会原始记录、培训成绩单、发展前公示情况、28岁以下的团组织推荐材料报党(工)委进行预审;

(2)党(工)委初步预审合格后,将所有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区委组织部预审。经区委组织部预审通过,由党(工)委统一领取《入党志愿书》。

12、填写《入党志愿书》。

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志愿书由发展对象亲自填写,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党支部要严格审阅。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1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支部决议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工)委审批。

14、党工委审批。

(1)党(工)委审批前,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着重了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