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监理细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法规标准
第七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 控制、管理与协调
第一节 监理阶段的划分和主要的工作方法
阶段划分: 招投标阶段 设计阶段 施行阶段 验收阶段 质保期阶段
6
〔续上〕
主要的内容与工作方法: 三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本钱控制
附加的二控:信息平安控制与知识产权保护控 制 附加的一控:变更控制 两管:合同管理、信息〔文档〕管理 一协调:组织协调
11
四、工程培训的质量控制
• 审查培训方案 • 检查培训教材 • 协助用户方组织培训 • 对培训效果进展考核
12
第三节进度控制
〔一〕原那么与主要方法 原那么:
按合同进展; 在确保质量与平安的前提下,控制进度; 采取动态控制和主动控制的原那么 主要方法: 在全过程中采用动态与主动预控制的方法; 采用实际与方案比照,进展检查与评估 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利用管理技术:规划、控制与协调
进入下一步,即控制是同步、实时的。〔与审计的区 别〕
9
质量控制的措施 • 现场督导 • 测试 • 质量签认 • 行使质量否决权 • 组织现场协调会 • 行使质量监视权,必要时可以下达停工令
10
二、系统集成的质量控制
• 设计 • 外购设备的验收 • 软硬件的安装调试 • 系统验收 • 质保期效劳 • 三、应用软件质量控制 • 需求分析; • 设计; • 软件开发; • 软件测试 • 软件使用维护
• 分析那些品质更加重要•可靠性(Reliability)
8
一、质量控制的原那么与措施
质量控制的原那么: 1、质量控制要以合同与验收标准为根据进展;〔即保证
满足对质量预定的要求,不是越高越好〕 2、事先确定预控制点,重点检查; 3、监视承建单位是否按该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来完成工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一、甲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乙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
乙级资质满两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企业由甲级资质降为乙级资质,其现有乙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须满6个月后,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2、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和测试评估服务。
其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咨询等。
企业应设置明细科目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单独核算。
近三年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审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二)财务状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数据应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依据,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是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应单独列出申报企业的数据,合并的数据不作为评审依据。
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或附注中应反映申报企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政府补助等有关数据。
2、企业近三年度主业均没有出现亏损,年均净利润率不低于3%或年均净利润不低于100万元。
主业出现亏损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专业资料..(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出现负值。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一、引言信息系统工程是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结合组织管理和沟通交流,以达到信息的高效管理和快速传递的工程化实践。
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监理在整个工程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方案旨在制定详细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规范实施,同时保证工程质量的监管。
二、监理目标本监理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维过程合规,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管。
具体目标包括:1.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2.检查信息系统工程的实施过程,防止出现重大缺陷和错误;3.验收信息系统工程的各个阶段,确保项目交付符合规范;4.监督信息系统工程的运维和维护过程,确保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三、监理职责1.确定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并与项目相关方达成一致。
2.监理计划制定:制定项目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
3.设计评审: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满足需求和规范。
4.施工监督:监督工程方案的实施过程,包括设备安装、网络配置、软件测试等。
5.质量检查:进行工程的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
6.进度管控:监督项目的进度,及时发现偏差并提出改进措施。
7.成本管理:对工程的预算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合理利用资源。
8.问题解决: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9.验收与交付: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交付符合合同要求。
四、监理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1.与项目相关方沟通,明确监理方案和职责;2.确定监理计划,制定监理工作时间表;3.准备监理评审所需的材料和工具。
2. 设计评审阶段1.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2.检查设计是否满足需求和规范;3.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4.确定设计方案的最终版本。
3. 施工监督阶段1.监督工程的实施过程,包括设备安装、网络配置、软件测试等;2.检查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进行;3.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4.配合业主和承建单位解决工程问题。
信息集成系统监理细则
信息集成系统监理细则一、引言信息集成系统的建设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建设一个高效的信息集成系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任务。
为了确保系统的顺利运行和有效管理,监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信息集成系统监理的细则,以便帮助企业管理者和监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监理工作。
二、监理职责与权限1.监理人员应熟悉信息集成系统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2.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技术问题,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监理人员有权对信息集成系统的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4.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
三、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人员应对信息集成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
3.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会议,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
4.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和成果的合格性。
5.监理人员应对信息集成系统的试运行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6.监理人员应对信息集成系统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四、监理报告与数据分析1.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并及时上报给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
2.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信息集成系统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和成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3.监理人员应对信息集成系统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优化系统性能。
五、监理结果与评估1.监理人员应对信息集成系统的建设结果进行评估,包括系统的功能完整性、运行稳定性和用户满意度等。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表现进行评估,包括施工质量、进度控制和合作配合等。
3.监理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信[2002] 5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信息产业部特制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从现予发布。
自2002年12月15日起实施。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在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
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部联系。
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一)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二)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三)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二章主管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二)审批及管理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三)负责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四)监督并指导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一、甲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乙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
乙级资质满两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企业由甲级资质降为乙级资质,其现有乙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须满6个月后,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2、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和测试评估服务。
其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咨询等。
企业应设置明细科目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单独核算。
近三年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审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二)财务状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数据应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依据,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是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主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应单独列出申报企业的数据,合并的数据不作为评审依据。
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或附注中应反映申报企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政府补助等有关数据。
2、企业近三年度主业均没有出现亏损,年均净利润率不低于3%或年均净利润不低于100万元。
主业出现亏损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后出现负值。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细则
(建设单位名称)XXXX信息系统工程工程编号:XXXXXXXXX监理细则编制人:XXX审核人:XXX河北邮电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xxxx年xx月1目录第一部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述 (3)第一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范围、一般过程及监理特点 (3)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范围 (3)二、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一般过程 (3)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特点 (4)第二章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一、监理规划 (5)二、监理实施细则 (6)第二部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实施 (7)第一章遴选施工单位的流程 (7)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子流程和内容 (7)二、非招标子流程和内容 (8)第二章设备采购项目监理的流程和内容 (9)第三章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11)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11)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2)三、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13)四、工程投资控制程序 (14)第四章软件工程项目监理流程 (15)一、软件工程项目监理总流程 (15)二、软件工程设计阶段监理流程和内容 (17)三、软件工程编码与测试阶段监理流程和内容 (18)四、软件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流程和内容 (19)第五章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一、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21)二、进度控制 (24)三、投资成本控制 (26)四、合同管理 (28)11五、组织协调 (29)六、施工现场例会 (29)第二部分监理支持系统 (30)第一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关文件、表格、凭证样本 (30)第二章信息系统工程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3)第三章监理工作制度 (35)一、监理会议制度 (35)二、监理日记制度 (36)三、实施阶段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37)四、项目部办公场所管理制度 (41)五、廉政规定 (42)第三部分监理组织 (44)第一章监理组织机构与人员 (44)一、监理机构人员构成 (44)二、工程项目中监理人员的比例 (44)三、项目监理组织形式 (45)第二章监理工程师职责与资质要求 (47)一、总监理工程师 (47)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48)三、监理员 (48)第三章监理工程师工作守则 (50)附录1:参考资料 (52)附录2:监理文档样本 (53)实用文档 2。
信部信[2002]570号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一)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二)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三)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二章主管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二)审批及管理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三)负责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四)监督并指导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和行政规章;(二)审批及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初审本行政区域内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信息化)
XXXXX项目监理实施细则XXXX公司1.项目概述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合同工期:天项目投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2.监理实施细则2.1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2.1.1施工组织结构配置的合理性,配备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等应符合工程建设要求;2.1.2施工进度计划应合理,应和其他系统建设的计划进度协调一致。
2.1.3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人力配备计划、设备配备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实施进度计划等;2.1.4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工序合理,符合设计方案要求;2.1.5隐蔽工程工序应合理,有质量检验保证措施;2.1.6测试计划方案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方案要求;2.1.7系统维护计划及培训计划合理。
2.2监理机构及时检查承建单位工程施工准备情况:2.2.1施工方案的签批情况;2.2.2关键施工工具、人员到位情况;2.2.3关键质量检测设备到位情况;2.2.4关键线材和硬件设施到货情况;2.2.5施工安全措施准备情况。
2.3硬件采购及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监理细则:2.3.1监理机构在硬件设备到场后,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单位、承建单位进行验收,检查相关证明材料,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3.2检查要点如下:(1)外包装检查(2)开箱检查,包括设备型号、类别、数量、附件及文档等;(3)记录各个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如产品序列号等;(4)必要时可确认主要设备的合法性;(5)对设备的配置信息等进行加电自检测试;(6)三方共同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
2.3.3检查不合格的硬件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2.4软件开发过程监理细则:2.4.1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计划文档,签署监理审查意见,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执行。
监理服务内容和要点如下: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计划文档,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范围,与其他计划的关系;(2)遵循的标准;(3)工程的组织结构(包括外部结构)、人员职责及能力要求;(4)工程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测试环境、程序库、设备、标准、规程和工具;(5)任务分解安排,包括人员、资源和相关任务进度安排;(6)进度跟踪和报告方法;(7)软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特性的管理,必要时指定独立的质量保证计划;(8)软件配置管理,包括活动、技术及方法、工具、对供货单位的控制、记录的收集维护和保存;(9)软件产品或服务的安全、保密和其他关键需求的管理,必要时指定独立的安全、保密计划;(10)验证和确认的方式和条件;(11)风险管理;(12)用户培训计划。
信息系统监理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监理实施细则1.1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程序与依据技术繁复、专业性较强的大中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监理组应该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项监理工作的详尽实施和操作要求的详尽化、详细化,用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业务。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并应结合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详尽,具有可操作性。
1.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规定(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实施开始前编制完成,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项目的特点。
2.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要求1)要符合项目本身的专业特点监理实施细则虽然是详尽指导项目中各专业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性文件,但一个项目的目标实现,必须靠各专业间相互的配合协调,才能实现项目的有序进行。
如果各自管各自的专业特点而不考虑别的专业,那么整个项目的有序实施就会出现纷乱,甚至影响到目标的实现。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规范及标准并考虑项目自身的特点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规范、规程及行业技术规范文件等,是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但是对于一些非强制性的标准、规范可以结合项目的自身特点和监理目标,有选择地采纳部分适合项目自身特点的部分,而不要照抄、照搬。
3)尽可能地对专业方面的技术指标量化、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编写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并对各专业的实施活动进行监督和对结果进行评价。
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尽可能地依据技术指标来进行检验评定。
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中,要明确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中的技术指标及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理实施细则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在监理工作的详尽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另外,为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实施细则应对所要监理项目中的关键点和实施难点设置“质量控制点”。
信息集成系统监理细则
信息集成系统监理细则一、引言信息集成系统监理细则旨在规范信息集成系统的监督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文档将对信息集成系统监理的基本原则、监理流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和监理指标进行详细说明。
二、基本原则1. 法律合规:信息集成系统监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和安全保护。
2. 透明公正:监理过程应公开透明,监理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不得有私人偏向。
3. 专业高效: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高效地完成监理任务。
三、监理流程1. 前期准备:确定监理主体和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方案和任务分工。
2. 系统评估:对信息集成系统的硬件设施、软件应用、网络结构等进行全面评估,确定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监理计划制定: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周期、监理方式、监理指标等。
4. 监理实施:根据监理计划,对信息集成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故障和安全隐患。
5. 监理报告:根据监理结果编写监理报告,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帮助系统管理者改进信息集成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
四、监理人员的职责1. 监理主体: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集成系统监理工作,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督执行情况。
2. 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计划,包括对系统设备的巡检、故障处理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3. 数据分析师:负责对信息集成系统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数据异常和风险隐患。
五、监理指标1. 系统可用性:监测信息集成系统的可用时间和稳定性指标,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安全性指标: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3. 故障处理指标:对系统故障进行分类记录和处理,及时修复和恢复系统功能。
4. 数据可靠性指标:监测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数据丢失和错误。
六、监理结果分析与改进监理结果分析旨在评估监理工作的效果和系统的改进空间,通过对监理报告的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为信息集成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监理实施细则(信息管理)
监理实施细则(信息管理)引言概述:监理实施细则(信息管理)是在建造工程监理过程中,为了规范信息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信息管理在监理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监理实施细则(信息管理)的内容。
一、信息管理的重要性1.1 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信息管理可以确保监理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到相关的工程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监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2 保障监理工作质量:信息管理可以匡助监理人员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施工。
1.3 提供决策依据:信息管理可以为监理人员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为工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降低工程风险。
二、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2.1 规范性原则:信息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信息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2 及时性原则:信息管理应及时采集、传递和反馈工程信息,确保监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工程发展情况。
2.3 完整性原则:信息管理应全面、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工程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信息管理的具体要求3.1 信息采集要求:监理人员应及时采集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信息,包括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质量检测报告等,并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3.2 信息传递要求:监理人员应及时将工程信息传递给相关方,包括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3.3 信息反馈要求: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馈工程信息,包括工程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信息管理的工具和技术4.1 信息管理软件:监理人员可以借助信息管理软件进行工程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传递,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2 云平台技术:监理人员可以利用云平台技术进行工程信息的存储和共享,方便各方及时获取和使用相关信息。
4.3 大数据分析技术: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工程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潜在问题和风险,提前采取相应措施。
信息系统监理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应用技术( 考 纲 部 分 )1.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监理·立项和工程准备阶段信息网络系统监理工作的内容:协助业主编写立项报告、可行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招标文计。
( 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系统设计目标和项目范围功能运行环境投资预算和竣工时间 )立项阶段监理应协助业主做的工作:了解业主现有的人力物力情况;为新系统的建设确定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编制立项申请报告,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撰写项目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分析的四个主要方面: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性、系统生存环境可行性、各种可选方案。
可行性分析研究的内容:系统建设的必要性;系统实施计划;系统建设的经济效益。
·招标阶段信息网络系统监理工作的内容:协助业主选择合适的承建方,协肋业主与承建方进行合同谈判。
(参与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编制,评标,合同谈判)(评估投标单位总体技术方案是重中之重、审查承建方是重点、把好工程投资关是关键)招标阶段监理的重要工作:评估投标单位总体技术方案;审查承建方的实力;把好工程投资关。
·工程设计和方案评审阶段信息网络系统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理核心工作是对承建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基础、服务、安全、管理、环境平台,确保方案符合性、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
评审设计方案原则:标准化,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稳定性,扩展性,安全性,(10条)可管理性,对原有设备、资源合理整合,经济和效益性·招标和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技术要点:投标单位总体技术方案:系统整体架构和设备的型号数量和配置,系统的功能性能网络基础平台方案重点:网络整体规划、网络设备选型、服务器和操作系统选型、存储备份系统选型网络服务平台方案重点:Internet网络服务系统规划和选型、多媒体业务网络规划和选型、数字证书系统规划和选型网络安全和管理平台方案重点:防火墙系统;入侵监测和漏洞扫描系统;其他网络安全系统;网络管理系统环境平台方案的评审:机房建设、综合布线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监理方应重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风险分析的有效性、准确性。
信息产业部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信息产业部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发文字号】信部信[2002]570号【失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2.12.15【实施日期】2002.12.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信息产业部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一) 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二) 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三) 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二章主管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 制定、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二) 审批及管理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三) 负责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四) 监督并指导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东省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信息化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承揽、监理合同,代表业主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和等级评定条件;确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认证结果。
省信息产业厅授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机构,具体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单位资质的认证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三)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四)负责省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五)指导、监督、协调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四条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第三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师第五条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个人和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和资质。
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分为高级项目管理师、中级监理工程师、初级监理工程师两个等级。
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监理细则
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监理细则(初稿)辽宁北方电子信息技术检测有限公司2005.5目录1.工程概述信息系统应用工程即软件工程,是一类求解软件的工程,它应用计算机科学、数学(用于构造模型和算法)和管理科学(用户计划、资源、质量和成本等的管理)等原理,借鉴传统工程(用于制定规范、设计范型、评估成本、权衡结果)的原则和方法,创建软件已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
2.工程建设内容软件工程活动是“生产一个最终满足需求且达到工程目标的软件产品所需要的步骤”。
主要包括需求、设计、实现、确认以及支持等活动。
需求活动包括需求分析和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获取需求定义,又称软件需求规约。
需求分析生成功能规约。
设计活动一般包括该药设计和详细设计。
概要设计建立整个软件体系结构,包括子系统、模块以及相关层次的说明、每一模块接口定义。
详细设计产生程序员可用的模块说明,包括每一模块中数据结构说明及加工描述。
实现活动把设计结果转换为可执行的程序代码。
确认活动贯穿于整个开发过程,实现完成后的确认,保证最终产品满足用户的要求。
支持活动包括修改和完善。
伴随以上活动,还有管理过程、支持过程、培训过程等。
归结起来,软件工程活动包括以下基本内容:2.1需求:定义问题,即建立系统模型,包括以下主要任务:2.1.1需求获取:需求定义。
市系统功能的一个正确的陈述。
2.1.2需求规约:系统需求规格说明。
主要成分是系统模型,是系统功能的一个精确、系统的描述。
2.1.3需求验证:对获取的需求进行验证。
2.2设计:在需求分析基础上,给出系统的软件解决方案。
2.2.1总体设计2.2.1.1系统的软件体系结构2.2.1.2 C/S结构、B/S结构2.2.1.3 以数据库为中心的结构2.2.1.4管道结构2.2.1.5面向对象的结构2.2.1.6其它2.2.2详细设计:针对总体设计结果,给出每一构件的详细描述。
2.3实现:选择可用的构件,或以一种选定的语言,对每一构件进行编码。
(完整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一)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二)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三)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二章主管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二)审批及管理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三)负责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四)监督并指导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和行政规章;(二)审批及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初审本行政区域内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信息管理监理细则
信息管理监理细则一、监理方案的制定1.监理方案应明确监理的目标、任务和监理范围,并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
2.监理方案应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确定监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验收标准。
二、监理人员的聘用和培训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监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提高。
三、监理的过程管理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方案进行监理工作,包括对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和存储等工作。
2.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信息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3.监理人员应与项目组织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在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四、监理的成果评估1.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方案制定的验收标准对信息管理活动进行评估,包括信息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2.监理人员应编制监理报告,对信息管理活动的优点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监理的效果监测1.监理人员应定期对监理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包括信息管理活动的整体效果和对项目目标的贡献程度。
2.监理人员应及时反馈监测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六、监理的市场推广1.监理人员应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提高监理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吸引更多的项目组织使用监理服务。
2.监理人员应与相关机构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信息管理监理的发展和应用。
七、监理的风险管理1.监理人员应识别和评估监理活动中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监理人员应与项目组织共同制定监理的风险管理计划,并及时跟踪和更新。
八、监理的费用管理1.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规定进行费用管理,并及时向项目组织提供相关的费用报告和结算信息。
2.监理人员应与项目组织进行费用谈判,确保监理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以上是关于信息管理监理的细则,通过对信息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能够确保信息资源的规范和有效的利用,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监理细则(初稿)1.工程概述信息系统应用工程即软件工程,是一类求解软件的工程,它应用计算机科学、数学(用于构造模型和算法)和管理科学(用户计划、资源、质量和成本等的管理)等原理,借鉴传统工程(用于制定规范、设计范型、评估成本、权衡结果)的原则和方法,创建软件已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
信息工程监理2.工程建设内容软件工程活动是“生产一个最终满足需求且达到工程目标的软件产品所需要的步骤”。
主要包括需求、设计、实现、确认以及支持等活动。
需求活动包括需求分析和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获取需求定义,又称软件需求规约。
需求分析生成功能规约。
设计活动一般包括该药设计和详细设计。
概要设计建立整个软件体系结构,包括子系统、模块以及相关层次的说明、每一模块接口定义。
详细设计产生程序员可用的模块说明,包括每一模块中数据结构说明及加工描述。
实现活动把设计结果转换为可执行的程序代码。
确认活动贯穿于整个开发过程,实现完成后的确认,保证最终产品满足用户的要求。
支持活动包括修改和完善。
伴随以上活动,还有管理过程、支持过程、培训过程等。
归结起来,软件工程活动包括以下基本内容:2.1需求:定义问题,即建立系统模型,包括以下主要任务:2.1.1需求获取:需求定义。
市系统功能的一个正确的陈述。
2.1.2需求规约:系统需求规格说明。
主要成分是系统模型,是系统功能的一个精确、系统的描述。
2.1.3需求验证:对获取的需求进行验证。
2.2设计:在需求分析基础上,给出系统的软件解决方案。
2.2.1总体设计2.2.1.1系统的软件体系结构2.2.1.2 C/S结构、B/S结构2.2.1.3 以数据库为中心的结构2.2.1.4管道结构2.2.1.5面向对象的结构2.2.1.6其它2.2.2详细设计:针对总体设计结果,给出每一构件的详细描述。
2.3实现:选择可用的构件,或以一种选定的语言,对每一构件进行编码。
2.4确认:贯穿软件开发的整个过程,主要任务是软件测试。
2.5支持:完善性维护和纠错性维护。
3.监理依据依据“委托原则”,在业主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依据相关的合同及标准,对项目的全过程开展监理工作。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依据的相关材料包括:3.1招标人与施工方签订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明确监理方的地位。
3.2招标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明确监理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3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
根据合同执行的具体情况,如适用,则应选择使用下列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ISO 9000-3:1997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第三部分●ISO 9001-1994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供应、安装和维护中的应用指南●GB/T 16260-1996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GB/T 9385-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写指南●GB/T 9386-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T 12504-90 计算机软件质量标准保证计划规范●GB/T 12505-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 12207-1995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14079-93 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GB/T 14394-93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5532-95 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GB/T 11457-1995 软件工程术语4.监理内容对于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监理的内容,主要围绕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4.1质量控制质量控制要贯穿项目建设从可行性分析、设计、开发、实施、测试、验收和用户维护的全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设计方案评比,进行设计方案磋商,控制设计变更,在实施前审查承建单位资质等,在实施中采用多种控制手段检查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以及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等。
4.2进度控制主要工作内容是要在开发前期通过周密分析研究确定合理的工期目标,并在实施前将工期要求纳入承建合同;在软件开发、实施阶段通过运筹学、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手段,审查、修改实施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做好协调与监督,排除干扰,使单项工程及其分阶段目标工期逐步实现,最终保证项目建设总工期的实现。
4.3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是在开发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协助业主单位正确的进行投资决策,在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设计标准、总预算进行审查;在开发准备阶段协助确定标底和合同造价;在开发阶段审核设计变更,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工程进度款签证和索赔控制;在工程竣工阶段审核工程结算。
4.4变更控制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接受应用软件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申请,收集变更信息资料,对发生的所有变更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对变更的内容、方式、范围应用进行评估和控制。
4.5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进行投资控制、工期控制和质量控制的手段。
因为合同管理是监理单位站在公正立场采取各种控制、协调与监督措施,履行纠纷调解职责的依据,也是实施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
4.6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作用是保证业主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在可用型、保密性、完整性与信息系统工程的可维护性技术环节上没有冲突;在投资控制的前提下,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设计上没有漏洞;督促业主的信息系统工程应用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和管理,建立安全意识;监督承建单位按照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实施;检查承建单位是否存在设计过程中的非安全隐患行为或现象等。
4.7信息管理确保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项目信息交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规范信息组织及信息管理,为项目实施管理及决策提出信息依据。
4.8协调协调贯穿在整个信息系统工程从设计到实施再到验收的全过程。
主要采用现场和会议方式进行协调。
针对信息工程应用系统的特点,在后续的条目中详细描述监理流程、各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及相关监理工作手册,以指导软件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顺利实施。
5.监理流程5.1工程前期阶段监理5.1.1工作流程5.1.2流程描述5.1.2.1前期咨询:提供应用系统建设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5.1.2.2基本业务模型分析:协助业主制定所需应用系统的业务需求指标;进行基本需求的调研和分析整理工作,基本上明确应用系统的主体思路,为应用系统建设范围的确定提供依据;5.1.2.3用系统总体规划:结合基本需求和应用系统的实施框架结构,协助业主对应用系统进行优先级划分,同时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类型系统的实施情况,协助业主制定系统的总体实施规划;5.1.2.4招投标:必要时协助业主进行应用系统的招投标工作;5.1.2.5承建方实力评价:协助业主了解承建方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客观公正地评价承建方,为业主评估、选定承建方提供技术方面的参考意见;5.1.2.6签订开发合同:协助业主进行应用系统的开发合同的签订工作;在承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方的监理;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建议业主单位在开发合同中明确工程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依此作为工程阶段性付款的依据;核准投资预算与付款计划;5.1.2.7评审系统实施方案:协助业主评审系统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协助业主审核系统建设的量化目标以及考核方法;结合业主的实际情况对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协助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和手段;5.1.2.8评审总体进度计划:评审应用系统承建方的总体实施进度计划,根据软件工程的要求,评审承建方提出的应用系统总体实施计划是否合理;5.1.2.9项目启动会:项目启动时,召开由委托方、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方参加的首次会议,明确四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四方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三方遇到问题的处理流程、监理例会的具体时间及周期等,并规定监理方和承建方按时提交报告。
5.2 工程需求阶段监理5.2.1工作流程5.2.2流程描述5.2.2.1编制监理规程和监理细则;5.2.2.2审核本阶段计划和明细任务分解计划:审核承建方提交本阶段计划和明细任务分解计划,提出监理建议,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5.2.2.3督促承建方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5.2.2.4建立协调机制:督促建设小组的联系、沟通,有利于本阶段的工作效率和效果;5.2.2.5审核调研方式:协助业主审核调研计划,进行需求调研准备工作,必要时参加需求的调研工作;5.2.2.6审核调研记录:审核承建方提交的用户需求调研记录(即原始需求),协助业主组织进行调研记录的确认工作;5.2.2.7组织需求分析报告评审:提交评审预案报告,说明需求分析报告评审的标准规范、评审项及建议;协助业主组织需求分析报告评审,必要时以“专家评审会”的形式展开;5.2.2.8协助组织需求分析报告的业主方、监理方、承建方签字确认;5.2.2.9审核承建方提交的测试方案;5.2.2.10定期向业主报告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情况;5.3 工程设计阶段监理5.3.1工作流程5.3.2流程描述5.3.2.1审核本阶段计划和明细任务分解计划:审核承建方提交本阶段计划和明细任务分解计划,提出监理建议,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5.3.2.2审核承建方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完备性及有效性;5.3.2.3监督实施小组的联系、沟通,有利于实现过程的工作效率和效果;5.3.2.4协助业主组织系统设计报告评审;5.3.2.5协助业主组织应用系统架构设计、数据库设计的合理性审查;5.3.2.6定期向业主报告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情况。
5.4 工程实施阶段监理5.4.1工作流程5.4.2流程描述5.4.2.1审核本阶段计划和明细任务分解计划:审核承建方提交本阶段计划和明细任务分解计划,提出监理建议,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5.4.2.2审核承建方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完备性及有效性;5.4.2.3监督实施小组的联系、沟通,有利于实现过程的工作效率和效果;5.4.2.4编码过程的控制:依据承建方的模块开发计划,对系统编码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审核承建方提交的测试分析报告,必要时进行抽测,随时掌握系统开发的进展情况;5.4.2.5自测管理:督促承建方及时提交单元测试报告、系统模块测试计划、系统模块测试用例、系统模块测试报告和问题跟踪情况报告;督促承建方对系统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和优化;5.4.2.6UI确认:在系统编码结束前,协助业主方组织系统用户界面(UI)的确认;5.4.2.7审核项目开发总结报告:依据合同、需求和设计文档,审查承建方的项目开发总结报告;5.4.2.8审核系统测试分析报告:审核承建方的系统测试分析报告,并提交系统集成测试审核报告,如果系统集成测试存在问题,指出问题并督促承建方对进行修正;5.4.2.9评审并评估项目的阶段性成果:组织评审并评估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发现并总结分析系统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5.4.2.10定期向业主报告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