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中医院进修生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一、进修、实习人员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在进修、实习期间必须积极参与院内各项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医德规范、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进修、实习人员进科室后,根据本人的业务水平和原单位的要求,由所在科室具体安排(病房、门诊)工作。
进修、实习科室确定后不得任意转科。
三、在临床工作中应认真、负责、虚心学习。
进修实习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其进修、实习方法主要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学习,并安排一定时间的业务讲座、病例讨论等学术活动。
四、进修、实习人员不得向病员出具病假条和各种医疗证明。
五、进修、实习人员患病时,需经科主任出具病假证明,并到科教科换假条后交回所在科室。
病假休息一般不得离开医院,若需回原单位休息,需经所在科室批准,病情未愈需继续在原单位休息时,除有原单位病假条外,必须附单位证明信,并及时寄来科教科。
六、进修、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者,必须按请假条的要求进行请假。
全年累计病事假满一个月者,不在保留进修、实习资格。
旷工7日者,立即终止进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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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学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习医学生的管理,规范实习行为,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实习的医学生。
第三条实习医学生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二)加强实习指导,提高实习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三)严格规范实习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四)加强实习教育与培训,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拔与分配第四条实习生选拔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拔。
第五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实习期限和实习岗位要求,合理分配实习名额。
第六条实习生分配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和兴趣;(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三)实习单位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
第七条实习单位应当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实习生的教育与管理第八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进行以下教育与管理:(一)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实习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实习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二)专业知识教育:指导实习生掌握实习岗位所需的医学知识,提高实习生的临床技能;(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实习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实习生的法律意识;(四)实习纪律教育:教育实习生遵守实习纪律,确保医疗安全;(五)职业素养教育:培养实习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提高实习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以下条件:(一)实习岗位: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和实习要求,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二)实习指导: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带教老师,对实习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三)实习设施:提供必要的实习设备和设施,保障实习生的实习需求;(四)实习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实习生相应的实习补贴和福利。
进修实习管理制度
进修学员管理制度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实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实习生管理制度一、实习生接收制度(一)实习生所在医学院校统一向我院科教部提出实习要求,经双方协商,科教部确认接收人数并向学校发出《实习生接收函》。
(二)科教部根据实习大纲编制《实习生轮科表》,实习生凭《实习生接收函》到科教部办理报到手续时,领取轮科表、考勤表及胸卡,并严格按照轮科表到各科室上岗。
(三)实习费用按规定由各实习院校统一按时直接汇入医院财务部。
财务部接到学校汇入的每笔实习费用后,书面通知科教部以备查核。
二、实习生工作制度(一)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领导下,每名实习生应负责分管6-张病床,按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树立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深入病房,了解病情。
(二)作为实习生,早上应提前做好查房前准备工作。
随上级医师查房应主动汇报新入院患者病史,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其他患者病情。
应经常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在回答病人或其家属询问时,必须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解答时应与上级医师保持一致。
(三)新病人入院,实习生应在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
如入院病人是再入院或转科,应复习以往病历后写再次住院病历,并请上级医师检查修改、补充和签名。
(四)实习生转科或交班前,应将病人的病情及治疗经过、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班,必要时写好交接班小结。
(五)实习生可随带教老师参加值班,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岗位,若因事暂时离开岗位需经上级医师同意。
(六)任何手术或诊疗操作,必须经上级医师同意,在其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决定施行。
(七)实习生应坚持节假日或休息日早查房制度。
(八)实习生没有单独处方权,其处方必须经上级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九)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科教部安排,不得随意调整科室,或延长实习时间。
(十)参加科室、医院组织的学习班或其他学术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影响课堂、会场纪律。
(十一)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医院管理,如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学校,直至退回学校处理。
中医院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规定
中医院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规范中医院毕业生见习期间行为规范,提升见习质量,确保见习期间安全、顺利开展,特设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医院毕业生在医疗卫生机构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定原则中医院毕业生见习期间应强调专业性,注重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规范,积极实践创新,从而提高自身素质和社会形象。
见习期间的管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法制化原则进行。
第四条规定定义在本规定中,下列术语应作如下解释:1.见习期间:中医院毕业生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专业培训的过程。
2.毕业生:取得专科及本科专业毕业证书,且符合规定的培训毕业生。
3.见习单位:从规定机构中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见习机会给中医院毕业生的组织。
第二章见习单位的要求第五条落实单位责任见习单位应按照承担的责任和规定要求,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见习知识,为毕业生了解医疗卫生行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帮助,并对见习期间出现的问题负责。
第六条确保人身安全见习单位应对实习期间的设施、医疗器械等情况加强监督,确保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见习管理者的资质与职责见习管理者应具有相应资质,并认真履行见习期间的指导、监督、评定等工作,并对毕业生出现的问题及时解答或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见习合同的签订见习单位应与毕业生签订明确的见习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包括见习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见习起止日期、实习内容、基本待遇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章毕业生的要求第九条遵守纪律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医院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第十条全面参与实践活动毕业生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实践活动,融入医院的文化和环境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认真履行见习要求毕业生必须认真履行见习单位的各项工作要求,不得私自离开见习单位,不得擅自完成医疗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有商业贿赂或其他不良行为。
进修实习见习生管理规定
进修、实习(见习)人员管理规定
一、全院进修、实习(见习)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护理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并与医务科、护理部签定进修、实习(见习)管理责任书后方能下科室。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
二、各科室责任人负责对进修、实习(见习)人员的管理,为每位进修实习(见习)人员安排带教老师,进修实习(见习)人员不允许单独值班。
按照进修、实习(见习)计划进行学习,带教老师对其医疗、护理行为进行监督负责。
对进修、实习(见习)人员带教老师一定要做到放手不放眼。
对已结束人员督促其离院,不得擅自留用,在实习、进修期间出现任何问题科室负责解决或上报。
三、在进修、实习(见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服从科室领导和上级老师的指挥。
调换科室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不得自行调换。
不可随意延长或缩短实习、进修时间。
四、进修、实习(见习)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本人提出申请,请假3天以内者,由科室相关负责人员批准,3天以上者由科室相关负责人签字,医务科、护理部批准。
返回实习、进修单位后按时销假。
五、进修、实习(见习)期间须着装整齐、举止文明,遵守纪律,提前15分钟上岗。
自觉维护医疗秩序,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
违反规定者依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实习进修资格。
六、积极参加院内、科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七、实习结束后,认真填写实习、进修人员自我鉴定表,由带教老师、科室主任、护士长评价并签字后转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签署意见。
(最新版)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实习)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疗管理部门申办临时处方权。
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实习)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实习)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六、自动中止学习或者被中止学习者,不退还费用。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基础条款:(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进修、实习生管理细则
进修、实习生管理细则
实习生在我科实习阶段,必须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做
到以下几点:
1、遵守医院和本科室一切规章制度。
不迟到早退,不
无故旷工。
服从科主任及带教老师的工作安排,有事请假
需提前向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实习期间原则上不排休假。
2、上班时间的确定:
上午7:50—12:00分,下午2:30—5:30分。
3、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对病患者服务热情周到,当不
能准确回答病人的问题时,应及时请教科室老师,切忌对
病患者不理不睬。
接听科室电话要文明礼貌,实行“首接
负责制”,对不能处置的问题,要找科室老师接听,不能
随意放下电话。
4、尊敬科室老师及医院工作人员。
在带教老师的严格
指导下进行工作,不能独立审核签发检验报告单,报告单
应由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发。
5、根据实习实验室设施的配置,认真填写实验室(环境、设备、实验)相关记录,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科
室各类仪器的操作,操作熟练后经带教老师允许才能独立
使用。
6、不得随意泄漏实习单位有关保密的情况,不能泄露
患者隐私。
7、上班期间不能玩手机,更不能在科室任何电脑上玩
游戏,违者记录在实习鉴定书中。
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一、凡来我院实习医师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医德规范。
刻苦学习,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遵守《实习生守则》。
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二、实习生必须经过院前培训。
加强纪律性,服从医院领导,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实习岗位,因病、因事需要请假一天者,经实习组长同意、科室批准;三天之内经科室同意后报医务科;超过三天者由医务科批准;超过一周以上者须经学校批准。
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天以上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三、实习生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对患者必须抱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态度,经常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解决,不得自行处理。
实习生应先签名,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并签名后方生效。
四、实习生应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举止言谈要谨慎,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病情,不得让患者及家属翻阅病历。
五、参加科内组织的业务活动,如死亡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病情分析、学术报告等必要的会议,对须要保密的资料,不得随意泄露。
六、实习期间如发生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或违法乱纪,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学校领导报告。
损坏公物或医疗器械按规定赔偿。
七、实习结束前一周要做好个人总结,由带教老师和科主任写出实习鉴定,办理离院手续。
实习进修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实习生管理,提高医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质量,结合各学校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1.服从医院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学习。
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工作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院内举办的各项活动。
2.在临床实践中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忠实履行实习生的职责。
3.在各科室实习期间,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病房管理等),积极参加科室的各项工作。
4.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上级医师的请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及签署会诊单、手术通知书和各种证明书。
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
医技科室实习生不得单独操作贵重医疗仪器设备,不得单独出具报告。
5.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因择业面试需要,可根据学校规定的择业假进行请假,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假期。
如因病请假,需出具相应的诊断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均以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后必须销假,如需续假,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作旷课论处。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者,均以旷课论处。
累计旷课超过一周者,将发函通告学校,并在实习鉴定中注明情况。
7.毕业实习期间,每个学生在各科室实习结束时应进行小结,填写实习手册,并交科室负责人和带教老师评定成绩并写评语。
待全部实习结束时,应认真作好自我鉴定,由实习组长将本组成员的实习手册送交医务处,由医务处作出全面鉴定和总评分。
进修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进修生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依据医院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条件(一)具有正规高等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干部。
(二)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软件,汉字录入速度大约每分钟30个汉字。
实习生及进修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及进修生管理制度1. 总则为加强医院实习生及进修生的管理,规范实习生及进修生的行为,提高实习生及进修生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以下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实习生及进修生。
2. 定义2.1 实习生指在医院进行临床实习或相关专业实践的学生,包含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
2.2 进修生指在医院进修学习并获得进修证书的专业人士,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
3. 招募与选拔3.1 实习生1.实习生的招募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招聘网站或发布通知等方式进行。
2.实习生的选拔依据各科室的需求和岗位要求进行,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选拔合适的候选人。
3.2 进修生1.进修生的招募以医院内部人员为主,通过内部选拔、介绍等方式确定。
2.进修生的选拔依据专业需求和履历要求,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4. 岗前培训4.1 实习生1.实习生在正式进入实习前,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了解医院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要求、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
2.岗前培训内容应包含临床操作技能、医疗知识、患者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实习生能够安全有效地开展实习工作。
4.2 进修生1.进修生在获得进修机会后,应参加由医院组织的进修生培训,了解医院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等。
2.培训内容应依据进修生的专业要求进行,包含专业知识更新、最新医疗技术介绍等方面的培训。
5. 实习和进修布置5.1 实习生1.实习生的实习期限依据不同专业和学历进行布置,一般为3个月至1年不等。
2.实习生调配到各科室进行临床实习,在导师引导下,参加临床工作并进行学习、实践。
3.实习生需依照科室的值班布置,参加医疗工作,严格遵守医院的值班制度。
5.2 进修生1.进修生的进修期限依据进修项目进行布置,一般为1个月至半年不等。
2.进修生依据进修项目的要求,在指定科室进行学习和进修,与科室医护人员开展学术沟通和技术培训。
3.进修生需依照科室的值班布置,参加医疗工作,严格遵守医院的值班制度。
医院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1.学生上班按规定着装,佩带胸牌,上班期间不准穿高跟鞋,不戴首饰,不浓妆艳抹,违者每发现一次扣押金5元。
若连续违反3次者扣发全部押金。
2.每天提前15分钟上班。
上班时不准在科内大声喧哗、吵闹;不允许在医院公开场所乱跑、取笑;不允许吸烟、吃零食,违者每次扣押金10元;若连续违犯3次,终止实习。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准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不准拉帮结伙,不准打架,不准偷盗,发现一次扣押金100元并终止学习。
4.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坚守岗位,有事请假,严格遵守实习生手册中的请假制度,违犯本规定每发现一次扣押金10元,若连续违犯3次,终止实习。
5.上班期间,听从老师安排,按排班表上班,不准私自休班,值班时不准私自脱岗、串岗,查房及业务学习期间等不准接手机。
业余时间不准进网吧、游戏机厅、舞厅。
每发现一次扣押金50元。
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立即终止学习。
6.要爱护医院的公共财物,不准故意损坏医院公物,违者按价赔偿,终止实习。
7.住宿者严格遵守医院宿舍管理制度,不准打闹,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每晚10:30分准时熄灯,每发现一次扣押金10元,连续3次,终止实习。
8.其它违犯医院规定情况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严重违规造成极坏影响者,终止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9.实习生没有开诊断证明权及处方权,无临床技术操作权,无病情解释权,不准单独值班,违犯本条规定,扣押金100元,退回学校。
10.以上规定望实习生严格遵守,各科主任、护士长、带教老师、医护管理部共同监督、检查。
医学院实习生纪律规定
医学院实习生纪律规定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任意调班、换班,不擅离工作岗位。
必须参加所在实习单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二、尊敬老师和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谅解,更应与外系、外校的同学搞好团结、增进友谊,共同完成实习任务。
三、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实习单位管理,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酗酒、赌博;不得去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严禁去江河、水库中游泳;如有违纪行为者,将按学校和实习单位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爱护实习单位的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如将实习单位设备设施损坏或遗失,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赔偿。
四、参加病房值班学生,次日上午于查房完毕,处理好病人后才能离开病房。
值班休息时间不得累计使用,应在住地休息,不得擅自离队外宿。
实习生不得借用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不准伪造上级医师签字、不准向病人索取财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实习生要关心和爱护病人,为异性病人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老师、同学或护士)在场。
五、实习生请假和转换实习单位按《成都医学院实习生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和《成都医学院实习生转换实习单位暂行规定》执行。
六、毕业实习未按教学计划完成的,不予按时毕业,必须重补实习。
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篇2:医学院实习生转换实习单位规定都成医学院实习生转换实习单位规定为保证学生实习教学时间和质量,实习期间一般不予转换实习单位。
但部分学生实习后期因就业等因素,需办理转换实习单位。
为规范学生转换实习单位,保障各专业实习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转换实习单位条件1.保障基本实习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原则上不允许转实习,护理专业实习期须满八个月及以上,其余专业须至少达一半实习期。
2.实习单位同意我校学生转实习。
实习生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双重管理,实习生转换实习单位必须遵守目前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征得目前实习单位的同意。
3.接收单位满足教学需求,并同意接受实习生。
医院进修生、实习生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实习生安全管理制度
1.凡来我院参加工作的进修生、实习生等必须向医院安全保卫科进行申报登记。
2.在申报登记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有效证件,本人像片一张。
3.为加强对进修生、实习生等治安工作的管理。
进修生、实习生由医院医教部负责进行登记,其中一份登记表交安全保卫科备案。
4.进修生、实习生所在单位和学校必须为自己的员工、学生等承担政治、刑事、治安等方面的责任。
5.进修生、实习生等与在职员工一样,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信誉。
如有违章、违法行为者,参照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同等处罚,对治安保卫工作不利者予以退回。
医院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基本条件1.实习生(1)医疗类医疗类::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生,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生,已圆满完已圆满完成理论学习及临床见习。
(2)护理、医技、药剂类)护理、医技、药剂类::国家正规中等卫生学校全日制中专以上学生。
(3)不符合上述条件特殊学生,经教学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入院。
2.进修生(1)医疗、医技、药剂类)医疗、医技、药剂类::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毕业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工作2年以上,医疗机构介绍信及初级以上专业资格证。
(2)护理)护理::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毕业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工作2年以上,有医疗机构介绍信及初级以上护士资格证。
(3)参加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入院考试合格方可入院。
(二)联系须知1.1.时间时间时间 实习生通常为每年实习生通常为每年5~6月份。
进修生通常每年2次,上半年3月份联系,月份联系,44月下旬考试,月下旬考试,55月上旬入院学习;下半年9月份联系,联系,1010月下旬考试,月下旬考试,1111月上旬入院学习。
2.2.学校与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协商实习专业、学校与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协商实习专业、科室、人数、时间等,并签署协议。
3.3.通过医院网站填报申请进修表,通过医院网站填报申请进修表,通过医院网站填报申请进修表,上传本人身份证、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护人员资格证医疗机构介绍信等有效证件;教学管理部门寄发考试通知;参加考试;教学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与进修计划名额录取寄发进修通知。
4.4.教学管理部门登记安排,教学管理部门登记安排,财务部门缴费,科室不得私自接收实习生和进修生。
5.5.除交纳实习费外,缴纳实习或进修保证金。
除交纳实习费外,缴纳实习或进修保证金。
6.6.统一着装,办理胸卡。
统一着装,办理胸卡。
7.7.实习时间通常为实习时间通常为10个月,进修时间一个科室3个月或6个月。
医院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医院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实习生和进修生是医学院学生在医院进行实践训练和进修学习的重要群体。
为了规范医院实习生和进修生的管理,提高其培养质量和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实习生和进修生。
3. 目的和原则3.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实习生和进修生的管理,促进其学习和成长,提高医院的教育和培训水平。
3.2 原则本管理制度的原则如下:(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医院实习生和进修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人。
(2)激励原则: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医院实习生和进修生积极学习和参与医院工作。
(3)规范管理原则:建立规范的管理程序和流程,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医院实习生管理4.1 招募和录取医院实习生的招募和录取按照医学院与医院之间的协议执行,遵循学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
4.2 岗前培训医院实习生在进入医院之前,需要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包括医院的基本介绍、工作流程、职业道德等内容。
4.3 任务分配医院实习生的任务由导师或上级主管根据其专业和能力进行分配,实习生需按时完成任务,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4.4 考核评价医院实习生的学习和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等。
4.5 奖惩制度医院实习生的奖惩制度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 医院进修生管理5.1 招募和申请医院进修生的招募和申请由医学院和医院共同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5.2 进修计划医院进修生参照进修计划进行进修学习,计划内容包括学习课程、学习时间、学习目标等。
5.3 学术交流医院进修生可以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医生进行学术讨论和交流。
5.4 考核评价医院进修生的学习和研究成果将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术成果、专业能力、研究水平等。
5.5 奖惩制度医院进修生的奖惩制度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 结束与总结本管理制度对于医院实习生和进修生的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中医医院实习生见习生管理规定
中医医院实习生见习生管理规定一、医院科教科负责接收实习生及见习生,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实习生。
二、实习生及见习生所在学校必须是国家或省级承认并注册的学校。
三、实习生及见习生必须凭学校的介绍信来院实习。
四、实习生及见习生携带院校实习计划来医院,护理专业实习由护理部安排科室轮转,其他专业人员由科教科根据实习计划安排科室轮转。
五、实习及见习前必须按医院规定缴纳实习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与医院签订实习协议的院校按照协议收取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给医院。
六、实习生及见习生中途离院不退学习费用。
七、各科指定专人带教,带教老师根据实习计划认真备课,对实习生及见习生负全责;科教科不定时抽查。
八、带教老师负责监督学生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九、实习生及见习生每实习完一个科室,写出自我鉴定,由带教老师考评,最后由科教科进行考评。
十、原则上实习生及见习生无假期,如有必要,一天内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带教老师同意,科室负责人批准。
三天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科教科批准。
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一周。
十一、实习生及见习生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恪守医德,保护病人隐私,如有违犯,经教育屡教不改,医院有权终止实习,不退实习费用。
十二、实习生及见习生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医疗护理活动。
十三、实习生及见习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自我保证来回路上和宿舍的安全问题。
与医院签订实习基地协议的院校实习生医院安排集体宿舍,需缴纳住宿费每人200元,另收管理押金200元(每人),水电费在管理押金中扣除,实习结束后根据使用水电情况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学校的实习见习人员不安排住宿。
十四、实习生及见习生的工作服自理,颜色为白色。
十五、实习生及见习生离院前必须凭“离院清单”办理离院手续,根据使用水电等情况退还部分押金或多交水电费用。
中医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医医院实习生的管理,提高实习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中医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习生的选拔与录用1. 实习生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相关科室根据实习岗位需求,从具有相应学历和资质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2. 实习生录用后,应与医院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三、实习生的培训与教育1. 实习生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两部分。
2. 岗前培训:由医院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医院概况、规章制度、职业道德、临床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 岗中培训:由各相关科室负责,对实习生进行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包括病历书写、查房、诊疗操作等。
四、实习生的日常管理1. 实习生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实习生应按时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临床实践。
3. 实习生应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尊重患者,关心患者,关爱同事。
4. 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实习生的考核与评价1. 实习生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实习结束考核两部分。
2. 平时考核:由带教老师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
3. 实习结束考核:由医院组织,对实习生的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六、实习生的权益保障1.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与医院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
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实习生有权对医院的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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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中医院进修生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医技人员进修、医药院校学生见习毕业实习是医药教育的一个重要阶段,根据卫生部《关于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的暂行规定》等要求,为有序地实施我院对医技进修人员进修、医药院校学生见习、毕业实习的管理,以保障进修委托单位、实习委托学校的临床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各科室都要以认真负责、通力合作的态度积极为来我院的进修人员、见习学生、毕业实习学生提供优质的临床教学服务。
第三条医院依照《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要求,对委托来我院的进修生、实习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管理和教育。
第四条进修人员、实习生进入我院后,必须自觉地服从医院的领导与管理,认真接受带教老师对其进行的医疗技术及医德、医风的训练,自觉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不断克服实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勤奋学习,圆满完成进修、见习、毕业实习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进修人员进修、医药院校学生见习、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由科教科主管负责,各科主任、护士长监管,全院各科室共同
配合完成。
第六条进修人员进修、实习学生实习带教计划由科教科根据进修委托单位进修计划、委托学校见习计划、毕业实习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下发各各科科主任组织实施,进修生、实习生必须服从。
第七条科教科根据进修人员进修专业、进修时间,实习学生专业、实习时间制定进修、实习科室轮转计划,轮转计划制定后交由各科科主任掌握,不再随意改动。
第八条科教科与委托医院的科教科、委托学校的教务科(处)建立各种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反馈进修人员进修、实习生实习情况,配合委托医院、学校做好进修、实习管理工作。
第三章进修生实习生管理
第九条进修人员、实习学生进入我院临床实习前,必须接受由科教科、护理部组织的有关院情、医德医风、卫生法律法规、院规院纪、常见诊疗操作规范、病历书写规范等岗前教育。
第十条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必须穿戴整洁白大衣帽、佩带“实习医生”上岗证方可上岗。
工作期间应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大方、精神饱满。
遵守医护人员礼仪规范。
第十一条带教科室及带教老师对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努力帮助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完成进修、实习计划。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
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带教组长审批;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由科教科审批;五天以上,转报委托校方教务科(处)审批。
学生请假期满,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时回到实习岗位,必须通过电话或电报方式与科教科联系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请假、续假及去请“霸王假”者,一律按旷课论处,科教科将报交校方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做到医德良好、医风严谨、工作勤奋、尊师爱友、虚心好学、遵纪守法。
实习期间不准酗酒闹事,严禁打架斗殴,严禁赌博吸毒,严禁“搭车开药”,严禁收受病人红包或向患者索要财物,违者按院规院纪及委托学校学生纪律管理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必须爱护我院公物,凡贵重仪器及设备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
如未经带教老师批准动用贵重仪器及设备致损坏者,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责令赔偿外,报交委托校方处理。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我院劳动纪律及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不无故缺旷。
上岗期间不准串科闲聊、看电视和阅读与医学无关的书籍。
工作期间不准吸烟。
第十六条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带教老师布置的各种进修、实习作业。
进修人员、实习学生不得仿冒带教老师签字,不准仿冒签署疾病证明、医嘱、处方、各种申请单、检验单。
第四章带教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各科科主任必须严格按科教科制定的进修、实习带教计划组织科内具体带教医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要尽最大努力满足进修、实习学生临床进修、实习需要。
各科科主任、带教老师必须于每组进修人员、实习学生进修、实习结束后写出进修、实习小结报送科教科。
第十八条各带教老师除进修、实习作业外,不得随意安排进修生、实习学生与进修、实习无关的私事。
第十九条进修生、实习学生必须参加我院院、科学术性会议及业务讲座。
第二十条科目(科室、病室)进修、实习结束后,由该科室带教老师、带教组长进行客观的评价,按第二十二条规定评定出进修生、实习学生的总评成绩,并记录在《实习生手册》上。
《实习生手册》由科教科及带教老师、带教组长掌握,不得与实习学生见面,以保证实习成绩的真实性。
第二十四进修人员、学生进修实习结束后,由科教科对每一个进修生、学生的整个进修、实习过程进行综合评价,以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优:各科进修、实习综合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
良:各科进修、实习综合总评成绩在80-89分之间。
中:各科进修、实习综合总评成绩在60-79分之间。
差:各科进修、实习综合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下。
附件:
大丰市中医院进修生实习学生临床教学管理小组组长:施栋
副组长:陈永贵李翠芬王珏华
成员:陈怡陈锡林董高富王进富吴俊彪崔明陈梅董惠民吴发林茅付勇
姚峰平杭建军仇保洲李红玲唐承勉
于永国陈仲连姜晓平张志春王应东
王永忠李宇燕臧明辉韦爱民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