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呈报表

合集下载

外地调入确认说明

外地调入确认说明

外地调入确认说明办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85912042办理地点: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政府后楼206办公室办理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办理范围及流程: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调入确认由各区市人社局及有相应系列和级别评审权限的市直单位负责,办理方式具体咨询各主管部门办理时间:由各区市人社局及有相应系列和级别评审权限的市直单位自行决定二、非青岛市各系列中评委评审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非青岛市各高评委评审(包括工程副高、卫生正高和副高、经济副高、会计副高、中小学副高、中专副高,山东省人社厅统一备案编号的除外)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社局负责确认,办理方式参照下方【执行程序】及【申请材料】注:青岛各区(市)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外地调入确认由各区市人社局负责;西海岸新区工程系列中级资格外地调入确认由新区人社局负责。

办理时间:每季度办理一次,主管部门提报时间截止到该季度最后一天(一)执行程序:1、工作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按照【用户手册】,注册并登录单位账号(如已注册则无需重新注册),登录后按照【使用手册-单位版】(附件3),进行单位业务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工作单位为申报人员开通权限;2、个人登录青岛人才网(/),按照【用户手册】,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如已已有账号则无需重新注册),工作单位为个人开通权限后,个人登陆后按照【使用手册-个人版】(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工作单位;3、工作单位逐一审核个人所申报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后上报;4、各主管部门登录网站,按照【使用手册-主管部门版】(附件4),审核各单位所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点击上报;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各主管部门所上报材料,发文公布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名单;6、个人登录网站导出《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并按照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参考模板

《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参考模板
拟确认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
助理工程师
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取得时间及批准机关
20XX年XX月XX日、青岛XXX有限责任公司








(章)
年月日








(章)
年月日










(章)
年月日







见Leabharlann (章)年月日备注山东省人社厅制
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


XXX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19XX年XX月XX日
调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现调入单位
山东XXXX科技有限公司
原工作单位
青岛XXX有限责任公司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
学制
学士
XX大学
20XX年XX月
XXX
4年
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助理工程师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填写样板)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填写样板)
重新考核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意见

用期单位源自考核鉴定


由申请人所在基层单位填写,可简要对申报人进行评价,并写出明确意见,例如:“经考核,同意XX同志重新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
公章(盖章)
负责人:(手写)
年月日
审批意见
(人事)部门审核、
县(处)级单位职改
公章
负责人:
年月日
意见
事)部门审核、审批
地市(厅局)职改(人
原聘专业技术职务
及聘任时间
2010年1月,聘副教授职称
原工作单位
青海师范大学
原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教师
现工作单位
桂林理工大学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教师
何时加入中国
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
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职务
何时加入何
种民主党派
任何职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
任何职,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国语言
达到何种程度

现名
李美丽
性别

出生年月
XX年XX月


小2寸彩色照片(白底
曾用名
民族

出生地
广西南宁
参加工作时间
1983年7月
籍贯
广西梧州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行政职务

身体
状况
健康




毕(肄、结)业
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制
学位
2005年6月
青海师范大学
英语专业
二年
硕士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外地调入认定(确认)

外地调入认定(确认)

外地调入认定(确认)
(一)范围与对象
在武汉市外取得职称证书后调入东湖高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需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

(二)外地调入认定工作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具体材料如下:
(1)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当年申报职称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如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
(5)现所在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如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其他证明材料;
(8)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

2、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其材料的真实性,并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上级人事(职改)部门逐级审核盖章,并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任职资格。

(完整版)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新版)

(完整版)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新版)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单位:
姓名:
拟定专业技术
职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见习期满初
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使用。

1-7项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8项由各级组织按程序填写。

2、手工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计算
机文档要求在Word 2000下输入,不破坏表格整体外观。

3、手工表一式二份,一份存人事档案,一份存业务档案;计算机文档要求保存在
软盘上,在计算机个人申报操作时接受,随申报数据文件一同上报。

1、基本情况
2、学术团体任职及社会兼职
3、外语水平
4、计算机水平
5、主要学习经历
6、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
7、个人工作小结
8、考核鉴定及审批意见。

二级、三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和资格确认报送材料_要求

二级、三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和资格确认报送材料_要求

通知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现将2013年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二级、三级教师职务评审(一)条件1、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区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站)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条件。

3、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须提交的材料1、《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一式1份;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3、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4、反映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荣誉称号、论文等(最高各1件);5、初始学历和进修学历证书;6、教师资格证书;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专业技术职务首聘聘书;8、初级计算机合格证书;9、“六公开”监督卡;10、改系列评审相近系列同级别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呈报《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2份,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除不再填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外,与上述要求相同。

改系列评审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写出专题报告;11、《二级、三级教师职务推荐结果登记表)(进行公示,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及电子版;12、任课情况证明。

二、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初次确认(一)条件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初次确认的基本条件为:1、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业大、电大、职大、函大、夜大),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武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办法

武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办法

武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办法(2018年8月)一、考核认定(一)范围与对象(武职改办【2001】11号,2013年后省颁布的各系列(专业)申报条件)在我市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或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生和职后取得同等学历人员,见习期满,可考核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考核认定的条件(武职改办【2001】11号)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以各系列(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为依据。

一般可按以下条件掌握: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员级”任职资格;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6、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可考核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三)考核认定工作程序(武职改办【2001】11号,武职改办【2003】7号,鄂职改办【2013】72号)1、由本人提出申请,准备申报材料提交单位。

具体材料如下:(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见习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4)见习期内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5)业绩证明材料(工作量证明、论文、成果证书等等,依据省2013年后陆续颁布的申报条件要求来提供,与初聘表的业绩栏一一对应);(6)国家法律规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系列(专业),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8)其他证明材料。

2、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单位对申报人见习期间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出具考核结果和聘任意见。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样本)完整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样本)完整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样本)完整版一、个人基本情况1.1 姓名请输入您的姓名:______________1.2 性别请选择您的性别:______________1.3 出生日期请输入您的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1.4 学历学位请选择您的最高学历学位:______________1.5 专业请输入您的专业:______________1.6 工作单位请输入您的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1.7 单位性质请选择您的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1.8 职务请输入您的职务:______________1.9 专业技术职务请输入您的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1.10 工作经历请输入您的工作经历:______________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1 资格类别请选择您要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类别:______________2.2 申报条件请根据专业技术资格类别要求,描述您的相关工作经验和项目经历,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______________2.3 学术成果请列举您在相关领域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成果等:______________2.4 专业技术培训请列举您参加的专业技术培训以及获得的证书:______________2.5 推荐人意见请提供至少一位推荐人的姓名及其对您申报的意见:______________2.6 附件清单请列举您提交的附件清单,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______________三、申报材料提交3.1 申报材料请将以上资料以及其他申报所需材料整理并复印,按要求装订成册:______________3.2 地址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3.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提供申报材料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四、注意事项1.请务必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不得夹带虚假信息;2.申报材料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并寄送,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3.如申报材料有补充或修改,请及时联系负责人进行补正;4.申报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新版)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新版)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单位:
姓名:
拟定专业技术
职称 : 填表日期:年月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见习期满初
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使用。

1-7项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8项由各级组织按程序填写.
2、手工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计算机
文档要求在Word 2000下输入,不破坏表格整体外观。

3、手工表一式二份,一份存人事档案,一份存业务档案;计算机文档要求保存在
软盘上,在计算机个人申报操作时接受,随申报数据文件一同上报。

1、基本情况
2、学术团体任职及社会兼职
3、外语水平
4、计算机水平
5、主要学习经历
6、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
7、个人工作小结
8、考核鉴定及审批意见。

职称材料问题说明

职称材料问题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说明为认真做好我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四)单位组织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公示评议推荐结果;(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七)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中的“单位意见和单位核实意见”栏中明确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上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后方可推荐上报;(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中签署“经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的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十)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十一)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确职材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呈报。

其中对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认定,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养老保险年限缴费年限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一致)等相关证明。

东营市职称评审

东营市职称评审

东营市职称评审报 名 手 册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制)1 / 31前言为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 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审材料必须做到规范统一。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 单位组织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 会或学术委员会(7 人以上) ,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 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 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 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公示评议推荐结果;聞創沟燴鐺險爱氇。

(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 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残骛楼諍锩瀨濟溆。

(七)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 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 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简表》中的“单位意见和单位核实意见”栏中明确填写“本单1 / 31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上报”,并由单位 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推荐上报; (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 不得空缺)酽锕极額閉镇桧猪。

(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一式两份(1 份放入评审 材料袋中,1 份由县区或主管部门统一保管),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 代替;彈贸摄尔霁毙攬砖。

(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必须 在 “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栏中签署 “经审核, 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同意推荐。

”的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 门;(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謀荞抟箧飆鐸怼类。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新版)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新版)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单位:
姓名:
拟定专业技术
职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成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见习期满初
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使用。

1-7项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8项由各级组织按程序填写。

2、手工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计算
机文档要求在Word 2000下输入,不破坏表格整体外观。

3、手工表一式二份,一份存人事档案,一份存业务档案;计算机文档要求保存在
软盘上,在计算机个人申报操作时接受,随申报数据文件一同上报。

1、根本情况
2、学术团体任职及社会兼职
3、外语水平
4、计算机水平
5、主要学习经历
6、初任职称前工作情况
7、个人工作小结
8、考核鉴定及审批意见。

平市职改办202135号文件

平市职改办202135号文件

平市职改办202135号文件关于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平市职改办【2021】35号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和使用,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现就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单位性质或隶属关系发生变化需重新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1、按照职称哪里评审哪里有效的原则,由市职改办向原单位通过发函等方式确认。

非本市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后仍从事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一年以上,经相关部门考察能够履行现专业岗位职责,单位拟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聘任的,报由具备资格确认权的人事(职改)部门重新认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确认后,换发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外省调入我市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上报省人社厅确认,从市外单位调入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市职改办确认。

初级职称由县(市、区)职改部门或市主管部门确认。

如需确认并转换系列的按有关规定送相应评委会评审转换系列。

2、专业技术人员原取得的任职资格,高、中、初级分别比照省内同期同类人员的评审条件进行确认。

凡符合条件者,予以确认。

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以及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在开考以后评审的均不予认定。

符合低一级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认定其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需要重新评审或考试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确认任职资格需提供的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考核认定表》、《初聘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4、组织人事部门的调令、行政介绍信、任职文件、部队安置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5、非公企业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6、业务工作总结及年度考核表;7、《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三份,河南职称网下载)和1寸照片1张。

(样表)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样表)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供重庆市来渝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所属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办理确认: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离退休人员;
(3)人事管理权限在我市,未经市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同意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自行在市外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国家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各地有关机构评审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及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说明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及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及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说明自2015年第二季度起,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需初次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市外调入人员需确认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办理程序》(附件1)或《市外调入人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办理程序》(附件2)要求办理。

一、基本条件(一)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资格初次确认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业大、电大、职大、函大、夜大),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上述毕业生都要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定。

(二)市外调入人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属市外调入本市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满半年。

二、实行资格初次确认前毕业证书验印制度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时,需一并提交毕业证书的验印证明。

毕业证可送交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联系电话:85166762)统一验印,也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海尔路178号,联系电话:88913512)自行验印。

对伪造学历、资历等,违反政策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以及中共青岛市纪委、青岛市监察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