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八大举措”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1.12•【文号】高检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1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已经2024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1.检察业务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的重要保障机制。
加强检察业务宏观管理,通过理念引领、政策引导、指标评价,牵引检察业务整体向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加强个案管理,通过个案过程管理、结果评判,强化业务办理与管理并重,办理中有管理,管理促进办理、管理保障办理,有效提升个案办理质效。
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充分认识自身在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切实把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作为全院、全员的共同责任,把检察业务管理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院多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
检察院多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
检察院在服务群众工作中,转变工作思路,以人为本,立足检察职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重要位置,从提高能力、密切沟通、化解矛盾、完善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切实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提高素质强化工作能力。
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干警下基层,进社区,让干警在基层得到实践锻炼,让干警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执法,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大走访,察民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
该院结合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大走访”主题实践活动,了解群众的首望,感知群众的情感,倾听群众的呼声,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了解他们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排民忧。
该院坚持定期派干警开展下访巡访,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通过实行院领导接访机制、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等制度,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2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问题30余件,共调处居民矛盾纠纷16起,深入居民区清扫垃圾5次,开展慰问活动2次,,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完善服务群众举报制度,畅通便民利民热线、方便群众反映诉求。
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的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建设,配齐便民利民设施、改善接待环境和条件,将其打造成为服务群众的文明窗口。
公益诉讼三大难题如何破?
公益诉讼三大难题如何破?作者:首席记者张双山来源:《公民导刊》 2019年第7期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今年6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作准备。
在随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采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鉴定难、取证难是制约公益诉讼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
重庆检察机关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633件2018年8月,经诉前公告程序,在没有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况下,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依职权将四川隆昌红动玻璃有限公司及其渔箭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最后判处四川隆昌红动玻璃有限公司及其渔箭分公司赔偿因违法排放废水造成的污染治理费、生态环境修复费、司法鉴定费等合计29.4万元。
四川隆昌红动玻璃有限公司对渔箭分公司的赔偿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同时,还要求两公司30日内在重庆市级以上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
这是重庆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用国家法律正式确立。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检察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的一种新的履职方式,最高检已明确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之一。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至2019年4月,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54件,立案263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400件,相关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793件,未满回复期519件。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53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6件。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领办的石柱自治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业园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首;荣昌区检察院起诉的古昌镇政府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作为“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的典型案例写入了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院落实六稳六保方案
4.加强民生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5.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三、具体措施
1.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涉黑涉恶、暴力恐怖、网络犯罪等,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2)加强风险防控,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及时介入处置突发事件,防止不稳定因素滋生。
2.服务企业发展
(2)加强对扶贫项目的法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助力脱贫攻坚。
6.强化法律监督
(1)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2)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稳六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保护劳动者权益
-严格依法办理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
4.强化民生保障
-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4.强化民生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5.加强法律监督,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二、具体措施与实施步骤
1.维护社会安定
-加强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特别是涉黑涉恶、网络犯罪等,确保社会治安秩序。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各类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和化解。
2.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6.03.31•【字号】•【施行日期】2006.03.3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长期的重大历史任务,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是检察机关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建设这个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内容。
为推动我市检察机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
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根据“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要求,切实找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要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要根据农村的特点,突出打击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扰乱和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危害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
一是要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的盗窃、抢劫、杀人、投毒、放火、敲诈勒索、拐卖妇女儿童、破坏生产经营,利用传销、变相传销进行诈骗等严重危害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农村妇女卖淫,残害女婴,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农村稳定的犯罪,依法坚决打击坑骗、欺诈甚至残害农民工的犯罪,特别是对农村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或利用宗族势力、封建迷信等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乡霸”、“村霸”,要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
保平安 助发展 护民生 促和谐——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全 面贯 彻 宽 严相 济 刑 事 政策 ,对 初 犯 、偶
犯 和 未 成 年 犯 罪 人 员 ,无 逮 捕 必 要 不 批 捕
骗 、侵 占企业 财 产 和 侵 害从 业 人 员 权 犯 罪6 5 ,查 办 国家 工作 人员 利用 审 3人 职权 向企业 索贿 受贿 犯罪6 人 。 9
存 款 等 犯 罪 1 2 人 、起 诉 1 7 人 。深 8 1 39 赂 专项 治理 ,查 处 国 家工 作 人 员 在 招 物 资购 销 、资 源开 发 中 的受贿 犯罪 3 5 3 程 建 设 单 位 提供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查 询3 2
平 等 保 护 各 类 企 业 合 法 权 益 ,起 诉
围绕 促 进城 乡基 础 设施 建 设 ,突
路 交通 、危 旧房 改造 、市 政 建 设 等 领 赂 、失 职渎 职犯 罪2 9 。着 眼促 进 农 7人
讯 问时 律 师 在 场 ,起 诉 环 节 开 展成 长 环 境 和 发
8 缔 督22 I1 监 0 ̄ 第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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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事 业 建 设 ,严 肃查 办 乡镇 医 院 、学校 、文 化 设 施 建 设 以及 水利 工 程 、地 质 灾 害 治理 等 领 域
认 真 研究 两 江 新 区 大建 设 、大 开 发对 检 察
业 、 国 土 等 部 门 开 展 预 防 宣 讲 6 3 , 受 众 0场
7 1 人 ;开展 县 乡换 届 专 项 预 防 ,深入 基 层 、 .万
服 务 的新 需 求 ,制定 了 《 务 两 江新 区开 发 开 服 放 的意 见 》 。依 法起 诉 在 各 类 园 区 招 商 引资 中
管 部 门采纳9 9 。 8件
严 厉 打 击 黑恶 势 力 犯 罪 ,坚 持 重 大案 件 挂 牌督 办 、异地 管辖 ,起诉 涉 黑案 件5 件2 、 3 9人 1 涉 恶案 件8 件4 2 ;查处 黑 恶势 力 背后 的职务 2 8人 犯 罪4 人 ,其 中涉 及 “ 护伞 ”犯 罪 1人 。坚 7 保 6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繁荣库区经济服务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繁荣库区经济服务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繁荣库区经济服务的意见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库区和谐稳定,促进库区经济建设,实现库区移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市检察院就全市检察机关如何为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繁荣库区经济服务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增强为库区服务的责任感。
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三峡库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事关重庆未来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现。
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决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战略高度,明确使命,增强政治责任感。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惩处腐败,全力维护库区稳定,促进库区经济发展。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库区社会政治稳定。
稳定是库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市检察机关要把维护库区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充分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库区稳定、危害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
一是要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利用库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插手人民内部矛盾,挑动群体性事件的犯罪活动,快捕、快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打、砸、抢”犯罪分子,及时震慑犯罪,张扬法制。
二是依法打击发生在库区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库区纵火、投毒、盗杀牲畜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侵犯人民群众合法财产的犯罪,重点打击“村霸”、“乡霸”、“街霸”等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其它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8.07.16•【字号】渝检(办)〔2018〕53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渝检(办)〔2018〕53号各分院、区县(自治县)院、铁检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已经市院党组2018年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现对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一、充分认识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民营经济是经济转型升级的生力军、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战略意义和社会意义。
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民营经济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把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按照市院党组司法办案“三重境界”的要求,通过办准办好案件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落实落地。
全市检察机关要将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检察长要将办准办好民营企业案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要加强案件管理,建立民营企业案件专门统计台账,定期收集、整理和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对于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通过适当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7月16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办准办好民营企业案件,为全市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制定本工作意见。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83号•【施行日期】2020.03.2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83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已于2020年3月26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3月26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保障重庆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支持和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二、检察机关应当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严格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运用公告督促、诉前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诉讼等方式,积极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案件。
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对上述领域之外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审慎、稳妥开展探索。
检察机关六稳六保实施方案
1.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2.加强对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3.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2.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2.加强对金融领域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法治水平。
3.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金融监管效能。
(三)稳外贸
1.依法打击外贸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外贸秩序,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2.加强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监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四)稳外资
1.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2.加Βιβλιοθήκη 与外资企业沟通,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3.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提高外资服务水平。
(五)稳投资
1.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加强对投资领域行政案件的监督,推动政策落实。
3.推动完善投资法律法规,为投资活动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确保检察机关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紧密围绕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需要。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确保检察机关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措施。
2.加强对投资领域行政案件的监督,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3.推动完善投资法律法规,为各类投资活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八批)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八批)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10.10•【分类】其他正文“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八批)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案例一: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苏省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关键词】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撤销公司行政登记再审检察建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基本案情】2017年10月17日,江苏省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名义提交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其中在《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申明栏有“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等字样,并显示有“建设集团”印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上显示有“建设集团”印章。
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材料依法进行了形式审查,认为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于同日作出《分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2018年7月,建设集团发现集团名下多出一个“分公司”,经联系,案涉分公司负责人称,其从自称建设集团工作人员处取得授权,并获得全套注册登记材料。
建设集团认为“分公司”授权材料系伪造,“分公司”则表示自己以授权材料登记设立的公司合法。
双方发生纠纷,并均向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报案。
其后,建设集团多次申请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但被拒绝。
2019年7月3日,建设集团将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至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局撤销非法注册的分公司。
法院认为,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查认为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依法核准登记,已尽到审查义务,并无不当;建设集团认为“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建设集团”的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等系伪造,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判决驳回建设集团的诉讼请求。
检察院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检察院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之一,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检察院面临着一些安全和满意度问题,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检察院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警力巡逻,维护检察院周边安全。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检察院应加强警力巡逻,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通过加强巡逻,可以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检察院工作人员和前来办案的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和办案环境。
二、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益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素质和服务意识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检察院的满意度。
检察院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法律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纠纷和投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检察院的信任和满意度。
检察院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的投诉,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社会认知度。
检察院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其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但是很多人对检察院的工作并不了解,甚至存在一些误解和偏见,这也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检察院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检察院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检察院的职责和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对检察院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检察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一定会得到有效提升,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检察院能够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安定和谐。
五、加强与其他法律机构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不忘初心奋发有为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11年工作纪实
不忘初心奋发有为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11年工作纪实作者:暂无来源:《公民导刊》 2017年第6期2006年,经重庆市委决定并报中央编办批准,正式组建正厅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一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
同年8月5日,五分院挂牌成立,成为我市最年轻的检察分院。
11年的开拓进取.1 1年的奋勇争先,五分院一步一个脚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奋斗历程,走出了一条具有五分院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
以科学思路为引领开好局走对路没有统一科学的思路就没有统一有力的行动。
11年来,五分院始终坚持以目标引领为基石,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坚持用清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目标任务统一干警思想行动,确保了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组建初期,提出“加快融合、开局起步”的思路目标,确保了平稳起步和巩固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开局良好、有序起步,很快走入正轨;平稳过渡后,继而提出“开拓创新、勇争一流”的思路目标,实现了爬坡前进和加快发展,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提升。
在直辖市城市分院定位新阶段,经过深入调研和研判,五分院现任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森林带领院党组一班人提出了“继承中发展、发展中创新、创新中提高”三步走工作思路和“排头重庆市、领先中西部、比肩京津沪”的近中远期奋斗目标.制定了“四个五”发展举措。
新的思路目标有效激励引领了全体干警再接再厉、拼搏进取、奋力争先,开启了五分院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境界、新高度。
五分院1 1年的发展证明,这些发展理念和思路目标科学严谨,紧扣市情,符合院情,切合实际,反映了全体干警的共同愿景,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发挥了巨大的牵引推动作用。
净化环境全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1 1年来,五分院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用心营造了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助力了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庆五中院家事审判白皮书(2017—2021年)
重庆五中院家事审判白皮书(2017—2021年)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08•【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重庆五中院家事审判白皮书前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幸福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息息相关。
新时代下,人民法院正通过开展家事审判,在维护家庭稳定的同时,帮助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和情感。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启动以来,重庆五中院和辖区基层法院积极响应试点要求,提出了系列改革举措,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事审判的全过程、各方面。
重庆五中院梳理总结了近五年来辖区家事案件审理基本情况、类型特点,归纳整理辖区两级法院在推动家事审判改革方面的亮点举措,并收集十个家事审判的典型案例,形成本白皮书。
希望借此展示五年来重庆五中院辖区法院改革成果,帮助全社会更加了解、理解和信任辖区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工作。
第一部分 2017—2021年辖区家事案件审理概况当前社会正在发生激烈变迁,作为社会关系的重要部分,家庭关系受影响极深,社会思潮、群体观念、物质基础等因素的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对家庭关系的稳定产生影响,家庭关系出现波动乃至裂痕,往往会形成权利义务的争端,从而要求司法介入调整。
因此,对于家事案件的分析探讨,必将起到管中窥豹作用,从案件“一斑”窥测辖区家事关系整体发展概貌。
(一)重庆五中院及辖区两级法院2017年至2021年家事案件基本情况。
1、结案数据看,波浪式上升。
辖区两级法院审结的家事案件数量,从2017年的14584件,逐步上升至2021年的17365件,其中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人员活动受限,家事案件总数有所减少,但总体呈现波浪形的稳中有升的持续增长趋势。
(如图一)。
2.结案方式看,调解占主流。
辖区两级法院2017年调解、撤诉的家事案件9990件,占总结案数68.5%;2018年至2021年,这一比例分别为69%、68.24%、69.48%、71.43%。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09.02•【字号】渝民〔2019〕90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9〕22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9年8月9日印发。
为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发展大局统筹谋划,把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重大工程一体规划,把民政重要工程纳入民生实事大力推进,把社会福利督查和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纳入党委政府考核督查。
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民政部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推进“八大格局”建设,民政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意见》是重庆直辖以来市政府出台的首个民政的重要综合性文件,全面系统谋划部署了未来一段时期全市民政各项事业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的最新成果,是市委市政府对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创造。
《意见》的出台,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民政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全市民政系统要充分认识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意见》部署的工作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力有效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重检五分院,再见!”
“重检五分院,再见!”8月24日,我们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小组结束了为期两个月的专业实习。
在这一实习期间,我们小队和五分院的老师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亦和五分院和难舍难分。
我们早已经习惯了每个工作日早期去学校门口赶公交车,习惯了在路上馋馋的想着今天早上能吃到的单位食堂提供的早餐,习惯了在他(她)烧上一壶水,习惯了在中午围成一桌谈论着一天遇到的好玩的事情,习惯了彼此之间相互开着对方的玩笑,习惯了下班之前可怜一下要加班的同学,我们都习惯了五分院成为我们的生活中的一部分。
转瞬间两个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我们在这里从一开始无休止的打字打字打字、订案卷订案卷订案卷,到后来帮老师整理案件的思路、和老师一起分析案件、随着老师出庭,我们也开始能渐渐看懂一些案子,看出哪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看明白老师们提问技巧。
我们经历了新刑诉法在办案过程中的融合过程,听到了老师们关于新刑诉法的评论,看到了新刑诉法在实际中的运用。
我们在成长着,甚至因有了刑诉法一同陪伴而更茁壮。
我们就这样离开了,离开啦五分院的老师们,离开了五分预案的一桌一椅,离开了那个每层都会停一下的电梯,离开了没见停过的复印机,离开了堆成山的案卷,离开了看不懂字迹的笔录复印件。
我们会记得老师们的谆谆教诲,记得老师们跟我们说的点滴知识,记得老师们讲的每一个有趣故事,哪怕是令人微微毛骨悚然的死刑执行现场。
要走了,老师们的一句“记得有机会回来玩”,衬得这一走让人觉得冷的格外凌冽。
“重检五分院,再见!”,愿我们还能相见。
部分队员实习心得体会忘不了——宋子轩转眼,实习就已不知不觉进入了尾声。
默默地倒数,却不是在期盼落幕,等待解脱,而是提醒自己要好好地认真在五分院过好最后的每一天。
犹记得饯别宴上,觥筹交错,谈笑风生。
一次次举杯,喝下的不只是冒泡的冰爽的啤酒,还有各自的情谊与感激。
临别时,不曾想到竟会如此的不舍与依恋。
离开时,最后一眼回望五分院办公大楼,竟然还是湿了眼眶。
心被莫名的情绪拉扯着,一丝怅然盖过了回家的欣喜。
检察机关如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上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检察机关如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上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地区法治程度与文明程度的标杆,也是构建法治国家的重要精神要素,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
因此,作为执法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必须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当作首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牢记“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度。
一、转变执法理念,切实关注民生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充分体现着人民的意志,检察权来自于党和人民,这就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根植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执法实践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注群众需求,化解民生矛盾,解决民生难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服务和保障民生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民生促建设、促发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全面发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执法环境。
要深入推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职务犯罪也日渐呈现出高智能犯罪、集团犯罪的趋势,严重破坏了国家政治体系中赖以运行的合法性基础,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危及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
然而当前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与党和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应着力解决以下三点: 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执法水准和办案质量,着力查办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对当前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劳动保障、医疗、教育、企业改制等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要重点查处。
突出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有效震慑和遏制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8.28•【字号】•【施行日期】2024.08.28•【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8月28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支持和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为川渝毗邻地区检察一体化提供经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认识1.深刻认识川渝高竹新区建设的战略意义。
川渝高竹新区地跨重庆市渝北区和四川省广安市两地,是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共同批准设立的全国首个跨省共建的省级新区,是川渝两地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川渝两地共同谋划、联手打造的重要平台,承担着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重大历史使命,在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领会、全面把握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有利于拓展优化成渝中部地区发展空间,有利于形成跨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有利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样板”的重要意义,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以服务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检察改革方案
4.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
(2)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1.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检察改革方案
第1篇
检察改革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就检察改革提出以下方案。
二、目标
1.完善检察机关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3)设立公益诉讼部门,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2.司法责任制改革
(1)实行检察官负责制,明确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的主体地位,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2)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激发检察官工作积极性。
4.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提高检察官的专业素养。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2.抓紧推进机构改革,确保新设立部门尽快正常运行。
二、目标
1.完善检察机关的职能配置,提高组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