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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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最新)
备考心得分享:
在政法干警考试当中,《申论》这一科也是让不少人头疼的,它是融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发现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书面表达能力为一体的。相对来说,没用公务员考试申论难,但也没那么简单。申论考试是以大量文字的阅读材料为基础,后面各部分的做答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要求读的材料之多要完成的题量之大,但时间是有限的,如果阅读速度慢在读资料的时间花的过多那会造成后面的文章写不完,那后果会很严重的,甚至有的人读了一遍不知道材料所讲的中心意思是什么,读了后面的就忘了前面所讲述
的内容,这些问题都是在很多考生中存在的。
同时,申论还需要平时的积累,要求我们有很广的阅读面,在考试的时候能够发散整合我们脑袋里的资料。所以说要想申论考试成功必须提高阅读的速度和记忆的能力,建议练习一下精英特速读记忆,别人要花几小时看和记得东西你可以在几分钟到几十分钟就可以完全搞定,效率提高的不是一点两点,事半功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做个链接给大家,按住ctrl 键,鼠标点击此行文字就可以下载练习了。
无论是备考还是考试,一定要用心!祝大家成功!
2014政法干警申论热点:培训中心存在的各类问题审计署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培训中心等经营性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对所属培训中心开展全面自查;加大相关方面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各级各单位所属培训中心等经营性机构管理情况,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一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兴建高档豪华的培训中心,有的培训中心沦为铺张浪费或****交易的场所,公众对此反映强烈。审计机关作为政府审计监督机关,进行培训中心自查,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有利于推动培训中心治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审计署《通知》明确,审计机关要加大审计各级各单位所属培训中心等经营性机构的管理情况,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违规建设会议餐饮接待等经营性场所、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行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权钱交易等****行为四类情况。这四类情况,基本上包括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可能涉及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的内容,也是审计机关加大审计培训中心可循的“线索”。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运用各种审计手段,审计机关对各级各单位所属培训中心等审计监督,当不难取得阶段性成果。
培训中心存在的各类问题由来已久。培训中心自查和对培训中心的全面检查包括审计监督,之前也有过此类部署,但有关问题仍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说明培训中心的生成机制应当受到严肃拷问,培训中心长期存在的弊端,应当引起深刻反思。不难想象,开展培训中心自查和加大对培训中心审计监督,更多只能取得一时一地的成效,只能解决局部性、阶段性的问题,等到“风头”过后,一些培训中心可能很快会重张旗鼓,继续为某些权势部门和人员提供奢靡浪费或****交易平台。
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对培训中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真正管用的长效机制,须从培训中心的生成机制入手,在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层面上多下工夫——目前各单位所属培训中心,大多是部分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些培训中心作为经营性单位,绝大多数都要转制成为企业。这将是改革培训中心监管模式的最有利契机。
今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逐步与培训中心脱钩,有关培训服务将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那些转成企业的培训中心,将不能再靠做“政府生意”赚大钱,而必须到市场上去求生存。只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自己的培训中心,培训中心的弊端痼疾,方可得到有效根除。
2014政法干警申论热点:电商平台上第三方售假
新《消法》虽已在法理上厘定了电商平台承担责任的几个层次,但还需要司法实践将其激活,特别是,如何界定电商平台“明知”或者“应知”第三方售假而不作为?
7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祥鹏恒业”通过聚美优品等多个电商平台销售假冒服装和手表,而聚美优品等电商平台则对此置若罔闻。
聚美优品网是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此次售假丑闻对电商的影响巨大。之后,聚美优品发布声明:承认“祥鹏恒业”存在售假行为,称已关闭其网上店铺;但对自身责任“高举轻落”,没有承诺“先行赔付”上当的消费者,而只是“深刻反省、追究责任”。
对于电商平台上的第三方售假,电商平台该承担什么责任?去年下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之前,关于电商平台是否该“先行赔付”,存在一定争议。有观点认为,电商平台与“展销会”和“租赁柜台”性质相同,所以应先行赔偿。但最终《消法》立法者认为:电商既没有权利要求网店事先缴纳押金,也没有能力通过验货、审核资质等方式对具体经营者进行现实审核,如果对网络消费纠纷采取“一刀切”,可能加重电商平台的经营成本,扼杀互联网经营创新。
现行《消法》确立的原则是:首先,由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责任;但如果电商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电商平台索赔;如果电商平台之前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则应当履行承诺。照此,如果聚美能提供“祥鹏恒业”的真实名称、联系方式,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现行《消法》还规定:如果电商平台“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消法》可谓“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虽然已在法理上厘定了电商平台承担责任的几个层次,但还是需要司法实践将其激活,特别是,如何界定电商平台“明知”或者“应知”第三方售假而不作为?这就需要法院结合具体个案,通过判决来释法。
目前有报道称:包括雅诗兰黛、兰蔻、DHC在内的多家知名化妆品牌,均否认与聚美优品存在任何形式上的合作。照理说,聚美优品网本身就是化妆品的专业网购网站,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一线品牌否认与他们以及他们的第三方网商有合作,那么,这算不算聚美“明知”或者“应知”有人在利用其电商平台售假而不作为,从而要承担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呢?
互联网可能“颠覆”了很多经营规则,但不能“颠覆”基本的商业伦理——揣着明白装糊涂,纵容售假者在自家提供的平台上侵害消费者权益,就应承担责任。
2014政法干警申论热点:"规矩"应是年轻干部入门课在舆论中,公务员群体这几年的生存状态已经历了冰火两重天。前几年,“国考人数创历史新高”“史上最热国考年”的新闻,曾从一个侧面描绘出了这个群体平稳的收入水平和开阔的发展空间。但如今,随着中央反腐和反四风节奏的加快,媒体上开始出现年轻干部“苦闷”“徘徊”“重新抉择”的报道,“离职”“离职潮”这样的字眼很罕见地和公务员有了关联。
“离职潮”或有夸张之嫌。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干部队伍的整肃,本来附着在这个职业身上的不合理预期,比如灰色收入、公权自肥等已经渐渐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公务员角色正逐渐脱魅、回归常识。这一方面说明,未来年轻人面临“当官”这个职业选择时将更加淡定,体制内外的人才流动也将变得更加理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一旦选择这个职业,就等于清楚它的价值和职责,默认遵守它的规矩和要求。
立规矩无疑应该从入职开始、从青年干部开始。刘云山同志日前在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好干部是教育培养出来的,也是管理监督出来的,好人主义培养不出好干部,“要坚持从严管理,加强监督约束,引导年轻干部强化规矩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清白做官、踏实做事”。以教育培养“守规”的意识、用监督警示“逾矩”的代价,应该是领导干部在职业生涯早期就接受的训练。
20世纪70年代德国刚开始发展循环经济时,特别注重培养幼儿的垃圾分类习惯,因为“这样他们长大后就不会觉得麻烦”。这种“习惯成自然”的逻辑虽然简单,却是建立规则意识的不二法门。对于青年干部群体,应从一开始就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抽查、申报、公示、监督和问责制度,坚持严格的任前公示和任期考核,并按照《公务员法》及一系列干部管理规章确立的基本框架,来规范干部入职、晋升、调动的流程。从青年干部培养角度看,这是学会“清白做官、踏实做事”的重要一课;从反腐角度来看,这也是夯实一些基础性监督制度的机会和抓手。
更宏观地说,年轻人在面对权力时能否产生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的自觉,根本上取决于权力运行所制造的“场域”。简政放权、依法行政、遵守边界意识的政府部门,会给青年干部的成长带来更多的“正能量”;反之,本身就存在权力滥用甚至寻租、****问题的部门,更无法也不可能完善对青年干部的监督和约束。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从大环境上防止青年干部在成长上“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