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价
抽水蓄能电站受益对象及电价机制探讨
Ke r s p mp d so a e h d o o r s t n;i v sme t n i e ;ma n b n f i r s lcrct r i g me h n s y wo d : u e tr g y r p we t i ao n e t n t is e t i e e ca e ;ee t i p i n c a im i i i y c
分析 表 明 ,若 不投 入十 三陵抽水 蓄 能 电站 ,电网的 峰 谷差 率为 3 . l ,陡河燃 煤 火 电机 组 的平均 调 峰 幅 36 % 度需 ,峰 谷 差 L益 增 大 (02 t 20
年华 东 网最大 用 电峰 谷 差 为 1 7 8 19 MW) ,决 定 了 天 荒 坪 机 组 运 行 时 间 长 ,启 停 频 繁 的 运 行 特 点 。 以
情况 具体 分析 其在 电 网中的作 用 。
1 1 调 峰 、填 谷 .
调峰 填谷是 抽水 蓄能 电站 特有 的作用 ,这 种双 重 作用 其他 任何 电源无 法相 比。十三 陵抽水 蓄能 电站 的
行小 时 为 9 1 / d・ ,6台机 组基本 处 于满抽 满 . 5I ( 台) t
20 0 2年 为例 ,6台机 组 总计起 动 51 3次 ,工况 转换 5 16 3次 。机 组在 各 工 况下 共 运 行 67 1次 ,运 行 时 2 1 间长 达 2 4 .4h 00 0 9 ,平 均 3 0 . 6次/ d・ ) ( 台 ,平 均运
性 ,已被 世界各 国所 公认 。下 面结合 电站 实际 运行 的
ee t c po rs se , o c o i e eac c e e n sa r s n r re y d c ie e en f rr fr n e l cr we y t m i fwhih s me ma n r s r h a hiv me t tp e e ta e b f es rb d h r i o ee e c . i l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31•【文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为了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站综合效益,经商国家能源局,决定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抽水蓄能电站价格机制电力市场形成前,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
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准许收益的原则核定。
其中,成本包括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准许收益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1%-3%的风险收益率核定。
(一)两部制电价中,容量电价主要体现抽水蓄能电站提供备用、调频、调相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价值,按照弥补抽水蓄能电站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的原则核定。
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
(二)电量电价主要体现抽水蓄能电站通过抽发电量实现的调峰填谷效益。
主要弥补抽水蓄能电站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
电价水平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下同)执行。
(三)电网企业向抽水蓄能电站提供的抽水电量,电价按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75%执行。
二、鼓励通过市场方式确定电价为推动抽水蓄能电站电价市场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采用招标、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业主、电量、容量电价、抽水电价和上网电价。
三、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回收方式电力市场化前,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和抽发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或区域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
四、加强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运行的管理(一)抽水蓄能电站应根据电力系统需要和站址资源条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
湖北省部分水电电站上网电价表
注:以上电站上网电价增值税率均按17%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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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北省部分水电电站上网电价表
序号 一、 (一) 1 2 3 4 5 6 7 (二) 8 9 10 11 12 13 14 15 电厂名称 上地方网结算电站 宜昌地区 五峰县母珠漂一级电站 五峰县月山水库所属电站 五峰县王家河电站 秭归县银河公司黄岩水电站 秭归县金能水电有限公司 秭归县宏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宏发、深 岩沟和人户洞电站 秭归县三渡河水电有限公司三渡河二级 、三级电站 恩施州地区 恩施市板桥水电站 建始县五家河三级电站 建始县瓦渣坪水电站 建始县雷家河水电站 建始县大河湾水电站 建始县猪耳河水电站 建始县氿闳堰电站 鹤峰县古城河电站 0.1500 0.2000 0.0500 0.1000 0.1000 0.1260 0.0480 0.1600 3,120 4,025 4,020 4,090 3,950 2,200 4,029 2,813 第 1 页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21.00 323.00 325.00 314.00 328.00 332.00 333.00 310.00 0.5600 0.3530 1.0000 0.7500 0.7700 0.3140 0.3860 4,000 4,000 3,535 2,916 4,436 3,497 3,967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90.00 290.00 329.00 327.00 325.00 296.00 300.00 装机容量 (万千瓦) 设计年发电 利用小时 厂用电率 (%) 上网电价(含税) (元/千千瓦时) 备注
42
3.9570
3,6001.00源自324.00(五) 43 44 45 46
抽水蓄能电站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探讨
抽水蓄能电站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探讨摘要:我国抽水蓄能电站是在近代刚刚起步的,它是一种新兴电力设施,也是一种新的清洁能源。
抽水蓄能电站作为一种新型电站,其所具有的先进性,为我国电力资源格局带来良好的改变,然而与以往传统电站所面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却是一个明显的问题。
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并结合目前国内抽水蓄能电站的实际情况,作几点恰当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探讨,以更好地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抽水蓄能电站;管理体制;运营模式;探讨前言抽水蓄能电站是一种在系统中储存多余电力,在电网系统中用来发电的一种专门的系统。
其中,抽水蓄能机组具有良好的工作特性,具有良好的启动能力和快速爬坡能力,能够为用户提供调峰、调频、调相等辅助服务,从而保证电网的安全和高质量的运转,并提高其它机组的运行经济性。
在我国,从90年代开始,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得到迅速的发展。
另外,90年代后,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电网规模越来越大,电网峰谷差值越来越大,电网调峰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因此,建立一批以发电为主体的抽水蓄能电站已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目前,国内抽水蓄能电站在设计、建造、生产等方面已经达到相当的程度。
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还有待于国家和商业的共同努力。
一、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发展历程本文认为,在此基础上,对现有抽水蓄能电站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与试验阶段1968年,第一个由日本进口的11 MW抽水蓄能机组于河北岗南水库,1972年,第二个由国内生产的12 MW抽水蓄能机组于北京密云水库。
但是,因运行方式及设备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水头低、容量小等原因,使其一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关注。
1984年开工,1992年投入运行的"潘家口水库1号",因其装有三套90 MW的变频水泵,在电网系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使其第一次受到电网系统的承认与关注[1]。
(二)总结与提高阶段80年代以来,我国核电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浙江秦山核电站的兴建中,相继出现广州、天荒坪两座核电站。
从行业发展和电价机制看《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规范》的特点和作用
标准评析从行业发展和电价机制看《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规范》的特点和作用■ 高 洁1 岳 蕾1 翟海燕2 朱方亮1(1.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国网新源集团抽水蓄能研究院)摘 要:本文以抽水蓄能行业发展为主要脉络,分析了抽水蓄能发展规划和电价机制的重要成果,梳理了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标准化工作。
从2013年全国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到2021年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展现了抽水蓄能行业发展的巨大潜力,以及开展社会资源配置和投资主体决策的必要性。
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开发,以及容量电价相应电费的疏导过程,体现了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工作与电价机制密切相关。
本文根据新时期抽水蓄能行业发展需求和电价机制,总结分析了最新发布《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规范》(NB/T 11175-2023)的特点和作用。
关键词: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抽水蓄能价格机制,抽水蓄能电站技术标准体系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20.026Analysis of the Features and Roles of Code for economic evaluation ofpumped storage power stations Based on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ndPrice MechanismGAO Jie1 YUE Lei1 ZHAI Hai-yan2 ZHU Fang-liang1(1. China Renewable Energy Engineering Institute;2. Pumped-storage Technological & 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of State Grid Xinyuan Co., Ltd.)Abstract: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pumped storage indust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ortant achievements of pumped-storag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plan and price mechanism, and reviews the standardization of economic evaluation of pumped-storage power station. From the 2013 National Pumped-storage Site Selection Plan to the 2021 Pumped-storage Medium and Long-term Development Plan, the enormous potenti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umped-storage industry has been demonstrated, and it is necessary to carry out social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investor decision-making. From unitary investor to multi-funding investors, as well as the transmitting process of electricity bills corresponding to capacity price, it refl ects that the economic evaluation of pumped-storage power station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price mechanism. According to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and price mechanism of pumped-storage in the new era,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functions of the newly issued NB/T 11175-2023, Code for Economic Evaluation of Pumped Storage Power Stations, are summarized and analyzed.Keyword: economic evaluation of pumped-storage power stations, pumped-storage price mechanism, technical standards system on pumped-storage power station基金项目:本文受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价模式研究”(项目编号:ZX-KJGH-20220003)、中国电建集团科技项目“基于水电站工程储能工厂建设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编号:DJ-ZDXM-2021-26)、中国电建集团科技项目“流域梯级‘水风光储’一体化关键技术”(项目编号:DJ-HXGG-2022-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黄河上游水资源演变对水光风储多能互补影响”(U2243232)资助。
抽水蓄能电价差值计算案例
抽水蓄能是一种储存能量的方式,通常用于发电。
抽水蓄能电价差值指的是发电时的电价与购入电价的差值。
下面是一个计算抽水蓄能电价差值的案例:
假设有一个抽水蓄能发电站,发电时的电价为$p_1$元/千瓦时,购入电价为$p_2$元/千瓦时。
在一个月内,该发电站产生了总电量$E$千瓦时,则抽水蓄能电价差值$\Delta P$可以用下列公式计算:
$$\Delta P = (p_1 - p_2) \times E$$
例如,如果发电时的电价为0.6元/千瓦时,购入电价为0.4元/千瓦时,在一个月内产生总电量100千瓦时,则抽水蓄能电价差值为:
$$\Delta P = (0.6 - 0.4) \times 100 = 20$$
即抽水蓄能发电站在一个月内的电价差值为20元。
抽水蓄能电站容量价格研究
0 引言“双碳”目标下,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实现了快速发展,然而由于新能源的“三性”问题,高比例新能源并网必将加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难度,亟须灵活性调节资源支撑,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能力。
抽水蓄能具有消纳存储和灵活调节能力,在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调相调压和紧急事故处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稳定器。
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533号文”),核定了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并加强了对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
基于此,本文基于我国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分析全国抽水蓄能电站容量价格的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以及发展抽水蓄能对电价水平的影响,以期为抽水蓄能电站的投资决策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1 我国抽水蓄能电站价格机制及运营模式的发展历程在我国抽水蓄能价格机制及运营模式的发展历程中,抽水蓄能电站的运营模式、价格机制以及成本回收途径之间密切相关,见图 1。
其中,主要包括单一电量电价、电网内部核算电价、容量制电价和两部制电价四种价格机制,以及租赁制、电网统一运营、委托电网运营和独立运营四种模式,见表1和表2。
现阶段,根据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以下简称“633号文”),2023年起我国所有在运抽水蓄能电站均执行两部制电价。
2 抽水蓄能电站容量价格分析2.1 全国抽水蓄能电站容量价格概况全国48座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达5600万kW,分别为31座已投运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3050万kW和17座拟投运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2550万kW。
31座已投运抽水蓄能电站核定容量价格在289.73元/kW(河北潘家口)~823.34元/kW(安徽响洪甸)之间,17座拟投运抽蓄电站核定容量价格在471.18元/kW(山东文登)~690.36元/kW(新疆阜康)之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30•【文号】发改价格〔2021〕633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调节电源。
近年来,我委逐步建立完善抽水蓄能电价形成机制,对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发展、提升电站综合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也面临与市场发展不够衔接、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方式,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现阶段,要坚持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将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同时强化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衔接,逐步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市场,着力提升电价形成机制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坚持并优化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政策(一)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
电量电价体现抽水蓄能电站提供调峰服务的价值,抽水蓄能电站通过电量电价回收抽水、发电的运行成本。
我国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
我国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抽水蓄能是一种重要的清洁能源储能技术,具有对电网进行调峰调频、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
而抽水蓄能技术的普及和推广离不开价格机制的支持和完善。
目前我国在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应该建立合理的抽水蓄能电价机制。
目前我国抽水蓄能电站的电价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电价,即根据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确定的电价,用于覆盖电站的运营和管理费用;另一部分是调频电价,即根据电网调度的需要确定的电价,用于弥补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调频所带来的成本。
但是,目前这两部分电价的核定方式不够科学、合理,导致抽水蓄能电站的收益能力不高,难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其次,应该加大抽水蓄能电站的电价补偿力度。
由于抽水蓄能电站具有很高的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需要较长的回收期,所以需要相应的补偿机制来提高其经济效益。
当前,我国的抽水蓄能电站主要通过“基建+补贴”的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但是补贴力度不够大,不能真正解决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问题。
因此,应该加大政府的财政补贴力度,同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电价补偿机制,使得抽水蓄能电站能够在市场中获得更好的收益。
此外,还应该完善抽水蓄能电站的销售和交易机制。
目前我国抽水蓄能电站的电力销售主要依靠与电网企业签订的长期电力销售合同,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抽水蓄能电站的灵活运营和市场化交易。
因此,应该探索建立灵活的电力销售和交易机制,例如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让抽水蓄能电站可以更灵活地参与电力市场,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最后,应该加强抽水蓄能电站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
抽水蓄能技术目前在我国的应用还比较有限,大部分电站集中在西南地区,应用范围较窄。
为了进一步推动抽水蓄能技术的普及和推广,需要加大对抽水蓄能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力度,提高其性能和效率,降低成本,同时推动抽水蓄能电站的地理分布,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不同地区的电力需求。
抽水蓄能
2.按水库调节性能 (1)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 其运行周期呈日循环规律。蓄能机组每天顶一次(晚间)或两次 (白天和晚上)尖峰负荷,晚峰过后上水库放空、下水库蓄满;继而 利用午夜负荷低谷时系统的多余电能抽水,至次日清晨上水库蓄 满、下水库被抽空。纯抽水蓄能电站大多为日设计蓄能电站。 (2)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 运行周期呈周循环规律。在一周的5个工作日中,蓄能机组如 同日调节蓄能电站一样工作。但每天的发电用水量大于蓄水量, 在工作日结束时上水库放空,在双休日期间由于系统负荷降低, 利用多余电能进行大量蓄水,至周一早上上水库蓄满。我国第一 个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为福建仙游抽水蓄能电站。 (3)季调节抽水蓄能电站 每年汛期,利用水电站的季节性电能作为抽水能源,将水电 站必须溢弃的多余水量,抽到上水库蓄存起来,在枯水季内放水 发电,以增补天然径流的不足。这样将原来是汛期的季节性电能 转化成了枯水期的保证电能。这类电站绝大多数为混合式抽水蓄 能电站。
江西洪屏电站
天津桃花寺抽水蓄能电站
该电站位于天津市蓟县于桥水库北岸,与盘山火 电厂隔岸相望,居京津唐电网和三市地域中心,故 地理位置适中。下水库(于桥水库)库容大,水源 充沛且水源稳定,其调节性能优于一般日调节蓄能 电站。桃花寺抽水蓄能电站设计装机4台可逆机组共 60万kW,年发电量约11万kWh。桃花寺抽水蓄能与邻 近的盘山发电厂联合开发,年利用小时从4800h增为 5864h,年发电量从57.6亿kWh增至70.4亿kWh,桃 花寺抽水用电成为盘山电厂的低谷增发电量,经蓄 能转换又成为峰荷电量,提高了供电质量,经计算 上网电价从0.544降为0.436元/kWh。
抽水蓄能优势分析
抽水蓄能电站运行具有几大特性:它既是发电厂,又是用 户,它的填谷作用是其它任何类型发电厂所没有的;它启动迅 速,运行灵活、可靠,除调峰填谷外,还适合承担调频、调 相、事故备用等任务。目前,中国已建的抽水蓄能电站在各 自的电网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使电网总体燃料得以节省, 降低了电网成本,提高了电网的可靠性。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电计[1998]289号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1998年3月19日电计[1998]289号)为了正确评价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效益,适应电力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行为,满足现阶段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报告和报批的要求,我部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编制了《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
经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现批准印发,自即日起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告国家电力公司计划投资部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附件:《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1 总则1.1.1为合理评价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效益,依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1993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第二版)和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结合抽水蓄能电站的特点制订《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的目的是根据电力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建设必要性和工程技术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计算该项目投入的费用和产生的效益,进行经济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1.1.2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其他阶段可参照执行。
大中型常规水电站改扩建工程可借鉴使用。
1.1.3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
囯民经济评价是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角度,分析计算抽水蓄能电站对国民经济的净效益,据以判别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合理性。
财务评价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价格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机制,分析计算项目直接产生的财务效益和发生的费用,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以及外汇平衡能力等财务状况,据以判别抽水蓄能电站的财务可行性。
抽水蓄能电站电价制定方法与经济运行方式
汇报人:日期:•引言•抽水蓄能电站电价制定方法•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运行方式目•案例分析与实际应用•结论与展望录01引言全球范围内,抽水蓄能电站规模各异,大型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数百兆瓦。
主要分布在电力需求大、峰谷差较大的地区。
抽水蓄能电站概述规模与分布定义与特点资源优化配置经济运行方式有助于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
系统稳定运行社会经济效益电价制定和经济运行方式的重要性目的结构本报告的目的和结构02抽水蓄能电站电价制定方法成本基础加成比例电价确定030201成本加成法市场需求与供应竞争情况电价确定成本因素参考成本加成法,核算抽水蓄能电站的成本。
成本与市场权重根据抽水蓄能电站的特性和市场环境,确定成本和市场在定价中的权重。
市场因素参考市场定价法,分析市场的供需和竞争情况。
混合定价法03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运行方式抽水蓄能电站的高效调度模式主要是通过优化调度算法,充分考虑电网负荷需求、电价波动、蓄能水库水位等因素,以实现电站运行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这种模式能够确保电站在满足电网需求的同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在高效调度模式中,还需要加强预测和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提高调度决策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电网负荷、电价等关键因素进行预测,为电站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高效调度模式设备运行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抽水蓄能电站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在实现电力调峰填谷的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其资源综合利用潜力。
通过与其他能源形式(如风电、光伏等)的互补运行,实现能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还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建设,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与其他领域的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
例如,可以将抽水蓄能电站与旅游、农业等领域相结合,实现电站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同时,通过完善电价政策、绿证交易等市场机制,激发抽水蓄能电站的发展活力,推动其在能源领域的广泛应用。
04案例分析与实际应用单一制电价两部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国内典型抽水蓄能电站电价制定方法案例分析多元化营收模式创新融资模式高效调度运行国外先进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运行方式案例分析完善电价制度提高运行效率拓展收入来源创新融资模式案例启示与借鉴05结论与展望抽水蓄能电站的电价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电力市场需求、电能质量、调峰能力、输电损耗等。
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完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高系统调节资源的有效供给,促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完善意见》在保持两部制电价机制定价原则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合理引入市场价格机制,并进一步明确了容量价格回收渠道,将原有“政府核定电量电价及容量电价”的两部制电价机制改进为“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并将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的新型抽蓄价格机制。
作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电量电价,强化了与当前电力市场改革进程的协调统一,解决了原有价格机制与市场建设不能有效衔接的突出矛盾;同时,兼顾了政策稳定性,以政府核定容量电价、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作为抽水蓄能电价机制的基本稳定器,为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加快抽水蓄能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必要的价格政策保障。
另一方面,此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中融入激励相容、标尺竞争等价格管制方法,体现了价格机制创新的新理念。
一、坚持政策稳定性和创新性并举,兼顾抽水蓄能产业发展与参与市场竞争之间的协调关系为了保障电力供应与电网运行安全,作为现阶段较为成熟、经济的灵活调节技术,抽水蓄能将成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的政策角度出发,需要对抽水蓄能产业给予适度的政策倾斜,以助力其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电力体制改革的纵向深化、电力市场建设的不断完善,也为抽水蓄能电站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条件。
此次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通过引入“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将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的新型价格机制,兼顾了促进抽水蓄能产业发展与有序参与市场竞争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关系。
坚持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释放稳定的合理收益预期为保障政策稳定性,并实现对抽水蓄能产业快速发展的合理支撑,《完善意见》坚持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提出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抽发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并明确经营期内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按6.5%取定,保证了抽水蓄能商业运营模式、预期收益的稳定性,进一步鼓励了抽水蓄能产业的投资。
我国对抽水蓄能定价模式的讨论
3电网 内部 结 算制 即将 抽 水 蓄能 电 站视作 电 网 内的变 电站 , 和电 网的运 行成 本 、 设成 本统 一核 建
2租赁制 广州抽水蓄能 电站采用租赁制 , 其优
点有 :1体 现 了定 价 的两 个 基 本 原 则 , 补 偿 成 () 即
算, 由政府 统 一定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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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电设备 (07N . ) 2 0 o 5
对 于单泵 在 低速下 运行 时 的功率 可 以通 过 计 算得 出 , 由于泵 的功率 和它 的转速 成 3次方 关 系 , 因此低 速下单 泵 的平均 输入 功率 为 : (61 ) 1/8 ×[ 113 6 0 .)2 =7 8 W ( 4 . +110 4 / ] 8 k
k ・ W h;
5 改 造 后 经 济 性分 析
由上述试 验数 据知 , 循环 水泵 改造后 , 泵 高 双
速 运行 时 , 率 下 降 16k 单 泵 高 速 运 行 取 平 功 8 W; 均值 计 算 , 即功 率下 降 9 W, 泵 低速 运 行 功 率 3k 单 平均下 降 (4 02 7 8= 2 W。 23 /)一 8 4 7 k 该型循环 水泵 改造 前具 有 代表性 的运行 方 式 为 : 季 2台泵 高速 并 列 运行 4 0 , 季 1台泵 热 00h 冬 高速 运行 2 0 ( 00 按全 年运行 6 0 h 00h考核 ) 。对 循
行灵 活选择 。仍 按 机 组 全 年 运行 6 0 00h考 核 , 夏
降低 厂用 电率 。改 造后满 足 了机组 在不 同气 候条
件 、 同负荷下 经济 运行 的要 求 , 不 提高 了机组 运行 的经 济性 。
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表
附件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表序号电站名称所在省份装机容量(万千瓦)容量电价(元/千瓦)已投运1沙河江苏10699.78 2琼中海南60648.76 3西龙池山西120463.81 4天堂湖北7722.43 5宝泉河南120417.43 6张河湾河北100476.13 7黑麋峰湖南120376.30 8溧阳江苏150576.04 9响水涧安徽100459.92 10宜兴江苏100491.22 11呼和浩特内蒙古120567.83 12蒲石河辽宁120475.42 13琅琊山安徽60453.30 14桐柏浙江120341.76 15潘家口河北27289.73 16仙居浙江150370.91 17洪屏江西120454.99 18清远广东128409.57 19白莲河湖北120321.34 20天荒坪浙江180417.17 21广蓄二期广东120338.34 22仙游福建120405.40 23惠州广东240324.24 24泰安山东100347.99 25响洪甸安徽8823.34 26深圳广东120414.88 27十三陵北京80496.15 28回龙河南12585.20 29白山吉林30456.06 30溪口浙江8561.61 31绩溪安徽180391.80序号电站名称所在省份装机容量(万千瓦)容量电价(元/千瓦)新投运32丰宁一期河北180547.07丰宁二期180510.9433沂蒙山东120608.00 34文登山东180471.18 35金寨安徽120616.01 36长龙山浙江210499.96 37厦门福建140612.65 38永泰福建120551.21 39周宁福建120548.11 40天池河南120556.94 41荒沟黑龙江120478.74 42敦化吉林140550.80 43清原辽宁180599.66 44蟠龙重庆120587.22 45镇安陕西140625.85 46阜康新疆120690.36 47梅州一期广东120595.36 48阳江一期广东120643.98注:河北岗南混合抽水蓄能电站维持现批复电价到电站运营终止,表中容量电价含增值税。
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定办法
附件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定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提升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实行事前核定、定期调整的价格机制。
电站投运后首次核定临时容量电价,在经成本调查后核定正式容量电价,并随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监管周期同步调整。
第二条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按经营期定价法核定,即基于弥补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按照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对电站经营期内年度净现金流进行折现,以实现整个经营期现金流收支平衡为目标,核定电站容量电价。
容量电价按本办法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计算。
第三条年净现金流。
计算公式为:年净现金流=年现金流入-年现金流出年现金流入和年现金流出均为不含税金额。
第四条年现金流入为实现累计净现金流折现值为零时的年平均收入水平,包括固定资产残值收入(仅经营期最后一年计入)。
其中:固定资产残值收入=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第五条年现金流出。
计算公式为:年现金流出=资本金投入+偿还的贷款本金+利息支出+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1—第六条容量电价。
计算公式为:不含税容量电价=年平均收入÷覆盖电站机组容量含税容量电价=不含税容量电价×(1+增值税率)年平均收入不含固定资产残值收入。
第七条运行维护费。
包括材料费、修理费、人工费和其他运营费用。
(一)材料费。
指抽水蓄能电站提供服务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备品等,包括因电站自行组织设备大修、抢修、日常检修发生的材料消耗和委托外部社会单位检修需要企业自行购买的材料费用。
(二)修理费。
指维护和保持抽水蓄能电站相关设施正常工作状态所进行的外包修理活动发生的检修费用,不包括电站自行组织检修发生的材料消耗和人工费用。
(三)人工费。
指从事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维护的职工发生的薪酬支出,包括工资总额(含津补贴)、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含劳务派遣及临时用工支出等。
(四)其他运营费用。
指抽水蓄能电站正常运营发生的除材料费、修理费和人工费以外的费用。
抽水蓄能电站电价制定方法与经济运行方式
抽水蓄能电站电价制定方法与经济运行方式抽水蓄能电站(Pumped Storage Power Station)是一种通过利用水能储存和释放电能的电力设施。
它通过在不同高度之间的输水管道和水轮机之间来储存和释放能源。
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平衡供需关系、调节电网频率,以及储存可再生能源的电能。
抽水蓄能电站的电价制定方法是根据其经济运行方式来决定的。
其经济运行方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储能和释能。
储能指的是将低价电能利用水泵抽水到高处蓄能池中,而释能则是将高处储能池中的水释放下来,通过水轮机产生电能。
基于这两个环节,可以对抽水蓄能电站的电价进行合理制定。
首先,储能环节的电价制定需要考虑抽水蓄能电站的运行成本。
运行成本包括水泵的运行能耗和水泵设备的维护费用。
这些成本可以通过计算每次储能过程所需的电能和实际消耗的电能来确定。
其次,释能环节的电价制定需要考虑抽水蓄能电站的利润和外部电力市场的电价。
释能过程中,抽水蓄能电站将从高处储能池中释放下来的水转化为电能。
这部分电能可以通过将其卖给电力市场来获取利润。
在制定电价时,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
首先是能源市场的变动情况,在电力市场价格高涨时,抽水蓄能电站将有利可图。
其次是储能和释能的效率,抽水蓄能电站的能效决定了其经济运行的效果,必须认真考虑。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以及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和环境友好型能源的支持政策。
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电力市场的调节来实现的。
当电网负荷高峰时,抽水蓄能电站将通过释能环节向电网注入电能,以满足用户需求。
反之,当电网负荷较低时,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储能环节将电能转化为水能存储起来,以供后续使用。
抽水蓄能电站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建设成本较高,需要大量的投资。
其次是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问题,抽水蓄能电站需要大面积的水库来进行能量储存。
为了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需要严格考虑选址和水库建设的影响。
抽水蓄能项目主要收入和盈利模式
抽水蓄能项目主要收入和盈利模式
抽水蓄能是当前最成熟,最环保的储能方式,抽水蓄能项目投资比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运营期比较长。
抽水蓄能的收入不是靠峰谷电价差盈利的。
目前依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其主要收入为电网补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容量电价补贴: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按照经营期四十年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5%进行补贴。
这是抽水蓄能项目的最主要的收入。
其计算方法详见发改委文件《容量电价核定计算方法》。
容量电价包括了机组维护等费用,计算此类费用按照全国平均值计算,如果电站成本低于全国平均值,则可以盈利,否者亏钱。
包括贷款利率也存在类似情况。
二、电量电价补贴:抽水蓄能买电,按照标杆电价的75%执行,卖电按照标杆电价执行。
如果电站效率高于75%,即可盈利。
其中盈利的80%返还电网。
目前抽蓄的项目效率一般在78%左右。
三、电网辅助服务:抽水蓄能可以投入AVC等,为电网调频,调峰,提供服务,取得补贴。
其收入80%要返还电网。
四、调峰容量租赁:可以将调峰容量租赁给新能源公司或者
核电企业取得收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3.10.14
•【字号】冀价管[2013]91号
•【施行日期】2013.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冀价管〔2013〕91号)
石家庄、保定、邯郸市物价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保护生态环境,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决定适当提高我省部分水电机组电价。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岗南抽水蓄能机组(1号机组1.1万千瓦、2号机组1.5万千瓦、3号机组1.5万千瓦)的容量电价,由现行每月每千瓦36元提高至40元,电量电价由现行每千瓦时0.33元提高至0.35元。
抽水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18元执行。
二、将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黄壁庄水电站机组(1号机组1.6万千瓦)、大唐河北公司王快水电站机组(2.15万千瓦)、大唐河北公司岳城水电站机组(1.7万千瓦)的容量电价统一确定为每月每千瓦25元,电量电价每千瓦时提高至0.40元。
三、上述电价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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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抽水蓄能新价格政策与产业发展的认识余贤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 100761)[摘要]本文对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进行全面剖析,在详细分析新价格政策出台对抽水蓄能电站运营和产业发展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新价格政策实施后保证抽水蓄能有序发展、制定市场运作机制、完善电费疏导、健全抽水蓄能运行评价和超前研究抽水蓄能市场机制等方面的管理建议。
[关键词] 抽水蓄能电站价格政策产业发展1 引言2014年7月3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763号文,以下简称"新价格政策"),对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模式、电费回收、机组运营考核和逐步建立市场定价机制等方面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这是继国家发改委2004年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71号文”,以下简称“71号文”)、2007年发布《关于桐柏、泰安抽水蓄能电站电价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517号文,以下简称"1517号文")后,国家主管部门再次对抽水蓄能电站价格政策进行完善与调整,将对今后我国抽水蓄能电站运营和产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主要就抽水蓄能价格政策和政策实施后对产业发展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并对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2 新价格政策的主要内容本次发布的抽水蓄能电站新价格政策文件共5条10款,涉及抽水蓄能电站价格机制、市场定价、费用回收、电站建设和运营、政策实施范围和时间等管理事项,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4点:(1)明确抽水蓄能电站的定价原则、电价模式和结算方式电力市场形成前,按合理成本加准许收益的原则核定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模式,容量电价主要弥补电站建设和运行固定成本以及准许收益,电量电价主要弥补运行抽发损耗等变动成本;抽水蓄能电站与电网按月结算电费,容量电费支付与机组运行考核结果挂钩,上网电价按受益电网燃煤机组标杆环保电价结算,抽水电价按上网电价的75%执行。
(2)明确抽水蓄能电站的电费回收方式电力市场化前,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和运行抽发损耗费用纳入受益省级电网(或区域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
(3)明确加强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应纳入国家选点规划和相关建设规划,并根据电力系统需要和资源条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对抽水蓄能电站机组运行可靠性和电网调度方式安排合理性等情况加强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考核。
(4)对抽水蓄能电站逐步推行市场定价做了制度性安排明确本次新出台的价格政策仅适用于电力市场化前;提出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招标、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项目业主、电量和电价等。
文件同时还明确,今年8月1日以后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按新电价机制执行;已投产未核价的抽水蓄能电站按新电价机制核定电价;已核定电价的抽水蓄能电站逐步实行两部制电价。
3 对新价格政策的认识3.1 本次价格政策与“1517号文”政策出台时产业环境发生了根本性改变(1)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2004年以前,为适应电力系统调峰和其它辅助服务需要,我国相继开工建设了桐柏、泰安、宜兴、恵州等大型抽水蓄能电站。
当时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4.42亿千瓦,其中风电、核电等新能源电源发展刚刚起步,抽水蓄能运行机组容量565万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不足1.3%,因此抽水蓄能发展和管理仍处于摸索阶段。
从2006年开始,建设项目要陆续投产。
为解决2004年以前已核准这批项目的还本付息和正常运营需要,国家发改委在2007年出台了“1517号文”,明确对新投产项目实行容量电费电价政策,这也是我国抽水蓄能产业历经近40年发展后首次明确电价政策。
由于政策明确指出用于解决“71号文”以前核准项目,实质上就是解决“71号文”出台后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政策导向上也坚持了“71号文”的投资和价格政策基调,并按抽水蓄能电站主要服务于电网安全、但发电企业和用户也是受益主体的原则来设计容量电费承担方式。
随着抽水蓄能产业的不断发展,业内对该项政策出现了不同的认识,主要集中在是否应该单独核价和费用是否合理承担两个方面。
经过几年的发展,抽水蓄能产业规模逐渐壮大。
截止2014年6月底,全国运行抽水蓄能机组容量达到2154万千瓦,接近2006年底的3倍;抽水蓄能电站服务电网区域达到20个,是2006年底的1.5倍;在建(含已核准筹建开工)项目规模2008万千瓦,是2006年底的1.5倍。
伴随产业规模的持续增长,社会各界、电网调度和抽水蓄能企业对产业发展和运营规律的认识也逐步加深,电力企业、科研机构对建立合理抽水蓄能价格政策积极献计献策,积极促进了价格政策出台。
(2)大量的电站运营实践和研究成果为新政策出台提供了有效的支撑2006年以前,我国抽水蓄能产业属于起步阶段,实际投入商业运营的电站也只有十三陵、天荒坪和广蓄等少数几家,加之当时以缺电为主的电力供需、以火电为主和新能源比例极低的电源结构等环境的约束,电站功能基本上以调峰填谷为主。
从2006年到2013年底,我国有12家共1420万千瓦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先后投入商业运行。
随着运行容量增加,电站运营和调度理念与方法、运行经验日臻完善,机组运营状况也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日益关注。
原电力监管机构也对抽水蓄能电能交易、调度运行等情况进行多次分析,提出多项监管意见。
近几年,受有关部门委托、发改委新能源研究所、中咨公司、水规总院和部门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对抽水蓄能调度运行、运营管理、电价和税收等管理工作进行多维度和多层次的研究。
特别是在如何确立适应我国能源结构的抽水蓄能功能定位、如何合理构建抽水蓄能投资、价格和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研究逐渐深入,认识逐渐统一。
大量的电站运营数据和研究成果为完善抽水蓄能价格政策提供有力的支撑,为政策出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2 新价格政策对电站的电费结算和电网的费用回收两个环节进行政策完善,并明确电站抽发损耗的承担主体(1)电费结算和回收。
新的抽水蓄能价格政策,首先对抽水蓄能电站的电价机制进行明确,即抽水蓄能电站按两部制模式单独核定电价,机组投入商业运营后,根据机组运行考核情况与电网进行电费结算;其次,政策还明确在电力市场化前,电网支付抽水蓄能费用的回收方式,即纳入销售电价统筹考虑。
这样既理顺了多年来困扰抽水蓄能企业的电费结算和当地税费交纳问题,还为电网统筹解决电费来源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能有效预防类似“1517号文”出台的执行难题,便于政策的落实,又能促进发挥抽水蓄能运行效益。
(2)机组运行损耗。
“1517号文”实际执行时,发现政策上对机组运行损耗承担主体的规定不明确,客观上对机组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带来部分影响。
本次政策中明确了两种承担方式:一是电力市场化前,抽水蓄能电站抽发损耗纳入受益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定,即由受益电网承担后在电价调整时统筹考虑。
二是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招标、市场竞价等方式解决。
这样为电网合理调度抽水蓄能机组提供了政策保障,也为今后抽水蓄能产业的健康发展明确相关环节的管理责任。
3.3 新价格政策对抽水蓄能电站投资控制和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通过实施标杆容量电价促进投资控制。
政策提出逐步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要求电站建设必须保持合理建设成本,为此要合理确定开发周期、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新源公司组建9年来,通过实施集团化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管理优势,已在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前期、建设、设备和运营等方面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专家技术力量雄厚,在环保政策趋紧、人工成本上涨和征地移民补偿标准上升的压力下,对抽水蓄能造价实施了有效管控,为今后抽水蓄能投资控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2)电站调度和运行管理受到监管和考核。
随着我国抽水蓄能运行装机容量突破2000万千瓦,抽水蓄能运行效益发挥情况日益受到关注。
2013年,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43号文)和《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调度运行导则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18号文),新价格政策中再次提出要对抽水蓄能调度运行加强监管与考核。
一是容量电费支付更加规范。
抽水蓄能机组可靠性将直接与电站容量电费支付挂钩,二是机组综合运行效率与收入挂钩,机组运行经济性将直接与电站收益挂钩,即综合转换效率低于75%时,机组发电时将出现电费倒挂;三是对电网合理安排抽水蓄能机组运行方式提出要求,对抽水蓄能未得到充分利用的电网要查清原因,情况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由此可见,今后对抽水蓄能调度运行管理将更加规范、监管会更加严格。
4 对新价格政策实施后产业发展的认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2号),“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4000万千瓦,到2015年末,我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到2020年末,我国抽水蓄能装机容量预计达到7000万千瓦。
按现有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和基建实际建设进度,我国“十二五”期间规划的新开工和投产目标已无法实现。
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的转型,电能消费总量增幅和电力供需平衡发生较大变化,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电能消费水平和装机拥有量还处于较低水平,今后仍需加快发展。
根据今年6月23日召开的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精神,“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到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划容量分别达到2亿和1亿千瓦以上,核电运行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
同时,“十三五”期间,几大跨区输送通道将建成投产,因此,抽水蓄能仍具有较强的发展需求。
新价格政策的出台,对今后一段时期抽水蓄能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4.1 新机制政策主要对“71号文”价格政策进行完善,“71号文”中其它政策宜继续执行新价格政策第三条明确,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和抽发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或区域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
这从政策上呼应了“71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42号文,以下简称“242号文”以及相关项目核准文件中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运行成本纳入电网费用统一核定”的政策性规定。
同时,政策明确已投产未核价的电站按新价格政策执行,实际上“已投产未核价”的电站就是“71号文”后核准的白莲河、响水涧、蒲石河和仙游等电站。
2007年的“1517号文”解决了“71号文”以前核准电站的电费结算问题,而新价格政策又解决“71号文”后核准电站的电费结算问题,因此,新价格政策可以视为对“71号文”中有关条款的完善,原有其它相关政策宜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