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皮县治理金属表面处理企业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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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涉及到金属材料的加工、防腐、装饰等多个方面。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污染的加剧,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规范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整治目标:1. 提高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环保意识,减少环境污染;2. 加强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产品质量;3. 完善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监管体系,构建健康发展的产业生态。

三、整治措施:1. 加强行业自律(1)建立行业协会或商会,组织企业自律,共同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2)组织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3)依法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

2. 强化环境保护意识(1)加强对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2)鼓励企业采取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减少或消除排放污染物;(3)加强环境监测,对金属表面处理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并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改。

3. 推动技术改造(1)鼓励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和技术,降低能耗和排放;(2)推动金属表面处理技术的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3)支持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开展科研合作,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企业发展。

4. 健全监管机制(1)建立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准入制度,对新建企业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环保要求;(2)完善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督导;(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5. 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1)建立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企业环保排放和治理情况;(2)加强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该行业的认识和了解;(3)组织行业展览和技术交流会议,促进行业内企业的交流和合作。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01•【字号】沧政字〔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已经市委审定,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提高沧州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沧州市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标准引领(一)推动企业全面对标达标。

1.提升企业标准水平。

指导、引导相关领域企业积极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力争每年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3个以上,到2025年全市企业标准“领跑者”达到10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以下落实措施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鼓励企业创制先进标准。

2.增加先进标准供给。

落实《沧州市标准化资助办法》,对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和市级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每完成1个相应类别的标准项目,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2025年,全市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新增120项以上。

协助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三)推行标准化示范。

3.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引领。

指导、引导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引领相关行业规范提升。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沧政办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渤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支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6日沧州市支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22〕28号)要求,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我市钢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我市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升行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钢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列入省级建设计划研发平台给予后补助支持。

鼓励钢铁企业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充分调动钢铁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营造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协同创新生态。

鼓励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建设钢铁产业创新联盟,加快超轻金属材料、超纯铁基新材料、3D打印金属材料、航空航天领域用合金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渤海新区管委会)二、突破关键核心科技鼓励钢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科技服务机构运用市场机制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评估优秀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

推进各类创新要素向钢铁企业集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渤海新区管委会)三、改造提升装备技术鼓励钢铁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推进先进技术改造。

南皮县环保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

南皮县环保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

南皮县环保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环保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部署、迅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1、金柏润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问题2018年8月28日,环保部在我县巡查期间,发现县经济开发区金柏润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安装完成。

对此,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在环保设施安装完成之前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现该企业环保设施已安装完成。

2、吉多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问题2018年8月31日,环保部在我县巡查期间,对吉多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进行了督导检查。

该公司建于2015年,位于西外环西辛庄村。

检查时该公司正在作业,喷漆房内已安装VOCs设备,但未开启设备,未达到VOCs治理要求。

针对该问题,南皮镇政府立即对吉多福汽车维修公司进行了断电处理,县环保局对其做出立案处罚,责令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喷漆作业。

9月2日,南皮镇环保所对吉多福公司再次进行督查,已达到VOCs治理要求。

3、刘夫青村乌寨线路旁李成江铸造厂属于“散乱污”企业但未完成整改问题2018年9月4日,环保部在我县巡查期间,发现刘夫青村乌寨线路旁李成江铸造厂问题,对此我县高度重视,县环保局对刘夫青李成江铸造下达了环境整改通知书,王寺镇政府对李成江铸造进行断电处理,并要求该企业将设备拆除、原料搬离厂区。

截至9月13日李成江铸造已完全拆除清空,至今无生产迹象。

4、寨子镇占庄村袁良超铸造厂属于“散乱污”企业但未完成整改问题2018年9月5日,环保部在我县巡查期间,在占庄村处发现袁良超铸造正在进行生产。

针对该问题,寨子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第一时间采取断电措施,摘除电表,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9月8日,寨子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督导其将所有设备进行拆除并运走。

5、嘉力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未安装治污设施问题2018年9月5日,环保部在我县巡查期间,发现肖桥村赵平川嘉力五金有限公司焊接作业处未安装治污设施。

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总结2021年,我市按照中央环保督察“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的要求,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共同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源头治理我市深入推进企业环保投入,实施企业产业链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和绿色化改造,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共有150家污染企业完成了整改,达到了整改任务指标。

同时,加大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建筑施工噪声、扬尘、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保障市民健康。

2、强化管控措施我市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和监控,全面推行地下水超采管理,全力治理重点污染区域和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同事,落实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环境监管黑名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3、强化宣传教育我市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环境宣传周和环境日等活动,加强普及环保知识和宣传环境保护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科学素质。

二、成果总结经过全市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PM2.5浓度下降16%,大气优良率达到75.6%;水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全市71个断面河流中,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达到73.9%;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成果显著。

2、环保宣传效果明显。

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我市市民环保意识广泛普及,环保知识素质显著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关心程度大大提高,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3、“三线三边”得到有效整治。

我市对城市边缘、河道、山区三线三边区域进行了有力整治,改善了边缘区域环境卫生、开展了法治建设,有效防治了违法建设、破坏性采石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展望1、整治力度还需加大。

在环境整治工作中,还有一些重点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包括治理违法排污企业、落实超采管理等问题。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31•【字号】沧县政办字〔2017〕43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县政办字〔2017〕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升我县区域性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特色经济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助推沧州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沧县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沧县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区域性产品塑料包装的生产加工秩序,提高食品用塑料包装、药品用塑料包装、工业用塑料包装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沧州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治理整顿,促使我县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观,无证生产、假冒伪劣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区域性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 85%以上,全力推进产品质量上档升级,保护合法企业正当权益和发展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区域经济良性发展,为建设质量强县、创新驱动经济强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一)整治范围。

全县食品用塑料包装、药品塑料包装、工业塑料标包装企业及小作坊。

(二)重点区域。

杜生镇、大官厅乡、兴济镇作为此次整治的重点乡镇。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无证、无照、超范围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不规范,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使用禁用、劣质原料生产;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和品牌;非法占用或改变土地用途;不能持续达到环保要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节能减排要求,低水平重复建设;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违规操作;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等。

南皮县金丽洋电子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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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南皮县金丽洋电子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南皮县金丽洋电子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南皮县金丽洋电子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汽车零配件、电源开关、五金冲压件、机箱、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暨特色成效总结

“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暨特色成效总结

“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暨特色成效总结自2018年以来,为了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全国启动了“三大整治”专项行动。

这三大整治分别是:整治非煤矿山,整治危险化学品,整治建筑施工领域。

经过两年的不断努力,我深刻认识到“三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特殊意义和重要性。

下面,我将简述一下此次“三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以及特色成效总结。

首先,我们来看看非煤矿山的整治情况。

在这次“三大整治”专项行动中,针对非煤矿山的整治,我们展开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升级安全保障技术设备,针对非法开采、擅自加工、非法运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治。

在此基础上,增强了煤与非煤产业间的协同发展。

危险化学品整治方面,着重加强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危化品行业。

我国成立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实现了危险化学品储罐的全覆盖,针对特种包装容器强制进行了安全性能测试,根据检验结果以不符合标准的容器进行取缔作废。

最后是建筑施工领域整治。

在这一方面,我们成立了行业联合整治机制,加强监管和监测措施,着重打击建筑施工中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行为,尤其是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职业伤害的行为。

此外,我们增强了职业健康预防和医疗保障措施。

以上就是“三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和特色成效总结。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和稳定发展。


们相信,在不断取得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以更为严格、细致和科学的管理模式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仅能够为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大家庭贡献力量,更能够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驾护航。

南皮县开发区工作总结会

南皮县开发区工作总结会

南皮县开发区工作总结会
近日,南皮县开发区召开了一次工作总结会,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深入分析,同时制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会议充分肯定了开发区在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深入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在会议上,与会人员对开发区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开发区在引进外资、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与此同时,会议也强调了开发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具体措施,以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此外,会议还对开发区的产业转型升级进行了深入分析。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当前开发区的产业结构还存在一定的单一性和依赖性,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

同时,会议还提出了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措施,为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最后,会议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为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相信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南皮县开发区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

总之,南皮县开发区工作总结会的召开,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政策支持。

相信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开发区的发展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9•【字号】沧政办字〔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开采地热和砖瓦用粘土资源行为,《沧州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9日沧州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依法保护我市矿产资源(地热和砖瓦用粘土资源),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坚决遏制和打击非法开采地热和砖瓦用粘土资源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矿产资源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接续推进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通过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偷采盗采地热和砖瓦用粘土资源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暨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取得实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对未经批准无证勘查开采地热资源,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地热井盗采地热资源,非法开采砖瓦用粘土资源等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依法从严查处。

(二)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继续采矿(因疫情原因并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顺延的除外),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持勘查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从严查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31日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倪岳峰来沧调研要求,推动《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打造一批引领全市县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领跑者”企业,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主要目标按照“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标准,筛选并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

围绕企业上市、科技创新两大主攻方向,通过为“领跑者”企业提供全方位培育服务,打造集群发展的领军力量,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到2025年,主板上市企业超过10家,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6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80家左右,“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

二、重点措施为实施“领跑者”企业培育的企业上市、科技赋能、产业升级、强链补链、金融助力、冀有特色等六大行动服务护航,全力推动举措落实、工作扎实、成效坚实。

(一)做实企业上市行动。

1.强化企业储备。

健全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机制,依托全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集群企业上市工作。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9日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为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1〕4号)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和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河北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市统一、分类实施改革。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的通知-沧政办字〔2015〕33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的通知-沧政办字〔2015〕33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的通知正文:----------------------------------------------------------------------------------------------------------------------------------------------------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的通知沧政办字〔2015〕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为坚决遏制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就全面加强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通知如下:一、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机制。

各县(市、区)要站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牢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与打击非法危化品从业工作相结合,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要明确政府牵头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组织辖区内公安、工信、交通、质监、工商、环保、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机制,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化品的行为。

同时,加强危化品从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企业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和制度。

二、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投入,建立完善具备防化、防辐射、防毒等功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管理、指挥机制,建立应急救援平台,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业或辅助救援队伍,加强应急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

企业金属制造专项整治方案

企业金属制造专项整治方案

企业金属制造专项整治方案一、前言金属制造行业是钢铁、有色金属、机械等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金属制造行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环境污染、安全隐患、能耗高等。

针对这些问题,对金属制造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对于推动金属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治目标本次金属制造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是:1. 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要求。

2. 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3. 资源利用:优化生产工艺,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质量提升: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

5. 运营管理: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

三、整治措施1. 环境管理(1)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对金属制造企业的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环保设施完好运行。

对于老化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其处理能力和效率。

(2)严格环保标准:制定新的环保标准,并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所有企业都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3)健全环保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环保监管机制,加强对金属制造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 安全管理(1)加强安全培训: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3)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和处置。

3. 能源管理(1)节能改造: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造,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降低能耗。

(2)能源监测:引入先进的能源监测系统,对能源消耗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能耗过大的问题。

(3)能源利用:加强废旧能源的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质量管理(1)严格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监控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沧政办字[2015]69号【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21【实施日期】2015.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5〕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提升我市区域性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特色经济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活动的开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沧州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根据整治提升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1日沧州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我市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今年7月-12月对全市建筑扣件、电线电缆、弯头管件、汽车滤清器、塑包产品、防水卷材等区域性产品开展质量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引导产业聚集,加强品牌培育,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使区域性产品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改观,重点解决无证生产问题突出、假冒伪劣案件频发问题,使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为“质量强市”创建做出应有贡献。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1、建筑扣件:献县、孟村县、盐山县、泊头市2、汽车配件:河间市、沧县3、弯头管件:盐山县、孟村县4、鱼竿渔具:献县、肃宁县5、防水卷材:河间市6、电线电缆:河间市7、空气滤清器:河间市8、塑包:东光县9、农药:沧县10、农肥:吴桥县11、石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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