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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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正钊、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一编行政法概述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一、行政(一)关于行政含义的几种观点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联系或特定联系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联系或特定联系的组织管理活动。

(二)行政的含义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三)行政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2.执行性3.法律性 34.国家强制性(四)行政的类型二、行政法(一)关于行政法概念的几种观点1.行政法是规定主权行使限度与行使方式的法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特定行政内容的法3.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4.行政法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5.行政法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法6.行政法是执行机关适用的法(二)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行政法的特点1.内容上的特点(1)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3)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2.形式上的特点(1)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于分类一、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规章(七)条约和协定二、行政法的分类(一)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二)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四)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公安行政法、司法行政法等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一、行政法的地位(一)从整体上看,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二)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是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三)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最具社会影响的部门法二、行政法的作用(一)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与实施的法律原则或准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_ (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_ (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二、课程简介(不超过300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专业16门主干课之一,为我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高等教育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教授,使学生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法律制度,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该课程既具理论性又具实践性,通过教学,学生应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了解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和树立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意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知识点(一)基本知识点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历史发展;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国家行政机关概述,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行政职务关系;被授权的组织,被委托的组织;行政相对方概述,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行政法制监督概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

行政行为的涵义,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行政行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行政立法概述,行政立法主体,行政立法的程序,对行政立法的监督;行政许可制度概述,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强制概述,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行政合同概述,行政合同的种类,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行政指导概述,行政指导的种类,行政指导的地位、意义和作用,行政指导中的行政救济;行政处罚概述,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监督概述,一般行政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行政责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一、行政法概述
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2. 行政法的分类和内容
3. 行政法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二、行政机关及其职权
1. 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种类
2.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3. 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责任
三、行政行为及其效力
1.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2. 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3. 行政行为的变更、撤销和确认
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
1. 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
2. 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效力
3. 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种类
4.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效力
五、行政合同与行政诉讼
1. 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2. 行政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 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和程序
4. 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和效力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
1.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程序
2. 行政裁决的概念和种类
3. 行政裁决的程序和效力
七、行政监察与行政责任追究
1. 行政监察的概念和职责
2. 行政责任追究的概念和程序
3. 行政责任追究的主体和范围
以上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希望能够对学习者有所帮助。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项目三:行政处罚听证会模拟演练
1、 预习要求:预习“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2、 实验目的: (1)了解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与适用意义。 (2)掌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操作流程与听证结果的法律价值。 3、 实验内容及要求: (1)听证会的组成。了解如何确定行政处罚听证会的主持人、参加人、参与人,正确认识 听证会所应具有的意义与价值。 (2)听证会的运作。了解行政处罚听证的运作过程,领会听证程序中的公开、公正、公平 的法律价值,认识到听证笔录的法律意义。 4、 实验时间:1学时
3
四、实验项目与学时分配
序号 1 2 3 4 5 6 7
实验项目名称


行政立法模拟演练
1
行政征收、征用模拟演练 1
行政处罚听证会模拟演练 1
行政强制模拟演练
1
行政复议模拟演练
1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模拟法庭 1
行政赔偿模拟演练
1
要求 类型 必做 基础 必做 基础 必做 基础 必做 创新 必做 综合 必做 综合 必做 创新
七、说明 由于实验所使用的教材更新速度较快,任课教师可根据当时的情况调整实验中所使用的
教材及相关参考书目。
4
主要设备
实验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计算机、案卷 模拟法庭 材料
计算机、案卷 模拟法庭 材料
计算机、案卷 模拟法庭 材料
计算机、案卷 模拟法庭 材料
计算机、案卷 模拟法庭 材料
计算机、案卷 模拟法庭 材料
计算机、案卷 模拟法庭 材料
五、考核方式 实验课单独考核并记成绩。实验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占20%的比例。
六、实验教材及参考书 1、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世荣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本科一门必修课,,5学分,90学时。

二、学习材料本课程的学习材料包括: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皮纯协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指导书》,杨毅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是使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及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培养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学习内容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合同;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

五、大纲:第一编导论第一章行政法概论重点掌握:1、行政法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4、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5、行政法的法源与特点一般掌握:1、行政的涵义2、行政法的分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就一般掌握:1、自由裁量权的含义第二编行政法上的主体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重点掌握:1、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职权的含义、内容与特征3、行政职责的含义与内容一般掌握:1、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2、行政优先权、行政受益权的含义与内容第四章行政机关重点掌握:1、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与特征2、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3、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4、能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一般掌握:1、行政机关的种类2、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3、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及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第五章公务员重点掌握:1、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2、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和内容3、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般掌握:1、公务员的两种法律身份的划分2、公务标志及其意义第六章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重点掌握:1、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2、被授权组织的类型与法律地位3、行政委托的概念与特征4、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5、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一般掌握:1、行政委托条件第七章行政相对方重点掌握:1、行政向对方的概念2、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一般掌握:1、行政相对方的分类第八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重点掌握:1、行政法制监督的含义2、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3、行政法制监督的监督方式第三编行政行为第九章行政行为概论重点掌握:1、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3、行政行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一般掌握:1、行政行为的分类2、行政行为的五小、撤销和废止第十章行政立法重点掌握:1、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与基本原则2、行政立法主体3、行政立法的基本程序一般掌握:1、行政立法的分类2、对行政立法的监督第十一章行政许可重点掌握:1、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许可的意义3、行政许可的程序一般掌握:1、行政许可的分类第十二章行政强制重点掌握:1、行政强制的含义与特征2、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与性质3、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4、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般掌握:1、行政强制的种类2、行政强制执行与其他概念的区别3、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4、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5、即时强制的含义、种类和条件第十三章行政合同重点掌握:1、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作用2、行政合同履行原则3、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掌握:1、行政合同的种类2、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第十四章行政指导重点掌握:1、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指导的种类一般掌握:1、行政指导与相关概念的关系2、行政指导的意义和作用第十五章行政处罚重点掌握:1、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处罚的原则3、行政处罚的种类4、行政处罚的设定5、行政处罚的主体6、行政处罚的使用条件7、行政处罚的程序一般掌握:1、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2、行政处罚管辖的确定3、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十六章行政监督重点掌握:1、行政监督的概念及其与监督行为的关系2、一般行政监督的概念、种类和方式3、行政监督的概念和特征4、监察机关的任务、职责及权限5、审计监督的概念及其要素6、审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一般掌握:1、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意义和作用2、行政监察的程序3、审计监督的种类4、审计监督的程序第十七章行政责任重点掌握:1、行政违法、行政不当的概念及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一般掌握:1、行政责任的追究2、行政责任的承担第四编行政救济第十八章行政救济概述重点掌握:1、行政救济的概念与特征一般掌握:1、行政救济的途径第十九章行政复议重点掌握:1、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复议的原则和作用3、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范围4、行政复议的范围5、行政复议的管辖一般掌握:1、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第二十章行政赔偿重点掌握:1、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4、行政赔偿的范围5、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6、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与范围7、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掌握:1、行政赔偿的程序2、行政追偿的概念、要件及追偿人与被追偿人3、我国国家赔偿方式第五编行政诉讼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概述重点掌握:1、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3、行政诉讼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4、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一般掌握:1、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2、行政诉讼法的渊源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重点掌握:1、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2、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内容一般掌握:1、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与方式2、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参加人重点掌握:1、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概念与范围2、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3、原告的概念、特征与类型4、被告的概念、特征及被告的确定5、第三人的概念与特征6、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与种类一般掌握:1、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2、共同诉讼的概念与种类3、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与诉讼地位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证据重点掌握:1、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与特点2、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3、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一般掌握:1、行政诉讼证据的来源2、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审查判断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程序重点掌握:1、起诉的概念与条件2、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与审理方式3、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与审理方式4、审判监督的概念与审理方式5、执行的概念、根据与条件6、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种类一般掌握:1、起诉的程序与方式2、第一审程序的基本内容3、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4、执行程序的基本程序与执行阻却第二十六章行政判决、裁定与决定重点掌握:1、行政判决的概念与类型2、行政裁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一般掌握:1、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依据第二十七章涉外行政诉讼重点掌握:1、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一般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正钊、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一编行政法概述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一、行政(一)关于行政含义的几种观点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联系或特定联系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联系或特定联系的组织管理活动。

(二)行政的含义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三)行政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2.执行性3.法律性 34.国家强制性(四)行政的类型二、行政法(一)关于行政法概念的几种观点1.行政法是规定主权行使限度与行使方式的法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特定行政内容的法3.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4.行政法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5.行政法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法6.行政法是执行机关适用的法(二)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行政法的特点1.内容上的特点(1)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3)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2.形式上的特点(1)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于分类一、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规章(七)条约和协定二、行政法的分类(一)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二)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四)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公安行政法、司法行政法等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一、行政法的地位(一)从整体上看,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二)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是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三)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最具社会影响的部门法二、行政法的作用(一)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与实施的法律原则或准则。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三、本课程的重点:1、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2、行政法律关系3、行政主体4、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行政赔偿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4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 2第四章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和理论基础 2第五章行政主体6第六章行政行为概述 6第七章抽象行政行为 2第八章对主要具体行政行为的分析30第九章行政程序2第十章违法行政与行政法律责任 2第十一章监督行政法律制度 2第十二章行政复议制度10第十三章行政诉讼制度14第十四章行政赔偿制度4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研究的起点一、行政法的基本范畴——行政行政是学习行政法所碰到的第一个概念,也是构建行政法学科最基本的一个概念。

何谓行政?现将几种主要观点介绍如下:(一)政治、行政二分说认为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源于美国早期行政学家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说。

(二)立法、司法、行政三分说认为行政是国家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家的职能,或者说除国家立法作用、司法作用以外的所有国家作用。

在此意义上又有形式意义上行政和实质意义上行政之分。

(三)行政管理说认为行政就是指对国家事务的管理。

源于东欧,流行于我国。

即行政-国家管理-执行指挥职能-实施实际的组织活动。

综合上述观点,结合现代实际,我们给行政法上的行政下一个定义,认为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组织或个人依法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协调的活动,是为整个社会或社会的某些方面提供管理和服务。

二、行政法的核心内容——行政权(一)行政权的概念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实现行政管理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目的所享有的各种权力的总称,它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形态。

对此定义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行政权的法定性(来源、行使、法律监督)2、行政权行使主体的特定性3、行政权的公益性(二)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1、公民权利是行政权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从本质上说是来源于公民权利),行政权是公民权利得以保障的手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概念行政特征概述概念和体系任务行政法法律渊源和相邻领域的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引功能功能解释功能补充功能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内容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第三章行政主体概念辨析概念和判断权判断标准名责行政主体行政机关、行政机构类型被授权组织相关问题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第四章公务员公务员的范围概述公务员的分类任职条件职务的取得任职方式兼任职务考核、奖励、处分公务员职务的履行交流回避辞职职务的丧失辞退退休纠纷解决申诉制度人事仲裁第五章行政行为行政性概念和特征法律性外部性抽象与具体单方与双方依职权和依申请行政行为分类羁束与裁量授益与负担要式与不要式成立成立、效力与合法效力合法行政法规的制定制定问题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制定和其他效力等级批准行政立法监督备案撤销与改变相同机关制定的立法冲突与适用规则不同机关制定、效力等级不同的立法不同机关制定、效力等级相同的立法第七章行政许可性质概述特征分类设定的范围设定设定的权限设定的程序行政许可实施的主体实施的一般程序实施实施的特殊程序实施的特别程序责令改正监督检查撤销许可注销许可撤回许可性质概述特征种类设定创设规定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实施实施的规则实施的程序自觉履行执行强制执行第九章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概述行政强制执行法院的非诉执行种类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实施的一般程序实施的特殊程序行政强制方式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实施主体实施的一般程序实施的特殊程序申请法院的非诉执行受理审查和裁定裁执分离制度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的启动调查与证据告知与陈述申辩决定行政程序一般行政程序时限制度送达与费用案卷制度行政程序的简化与变通行政决策的听证行政听证行政决定的听证书面听证第十一章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关公开体制主管部门公开主体工作机构绝对不公开的信息相对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方式公开方式与场所公开的场所主动公开的程序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年度报告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案范围(审什么)管辖制度(谁来审)主要参加人(审谁)行政诉讼法诉讼程序(怎么审)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用什么审)裁判和执行(审理结果及其实现)主体标准受案标准行为标准结果标准法律明确列举的案件受案范围受理的案件学理解释扩充的案件单行法补充的案件法律明确排除的案件不受理的案件其他应当排除的案件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具体的审判组织地域管辖的原则地域管辖的例外管辖制度地域管辖跨区域管辖共同管辖及其选择移送管辖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移转管辖管辖异议制度第十四章行政诉讼的参加人一般确认规则原告特殊情况一般确认规则诉讼参加人被告特殊情况第三人其他参加人代表人代理人第十五章行政诉讼的程序起诉条件起诉起诉期限起诉方式受理方式立案不予受理的救济驳回起诉书面答辩应诉出庭应诉一审普通程序一审简易程序诉讼程序审理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共同诉讼与合并审理自愿撤诉撤诉不愿撤诉视为撤诉与缺席判决对民事纠纷的处理对其他争议的处理对刑事犯罪的处理对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证据规则的特点概述证据的种类和形式要求举证责任举证举证时限第三人举证证据调取行政诉讼证据证据调取和保全证据保全质证的对象质证对几类特殊证据的质证对不同形式证据的质证对证据真实性的认定认证对证据关联性的认定对证据合法性的认定第十七章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法律、法规的适用行政规章的适用裁判的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司法解释的适用驳回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一审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赔偿判决裁判与执行对复议决定的判决对行政协议的判决二审裁判再审裁判裁定其他问题决定裁判结果的公开对裁判文书的执行执行制度行政行为在诉讼和复议期间的执行先予执行第十八章行政复议主体标准受案范围行为标准结果标准条块管辖复议管辖条条管辖自我管辖复议转送复议参加人申请人等被申请人申请复议程序受理行政复议审理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结案的期限不作出复议决定结案结案与执行作出复议决定结案结案后的后续处理措施复议决定的执行复议诉讼自由选择复议前置但不终局复议和诉讼的衔接关系复诉自由但复议终局复议前置且终局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构成要件结果要件因果要件法律要件《国家赔偿法》修订前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国家赔偿法》修订后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范围请求人资格的确定请求权行使的时效行政赔偿请求人一般情况行政赔偿共同侵权案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侵权机关被撤销的案件行政复议加重案件上下级交办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行政事实行为侵权的赔偿程序行政追偿程序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方式和计算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方式和计算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侵害财产权的赔偿方式和计算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国家赔偿金的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民事与行政司法赔偿赔偿请求人赔偿关系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后置原则司法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复议程序赔偿程序赔偿委员会处理程序赔偿委员会重审程序司法追偿程序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赔偿方式和标准的完善可得利益的赔偿问题惩罚性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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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一、课程编号:1220060
二、课程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三、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四、适用专业:法学本科
五、采用教材及参考书:
1、崔卓兰主编:《新编行政法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3、张树义主编:《行政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崔卓兰主编:《新编行政诉讼法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张正钊、韩大元主编:《比较行政法》,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六、学时学分:课程总学时:90;课程总学分:4;实践环节总学时:36
七、实践教学目的及任务
本门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让学生了解国内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且从案例教学中掌握一定的技术性、操作性知识。

本课程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为指导,教学的基本思路一是从课堂教学中注重课件制作和案例教学模式的综合应用为主线,制定专门的实践性教学计划和大纲,培育实践性教学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二是注重课堂外实践教学环节的科学设计与选择,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鼓励、支持、组织不同年级的学生参与法律调查与宣传,法律咨询与服务活动,指导学生司法文书写作训练、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组织模拟法庭活动以及参与“诊所式法律教学中心”活动等形式,拓展课堂实践教学的空间、深度和广度。

八、实践教学内容及要求
1、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

比如:行政外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理论与法律规定。

2、通过对中外相关前沿理论的介绍与分析,使学生参与讨论,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与理论创新能力,并藉此使课程的讲授达到一定的深度。

3、加强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堂教学的比重
除注重理论教学外,近年来,我们大量应用案例教学,理论结合实践,使教学内容更为丰富生动、易于接受,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增强课程的实践应用性。

加强了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堂教学的比重,毕竟这是我们教学的主战场。

增加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实践教学的内容与课时,主要包括法律文书制作、案例研讨、观摩审判和模拟法庭教学等,固定实践教学课时为32学时,具体分配为:
(1)法律文书制作训练(4学时)。

主要训练学生制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文书。

(2)课堂案例研讨(14学时)。

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解决法律案件的能力,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解决案例问题之中,提高了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3)观摩审判(4学时)。

利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芝罘区人民法院等实习基地,组织学生
到法院旁听一些重大疑难的案件。

其目的是为了锻炼学生的法庭组织能力、法学知识的运用能力,并且能够锻炼学生在实务操作中的综合素质。

(4)模拟法庭教学(10学时)
4、尽量拓展课外实践教学的空间
邀请校外法学专家,实务部门的律师等举办讲座;利用法律诊所进行法律援助、教学实习等,拓展课外实践教学的空间,深度和广度。

(1)邀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开讲座(课外时间)。

设计这种方式的目的是使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把他们在实务操作中的一些宝贵经验介绍给学生,把实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供给学生思考,使学生能够了解实务中的操作经验和关键问题。

学生可以有机会与实务界的专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实务经验的积累和热点问题的理解很有作用。

(2)组织学生进行辩论赛(课外时间)。

通过辩论赛训练了学生的口才,巩固了所学的知识,锻炼了胆识,提高了学生的思辨能力。

(3)组织学生进行专题社会调研(课外时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领域的许多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相连,因此我们经常组织学生深入到实务部门进行专题社会研讨,使学生加深了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了解了一些理论问题在实践中的表现形态。

(4)利用法律诊所进行法律援助(课外时间)。

法学院在校内建立了法律诊所教学中心,今后为学生办理真实案例提供了平台和机会,通过办理真实案件,不仅使学生所学的知识能用于实践,并得以升华,又满足了社会弱势群体对诉讼的需求。

法律诊所教学中心的活动正在积极探索中,相信它将成为我们今后实践教学的主阵地。

(5)教学实习(假期)与毕业实习。

法学院与各实习单位签订了共建协议书,将他们学生的实习基地。

每年暑假都安排二年级的学生到实习基地进行教学实习,毕业生则安排近半年的毕业实习。

通过实习,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掌握了实务操作的方法,训练了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为迅速适应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实践教学考核
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占课程成绩的比例为40%
执笔人:张祥伟审核人: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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