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邹碧华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邹碧华同志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
邹碧华同志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司法事业中,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他的感人事迹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的“邹碧华现象”。
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
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
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
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他是全国法官的杰出代表,全国法院要大力宣传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充分凝聚司法正能量,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
广大法院干警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持公正为民,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和人民司法事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敢于担当,忠诚敬业,无私无畏,不计毁誉得失,不断攻坚克难,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勇于创新,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深刻认识信息化时代条件下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大胆探索,与时俱进,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要崇法尚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严格自律,保持清正廉洁,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先锋邹碧华人物事迹介绍
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先锋邹碧华人物事迹介绍2018年12月18日上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100名“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在大会上受到表彰。
邹碧华获得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的荣誉称号,下面小编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他的人物事迹吧。
邹碧华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学习宝典。
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
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
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引发了人民群众自发悼念和缅怀,“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
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你使许多事情发芽,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
”这是一位80后法官写给逝者——上海高院原副院长邹碧华的诗。
4年前,这位法院司法改革得力干将,因突发心脏病,倒在了司法改革的征途中,生命永远定格在47岁。
“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邹碧华生前赢得不少荣誉。
与之相比,他身后的民间加冕更显深情:“法官当如邹碧华”“负重前行的纤夫”“燃灯者邹碧华”。
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
邹碧华审判业务强是出了名的。
1988年北大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后,邹碧华进入上海高院工作。
投身司法工作26年,他曾经参与合同法、公司法等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他撰写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连续4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
他力主推进可视化管理,从递交材料、立案、审判、执行,整个流程都在网络公开,所有环节平台都有记录,法官们戏称,他们是在“探照灯下”办案。
他在法庭上努力营造法官、律师相互尊重、信赖的氛围,独创《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呼吁建立法律共同体,倾力推出律师服务平台,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人民法院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doc
2019年人民法院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人民法院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
邹碧华以他毕生的精力,夜以继日地投入到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之中,在法院管理、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裁判方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用并不太长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华美乐章。
邹碧华无愧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和前行者。
他的不幸离世,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也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被称之为“邹碧华现象”。
在学习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后,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一、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但是作为文科生的邹碧华对信息科技接触并不多,甚至对许多信息化术语都是陌生的。
在上下班途中,邹碧华的公文包里常常放着沉甸甸的书籍;休假的时候,他更是集中时间研究平时积累下的“信息化难题”,前前后后仅大数据专题,他就啃完了近50本书籍。
同时,他还请来各类专家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与他们一起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
正是因为他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使他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
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14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
二、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邹碧华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
无论是做理论研究,还是做司法实务,邹碧华都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敬业勤勉,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
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精选9篇)
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精选9篇)邹碧华事迹篇1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就是后者。
我们追忆邹碧华,就是要把他的精神传承下来、发扬下去,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
这也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邹碧华是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
指出,“面临改革大潮,我们要做改革的弄潮儿”。
邹碧华就是弄潮儿的楷模。
他身前除了担任上海高院副院长,还有另一个头衔——上海司改办主任。
从参与研制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到参与主持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邹碧华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时代好干部。
勤政务实,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
这一点在邹碧华身上得到了有力印证。
推行法官员额制,独创一套“案件权重系数”,避免了两个“一刀切”;针对执行投诉多,变“一人一案管到底”传统运行模式为接待、查控、研判、强制4个环节,执行投诉率下降76%;为让当事人方便联系法官,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成为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邹碧华用一个个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有数据、重事实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的工作理念。
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向实处着力、用实干说话、凭实绩立身。
唯有勤政务实,方能谋成小康之业、扬起改革之帆、行好法治之道、筑牢执政之基。
邹碧华是与时俱进的行业创新者。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
学习邹碧华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
学习邹碧华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积极投身司法事业26年。
2014年12月10日,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
他的英年早逝,大家为之扼腕,追忆缅怀不绝。
“法官当如邹碧华”、“燃灯者邹碧华”各种赞誉纷至沓来。
邹碧华去世后,习近平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共上海市委追授他“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他有一种什么精神,一种什么特质,让法官、律师、同事甚至普通老百姓如此尊敬他,爱戴他?那是因为他坚定信念,忠于职守;那是因为他司法为民,心系百姓;那是因为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那是因为他博学多才,知行合一;那是因为他家国情怀,重情重义。
坚定信念,坚守信仰。
邹碧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一名法官,有崇高的法治信仰。
因为坚定的信念,崇高的信仰,他不迷失自己的方向,不惧怕任何困难,为推进司法改革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才华,甘当改革事业的“燃灯者”。
司法为民,心系百姓。
他出生并生长在江西农村,对民生疾苦有着切身的体会,对社情民意有着深刻的了解。
他在长宁法院当院长时,有群众反映打了36个电话都没找到法官,于是他下定决心要解决这个问题,设立了法院小总机,解决群众联系法官难的问题。
还是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坚持每周一次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登门开导上访户,亲自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这点滴细心工作,化解了矛盾,赢得了百姓的赞誉,也提高了百姓对司法的信心。
敢于担当,攻坚克难。
按照中央部署,上海作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要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面对的是“险滩”和“硬骨头”。
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没有任何样板可学习,但邹碧华顶住压力,克服困难,毅然担任了上海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邹碧华先进事迹汇报会摘录 以无我精神追寻法治梦想
邹碧华先进事迹汇报会摘录以无我精神追寻法治梦想上海法院痛失了一位好法官、好干部。
他就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去世时年仅47岁。
碧华曾对我说,当他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了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母亲的这句话,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
2008年9月,当事人沃根生83岁老母亲居住的阁楼起火,老人不幸葬身火海。
沃根生悲痛不已,认为物业公司应对火灾承担责任,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但由于缺乏证据,沃根生最终败诉了。
判决以后,他不服,一年接着一年上访。
碧华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提出要去现场看看。
来到现场,碧华拱着腰一级一级走上发黑的楼梯。
阁楼很矮,碧华的头几乎要碰到楼顶的横梁,他非常认真地听完沃根生的讲述,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
回来后,他对信访法官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
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
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
"在碧华的直接指导下,信访法官联系了街道、电力、消防等多个部门,为沃根生仔细分析了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
沃根生非常感动,拉着信访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6年12月15日,当他听到邹碧华去世的消息后,夫妻俩连夜从外地赶回上海,但还是没能赶上追悼会,他们难过地说:"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当面谢谢邹院长,但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得他刚去长宁法院工作不久,有一次我遇见他,他兴致勃勃地向我介绍起基层法院的管理理念和信息化建设的设想。
我当时就非常惊讶,他长期在高院工作,怎么对基层情况了解得这么透彻。
燃灯者——邹碧华
燃灯者——邹碧华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1人物履历学习经历1984年—1988年在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就读,1993年通过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硕士生考试。
1999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1988年,进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从事书记员工作。
1993年,成为助理审判员。
2001年,成为审判员,并调至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
2002年,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助理,2003年担任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10月,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2005年6月,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2008年7月,任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2年10月,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曾赴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高级研究员。
2014年12月10日下午,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社会兼职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3学术研究研究方向民商法,诉讼法,国际经济法。
研究成果著作:《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展开与评述》(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副主编、作者)法律出版社,2005年3月第二版。
邹碧华:“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邹碧华:“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作者:来源:《党史天地》2016年第16期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对邹碧华先进事迹作出批示母亲叮嘱他“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2014年12月10日,年仅47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带着对司法事业的热忱离开人世。
这位法官的“官阶”并不算高,但他的突然离世,却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
12月14日,上海龙华殡仪馆葬礼上,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送别这位被称为法治“燃灯者”的大法官。
网友们评价,“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
邹碧华,1967年出生在江西奉新县的一个小山村,他17岁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
1988年,他来到上海,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成为一名书记员。
工作几年后,邹碧华考回北大读研,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考取北大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6年,邹碧华入选“上海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时,他演讲的题目是《做有良知的法官》。
他说,自己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远在江西小山村的母亲时,母亲叮嘱他,“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没想到有这么好的院长”2008年,邹碧华接到通知,组织上任命他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
从一个精通业务的审判专家,转而做一个300多人基层单位的管理者,邹碧华感到了空前压力。
上任之前,邹碧华对长宁法院進行了摸底调研:干警心态不够振奋,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执行投诉信让人夜不能寐。
于是,他开始自学管理学。
何勇,长宁法院的一位老科员。
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当时已进入法院工作16年,党龄39年。
邹碧华到长宁法院报到的第二天,便带着中层干部前往每个庭室慰问。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相关推荐关于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通用10篇)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事迹都不陌生吧,事迹是对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进行综合整理所形成的总结性书面材料。
那么什么样的事迹才是规范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篇1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
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
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
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
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
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
2014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
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
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
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邹碧华同志满怀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不管是当书记员,还是当庭长,还是升任上海高院副院长,他都尽心尽职,爱岗敬业,他无怨无悔,艰苦奋斗,给人民法院的改革与审判事业交出了满意答卷。
2014年,司法改革的大幕拉开,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带领着司改团队,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开会、加班、汇报成为常态。
他认为,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因此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也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面对争议和质疑,他坚定的表示,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
时代楷模邹碧华先进事迹学习心得体会800字3篇写范文网
时代楷模邹碧华先进事迹学习心得体会800字3篇时代楷模邹碧华先进事迹学习心得体会800字范文一2023年12月10日,年仅47岁的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__年,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学习邹碧华,要敢于担当。
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互信,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
为了改善律师的从业环境,推动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邹碧华敢立潮头,敢于担当,率先在他的“试验田”推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一时间律师界为之震动。
担当给人力量,担当创造辉煌。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敢干敢试、敢闯敢为的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意识,用信念支撑坚守,学习不拖拉,钻研不放松,工作不推诿,服务不搪塞,理想不放弃。
面对责任,毫不懈怠;面对挑战,勇于应对;面对困难,百折不挠。
学习邹碧华,要公正为民。
“他是一个标尺,他让更多的人知道,法官不是‘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公正为民,法官应该如此,其他干部也理应如此。
干部在治政理政的过程中,要时刻把公平正义放在首要位置,恪尽职守,一心为民,敬终如始,不损公利己,不以权偏私。
群众心中有杆秤,干部只有始终把群众利益高高举过头顶,把公平公正作为行政用权的基本准则,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认可,才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学习邹碧华,要深入践行“三严三实”。
有人说:“官字两张口”。
但在邹碧华的人生字典里,官不是靠“口”来支撑,而是用“严”“实”二字打造。
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一心为民,做“三严三实”的忠实践行者。
常修为政之德,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规范用权成为一种新常态;常思贪欲之害,守住法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清正廉洁;常怀律己之心,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常忧群众之急,乐于奉献忘我工作,竭力解决民忧民难;常谋改革之举,不计毁誉敢为人先,无私无畏谋取改革红利;常怀忠诚之心,做老实人干老实事,永做党的忠诚卫士,争当时代楷模。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2014年12月10日,上海法院痛失了一位好法官、好干部。
他就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去世时年仅47岁。
我作为一名刚刚踏入法院系统工作的年轻干警,有幸学习了邹碧华法官的先进事迹。
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
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
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通过学习邹碧华法官先进事迹,我从中得到以下的心得体会:一、公正司法,廉洁奉献。
邹碧华法官一生,以公正司法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以廉洁奉献作为一种信仰,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工作者,更应该把为人民服务当作得去争取,把服务大局当作得去拼搏,把司法公正当作得去奋斗。
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地位观、金钱观、价值观,做到得知欣喜,失之坦然。
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身份,就要以苦为乐,以苦为荣,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做事,扎扎实实履职,堂堂正正做人。
二、坚持不断学习,勇攀专业高峰。
邹碧华作为一名专家型的法官,他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和总结。
通过了解他的学习经历知道,邹碧华1988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工作五年以后,又重新回到北大攻读了国际经济法硕士、经济法博士。
在他被组织派往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圆满结束,回到国内时,他带回来的是几箱子的复印资料,形成了四万多字的研究报告。
在他日常生活中,就连骑车等红灯这点空闲时间,他都用来背英语单词。
为了研究日本学者的相关理论,他利用在中央党校学习的机会,晚上坐地铁去上日语课。
在他担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期间,指导审结了一批在上海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化解了一批社会关注的大要案。
在了长年累月的思考和积累的基础上,他相继发表论文40余篇,写出《合同解释论》、《公司法疑难实务问题研究》以及被一线法官称为“法庭上的独孤九剑”的《要件审判九步法》等十余部对审判具有指导意义的专著。
哀悼邹碧华先生
邹碧华,一位法律人的身前生后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法律门开,正义恒立,终其岁月能看到的是一名法官用凭靠着本身厚实的法学素养,对司法建设的热忱,以一颗赤诚衷心敬仰着他心目中的法律,把实践和思考凝于笔端,用十年换就一本《合同解释论》,添补法制史上的空白。
时间凝聚在指尖升华为最纯净的晶体,邹碧华法官依着他的对司法清醒理智的思考和多年沉淀下来对法律的朴素的信仰,以一个透彻说理者的形象托着代表正义的天平,赢得了法律界广大法律人的认可、肯定!
在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轰轰烈烈拉开序幕不久,这位年仅47岁,正值春秋的法官却因劳累过度溘然长逝。
难以估算他的逝世是法律界一个多大的损失,只能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上一波一波袭来的自发的或、或只言片语中拾取对他的无尽的崇敬。
“世间已无九步法,法官当如邹碧华”,一种“邹碧华模式”悄然在法律人圈子里传散,正如邹在逝世当天还转到自己朋友圈的一条微信,并附言道“希望律师的职业环境越来越好”,德高身正,学养深厚,邹碧华法官用实践践行了信仰的力量,让人信服、畏服。
奈何天妒英才,或许也是其子所言:“只可能只是你累了,想休息了”,那便由世人为你颂言,身前永不停歇的司法建设,生后为你洪澜筑波身后加冕!
据悉,邹碧华死于过度劳累引发的心脏病突发,工作固然重要,而一副健康的身体更是革命的本钱。
期末将近,纵使有一堆的论文、一堆的ddl,希望大家能够以保护自己的身体为主,熬夜缺乏效率不说,对自己的身体也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少刷夜,多吃水果,防寒保暖,期末加油!。
邹碧华个人事迹
邹碧华个人事迹篇一: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做党和人民的好公仆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
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
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
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
20XX年之20XX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
20XX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
20XX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
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
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
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邹碧华同志满怀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不管是当书记员,还是当庭长,还是升任上海高院副院长,他都尽心尽职,爱岗敬业,他无怨无悔,艰苦奋斗,给人民法院的改革与审判事业交出了满意答卷。
20XX年,司法改革的大幕拉开,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带领着司改团队,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开会、加班、汇报成为常态。
他认为,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因此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也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面对争议和质疑,他坚定的表示,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
9日上午,高院党组会议;下午,司法改革座谈会。
“邹碧华从下午2点一直讲到5点。
”张新说。
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时不我待。
燃灯法官邹碧华
燃灯法官邹碧华作者:暂无来源:《作文与考试·高中版》 2015年第8期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
惊闻噩耗,网上网下,哀思如潮。
“法官当如邹碧华”、“燃灯者”、“邹碧华现象”、“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
”邹碧华1988年从北大经济法学系毕业。
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步地走到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领导岗位。
2011年,他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作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甚至到了人手一册的地步。
这种广泛流传并不是因为他法院领导的身份,而是靠其法学素养的魅力。
邹碧华深知公正是法官的立身之本。
5年前,5岁的小铭身患白血病,却被亲生父亲狠心抛弃。
走投无路的爷爷李培亭和老伴来到长宁法院立案大厅,要以小铭的名义起诉他的亲生父母,为小铭治病。
当时,还没有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所以迟迟没有立案。
是邹碧华带着长宁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
法官顾薛磊清楚地记得,时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说,法律的本质就是保障孩子的权益,不要被僵硬的法条所束缚。
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
最终,法院判决小铭的父亲将名下房产划归小铭,作为治病的医药费。
小铭坚强地活了下来,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至今。
为了追求公正,他不怕当法官中的“背徒”,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制定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
他说:“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公正程度。
”甚至就在他逝世的同一天,由他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刚刚上线运行,他生前留下的最后一条微信是:“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同样为了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有感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有感邹碧华于1967年1月出生在江西奉新的一个小村庄里,1984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经济法系,毕业之后即进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在工作的二十六年里,从书记员做起,直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4年12月10日下午,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不幸因公殉职,享年47岁。
2015年3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批示强调:鉴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我们各行各业,都应该切实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觉悟,弘扬邹碧华精神。
邹碧华注重转变工作作风。
作风就是党风,作风就是效率,作风就是战斗力。
邹碧华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加班加点是常态,“5+2”、“白加黑”,不分白天晚上,不分平时周末,精力非常旺盛,“我不累”,是他的口头禪。
邹碧华在法院工作26年来,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即使身居庙堂之高,每次院长接待日后,仍仔细研究每起案件的卷宗,并跟踪关心案件的解决结果,“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帮帮他们。
”这是邹碧华用真心真情换来的百姓好口碑。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抓起、从自身改起,做到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做到底气足、腰桿硬、能服众,以过硬作风树正气、祛歪风,彻底根除“四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
以过硬的作风,促进工作,赢得民心。
邹碧华是与时俱进的行业创新者。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
邹碧华曾经说,“我们做司法改革,光懂审判业务和法院那点儿事是不够的,你必须及时吸取其他学科的最新成就,可视化、大数据、移动终端……都是未来的大趋势,法院现在不研究、不跟上,将来就会被别的行业嘲笑。
”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
人民法院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doc
2019年人民法院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人民法院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
邹碧华以他毕生的精力,夜以继日地投入到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之中,在法院管理、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裁判方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用并不太长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华美乐章。
邹碧华无愧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和前行者。
他的不幸离世,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也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被称之为“邹碧华现象”。
在学习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后,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一、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但是作为文科生的邹碧华对信息科技接触并不多,甚至对许多信息化术语都是陌生的。
在上下班途中,邹碧华的公文包里常常放着沉甸甸的书籍;休假的时候,他更是集中时间研究平时积累下的“信息化难题”,前前后后仅大数据专题,他就啃完了近50本书籍。
同时,他还请来各类专家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与他们一起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
正是因为他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使他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
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14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
二、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邹碧华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
无论是做理论研究,还是做司法实务,邹碧华都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敬业勤勉,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
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感谢您的阅读!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途中突发心源性猝死,年仅47岁。
这些天来,哀思如潮,全国各级法官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法院系统、律师界、法律人共同的损失。
作为人民法官的一员,我们为有邹碧华这样的好同行好榜样而自豪。
通过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入了解和学习,在感动的同时,有所感悟,有所启迪。
一、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
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作为党员干部,都要有他身上体现的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邹碧华以自己的生命树立了中国法院改革的丰碑。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他充分体现了"燃灯者"的担当精神。
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
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三、尊重基层维法人员,让爱的赞歌充满阳光。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斯人已逝,幽思长存。
得知他不幸离世的消息,上海的律师们陷入无限惋惜和哀思之中,深圳律师协会专门为他默哀,湖南律师协会特别为他制作了悼念专辑。
希望邹碧华同志的感人事迹能撼动“45岁现象”
希望邹碧华同志的感人事迹能撼动“45岁现象”作者:大观园2015-02-28 01:03:49来源:舜网我们的好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同志,于2014年12月10日,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他的感人事迹广为传颂,他的崇高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不仅值得政法系统学习,而且值得各条战线的同志们学习。
在我国有一种独特的“45岁现象”,认为“45岁”就是官员前途关键的一道坎。
相比较邹碧华同志,因为有“45岁现象”的存在,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现实情况确实就是这样,有相当一部分人把“45岁”作为了人生的一道分水岭,身体还好好的,正是干事建业的黄金年龄,但由于承载个人理想的机会很少,上升的可能性也不大,就悲观失望,不思进取,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大事干不成,小事不愿意干,更有甚者还甩袖子、摆摊子、唱反调,刚好被鲁迅先生言中。
回顾邹碧华同志的感人事迹,他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力主“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案件,力图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积极推进庭审直播,让法官在法庭上的表现更加得体,以极大的勇气主张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让所有人看得清楚,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让庭审更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他有一个思路,就是要努力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不对立、不勾结的和谐法律共同体,以此杜绝令人深恶痛绝的诉讼肩客行为,尽管这一切顺应了法院系统改革的需要,但必然会触动一些固化利益,他是以有担当的作为顶着压力前行,他是在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对法庭的信任,他是在不断为社会积累“道德资本”,用当代好干部的标准来衡量,邹碧华同志就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好干部。
47岁的邹碧华同志,带着夙愿遗憾的离去,对于活着的我们,除了缅怀他的感人事迹,感动一番以后,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45岁现象”向社会各领域渗透吗?很多人都想当官当领导,而把从事专业工作视为前途不大,45岁以上的记者不再活跃在事发现场,45岁以上的教授不再专心写教案,45岁以上的工程师当“老师”动口不动手,45岁的干部遭遇天花板就混日子,唯独农民工没有45岁的概念,老了都还在不断进取!真的希望邹碧华同志的感人事迹能撼动一下很不正常的“45岁现象”。
公务员观看《邹碧华》学习心得感悟多篇
公务员观看《邹碧华》学习心得感悟多篇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
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
邹碧华同志的一生是短暂的,但是又是充实而有意义的,他的先进事迹像一座灯塔,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更像一盏燃不尽的灯芯,燃起了我们每个人心中的一团火。
邹碧华同志众多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深入学习。
大公无私,乐于奉献。
从法院的书记员到司法改革的设计者、践行者,邹碧华同志将其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系统。
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于司法改革的进去担当与构筑良性法律共同体的不懈努力,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尊敬。
我们应该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心怀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不管是当书记员还是当庭长,我们都要尽职尽责,爱岗敬业,不抱怨不退缩,艰苦奋斗,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维护公平,促进正义。
邹碧华同志,一直以庭前的独角兽鞭策自己。
独角兽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上古神兽,它怒目圆睁,能辩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吃进肚子。
作为法官的邹碧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惩恶扬善的目标,在庭审中既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又不忘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分析案件事实,使各方的诉讼参与人都能够公平公正的参与到诉讼中来。
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是否用刚正不阿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案子和每一个诉讼参与人,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用神圣的法律之剑,明辨是非,惩恶扬善。
小胜靠智,大胜靠德。
有小的胜利要靠智谋,有大的胜利要靠自己的德行。
观《邹碧华》心得体会
观《邹碧华》心得体会2020年12月14日,我园党支部组织党员教师观看了《邹碧华》电影。
那么邹碧华事迹是什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启示?……我觉得各位老师有必要了解一下。
四年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邹碧华因突发心脏病倒在了司法改革征程中,生命永远定格在47岁。
《邹碧华》这部纪实题材电影,整剧鼓舞人心、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理解的是一名党员教师应有“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维护”,发扬钉“钉子”和舍我的牺牲精神。
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守护者,做社会公德的践行者,做家庭美德的传播者。
在这因时间有限,我从两方面谈谈我个人的两点心得。
一、心中有梦想人生有方向纵观整部电影,无不体现出邹碧华一生内心高尚的信仰。
电影中,邹碧华用从严的法定程序和“接地气”的沟通方式为聋哑老人火灾丧母实际解决,令我动容。
电影中邹碧华为了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挑灯夜战;为了传播法律的种子,经常利用周末时间,为高校的学生带去丰富而有趣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想盛宴,这是他对事业的不懈追求。
邹碧华面对有的同事出现想要辞职和退出司法工作时,他会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这是他对本职工作的坚守。
作为幼儿园教师,我认为我们的信仰就是:选择教育孩子,就选择了享受成长的快乐!如何坚持信仰呢?我个人觉得:一是拥有一颗平常心,积极投入工作。
奉献自己的所有,不计获得、只看付出的努力够不够!选择教育—这红烛的事业,就准备奉献,选择热爱的幼教这一向下扎根的事业,就不会有任何的怨言。
在保教中呵护孩子的成长,在琐碎中指引前进的方向,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一切为了孩子!”我们像工作在各个行业的劳动者一样,有自己的苦恼和欢乐,这些都是生命给予每个人的财富。
因工作而美丽,因拥有孩子的心而年轻。
二是富有爱心,极具责任心,爱孩子又要教育好孩子。
作为合格的幼儿教师我应该赋予孩子一定的学习价值。
让他们人生的第一步就充满活力,敢于去挑战;懂得关爱,学会与人友好相处;明了事理,能在与人沟通交流中体验美好世界的快乐!孩子虽小,但有自己的想法和主意,他们渴望独立,渴望家长、老师和伙伴的理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7岁的邹碧华,最牵挂的事,是备受瞩目的上海司法改革。
12月10日,他忙碌如常,上午参加上海司法改革座谈会,匆匆吃过午饭,便驱车前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
突然,他一阵胸痛胸闷,司机立刻赶往医院……
然而,这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再没醒来。
网上网下,哀思如潮。
2天里,10万多网友留言讨论“邹碧华现象”;深圳律师在足球赛前举旗默哀:“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是法院系统、律师界、法律人共同的损失。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
”
12月14日上午10时,上海龙华殡仪馆一号大厅,人们送别“燃灯者邹碧华”,预计1200人参加的葬礼,来了近2000人,白花远远不够用。
“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华星秋月璀璨人生风范长存”,挽联下,人们眼噙热泪……
一位法官叹息:“这世间真有楷模,让我辈有所皈依……”
记者追寻邹碧华生命的最后3天,试图还原这位改革者的所思所为。
“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
12月8日,周一,7时30分,邹碧华准点出门。
当天,分管司法改革的他,要主持召开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专题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如何科学合理计算法官工作量及质效。
”上海高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回忆,“邹院长让我们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
”
这是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
法官要压缩到33%,很难。
邹碧华曾对最高法院法官何帆说,“避免搞‘一刀切’,不能为了图省事,就‘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一定要有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
”
邹碧华深知,“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
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该担当时必担当。
”
6年前,邹碧华任长宁区法院院长,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
“这不得罪人吗?”滕道荣有顾虑。
邹碧华说:“我们的产品是司法公正,产品质量出问题,总得找原因,怕什么?”
他对朋友说,“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
9日上午,高院党组会议;下午,司法改革座谈会。
“邹碧华从下午2点一直讲到5点。
”张新说。
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时不我待。
谈到司法改革,邹碧华总是充满激情。
周日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论坛、半个月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他积极介绍上海司改进程,谈司法公开,谈审判流程信息化……
“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张新说:“他确实累了,调整了作息,晚上1点就睡下,比平时提前了一小时。
”
当年在长宁区,邹碧华做了件“前卫”的事儿——压缩会议室,给每个法官一间独立办公室,为了“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
长宁区法院曾俊怡法官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法官分类管理,他那时已有思考。
”
“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9日,11时45分,邹碧华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
这最后的留言勾起许多律师的伤感。
“2010年,他推动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傅平律师说,“他还写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阐述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
”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是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
”
晚上,邹碧华给儿子打电话祝贺他21岁生日,谈及自己21岁北大毕业到上海找工作,“除了你妈妈(北大同学)谁都不认识,住在纺大学生公寓,一家家单位投简历……”儿子次日发朋友圈,“爸爸还说这里面有很多故事,下次有机会要和我细说,没想到却成了永别。
”
儿子还拍了家中书房: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
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
“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
10日,邹碧华的生命在17时20分定格。
15时,长宁区法院少年庭法官顾薛磊发了条短信给邹碧华,感谢他对自己参加上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的指点。
然而,他永远等不到回复了。
11月14日,邹碧华为小顾鼓劲。
“他说起,母亲一句‘你要做个有良心的法官’激励了他一辈子,2006年,他入选‘上海十大杰出青年’,演讲题目就是《做有良知的法官》。
”
在心里说“谢谢”的,还有邹碧华指导的研究生夏关根:“我曾问过老师,为什么从不抱怨?他说,一个人有了信念、信仰,就不会觉得委屈。
”
邹碧华的信念是什么?
在接受一家杂志采访时,他说:“很多人都抱怨司法不完善,在抱怨别人时,可能自己写的那个判决书也不那么完美。
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
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每个人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
(记者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