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考研历年真题答案详解—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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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解析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解析

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育明考研推荐)

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

宪法: 1.肖蔚云《宪法》(2008版);《宪法学概论》北大出版社

2.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二版);《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3.魏定仁、甘超英《宪法》

4.周叶中《宪法》第二版北大、高教出版社

5.胡锦光《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

6.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中国政法出版社

7.魏定仁《宪法学》自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 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

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第二版

刑法: 1.陈兴良《规范刑法学》

2.双杨《中国刑法论》(第四版)

3.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

4.陈兴良《刑法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5.杨春洗,杨敦先郭自力《中国刑法论》(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刑事诉讼法:1.汪建成《刑事诉讼法概论》

2.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二版)

3.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第2版)

4.陈瑞华《刑事诉讼前沿问题研究》人大出版社

民法: 1.魏振瀛《民法》(第三版)

2.陈华彬《物权法》

3.崔建远《合同法》

4.刘凯湘《民法总论》北大出版社

5.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6.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7.梁慧星《民法总论》《物权法》

民事诉讼法:1.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2008版);《民事诉讼原理》北大出版社

2.江伟《民事诉讼法》(第三版)

3.刘家兴、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二版)北大出版社08 国际法:《国际法》人大版远程教育系列,白桂梅,朱丽江主编。

2012~2014年北京大学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圣才出品】

2012~2014年北京大学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圣才出品】

2014年北京大学878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78法学综合

民法

6.《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试评析这一法条。

7.甲乙丙三人各出200万,购买北京一三室两厅房屋,形成共有关系。甲住主卧,每月补贴乙丙各200元。三人约定只允许自己或者家人居住,不得将房屋出租。2009年,甲乙出国,丙在甲乙不在期间,丙与丁订立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出租给丁,获得租金18万元。

甲乙回来后,发现这一事实,发生争议,要求结束共有关系,但就房屋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三人均表示愿意补偿其他两人,自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三人愿意补偿的金额不同,甲愿意补偿乙丙各200万元,乙愿意补偿甲丙各180万元,丙愿意补偿甲乙各170万元,房屋市价为650万元。

问:

(1)丙与丁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法官,该如何分割房屋?

参考答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78法学综合

民法

6.《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试评析这一法条。

【分析】

答:从这一法条可以得知有关部分履行的以下内容:

(1)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合同义务而只是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

(2)部分履行的构成要件

法学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考试答案

法学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考试答案

一、论管辖冲突的解决方法或原则

1.首先考虑是否存在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对外国法院管辖的排斥。

2.如果不存在专属管辖,有效的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民诉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如果不存在协议管辖,再考察是否存在特殊地域管辖。

4.如果不存在特殊地域管辖,则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处理。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没有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用来纠正地域管辖的错误,但有时也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1)本院已经受理了案件;(2)本院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立案受理该案;(3)受移送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不能适用移送管辖的情形

(1)受移送法院即使认为本院对移送来的案件没有管辖权,也不能自行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法院,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2)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管辖恒定的原则,其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更、案件起诉后行政区域(法院辖区)变更的影响,因此不得以上述理由移送案件。(3)两个以上法院都对案件有管辖权时,应当由先立案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此外,在两个以上法院都对案件有管辖权时,法院如在立案之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将案件移送到先立案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试题(卷)与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试题(卷)与答案解析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人民法院在受理债权人申请后,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的期间是(C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2.民事诉讼中,在诉讼权利义务承担的情况下,原当事人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人(A )。

A.一律发生效力

B.一律不发生效力

C.发生效力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

D.发生效力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本证与反证的划分标准是(C)。

A.证据的来源

B.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

C.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D.证据的内容和含义

4.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时,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B)。

A.终结

B.中止

C.延期审理

D.继续进行

5.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的,(D )。A.可以随一方当事人上诉,不能独立上诉

B.处于辅助当事人地位,不能上诉

C.可以作为上诉人提起上诉

D.第一审判决令其承担义务则可以上诉,否则不能上诉

6.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C)。

A.变更当事人

B.更换当事人

C.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D.追加当事人

7.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制度中,起诉或应诉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是指(B )。

A.五人以上

B.十人以上

C.十五人以上

D.二十人以上

8.民事特别程序实行(A)。

A.一审终审

B.两审终审

C.三审终审

D.四审终审

9.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A )。

A.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历年真题 (97-10)

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历年真题 (97-10)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案例题:某行政机关在某次打黄扫非行动中公布的一张照片一起了广泛争议。“光头”警察抓住一“卖淫女”的头发,“卖淫女”双手护胸,一脸惶恐,而她的衣服就在一边。旁边还有嫖客一干人等。请结合宪法条文:

(1)公布“卖淫女”裸照是否违法,说明理由(5分)

(2)“光头”警察对“卖淫女”的行为是否违法,说明理由(15分)

行政法

一、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请分析下列两种情况是否违反该规定:

(1)某交警只身一人,上前查问逆向行驶的司机,并作出行政处罚(5分)

(2)在“黑车”车主的主动招揽下,某城管执法人员独自一人着便衣,上车之后暗中录音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大概是这样,有几句不记得了15分好像是)

二、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是说有毒),在本乡范围之内,禁止买卖。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10分)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和民商事仲裁的区别(10分)

二、我国各种审判程序当中审判组织的区别(10分)

民法

一、结合物权法,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5分)

二、结合合同法,试述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15分)

刑法

一、简答题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4分)

2、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4分)

二、论述题

1、主犯的概念、种类、刑事责任(8分)

北大历年法学试题

北大历年法学试题

北大法学试题终极版

目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10 法理学 10-13 国际法学 13-16 刑法学 16-25 刑事诉讼法学 25-29 经济法学 29-32 民商法学 32-39 民事诉讼法学 39-41 国际经济法学与国际私法学 41-45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996宪法学

一、宪法为何要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并简述其内容。(25分)

二、宪法如何规定我国的经济制度?(25分)

三、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5分)

四、试述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25分)

1997宪法学

一、1995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哪些主要修改?(25分)

二、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5分)

三、根据我国国籍法,什么人具有中国国籍?(25分)

四、我国宪法如何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5分)

1998宪法学

一、试述我国宪法惯例的内容。

二、我国宪法为什么规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

三、试述我国国家元首制的特征。

四、试举例说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

五、我国宪法如何规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96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名词解释4*5

1. 行政关系

2. 国家公务员

3. 规章

4. 行政程序

5. 行政复议

二简答题10*3

1. 行政法与宪法的联系与区别

2.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3. 英国现代法治(The Rule Of Law)原则的主要内容

三论述题20

论行政法对政府行为的规范

四案例分析30

某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吴成接到公民甲举报,指控公民乙私人开办的海天餐馆收费高,且食品卫生(米饭是用变质米所做)。吴即赶到该餐馆,对餐馆收费价格和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经检查,吴确认公民甲举报的问题属实,于是对公民乙予以处罚。吴因对公民乙早有私怨,故故意给予其很重的处罚:罚款5000元。公民乙不服,与之争执,吴又借机打了公民乙,致其轻微伤害。

北民大《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北民大《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民事诉讼法》题库

案例分析题

1.1993年7月,原告某工厂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买卖打桩机的合同,原告以16万元从被告处买得打桩机一台,双方货款两清。后原告在使用中发现打桩机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便提出退货,被告不同意,原告于同年10月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原告得知被告已经停产,担心被告无还款能力,提出将打桩机退回,只要被告一个月内退款12万元。被告同意,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对这一协议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此调解协议虽不合理,但符合处分原则,是合法的,法院应予认可;另一种认为,此协议虽系自愿达成,但损害了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处分原则,法院不应认可。你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2.2001年9月,红泰钢铁公司与新达商贸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红泰钢铁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新达商贸公司提供了钢材,但新达商贸公司仅支付了部分钢材款,尚拖欠200万元一直未付。2003年1月,新达商贸公司与天意建材公司合并成立顺达贸易公司。红泰钢铁公司向顺达贸易公司追索货款时,顺达贸易公司以该钢材买卖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偿还。2003年8月,红泰钢铁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红泰钢铁公司提出回避申请,要求该案合议庭成员之一的陪审员张某回避,理由是:张某是被告顺达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某的内弟。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准予原告的回避申请。但被告对该回避决定有异议,提出复议申请,理由是:张某是陪审员而非审判员;本案的当事人是顺达贸易公司,而不是法定代表人孙某。

请问:被告提出的复议申请,其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集

一、简答题(20分)

1、试述洗钱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10分)

2、试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10分)

二、论述题(50分)

1、试述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20分)

2、结合我国刑法关于死刑的具体规定,谈谈你对死刑的总体评价。(30分)

三、案例分析(30分)

案例一:被告人王某、李某和张某在xx公园闲逛。当走到一小山后面的僻静处,窥视到有一对男女搂抱在一起听录音机。王向李递了一眼色,并低声说:“试试你的胆量,敢不敢!”李说:“有什么不敢的!”李顺手从地上抓起一把土,向他们扔过去。没等作出反映,王某便上前对男青年说:“对不起,借录音机用三天。”青年不允,王飞起一脚把男青年踢倒,并拽到十米以外的大石头下,男青年死抓录音机不放。女青年大声呼喊“救命”!张某上去捂住女青年的嘴。不一会儿,王某从男青年手中抢得录音机而归,见张某正在强奸女青年,于是站在一旁观望。当张某奸淫完毕提裤子时,王便喊:“快跑,山后来人了”!当二人跑到湖边时,见李某坐在那里。王问李:“你怎么跑了”?李答:“公园人太多”。张在一旁说:“胆小鬼”!

问:对三被告人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15分)

案例二:一天,被告人张某到某住宅区行窃。当他从阳台进入屋内时,看见邹某正在撬箱子。遂喊到:“你小子在这里干活”!邹受惊,弃箱欲逃,被张拉住。邹转头一看,原来是老相识,便说:“这箱子真难撬”。两人便合作起来干,终于将箱子撬开,窃得人民币2000余元。在逃离现场时,邹某为了破坏现场,将房间内的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离开房间后,张问邹:“你在后面磨蹭什么”?邹答:“我把电炉插上了”。张听后未吱生。当晚,该住宅区发生火灾。(15份)

全国名校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汇编

全国名校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汇编

目 录

1.中国政法大学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

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

2.上海海事大学

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625民事诉讼法》法考研真题

2017年上海海事大学《625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

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625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

3.宁夏大学

2016年宁夏大学《843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

2017年宁夏大学《843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

2018年宁夏大学《843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

4.湖南师范大学

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898法学综合课6(含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9年湖南师范大学《898法学综合课6(含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

1.中国政法大学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

研真题(回忆版)

【民诉部分】

一、名词解释(共12分,每题3分)

1一事不再理

2最佳证据规则

3按撤诉处理

4实现担保物权

二、简答(30分)

1上诉和再审的审理范围的异同。

2民诉和民诉解释关于涉外送达。

三、论述(30分)

执行实体性救济制度。

四、案例分析(28分)

调解协议和执行和解。

【仲裁部分】一、名词解释(9分,每个3分)

1仲裁协议

2仲裁庭

3仲裁保全

二、简答(15分)

仲裁的审理方式。

三、论述(26分)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法定后果。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

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3.某甲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

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此案应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4.XXX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

发生水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障碍。6月24日当事

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限应截止到7月3日。

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

满前七日。

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再审审理

前提出。

7.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

申请再审。

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

10.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不得延长。

C.书证证明力一般大于口证

D.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证据

改写:

1、强制措施中,应当用决定书的是(CD)。

A.训诫B.拘传C.罚款D.拘留

2、甲公司与乙公司因货款纠纷,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经过签收后,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ACD)。

A.货款纠纷消灭

北大法学考研历年真题答案_民法

北大法学考研历年真题答案_民法

Lywen*沥血整理

20120718 ~ 20120726

一、总论

1、【2008,15分】什么是诚实信用原则?其在我国民法中的主要体现有哪些?

答:

一、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从法律上看,诚实信用源于罗马法中的善意(善良诚实之意),这种善意是被用来为未受法律调整的交易行为产生的诉讼说明理由。学者对诚实信用原则论说不一:一是认为是人类社会的理想;二是认为是交易的道德基础;三是认为与罗马法上的一般的恶意抗辩的意义相同;四是认为是对当事人利益的公平较量。较多的学者赞成第四说。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针对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弄虚作假、欺骗他人、损人利已的行为而形成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侧重于对民事主体主观要求,但是衡量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需要客观地衡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来认定。

二、在民法中的体现

1、在设立或者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时,不仅要求当事人诚实,不隐瞒真相,不做假,不欺诈,还应当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2、民事法律关系建立后,当事人应当恪守诺言,履行义务,维护对方的礼仪,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后段)。

3、民事法律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为维护对方的利益,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9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婚姻法》第42条前段)。

北京大学研究生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

北京大学研究生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
3.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发生争议和因侵权发生纠纷,应由什么机关负责处理?(3分)
1998年:
一、概述下列概念之间的区别(12分,每题3分)
1、人格权与身份权2、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4、相邻权与邻接权
二、简答题(8分,每题4分)
1、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乙与信用社谁有优先权,为什么?
3、乙该如何救济?
09年综合卷
简述“合同效力相对原则”及其适用例外
2010综合卷
一、结合物权法,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5分)
二、结合合同法,试述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15分)
二、专业卷
北京大学200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民法试题
一、结合物权法的基本原理,论我国应建立怎样的土地权利体系?
二、分析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行为的物权效力,债权效力。
三、结合我国《民法通则》人格权规定的不足,试述应当如何完善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四、试述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
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关系。
六、试述专利财产权人的主要财产权利。
2000年:
一、简述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并针对《民法通则》对设立监护人的主要规定,提出两条以上法律改进的意见。(5分)

民诉法历年真题

民诉法历年真题

民诉法历年真

11年

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大的美女编辑们36.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37.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 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

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 1 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

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38.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39.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北大考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

北大考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

北大考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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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

一、基本原则

1、02综合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2、04综合请简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内容。

3、05综合论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

4、06综合论述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

5、07综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里规定了“诚实守信”的原则,请回答:(15)

(1)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是什么;

(2)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内涵。

6、08综合简述行政法上“比例原则”及其基本要求。

二、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1、00综合试述:行政处罚设定权之规定

2、02综合行政裁决及其特征

3、03综合试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4、08综合简述行政许可法上有关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规定。

5、09综合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请谈谈对这些效力的理解。

6、10综合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请分析下列两种情况是否违反该规定:

(1)某交警只身一人,上前查问逆向行驶的司机,并作出行政处罚

(2)在“黑车”车主的主动招揽下,某城管执法人员独自一人着便衣,上车之后暗中录音并据以做出行政处罚。

7、10综合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在本乡范围内,禁止买卖。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

2017年北大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综合卷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北大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综合卷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北大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综合卷

宪法(共20分)

一、辽宁省人大代表集体贿选事件,说明了什么问题?如何在制度上防止贿选事件的发生?

解析:

2016年9月14日召开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会议对辽宁贿选案定性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会议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会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作为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法定职权的临时性机构。2016年11月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完成了补选任务。而后,无法履行职责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才恢复正常。

这说明了随着私有经济的快速增长,权力有资本化的现实危险。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不是我国的选举制度、办法存在根本性缺陷问题。但确实存对权钱交易破坏选举的查处不严及权钱交易破坏选举违法乱纪成本太低等问题。

要从制度上防止贿选的发生:

1、要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认识,真正使集中建立在自下而上逐级实行充分民主的基础上,进行法治观念的普及;

2、改善党对人大的领导是完善人大制度的关键所在。本次辽宁贿选案的纠正作为党反腐败巡视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对国家制度维护的决心。

3、要增强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使候选人的提名、确定及投票等各个环节都建

立在民意充分自由表达的基础上,各方提出的候选人都有真正平等的候选资格,以免为一些实权人物干预选举留下余地。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法理学专业卷真题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法理学专业卷真题

2024年北大法学考研法理学专业卷真题(回忆版)

业务课名称:法学

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其他纸上无效。

2.答题时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做答,用其他答题不给分,不得使用涂改液。

一、ChatGPT 等人工智能大模型需要海量数据的投喂来训练,有人认为,导致对作为训练集的原本的绘画、音乐等作品的版权人造成侵权。

有人认为,算数平台更加精确需要大量的数据,不构成侵权结合相关理论,说明你认为司法机关应该采取什么立场?为什么?(25分)立法机关应该采取什么立场?为什么?(25分)

二、请简述洛克的自然法思想(10 分) 以及科斯定理的主要内容(10(30分)分) 。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三、一些人认为,在我国绝大多数的纠纷都没有采用诉讼或司法途径解决,这说明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你认为这观点合理吗?并说明理由。(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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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民事诉讼原理》潘剑锋, 《民事诉讼法学教程》(二版)刘家兴,潘剑锋 《民事诉讼法》(三版)江伟 《民事诉讼法学》2012版 江伟主编 付郁林副主编 》

一、总论

1、【2008,20分】近年来,“一元钱官司”的案件逐渐增多,有名人因名誉权索赔案件,也有消费者

对电信公司多收一元钱电话费提起诉讼,还有乘客对铁路部门收取补票手续费提起诉讼等。社会各界对这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的做法多给予肯定。同时也有人认为,这类案件并无多大价值,造成了本来就紧缺的诉讼资源的浪费。

请谈谈你对“一元钱官司”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答:(英华版)

一、一元钱官司的合法性

1、合法性分析的依据

(1)当事人享有诉权。诉权是指法律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能。通说认为,诉权具有双重内涵,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前者是指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和被告针对袁鳌请求的事实和法律根据进行答辩的权利,通常称为起诉权和应诉权;后者是指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出实体上请求的权利和被告通过人民法院反驳原告提出的实体上请求或提出反诉的权利,通常称为胜诉权和反驳原告提出的实体请求权。

(2)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起诉的权利。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第二,有明确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起诉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任务符合上诉起诉条件,并且起诉状的内容明确、完整,起诉手续完备,不属于重复诉讼,就应当立案受理。

2、对一元钱官司合法性的分析

在一元钱官司中,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的一方民事主体具有起诉权,只要其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即使诉讼标的额只有一元钱,法院也应当立案受理。这是诉权理论的要求,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

二、一元钱官司的合理性

1、正义与功利之间的关系。根据西方自然法观点,正义是指“给予每个人根据自然法他所应得的东西”,而根据功利主义观点,功利是指“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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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正义的角度来看,一元钱官司是合理的,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人应当对他人承担侵权之债。在一元钱官司中,正义原则并不因为正义标的额小就不再适用,况且从整个社会角度来看,无数个处于正义中的“一元钱”可能构成巨额财富,对其进行合乎正义的分配是国家的义务。

(2)从功利角度来看,一元钱官司又有不合理之处。功利讲究苦乐计算或者成本收益分析,当事人可能为进行一元钱诉讼而投入大量金钱、精力,国家也为之投入大量司法资源,一元钱官司的成本远远超过了收益。况且国家的司法资源投入又通过税收转嫁到其余纳税人身上,当事人权利的行使给其余纳税人造成了额外的负担,形成不公正的情形。

2、民事纠纷与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适应性。一般而言,解决民事纠纷,目的在于消除双方的争议,使有关的法律权利或义务确定下来。但是,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民事主体价值观念、文化水平、社会经历、社会地位、经济能力等因素的不同,他们在要求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观目的上有所不同。在不少情况下,当事人的目的不仅仅是消除双方的争议,还有其他的目的,如“争口气”打一元钱官司,这就背离了解决民事纠纷的初衷。

3、价值多元化。英国政治哲学家伯林极力主张价值多元化,即人作为个体的自由和作为集体一份子的族群归属感,二者虽然在许多情况下会发生冲突,但我们目的在于求得二者之间的和谐共存。一元钱官司更多地满足了个体的权利主张,而事实上所谓的权利不过是经过包装而被美化的利己主义。从文化心理上看,过分要求不合理的个人权利必然使个人公共观念淡漠,个人与外界的联系日益松弛,一方面个人失去其族群认同感,另一方面社会被分化成一个个原子式、孤岛式的个人,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制约国家权利、保持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利之间适度张力的作用不

复存在,国家有可能沦陷为专制政体。

2、【2007,20分】(论述题)简要评析我国民事诉讼中和解、调解与审判的关系。

答:(北大英华版)

一、概念

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

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审判,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通过审理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活动。

二、诉讼和调解的关系

1、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后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后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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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力不同。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2、联系

和解可以转化为调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有的会要求法院对该协议以调解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针对这一情况,法院要根据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对和解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和解协议合法的,法院再以调解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并按法律的要求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签字或签收了调解书后,诉讼终结。

三、和解与审判的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往往是由原告直接申请撤诉终结诉讼。撤诉只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权利的处分,并不是对实体权利的处分,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故撤诉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仍然有权依照法律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调解与审判的关系

1、区别

(1)性质不完全不同。法院调解尽管也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但更主要是当事人行使诉讼上的处分权的一种方式,如果法院的审判权与当事人的处分权发生了冲突,根据调解应当坚持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的处分权在调解中占有基础性的地位,对调解的进行乃至调解是否能达成协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法院审判则主要体现了公权力(审判权)的行使逻辑,行使审判权不仅是法院的权利(职权),更是法院的义务(职责),这就排斥了当事人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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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法性要求不同。法院调解的性质决定了调解协议的合法只能是指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而并不要求调解协议的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这是因为,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就权利义务的确定有个协商的过程,这就要求一方乃至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实体权利作出一定的让步,协议的内容不一定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审判则必须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

(3)程序不同。我国《民事诉讼法》未对法院调解的程序作专门的具体的明确规定,而只是根据调解的特点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给法院留下了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民事诉讼法》详细规定了审判中的制度和程序,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必须严格遵守。

2、联系

(1)性质相近。与审判一样,法院调解也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调解制度也是一种审判制度。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进行的一项活动,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之一。调解达成协议的,原则上还需要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生效的调解书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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