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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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辰区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北辰区国家赔偿标准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引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而导致身体损伤、健康损害等个人权益受损的当事人进行赔偿的标准。

2018年度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定的,本文将以文本格式介绍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

1. 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背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制定的。

根据标准的制定,可以保护受损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

2. 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引起的人身损害;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人身侵权引起的人身损害。

3. 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3.1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和标准制定。

具体标准如下: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赔偿亲属丧葬费用;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失。

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赔偿标准: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伤残赔偿金;赔偿康复费用。

3.2 劳动争议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针对劳动争议引起的人身损害,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劳动争议导致的身体损害的赔偿标准: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伤残赔偿金;赔偿精神损失。

3.3 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针对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医疗事故导致的死亡的赔偿标准:赔偿丧葬费用;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失。

医疗事故导致的伤残的赔偿标准: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伤残赔偿金;赔偿康复费用。

3.4 人身侵权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针对人身侵权引起的人身损害,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赔偿制度,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对因他人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补偿。

吉林省作为我国的一个省辖市,自然也有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本文将重点介绍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方式,并使用文本格式进行展示。

赔偿项目根据吉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包括因伤势治疗所发生的直接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2. 工作能力损失费:当受害人因受伤导致工作能力减少或完全丧失时,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职业、工作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3. 护理费:用于支付受害人因伤势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费用。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受害人因伤势住院治疗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用于弥补因住院治疗所需增加的生活费用。

5. 交通费用:包括因伤势导致的交通费用增加所产生的费用,例如往返医院就诊等。

6. 丧葬费:用于支付因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用。

7. 精神抚慰金:用于对受害人进行心理抚慰的费用。

计算方式吉林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式:1. 医疗费用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记录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标准,计算受害人因伤势治疗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

2. 工作能力损失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职业、工作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受害人工作能力的减少或丧失,进行合理计算。

3. 护理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因伤势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费用以及相关的护理标准,进行合理计算。

4.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按照一定的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住院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

5. 交通费用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因伤势导致的交通费用增加情况,合理计算交通费用。

6. 丧葬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丧葬费用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7. 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精神状况以及相关的精神抚慰金标准,进行合理计算。

2018年北辰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北辰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北辰区医疗事故赔偿主要内容有:(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北辰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2018年北辰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般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医疗费(二)营养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护理费(五)误工费(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七)交通费(八)住宿费及伙食费(九)精神损害抚慰金(十)残疾用具费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还有:(一)、丧葬费(二)、死亡赔偿金(三)、其他,如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北辰区医疗事故计算方式2018年北辰区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1)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2)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

2018年长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长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长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长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长春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案件。

由于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散见于多个法律部门之中,且立法时出于各自不同目的的考虑,虽然同是人身损害赔偿,但各法律部门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却大不相同,在理论上缺乏合理性,在实践中导致操作困难,容易出现适用法律不当、赔偿数额不一等影响审判效果和法律严肃性的现象。

对此,笔者进行了分析对比,认为应当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法》或在今后的民法典中予以统一规范。

兹论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相关概念及区别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违法行为侵害了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物质性人格权,造成受害人身体的损伤或生命的丧失,侵害人应当依法承担受害人因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侵权民事责任。

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只能是公民,法人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人;2、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3、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不是人身伤害或死亡这一损害事实的本身,而是这种损害所造成的财产的损失。

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已得或必得的财产利益的减少,即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伤害后,受害人所必须先行支付的一切财务开支。

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可得的财产利益的丧失。

综合现行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直接和间接损失(也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有以下15项:1、医疗费用。

指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不法伤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必须的费用。

包括挂号费、药费、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院护理费、会诊费以及必要的整容费、器官移植费、代用器官装饰费(义眼、义齿假肢、假发等)和后期治疗费等。

2、护理费。

是指受害人因伤害在治疗、康复期间用于生活照料的开支以及因伤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在治疗、康复以后所开支的生活照料费用。

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那2018年最新的赔偿标准具体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由西青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18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2018年度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数据

2018年度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数据

2018 年度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46 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665 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70 元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524 元2018 年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十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X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 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X 20年X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X 20年X伤残赔偿系数(2) 受害人在60-74 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X [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X [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系数(3) 受害人在75 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X 5年X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X 5年X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X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X 20年(2) 受害人在60-74 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X [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X [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 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X 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X 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2018年北辰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北辰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年北辰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2018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参照表

2018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参照表

2018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参照表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46元/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65元/年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1-60岁20年:548920元61-74岁(20-X)年75周岁以上5年:137230元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1-60岁20年:253300元61-74岁(20-X)年75周岁以上5年:6332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27446元/年×X年(需被抚养年限)×伤残系数÷抚养人人数农村居民12665元/年×X年(需被抚养年限)×伤残系数÷抚养人人数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27446元/年×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农村居民12665元/年×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全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未公布元/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6396元×20=727920元注1:人均可支配收入金额来自:2018年4月11日,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注2: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规定(2014年4月),省直机、省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调整为100元/天。

注3: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36396元×20年=727920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三款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同命同价,全国适用。

此表仅供参考使用!不作任何证据使用!。

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

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

遇到安全生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1年最新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3691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4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18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9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07元。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4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99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4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99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4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99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规定(2018) /w/aq/668779.html∙污染环境罪的规定(2018) /w/aq/668778.html∙什么是留置权成立要件/w/aq/668777.html∙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要如何处理/w/aq/668776.html∙金钱担保有哪些方面/w/aq/668775.html∙复议不被受理应怎么提起诉讼/w/aq/668774.html∙签订定金合同应注意的问题/w/aq/668773.html∙网上晒照片需要注意肖像权/w/aq/668772.html∙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w/aq/668771.html∙人身自由权法律依据/w/aq/668770.html∙民间借贷中的41个问题/w/aq/668769.html∙网络侵权的方式 /w/aq/668768.html∙房屋抵押的特征有哪些/w/aq/668767.html∙网络侵权行为分类 /w/aq/668766.html ∙物权法释义第二百三十二条/w/aq/668765.html∙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该如何确定权利行使的时间呢/w/aq/668764.html∙以同一处房屋进行多次抵押借贷算诈骗吗/w/aq/668763.html∙怎样防范手机短信陷阱/w/aq/668762.html∙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w/aq/668761.html∙播放未经证实的采访报道将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吗/w/aq/668760.html∙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些/w/aq/668759.html∙人身自由权的内容主要有哪些/w/aq/668758.html∙保证人的作用以及保证人资格的特殊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 /w/aq/668757.html∙人身触电损害案件的特点是什么/w/aq/668756.html∙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w/aq/668755.html∙如何判断限制人身自由/w/aq/668754.html∙最高额抵押全面解读/w/aq/668753.html∙公民遗像能否作为肖像权保护/w/aq/668752.html∙担保里面的两处重大理论/w/aq/668751.html∙手机爆炸导致受伤可以提起法院诉讼吗/w/aq/668750.html∙失物被冒领餐厅来担责/w/aq/668749.html∙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对吗/w/aq/668748.html∙物权变动的原则原因与模式分别是什么/w/aq/668747.html∙网帖侵犯名誉权网站担责赔偿的规定(2018) /w/aq/668746.html∙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w/aq/668745.html∙预计负债的账务如何处理/w/aq/668744.html∙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w/aq/668743.html∙哪些情况下是属于无证驾驶呢/w/aq/668742.html∙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w/aq/668741.html∙民办学校人身损害赔案件应如何赔偿/w/aq/668740.html∙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w/aq/668739.html∙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计算赔偿金额/w/aq/668738.html∙无过错则不适用定金罚则/w/aq/668737.html∙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2018年)是如何的/w/aq/668736.html∙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w/aq/668735.html∙环境污染侵权纠纷认定/w/aq/668734.html∙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w/aq/668733.html∙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w/aq/668732.html∙如何解除反担保 /w/aq/668731.html∙人身自由权属于财产所有权吗/w/aq/668730.html∙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起诉/w/aq/668729.html∙警察可以随便限制人身自由吗/w/aq/668728.html∙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w/aq/668727.html∙财产损失要怎样确认存货价值/w/aq/668726.html∙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w/aq/668725.html∙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衡量的标准(2018年)是什么/w/aq/668724.html∙哪些财产可以用来做保全担保/w/aq/668723.html∙因果关系与必要条件充分条件的区别/w/aq/668722.html∙房屋抵押权利义务 /w/aq/668721.html ∙雇佣关系中雇主的免责情形有哪些/w/aq/668720.html∙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权/w/aq/668719.html∙网络中的各种侵权行为/w/aq/668718.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w/aq/668717.html∙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吗/w/aq/668716.html∙抵押物能直接归债权人吗/w/aq/668715.html∙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拘留吗/w/aq/668714.html∙保证责任及其范围 /w/aq/668713.html ∙厂里限制人身自由犯罪吗/w/aq/668712.html∙担保债务如何履行 /w/aq/668711.html ∙人身损害赔偿法是如何理解/w/aq/668710.html∙所有权本身具有的特性/w/aq/668709.html∙车灯砸坏保险拒赔是否合理/w/aq/668708.html∙定金合同模板 /w/aq/668707.html∙男子上树掏蜂窝被蛰死,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承担/w/aq/668706.html∙担保有期限维权须及时/w/aq/668705.html∙雇佣关系的含义与特征分别是什么/w/aq/668704.html∙关于物权法规定(2018)的占有保护/w/aq/668703.html∙环境侵权救济的概念/w/aq/668702.html∙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例外及处理/w/aq/668701.html∙荣誉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了哪些/w/aq/668700.html∙定金合同的纠纷处理规则/w/aq/668699.html∙环境侵权真正连带责任的规定(2018) /w/aq/668698.html∙个人之间借款如何办理2018房产抵押/w/aq/668697.html∙使用舞姿侵犯肖像权吗/w/aq/668696.html∙抵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w/aq/668695.html∙已经同意他人使用肖像诉侵权不成立吗/w/aq/668694.html∙相邻关系具体有哪些关系/w/aq/668693.html∙危害人身自由权赔偿/w/aq/668692.html∙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吗/w/aq/668691.html∙现代企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有哪些/w/aq/668690.html∙关于担保法的6个重要疑难问题的司法观点/w/aq/668689.html∙自己雇佣的保姆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w/aq/668688.html∙简述票据的保证责任/w/aq/668687.html∙社会生活权与人身自由权的区别/w/aq/668686.html∙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w/aq/668685.html∙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吗/w/aq/668684.html∙什么是担保人的追偿权/w/aq/668683.html∙网站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证据怎么搜集/w/aq/668682.html∙保证责任期限有多长/w/aq/668681.html∙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构成须具备哪些要件/w/aq/668680.html。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2018年北辰区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北辰区交强险赔偿标准2018年北辰区交强险赔偿主要内容有: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

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

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

2018年宁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宁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宁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宁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宁夏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按100元标准执行。

6、医疗费赔偿金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18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摘要本文将介绍2018年最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因他人过错或不当行为而造成的身体伤害或精神痛苦进行补偿的标准。

在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更新和调整,对受害人和侵权人在损害赔偿方面的权益有了更明确的保障。

1. 引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一部分中国民法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规和标准。

它对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一些重要的调整和更新。

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分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包括痛苦费、精神伤害抚慰金等。

3. 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调整与更新在2018年,中国立法机关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与更新。

3.1 经济损失标准的调整在经济损失方面,2018年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于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住院费用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医院等级和住院天数进行补偿;护理费用的计算方式进行了更新,将更多考虑受害人实际需要;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事故原因和受害人损失程度进行补偿。

3.2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调整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2018年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痛苦费用的计算标准进行了更新,根据受害人痛苦程度进行补偿;精神伤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不同案件进行分类补偿。

4. 受益人与侵权人的权益保障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不仅要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还需要考虑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4.1 受害人的权益保障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调整与更新,重视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调整赔偿标准,并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更全面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

4.2 侵权人的权益保障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受到保护。

2018年北辰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北辰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北辰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原告也主张700元。重庆的护理标准一般是50-80元,我觉得他按70还行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70元/天)X护理期限(10天)=700
4、伤残赔偿金
(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0.1=50432
原告主张50X10=500
8、精神损害抚慰金
(待定)
原告主张6000元
9、被抚养人生活费
(待定)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原告主张9797.7元(未提供被抚养人身份明)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赔偿项目
计算方法
备注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12343.81(放射费、材料费、诊查费、麻醉费、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化验费、床位费、西药费、手术费、注射费)
原告主张14134.96,但缺乏其他检查费和医疗费清单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10、鉴定费
750元(无争议)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原告主张20115元,我按照6月11-日10月1日,共113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2017-2018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7-2018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根据天津市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元。

这些数据将用于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为元。

这些数据也将用于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下是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例如,年收入为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住宿费赔偿金额=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天津地区,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法院或者相关部门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内容。

其中,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因治疗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需要接受护理而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需要特殊营养而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医院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因治疗需要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治疗需要在异地住宿的费用;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需要休息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需支付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害所需支付的赔偿金。

其次,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数额,一般由法院或者相关部门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损失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在评估过程中,会考虑受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以及损伤的严重程度、治疗费用等因素。

根据这些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法院、司法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提高公众对赔偿标准的认知和了解,促进赔偿标准的公正执行。

同时,个人和单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当加强安全意识,避免因疏忽大意或者违法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

各方应当共同遵守和执行赔偿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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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

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2、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6、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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