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时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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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时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摘要:城乡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因为城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不解决,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就谈不上社会的公平公正,就难以实现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要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和谐社会,离不开国家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大力支持。
关键词:城乡协调发展经济政策财政政策
一、城乡发展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1.城乡居民经济收入不协调
2004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 42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 936元,城乡收入差距为3.23。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还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上的差别。首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统计口径存在较大差距。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仅包括实物性收入,而且还包括用作生产资料的投入,如果仅考虑货币收入,剔除农民纯收入中的实物部分,按现金收入计算,目前的城乡收入差距将扩大为4倍多。其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没有反映城乡居民在福利方面的差别,城市居民在住房、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享有国家的补贴。如果考虑到城乡在这些方面的差异,城乡居民真实的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第三,从现行的统计调查制度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存在样本偏误,高收入户难以涵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存在一定的低估。若考虑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到5~6∶1。
2.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不协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我国,已初步对立起覆盖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农民由于“身份”的制约,没有真正享受到国家应当为他们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发展,要给人们以更多、更切实的“人文关怀”。由于改革发展实践中的某些偏差,农村的社会发展出现某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养老、医疗和贫困问题。一是养老问题,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的行列,约有1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缺乏生活来源,养老问题十分突出。二是医疗问题,农村医疗条件差,农民看病难。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 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587.2亿元,用于农村的卫生费用为92.5亿元,仅占政府在城市投入的15.9%。三是农村贫困问题。我国还有3 0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80%生活在农村。因此,必须建立农村社会高度,为农民的的生存提供最基本保障。
3. 城乡居民享受教育不协调
长期以来,我国在文化教育领域采取城乡分割的教育投资模式和不公正的高校招生政策,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大大向城市倾斜。据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
农村和城市学生平均受教育年限比是1∶1.39;1998年,每百万人口中的在学校学生数比是1∶2.21。另据一些学者的抽样调查,1995年城镇职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58年,而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仅为6.66年。同样数量的初中毕业生,在城市能够升入高中的比例大概是60%左右,而在农村却只有30%左右。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农村人口主要由受过初中和小学教育的群体构成,城市人口主要由接受了高中及其以上教育的群体构成,这足以说明中国城乡之间居民享受教育不不协调。
二、造成城乡发展不协调的主要原因
1.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偏低
建国50多年来,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总量约5 000亿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6.5%左右。其中,解放初期占财政支出的5%左右;其次,在“二五”时期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有所增加,达到10%左右;再次,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又有所下降,比重大约在8%左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0余年间,财政支农的力度又有所加强,提高到了10%;但20世纪90年代以后财政支农的力度逐步减弱,特别是最近几年相对数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仅为财政总支出的3%~4%,无法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据统计,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一般保持在10%左右,像印度、泰国、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占到财政总支出15%以上,大大高于我国的水平。
2. 政府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一是政府农业财政支出中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开支部分大体维持在60-70%,而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二是农业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直接用于农业基础设施比重较少,用于农业科研和推广应用的比重很低,而用于大中型带有社会性的水利建设比重较大。三是在政府农业投入中,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过高,而直接用于生产的资金很少。四是政府农业财政资金的投入主要以间接支持为主,农民直接得到实惠的资金投入比重很低。以2000年的政府农业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为例,直接补贴农民,与农民收入直接有关的资金投入仅为200亿元左右,约占10%左右;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资金投入460亿元左右,占整个资金投入的23%左右;属于以间接方式支持农业、农民、农村的资金大约在1420亿元左右,包括对大型水利、生态、气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的大部分,农产品流通补贴等,约占整个资金投入的67%左右。
3. 农村居民缺少社会保障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在经济发达的城市进行,农民的保障方式主要是家庭保障、土地保障和集体保障,但这三种保障方式都存在问题。一是家庭小型化使得家庭保障能力下降,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家庭人口规模小型化,保障功能下降,特别是养老负担过重;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家庭保障功能更加弱化。二是土地保障,由于我国人均耕地少,再加上农产品价格低廉,靠种地收入不可能解决养老、医疗等社会问题。三是集体保障,少数经济发达的农村,已经建立起和城市相似的社会保障制度,
但由于我国90%以上的村集体负债经营,成为名符其实的“空壳村”,村集体已丧失了过去的养老、医疗等功能。
4. 农村教育经费紧缺
中国农民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已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在城乡分割教育投资体制的作用下,各种教育资源越来越集中到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却窘困到发不出教师工资、缺乏正常办公费用的尴尬和寒酸的地步。尽管社会各界不断呼吁,中央政府也多次采取措施,企图解决长期拖欠教师工资、挪用教师经费这一顽症,但往往事倍功半。几百万农村教师难住了国家财政,教师的工资无着落,农村骨干教师大量流失。据统计,1992年全国大约流失45万名中小学教师,且大多数是青年骨干,流失的教师又大多集中在农村。据统计,2002年,全国共计新欠中小学教职工国标工资22亿元,中西部25个省份尚有中小学危房4 000万m2。一些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紧张。目前,中西部农村地区有贫困学生2 400多万名,受到各种资助的人数有限。
三、政府应该如何统筹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1、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治理体制和投入机制。
要强化中心、省市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建立规范化的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由中心和省级政府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从全国范围来看,地方财力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是中西部农村,普及义务教育的主要任务也是中西部地区。因此,中心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政策是,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的最低标准,对中部省区不能保证生均最低义务教育经费的县予以补助。省级财政以平衡省内富县与穷县之间义务教育水平为政策目标。
2、加强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支持力度。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职能,应该通过建立专项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保证落后地区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中心已明确要求今后中心及地方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应当看到,目前,农村卫生投入的大头在地方政府,由于相当一部分县乡财政保工资都困难,每年对农村卫生增加的投入十分有限。实践证实,假如不对目前的卫生筹资体制进行改革,政府所提出的所有的农村卫生目标的实现都要大打折扣,不同地区之间和就不可能缩小。对农村卫生筹资体制进行根本性改革,一是要在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合理界定责任;二是要在城乡之间公平分配卫生资源;三是要完善中心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3、坚持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导向,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导向,坚持分阶段、逐步完善的原则,坚持地区差异原则,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优先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应从条件已基本成熟的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推广到全国;先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必须从最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体入手,逐步扩大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