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佑勇/论政务诚信的法治化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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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下构建诚信政府的思路探讨

法治社会下构建诚信政府的思路探讨

法治社会下构建诚信政府的思路探讨作者:罗梅来源:《学园》2013年第30期【摘要】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政府诚信显得尤为重要,而在目前全社会诸多的失信现象中,政府失信是最具破坏作用的。

在法治社会,构建诚信政府的根本保障是法治和制度,同时,作为政府自身必须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信息要尽可能地公开化,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政府应是责任政府,不仅要对公民负责,更要对法律负责。

【关键词】法治政府诚信构建【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30-0007-02“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是,当今社会依然出现严重的信用缺失问题,其关键在于诚信的法制观念的缺乏。

诚信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重要的也是一个法治问题,因此要保证诚信道德的实现,仅仅通过内在的自律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将其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其成为具有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在目前全社会诸多的失信现象中,政府失信是最具破坏作用的。

政府诚信贯穿于政府与公众的整个互动关系中。

要建立起良好的市场制度和经济秩序,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政府要有信用,可以说,政府信用是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

政府如果失去信用,社会信用则无法树立。

一法治社会下构建诚信政府的必要性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要完成“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大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是必经之路。

1.构建诚信政府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必需构建诚信社会,诚信政府尤为重要。

在构建诚信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必须进行倡导、组织和垂范,政府如果不守信用、出尔反尔,这将加速公众道德水准的普遍降低,也必将引起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滑坡。

而现在各地方政府中不守诚信的行为频频发生,这严重影响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公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降低必然引起政府权力合法性的危机,从而动摇政府统治的基础,公众对政府的这种信任感一旦被打破,底线崩溃后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构建诚信社会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以法治手段促政务诚信构建

以法治手段促政务诚信构建

以法治手段促政务诚信构建作者:纪晟来源:《人大研究》2024年第02期内容摘要:诚信是法治政府的核心价值以及良法善治的重要保障。

实践中各种政务诚信缺失状况频发,易形成社会不认可政府、不信赖法律的氛围,破坏依法治国的基础,影响社会秩序。

运用法治手段整治政务失信问题,有助于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也有助于法治政府的建设。

因此,有必要通过多措并举推进政务诚信制度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法治;政务诚信;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

2014年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思路,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同时提出要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而政务诚信既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特别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有重大影响。

一、政务诚信是诚信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政务诚信是指行政主体要对社会、公众诚实守信,其基本原则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勤政高效、坚持守信践诺、坚持失信惩戒。

行政主体特别是政府承担着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引导、监督社会主体遵守诚信制度的社会职责,更加应该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中起到模范作用,政务诚信是构建诚信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同时,诚信是善良规则的制度化表现,政务诚信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最基本要求。

完善政务诚信机制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关键,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

政府带头讲诚信,市场主体才有良好稳定的预期,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又促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从法治理念的角度谈政府诚信的构建

从法治理念的角度谈政府诚信的构建
( 三) 行政干预司法 对于司法,孔子曾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② 按照这 种解释,司法的目标在于尽可能的定纷指针,减少诉讼,息事宁人。而 行政干预司法,导致公民的救济途径不畅通,特别是对于一些行政案件 上诉难,胜诉更难。这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减少诉讼,反而积累了社会 矛盾,阻碍了民众的维权途径,导致出现部分群体性事件发生,司法权 威收到威胁。司法是政治的重要方面,因此司法是构建国家诚信的重 要方面,对政府、对司法、对法律的不信任,考验着和谐社会的构建。 ( 四) 官、民本位思想冲突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法治文化不断扩散,民众个体意识的增 强。改革开放以来经过 30 多年的法治建设,民众对自身权利的意识越 来越器重,个体保护、主体意识的增强,参与公共事物的机会增多,对社 会性事件有独立的思考能力。然而一些公务人员却仍然固步自封,思 想观念未转变,道德修养未跟上,集中体现在官员腐败事件上,行政办 事效率低下,产生不和谐因素,加速了官民矛盾。 三、构建政府诚信的现实举措 ( 一) 精简行政机构人员,建立服务型政府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减少政府机构的设置,我认为我们可以以小政 府的方向发展,缩小政府权力,扩大民众权利;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是要 以人民为主体,将民生问题视为首要问题,加大政府在公共事业的投入 比例,尤其是重点民生行业,例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险等方面 加大支出,稳定物价,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控制,让老百姓在 实实在在中能够感受到政府的投入支持,让人民有尊严的生活。 ( 二) 政府之间加强合作,依法行政 每一届政府应该根据客观规律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实事求 是。反对小团体,反对地方保护,实行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严厉的责 任问责制度,根据实际作出符合民众常理的答复。如某市断桥事故的
审查部门进行参考,促使政府重大项目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人们 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有一定的局限性,正确的决策,总是从各种方案中 经过比较鉴别、权 衡 利 弊、择 优 而 定 的。这 就 是 通 常 讲 的 对 比 择 优 原 则[2] 。因此,我国政府面对事 关 公 众 利 益 或 重 大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重 大 决策时,应实现可行性论证与不可行性论证相结合的做法,建立与健全 不可行性论证的法律程序,确保不可行性论证的“合法性”。

行政法总则中基本原则体系的立法构建

行政法总则中基本原则体系的立法构建

周佑勇I行政法总则中基本原则体系的立法构建法学行政法总则中基本原则体系的立法构建文/周佑勇在当下中国,制定一部“行政法总则”并推动行政法 的法典化,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成法治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 化.具有深远意义法的基本原则是一部法律统领性的灵 魂条款如果欠缺“基本原则”条款,那么一部法律就纯 悴只是•些法条的堆砌而失去了灵魂行政法基本原则为 行政法蕴涵的根本价值,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律制度和行 政法规范始终的基本准则科学设置“基本原则”条款,是制定“行政法总则”首要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条款的功能及其必要性行政法基本原则作为行政法规范的基础性原理、准则 和基本精神,具有特殊功能和意义,是“行政法总则”不可或缺的灵魂条款,应当将其纳入“行政法总则”的开篇 之中。

立法上的整合统领。

制定“行政法总则”的主要目 的是为了统一规范行政活动、调整行政关系但问题的关 键是,行政法的最大特征是其调整范围广泛、性质复杂且 变化频繁,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存在于成千上万的行政法 规范之屮,同时又是这些行政法规范共间体现出来的基础 性原理,准则和基本精神正是这些基本原则,才使得行 政法规范在多样性中贯穿着统一性.在纷繁复杂中形成有 序的整体,对行政法规范具有重要的稳定、协调和优化价 值,保障各种纷繁复杂的行政法规范符合“良法”的标 准,构建起系统完备的良法体系。

尽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是行政作用的基本准则而不是立法的准则(后者更多地是 由《立法法》加以规范和统领的),但是行政法基本原则 作为行政法的理念、价值.实际上也发挥着立法上的整合 统领作用,从而指引着立法者的立法行为。

执法上的行为准则与私法规范不同,行政法规范作 为公法,应当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基本法则。

依法 行政是行政机关执法的最基本遵循然而,行政机关依据 行政法律规则执法时,其背后就是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实 现违反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行政行为同样构成一种违法行 政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领域屮最高层次的、比较抽象的行为准则.是构 成行政法规范的基础性或本源性的依据.因此当具体的行 政法规范对有关N题缺乏规定时,行政机关即应自觉以作 为行政法规范本源的基本原则为其行为准则司法上的可适用性=对于法官而言,“穷尽规则”以及“禁lh向一般条款逃逸”是司法审判中应恪守的基本 义务。

法治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法治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法治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在当前社会中,法治和诚信建设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更好地推动法治和诚信建设,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通过开展法治知识宣传活动、举办法治讲座、制作法治宣传片等形式,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二、建立健全法治体系。

健全的法治体系是保障法治实施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治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诚信教育。

诚信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公民的诚信意识,推动形成诚信社会风气。

四、建立诚信激励机制。

为了推动诚信建设,我们将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遵守诚信的个人和企业给予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罚,形成诚信奖惩并举的机制。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

加强对法治和诚信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是保障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法治和诚信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法治和诚信建设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我们将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和诚信建设的交流合作活动,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法治和诚信建设工作的发展。

七、加强舆论引导。

舆论引导是推动法治和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加强舆论引导,倡导法治和诚信的理念,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和诚信建设工作。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推动,我们相信能够更好地推动法治和诚信建设,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和诚信基础。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法治和诚信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诚信体系构建

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诚信体系构建

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诚信体系构建在当今社会,诚信已成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标准之一。

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诚信体系的构建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诚信体系构建。

首先,诚信体系在法治国家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法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而诚信的存在可以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保障。

诚信体系的构建可以促进人们诚实守信,以法律为准绳来行事,从而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其次,诚信体系的构建需要广泛的参与。

不仅仅是政府部门,还需要企业、公民以及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在构建诚信体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有效监督。

同时,企业应该遵守诚信原则,不得以不当手段谋取私利。

公民也要自觉遵守法律,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整个社会应该形成诚信守法的氛围,才能真正建立起健全的诚信体系。

第三,诚信体系的构建还需要借助科技发展。

在数字化时代,诚信的监督和评价可以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来实现。

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快速获取他人的信用信息,从而可以更好地选择合作伙伴。

大数据技术可以将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帮助政府和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和风险评估。

科技的不断发展加速了诚信体系的建设,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的手段来防止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此外,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诚信体系还需要教育的支持。

教育是培养公民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的重要途径。

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培养他们诚实守信的品质。

同时,法治教育也应该纳入正式教育的内容,让每个公民都能从小学习到法律和法治的基本知识。

最后,诚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且需要不断的完善。

在实践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

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立法和监管,建立起严密的制度。

企业和公民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和诚信原则,敢于担当社会责任。

总之,在法治国家建设中,诚信体系的构建不仅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

政府诚信

政府诚信
诚信中的“诚”指真诚、诚实,强调内心的真实,是主观的;信指守信、践诺、无欺,倾向于外在的行为,是客观的,信以诚为基础。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古代中国既是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自律规范,如“人所以立,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知、勇也”;也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交往准则,如“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还是统治者治国的重要准则,如“上好信,则民莫感不用情”。但中国传统伦理中的‘诚’、‘信’,基本上属于人生道德和政治伦理,并没有固化为法律化的道德规范,实现由“心性诚信”向 “责任诚信”、“契约诚信”的转化。
再次,应加快实行与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是强化行政监督的有效形式。行政问责制度应依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政问责制度作为一项行政法律制度,其关键特性在于标准化和程序化,因此需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通过增强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促使其正确履行职责,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对此,意见强调指出,应“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政府诚信即指政府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实施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应坚持诚信原则,出于为民服务的善良动机,履约践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而言,政府诚信要求政府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政府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应依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由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时,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政府诚信既是弥足珍贵的政治道德,也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础。从政府诚信与法治的关系来看,政府诚信是推动法治的重要因素,而法治又可为政府诚信提供根本保障。

行政法视野下的政府诚信及其构建

行政法视野下的政府诚信及其构建

种 义务 , 程序上 逾期不 作为 。这种 作 为义 务 , 在 有 法律 规定 的 , 也有 由政府 先行行 为 引起 的 , 有 就 还 是政 府 在履 行 与 相 对 人 签 订 的合 同 ( 政 合 同) 行
和谐 的政 府与 民众 的关 系 。现 时 中的 老百姓 已形 成对 政府 朴素 的信 任 感 , 们 相 信盖 着 大 红 公 章 人 的公 函 , 人们愿意 到 国有 商场 购物 , 人们 愿意 将钱 存 在 国有 银行 , 因为人 们相信 政府 是守 信用 的 , 不 会坑 害老百 姓。 如果 这 种 纯 朴 的 信任 感 被 打 破 , 二 、 建 政 府诚 信 的 必 要 性 构 底 线 崩溃带来 的后 果将 是 灾 难 性 的 , 建 的诚 信 构 1政 府公 权 效应 的需要 . 社 会也将 只是一 句空谈 。 政 府在社 会 和行政 相对人 当 中所 处 的位 置 比 3政府在 诚信方 面存 在严重 问题 。表现 为 : 较特殊 , 比较 重要 , 也 它是整 个社 会 诚信 体 系构建 ( ) 府 擅 自改 变 自己 已 做 出 的行 政 行 为 。 1政 主要 是 指 的领 导者 。所 以政 府 的诚 信问题 不 能与 一般 的个 这 里所 指 的擅 自改 变 自己做 出 的行 为 , 人 的诚 信 问题 相 并重 , 的诚 信需 要 得 到 整个 社 违法 改变 已做 出的 行政 行 为 , 包 括 经复 议 或 诉 它 不 会 的认可 和尊 重 。 也 只有 这 样 , 它所 制 定 的 各项 讼 程 序被撤销 的行政行 为 。政府 的这 种擅 自撤销 不 公共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才 能 得 到 有 力 的 实 施 。反 已做 出的行政 行 为 , 仅 违反 了行 政 行 为 的确 定 力, 即行政 行为不 受任意 改变 的法律效 力 , 同 时 之, 公共政 策 的实施 效果 就会 大 打折扣 , 公权 的合 也违 反 了法的安 定 性 的 要求 , 相 对 人对 政 府 的 使 法性 就会 受到威 胁 。 2 维 系政 府和社 会大 众间 和谐 关 系的关 键所 .

政府诚信建设论文

政府诚信建设论文

政府诚信建设摘要:诚信是指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相互信赖与坦诚。

政府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示范和表率作用,是社会诚信的典范。

政府诚信引导着公众诚信,直接影响着社会诚信。

它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执政能力的核心问题,它标志着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状态,是社会政治、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支柱。

本文从政府诚信缺失的表现入手,进而提出了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政府诚信建设行政管理一.诚信的概念诚信是诚实信用的简称,其基本涵义是坦诚、不欺。

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要求为人做事要信守诺言,不能出尔反尔。

"一诺千金"、"一言九鼎"等汉语成语表明,人们对诚信的社会价值早就有所认识。

在中国历史上,商鞅曾以"南门立木"取信于民,树立了诚实守信的政治形象,并获得了丰厚的政治回报;而周幽王却因"烽火戏诸侯",付出了巨大的政治代价,被后人所耻笑。

实践证明,诚信不仅是经济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正如美国学者法兰西·索能伯格所说,"诚信现实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是关系的粘合剂,使夫妻双方能在一起生活,商业买卖不受损害,政治体制稳定。

没有诚信,婚姻将会失败,选民会变得冷漠,企业将陷入混乱。

"二.政府诚信的原则所谓政府诚信是指政府必须履行其对公众承诺的责任,它是现代民主社会中责任政府的重要标志,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对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

法律意义上的诚信原则,最早源于古罗马时代。

在罗马法中,有诚实契约和诚信诉讼。

后来,这一原则逐渐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所接受,并从债法原则演变为私法领域的一般性原则。

1840年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第3项中有"契约应依诚信履行" 的规定;1907年公布的瑞士民法第2条则明确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实及信用而为之"。

邵景均/毛泽东反腐败的基本经验及启示

邵景均/毛泽东反腐败的基本经验及启示
防变 ” 功 能 的文 章较多 , 从微观层 面分析廉 政文 化 建设对 价值观 念 的形 塑作用 的较少 。 第三, 廉政 文 化建设 的标准认 识误 区 。认 为廉政 文化建 设就 是 树立崇 高 的道 德标准 , 廉政文 化所倡 导 的“ 不 贪不
周佑 勇 / 论 政务诚 信 的 法治化 构建
r 廉政 文化研 究 2 0 1 4 年第 1 期


是 政府 工作 人员 、 高级技 术 人员 群体 。在政 府 工 作 人员 中 ,正 职官 员腐 败普 遍 比副 职 官员 严重 , 但 腐败 程度 与 职级 高低 并 不完 全对 应 , 省 部级 以
误 区 ,严 重影响廉 政文化 建设在 反腐倡 廉工作 中 的基础性 地位 : 第一, 廉政 文化建 设对象 的认识 误 区。 目前 内地 的重 点教育对 象 , 均 被“ 落实 ” 在领导 干部身 上 , 最多 扩展到党 员 的范畴 , 大 大缩 小 了廉
化 建设 的实践进 路 : 第一 , 从重视 思想 、 原则 、 方针
建设 向重视基本价值理念构建转变。 第二 , 将廉政
文 化建 设重 心植 根 于社 区 , 让“ 行贿 必 受 罚 ” 的观 念 深入人 心 。 第三, 探 索丰 富廉 政文 化建设 方式 的
有效路径 。第四, 充分整合各种资源 , 发挥社会合 力, 提升 内地廉政 文化建 设 的整 体 能力 。
上官员腐败交易强度最高 , 其次是科级 、 县处级 、 厅级的官员。 不论就腐败交易的次数还是腐败交 易 总额而 言 , 科 级官 员 均居首 位 。
( 《 政治学研究) ຫໍສະໝຸດ 2 0 1 3 年 第 6期 )
政文化教育的受众范围。 第二 , 廉政文化建设功能 的认识 误 区。 从宏 观层面强 调廉政 文化 建设 “ 拒腐

行政法原论(第三版)

行政法原论(第三版)
本书是周佑勇教授的经典作品,初版印于2000年,2005年出版第二版,历时15年的时间检验,读者反响良好, 重印无数次,现原版合同已过版权期,并且市场上早已断货。时代在进步,行政法在发展,我国行政法学的研究 以及行政法治实践都取得了重大发展,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都促使作者对原书进行修订,以反映行 政法治的发展,并吸收目前行政法学新的理论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周佑勇,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作为首席专家或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 项目3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1项),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5部,主编及合著书籍30余有关行政法学的一个总体框架和基本思维模式,将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法律规范 和法律实务这四个层次的知识统一起来,既注重对行政法现象的学理表述,同时也对行政法观念进行深层次的理 性思辨,深刻地研究行政法基本原理所支持的理论。
章节目录
前言 第一章行政法本论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行政主体论 第一节行政主体之一般原理 第二节行政组织法 第三节公务员法 第四节公物法
行政法原论(第三版)
20xx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01 内容简介
03 章节目录
目录
02 精彩片段 04 作者简介
《行政法原论(第三版)》是2018年4月4日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周佑勇。
内容简介
本书致力于提供有关行政法学的一个总体框架和基本思维模式,将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法律规范 和法律实务这四个层次的知识统一起来,既注重对行政法现象的学理表述,同时也对行政法观念进行深层次的理 性思辨,深刻地研究行政法基本原理所支持的理论。主要包含四章,分别是:行政法本论、行政主体论、行政行 为论、行政救济论。

论行政担保(叶必丰 周佑勇)

论行政担保(叶必丰 周佑勇)

论行政担保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06-05-25 16:10:00 ]作者:叶必丰周佑勇一、行政担保的理论依据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行政管理也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

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行政法制有不同的特点,并有相应的行政法制度。

在资产阶级启蒙时期,理论上强调的是“斗争哲学”。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就以这一思想为指导,建立了权力分立和制衡的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在行政法上既强调权力与服从的统治关系和行政行为的权力、强制、单方面意思表示等法律属性,又强调“无法律即无行政”以防止行政走向君主专制。

但在19世纪末以来,资产阶级统治得到了巩固,资本主义进入了垄断统治阶段,在理论上强调的是“合作哲学”,即变性恶为性善,变对立为合作,变消极为积极,变机械为机动。

在法制上,变分权制衡为分工合作,变重法治的形式为重法治的目的;在行政法上,也就强调服务与合作关系和行政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他们认为,行政行为不再是一种消极防范行为,而是政府对公众的一种积极服务,但公众对这种服务也必须予以积极地配合与合作。

于是,资本主义国家借鉴民法上的契约原理,建立起行政合同制度;要求只要能实现行政目的,都应当以行政合同来代替单方面的、强制性的行政行为。

这样,本属民法领域中用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担保制度,也被运用于行政管理,以保证相对人履行其行政法上的义务,从而成为一种重要的行政合同制度。

我们认为,行政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分配。

行政法是以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为基础和调整对象的法。

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服从公共利益,即以公共利益为本位。

因此,行政行为具有意思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行政主体完全可以强制要求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

但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又具有一致性,公共利益最终都要分配给相对人享受。

在公有制社会里,它们之间的一致性更加明显和突出。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_周佑勇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_周佑勇
在我国行政法学上, 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先后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 即早期之/ 行政管理 原则论0和晚近之/ 行政法治原则论0。
( 一) 早期之/ 行政管理原则论0 该论认为,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国家进行各方面行政管理时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这种观点 主要受前苏联行政法学的影响。在前苏联行政法教科书中, 一般不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而只强调国家 管理或国家行政管理的/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0, 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等同于/ 国家行政管理的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0。如, 原苏联学者 B#M#马诺辛等在其所著的5苏维埃行政法6一书中就只论述了/ 苏维埃 国家管理的基本原则0, 而没有提及苏维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认为/ 苏维埃国家管理的基本原则0 有: / 苏维埃国家管理的人民性0、/ 民主集中制0、/ 民族平等0、/ 社会主义法制0及其他管理原则。¹ 受前苏联影响, 早期我国大陆多数行政法学者也持这种观点。如, 我国最早由王珉灿主编的第一本 高校法学试用教材5行政法概要6, 就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称为/ 国家行政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0。 并认为这些原则具体包括: / 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和党企分工0的原则、/ 广泛吸收人民群众 参加国家行政管理0的原则、/ 贯彻民主集中制0的原则、/ 实行精简的原则0、/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0的原 则、/ 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实行有效地行政管理0的原则和/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坚持依法办
博士学位论文精萃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
周佑勇
内容提要 我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先后经 历了从早 期之/ 行政管理 原则论0 到晚 近之 / 行政法治原则论0 这样一个逐步成熟和发展的过程, 但仍 旧存在种种分歧和不足。本文在反思国内现有理论 研究 的基础上, 采用矛盾分析、价值分析与宪政分析的方法, 重新界 定了行政 法基本原则 的概念和 确立标准, 并进而以行政法的根本价值 ) ) ) / 法的正义价值0 和行政法的基本矛盾 ) ) ) / 法与行政的关系0为内在根据, 结 合现 代宪政所包含的民主、法治、人权等原则与精神, 提 出应当将行 政法的基 本原则确立 为行政法 定、行政 均 衡和行政正当三大原则。

构建诚信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

构建诚信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

构建诚信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诚信危机,如商品售假、失信拖欠等行为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

针对这些问题,构建诚信社会成为共识。

然而,诚信社会建设需要法律制度的有力保障。

本文将从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加强执法监管三个方面探讨如何构建诚信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

一、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在构建诚信社会的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至关重要。

应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法律规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对诚信行为予以奖励,建立诚信信用奖励机制。

此外,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协调、高效的法律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诚信社会建设需要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支撑。

应加强对社会信用的信息化管理和建设,健全、完善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建立信用记录、评估、发布的标准化机制,并将诚信评价结果与行政许可、招标投标等领域相挂钩,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

此外,还应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方便信息的公示和查询。

三、加强执法监管建立诚信社会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应加强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意识,完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监管与问责,防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失职、犯罪等不良现象。

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者的监督和评估力度,落实问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化和透明化。

综上所述,对于构建诚信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加强执法监管三个方面。

只有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框架,建立行之有效的信用体系,加强执法监管,才能构建诚信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周佑勇
【期刊名称】《人民论坛》
【年(卷),期】2020(0)20
【摘要】当下中国,顺应不断深化改革发展的时代潮流,正在加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从法治角度看,以"现代化治理"代替"传统治理",其实就
是一个向法治化治理转型的过程。

其内在法治逻辑,可以概括为作为其逻辑起点的"良法善治论"、作为其价值逻辑的"公平正义论"和作为其逻辑方法的"法治系统论"。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从
法治视域深刻揭示其所蕴含的这套理论逻辑与方法。

【总页数】3页(P11-13)
【作者】周佑勇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D920.0
【相关文献】
1.以国家治理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3.论通过党内法治推进党内治理--兼论党内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关联
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路径研究--以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5.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预算治理现代化
——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维度展开的逻辑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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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刑法发展的新面向——读刘艳红、周佑勇教授《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第二版)有感

行政刑法发展的新面向——读刘艳红、周佑勇教授《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第二版)有感

行政刑法发展的新面向——读刘艳红、周佑勇教授《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第二版)有感陈禹衡【期刊名称】《法律与伦理》【年(卷),期】2021()2【摘要】伴随积极刑法观理念的提出,刑法进入立法和司法活性化时代,而行政犯的相关罪名也随之骤增,如何对行政犯和行政刑法做出合理解读成为横亘在行政刑法理论和实践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

刘艳红、周佑勇教授在《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第二版)一书中,对于行政犯犯罪和行政刑法理论进行了系统性的构建。

对于行政犯犯罪概念做出理论阐述,解释了行政犯的概念范畴,认定其具有刑事不法和行政不法的双重违法性,构建、完善行政刑法基础理论。

在坚持罪刑法定的原则下,将行政犯的法益解读为对规范秩序的违反,并且树立了刑罚人道主义的理念。

该书开创性地提出了行政刑法责任这一全新概念,用以解释行政犯在犯罪构成上的认定,并对责任形式进行类型化的区分。

基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耦合适用,对于行政刑法在行政执法程序和刑事司法程序中的衔接,提出了程序配套保障制度和检察监督机制,为行政刑法理论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总页数】11页(P249-259)【作者】陈禹衡【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相关文献】1.刑事法治:形式与实质之间——评刘艳红教授的《实质刑法观》2.周佑勇、刘艳红教授受聘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3.彝族地区“人命案”刑事司法的最佳本土模式——读《彝族本土刑法与国家刑法的司法实践对比分析》一文有感兼与马林英教授等商榷4.对环境刑法的象征性标签的质疑——与刘艳红教授等商榷5.行政刑法学科的体系构建与拓展——评李晓明教授《行政刑法学导论》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法律原则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

法律原则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

法律原则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
周佑勇
【期刊名称】《湖北社会科学》
【年(卷),期】2006(000)008
【摘要】在法哲学史上,法的模式理论经历了由"规则中心主义"到"原则中心主义"这样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从而将法律原则引入法律体系之中,使其成为法的重要要素之一.如果承认法律原则是法律的一部分,则意味着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从司法适用中的个案分析看,我国法院在司法推理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在运用法律原则判案,但是法官在公开而直白地运用法律原则判案上还有欠缺.要克服目前我国法院对法律原则适用中存在的不足,就必须客观认识并充分发挥"法官解释"与"判例解释"在我国司法解释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页数】6页(P121-126)
【作者】周佑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16
【相关文献】
1.论法律原则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兼从法律推理的逻辑形式角度 [J], 郭志强;李巧辉
2.论正当程序原则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 [J], 吴诗杭
3.浅谈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协议案件审判中的适用 [J], 陈超;卢瑜;
4.浅谈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协议案件审判中的适用 [J], 卢瑜
5.平等原则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偏差与应对--基于对行政行为实质合法性审查的提倡 [J], 林莉红;任沫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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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佑 勇 / 论 政务诚 信 的 法治化 构建
诚信 从本 质上 来 讲属 于 道德 范 畴 , 主要 应 当
靠道德教化的方式来解决 。但在现代社会 , 诚信 还应 当是 一 种法 律范 畴 , 必须 将 其纳 入法 治 化 的
轨道 。 从法治的视域看 , 重建政务诚信 , 必须充分 发挥法治在政务诚信 中的作用 , 深入推进政务诚 信的法治化构建 。 政务诚信作为诚信原则在行政 管理活动中的体现 ,具体包含行政 目的的正当、 信息真实可靠和信赖保护等基本要求。 政务诚信 的法治化构建 , 必须将这些基本要求贯彻于行政 管 理 活 动 的全 过 程 并 加 以法 治 化 的制 度 支 持 和
化 建设 的实践进 路 : 第一 , 从重视 思想 、 原则 、 方针
建设 向重视基本价值理念构建转变。 第二 , 将廉政
文 化建 设重 心植 根 于社 区 , 让“ 行贿 必 受 罚 ” 的观 念 深入人 心 。 第三, 探 索丰 富廉 政文 化建设 方式 的
有效路径 。第四, 充分整合各种资源 , 发挥社会合 力, 提升 内地廉政 文化建 设 的整 体 能力 。
保障。 为此 , 必 须 建立 和完 善 民意沟通 机 制 、 诚 信 责 任 追 究机 制 和 多 元 化 的 纠 纷解 决 机 制 等 法 治 化 保 障机构 。 ( 《 江海学: f , J ) ) 2 0 1 4 年第 1 期)
腐” 就是做官的最高标准。第 四, 廉政文化建设的 形式认识误区。 长期采用单向度灌输方式 , 导致廉 政文化教育的模式被固化为集体学习、 廉政讲座 、 红色革命圣地参观 、 反腐倡廉图片展览 、 观看警示 教育 电影等。 借鉴香港经验 , 探索完善 内地廉政文
( 《 中共 中央党校学 ̄ 1 1 . } 2 0 1 3年 第 6期 )
之行政问责与处分 ; 督抚是参与官员之行政问责 与处分 。 如此 , 在雍正朝形成了以吏部为主导 , 都 察 院、 六科 、 十五道 、 地方督抚共同参与的问责与 处 分 系统 , 有力 地加 强 了对 官员 的管 理 。
先进 性 , 做好 基 础工作 。 今 天, 我们 应结 合新 的实
行政 问责与 处分 机 构 的确 立 , 是行 政 处分 制 度得 以贯 彻 的前 提 。封 建社 会 , 官僚 体 制 相对 健 全, 对 官 员 的行 政 问责 与 处 分 历 时很 久 , 其 问责 与处 分 机构 的调 整确 立 也在 不 断完 善 与成 熟 , 最 典 型 的则 是 清代 之雍 正 朝 。雍 正 在位 十三 年 , 基
( 《 政治学研究) ) 2 0 1 3 年 第 6期 )
政文化教育的受众范围。 第二 , 廉政文化建设功能 的认识 误 区。 从宏 观层面强 调廉政 文化 建设 “ 拒腐
防变 ” 功 能 的文 章较多 , 从微观层 面分析廉 政文 化 建设对 价值观 念 的形 塑作用 的较少 。 第三, 廉政 文 化建设 的标准认 识误 区 。认 为廉政 文化建 设就 是 树立崇 高 的道 德标准 , 廉政文 化所倡 导 的“ 不 贪不
误 区 ,严 重影响廉 政文化 建设在 反腐倡 廉工作 中 的基础性 地位 : 第一, 廉政 文化建 设对象 的认识 误 区。 目前 内地 的重 点教育对 象 , 均 被“ 落实 ” 在领导 干部身 上 , 最多 扩展到党 员 的范畴 , 大 大缩 小 了廉
上官员腐败交易强度最高 , 其次是科级 、 县处级 、 厅级的官员。 不论就腐败交易的次数还是腐败交 易 总额而 言 , 科 级官 员 均居首 位 。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论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误区与实践进路兼论香港经验及启示目前内地的廉政文化建设尚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严重影响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
r 廉政 文化研 究 2 0 1 4 年第 1 期


是 政府 工作 人员 、 高级技 术 人员 群体 。在政 府 工 作 人员 中 ,正 职官 员腐 败普 遍 比副 职 官员 严重 , 但 腐败 程度 与 职级 高低 并 不完 全对 应 , 省 部级 以
( 《 中州学刊 ) ) 2 0 1 3年 第 1 2期 )
孙宝云 。 张佰 韬 / 论廉 政 文化 建设 的认 识 误 区与
实践进 路
— —
兼 论香 港经 验及启 示
责任 编 校 王学 青
目前内地 的廉政文化建设 尚存在一些认识
( 《 北 京 行 政 学 院 学报 》 2 0 】 3 年 第 6期 )
邵景均 / 毛 泽东 反腐 败 的基本 经验 及启 示
孟姝芳 / 清 代 雍正 朝 官 员 行 政 问责 与 处 分 机 构
之探 究
毛 泽 东 时期 是 中 国共 产 党 人廉 洁从 政 的光
荣岁月。不是说那个时候没有腐败现象 , 而是说 整个社会具有浓厚的廉政氛围 , 腐败现象没有市 场, 处 于“ 露头 即被打 ” 的状态 。毛泽 东 时代 反腐 败的基本经验有 : 视腐败如仇雠 , 反腐败决心大 ; 重 在 自己做好 , 着 力 管住 下属 ; 惩 治腐 败 严厉 , 压 制腐 败 强势 ; 思 想教 育在 先 , 端正 人 心至 上 ; 充 分 依靠群众 , 实行民主监督 ; 树立先进榜样 , 营造反 腐氛围; 注重 制 度建 设 , 依法 解决 问题 ; 保持系。
这个 体 系不 是 由一个 单 独 机构 , 而是 由一 系列 机 构 既 主导又 参与 其 中 。 其 中的吏 部考 功 司负 责 主 导 官员 的行 政 问责 与处 分 ; 都察 院属 于介 入 官员
际,深入学习和研究毛泽东反腐败 的基本经验 , 大力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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