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视域下征地冲突过程中的权利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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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目录一、调研背景与意义 (2)1.1 城市化进程概述 (3)1.2 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现状 (3)1.3 司法保护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的重要性 (5)二、文献综述 (6)2.1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 (7)2.2 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案例分析 (8)2.3 国内外关于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比较研究 (9)三、调研方法与数据来源 (10)3.1 调研方法 (11)3.2 数据来源 (12)3.3 样本选择与调查过程 (13)四、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征收的现状分析 (15)4.1 征收程序与补偿标准 (16)4.2 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7)4.3 农民权益受损情况 (18)五、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现状分析 (19)5.1 司法保护的法律依据 (20)5.2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2)5.3 农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情况 (23)六、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案例分析 (24)6.1 案例一 (26)6.2 案例二 (27)6.3 案例三 (29)七、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30)7.1 完善法律法规 (31)7.2 加强司法监督 (32)7.3 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33)7.4 建立健全调解机制 (34)八、结论 (35)8.1 研究结论 (37)8.2 研究局限与展望 (38)一、调研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土地征收成为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由于政策不完善、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农民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进行深入研究。

本调研报告旨在通过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征收司法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为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各界提供有益的参考,推动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法治化进程。

土地征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土地征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土地征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在规范土地征收权以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土地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这一理念指导之下,现代各国土地征收制度一般都遵循下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比例原则、合理补偿和正当法律程序等基本原则。

土地征收是行政征收的一种。

依据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方式把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并给予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

比较世界各国的土地征收制度,虽然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各有特点,但都体现了这样一个核心理念:规范土地征收权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土地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财产权是自由的基本要素,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是建立法治、保障人权的基础,财产权的无偿剥夺无异于剥夺人的自由。

然而把财产权视为基本人权,在逻辑上并不必然导致财产权不受限制的主张,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洛克在认定财产权为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时,仍然承认财产权的合理限度。

“即使信奉财产权的概念及其不可剥夺性的制度,也会出现必需限制财产权的情形,因为市场失灵会阻碍社会福利目标的实现。

一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各国法律体系都体现了“财产权受法律保护”的原则,而土地征收权的核心在于不需要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即可强制取得土地所有权及与土地所有权相关的其他权益,这两者互相冲突,公共利益恰是平衡这对矛盾的支点。

第一,公共利益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也是诸多个人的自我利益的集中体现,因而私人利益的行使需要符合共同利益。

土地所有权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土地所有权负有义务,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应该符合公共利益,土地征收就是土地所有权所负社会义务的实现形式之一。

公共利益因而成为土地被征收这一义务应否履行、是否履行,以及如何履行的准绳,成为判断土地征收权是否合宪是否被滥用的重要标准。

第二,公共利益在市场中无法自动实现,政府是实现公共利益的主体。

为实现公共利益,政府可发动土地征收权,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权的依据和界限。

权利冲突的概念、原因及解决重点

权利冲突的概念、原因及解决重点

权利冲突的概念、原因及解决内容提要:权利冲突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法律生活、司法实践之中,而权利冲突本身却是一个尚未被我们深入的问题,目前国内法学界仅仅有几篇文章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

有鉴于此,本文就是试图通过初步地讨论权利冲突的概念、原因及解决等几个相关问题来澄清人们的认识,以达到弄清问题之目的。

关键词:实在法,权利冲突,权利的自因性,权利的涉他性,权利的排他性,权利的自因性,权利的涉他性,权利的排他性,权利边界的模糊性现代社会普遍将法治作为社会的理想治理模式,通过法律将社会控制在和谐有序的状态之下,社会对法律的依赖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人们对法律的这种依赖是建立在对法律的确定性的信念之上的,人们试图用具有很强的确定性的法律来使自己的行为预期和行为的结果之间达成某种法律上的一致性,从而使依法律而为的行为与行为的结果之间的关系能被人们合理的预期,并通过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把法律作为行为的指南来使社会达成某种和谐一致。

然而这种对法律的确定性的企求能否实现呢?是否是对法律的一种过分的要求呢?实际上,法律远没有达到人们所设想的那样具有很强的确定性,行为和行为之果之间的关系仅凭法律本身就能确定,而是法律自身有很强的不确定性。

本文所要探讨的权利之间的冲突就是这种不确定性的表现形式之一。

虽然本文试图通过对权利冲突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使人们对权利冲突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然而社会科学的复杂性决定了对任何问题的研究都可以从多个角度、多个侧面进行,并且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甚至有重大的差别。

所以受制文章的篇幅和笔者的能力,本文仅仅从分析实证主义的立场出发,将法律看成是一个封闭的自恰的逻辑系统来分析权利冲突。

当然,这样就存在一个不可避免的危险,即这种分析只能顾及一个侧面,得出的结论也不可能是对此问题的全面的认识,只能管中窥豹,只见一斑。

本文所采用的“权利”是狭义的权利,即不包括权力的权利,仅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而不包括表征服从关系的权力。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冲突解决与方案调整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冲突解决与方案调整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冲突解决与方案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然而,在实际的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冲突,如何解决这些冲突并进行方案调整,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冲突解决1. 利益冲突土地利用规划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如政府、企业、居民等。

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存在冲突,例如政府希望开发某一块土地以促进经济发展,而居民则希望保留这片土地作为公园或农田。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开展公众参与、听取各方意见、协商等方式来解决冲突,找到一个平衡点,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

2. 环境冲突土地利用规划往往涉及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平衡。

有时候,规划中的某一方案可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引发环境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进行环境评估、制定环境保护措施、修订方案等方式来解决冲突,确保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的协调。

3. 土地利用冲突土地利用规划中,不同土地用途之间可能存在冲突。

例如,某一块土地既适合发展工业,又适合发展农业,如何确定最优的土地利用方式就成为一个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进行土地资源评估、制定土地利用指标、进行土地功能调整等方式来解决冲突,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土地利用规划中的方案调整1. 数据更新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了解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从而及时调整规划方案。

例如,某一地区的人口增长迅速,需要增加住宅用地的供应,就可以通过调整规划方案来满足需求。

2. 规划优化土地利用规划的初衷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优化规划方案,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例如,可以通过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动产业升级等方式来优化规划方案,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 制度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的协调和合作。

城中村主体与城中村改造矛盾之探讨——法社会学视角

城中村主体与城中村改造矛盾之探讨——法社会学视角

色尴尬 ,拆 迁方态度 坚决 ,村 民意见 也不尽统一 。城 中村改造 ,宜考 虑不同方案 ,着重保护农 民土地收益 ,这有赖于城
市化推 进,制度 改革 ,领导干部作风转化和主流文化 影响发挥 的合 力来解决 。 关键词 : 法社 会学; 中村; 民; 城 村 拆迁 中图分类号:C 1 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 17 -6 82 1)40 80 624 5 (0 1 —0 —3 0
随着城镇化推进加快 ,中产 阶层的队伍 日渐壮 大,该 阶层的地位极为尴尬,下则沦落底层贫 民, 上则跻身富裕阶层 对于后者 ,有这么一类群体极 为相似 ,常常被 忽略。他们的名义角色和实质角色 开始分化,从空间布局考察,该类群体往往集中在 城 市市 区,城 乡结合部 ,这就是城 中村村 民 , 目 前,我国城 中村矛盾集 中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拆迁 与否的矛盾,二是强制拆迁和补偿数额村 民不满弓 I 发 的群体性实践和政府失信 。城中村村 民,对待城 中村改造意见不一,分歧明显。近年来一些地 区传 统矛盾和新矛盾叠加升级,造成城中村改造陷入僵 局 ,或者 区域型城市化步伐搁置不前。以城中村 改 造为逻辑起 点,城 中村村民问题成为新的社会难 点 和热点。城市化进程关系整个社会的运动方 向… 。 城 中村矛盾作为我国城市化的主要矛盾之一,深入 考察城 中村群体现象,有利于社会和谐,官民互信 的建立乃至社会前进方向的稳定。
一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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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 台学 院学报
2 1 年第 4期 01
建全球一体化的平等、公正、民主、透明的交往规 则。小国寡 民,不求改变,安土重迁的生活思想尽 管有益于生命 的延续,根本上上阻碍 了市场化的步 伐 ,资源的流转范围、速率和资源配置效果,影响 了社会进步的速率。 其 二,决策机制,改造分配方案 民主化,透 明 化,程序化,以信息公开问责机制形成为起点,构 建适度 民主的权力 问责模式。建立从 中央到基层各 级明细的拆迁补偿办法,标准和条件。行政权力的 运作 以信息公开为起点,始终围绕信 息公开推进 。 信 息公开领域 问责实效弱化 ,民主参与不够是信 息 不公开, 假公开,双方猜忌,政府失信的直接原因。 现实中老百姓埋怨很大程度上源于政府工作不透明, 政府不履行承诺,而不在于当事人争取额外利益。 信 息公开制度 改革 的一要要在信息统计,制作,修 改,发布 的各个环 节弓入 民主化监督机制,要将发 ) 布的科学性,履行效果纳入详细的政府工作,部门 工作和人事考评范畴。 其三,从领导干部作风转化着手,建立基层和 乡镇 区县乃至省级公务员和村 民的直接沟通制度, 纳入政府考评指标 ,逐步形成官民互信 的 良 好社会 氛围,缓解官 民对抗 ,逐步扭转官员脱离群众 的局 面。不可否认,良 好的作风传统,领导人人格魅力, 在熟人社会的影响力 比法律要大得多。同时我们有 着老 一辈领导集体 亲民近 民的传统。中国的国情表 明,基层工作 的展开离不开 乡土社会有威信 的,品 行高尚的县 乡 导,支部书记,村长 ,长老等等。 领 没有他们 的辅助,生人社会 ,工业社会的国家政策 在 乡土社会推行,相 当困难。 其 四,面对新媒体语境 ,进行主流文化价值的 宣传 ,创造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氛围。 近年来很多拆迁矛盾的出现 ,源于新媒体。主流媒 体 舆论弓 导功能的弱化,极大地进发 了人们虚拟空 { 间的泄愤心理。进 一步加剧 了 人们利用新媒体泛滥 式的发表粗俗 ,甚 至是低俗 的言论。以 “ 微博 ”为 代表的新媒体产生的种种违背社会主流文化价值 的 价值观,暴露出来 的新媒体语境下主流文化价值宣 传 的危机 ,尤其应 当弓起党政机关警觉和反思 主 l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迁问题频繁出现,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这个问题涉及到不同群体的权力、权利和利益之间的复杂博弈。

本文将从法律和经济的角度对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权力是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核心。

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和执行的不均衡,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往往拥有较大的权力优势。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拆迁,而拥有房屋的居民在面对拆迁时往往无法获得公正的对待。

此外,拆迁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权力被滥用或借用,给居民带来了困难和不公平待遇。

其次,权利是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基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公民的财产权利受到保护。

但是,在房屋拆迁中,一些居民的合法权益经常被忽视或侵犯。

例如,居民往往没有获得充分的补偿,或者被迫接受低于市场价值的补偿。

此外,一些合法居住权被无故剥夺,居民被强制搬迁,造成了不必要的社会不稳定。

最后,利益是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驱动力。

城市房屋拆迁往往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

对政府来说,拆迁能够释放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

对于开发商来说,拆迁能够提供新的土地资源,推动项目的开展。

然而,对拆迁的居民来说,面对拆迁后的安置问题和经济损失,往往很难得到合理的补偿。

这种利益的不均衡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针对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

首先,需要完善法律体系,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控,防止权力的滥用。

其次,应该建立公正的补偿机制,确保居民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同时,政府和开发商应该切实负起社会责任,提供足够的安置解决方案,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应该加强舆论监督和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确保拆迁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之,权力、权利和利益之间的博弈是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核心。

浅论我国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法学学士毕业论文

浅论我国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法学学士毕业论文

ABSTRACTPublic interest is the only lawful purpose for land ernment can use the power of land expropriation only for public interest.But it is accepted by constitution law and other legislations of our country that the land should be requisitioned for public interest,there seems to be a problem that some of these regulations are unclear or in conflict.The issue of abuse of adminstrative expropriation power is rather terrible that enclosure movements by governments waste lots agricultural lands,which result in many social problems such as dealing of power and pocket and power rend-seeking activities. This paper is thereby focused on this specific topic where deep analyzed the public interest in land expropriation .And suspension of the public interest in land expropriation, through drawing on the experience exist in other countries on China's building a system to suspend the the public interest in land expropriation of a number of recommendations put forward specific.KEY WORDS:land expropriation; public interests;definition of public interests;system be completed浅论我国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我国的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使土地征收权,强制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作者:高凯歌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7期摘要:近几年,对于房屋拆迁工作中所呈现出的各种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关注。

因此,本文针对房屋拆迁工作所涉及的三个社会方面的利益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对房屋拆迁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改进与完善方向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房屋拆迁;经济利益;法律法规中图分类号:D922.1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0-0224-01作者简介:高凯歌(1999-),女,汉族,山东博兴人,山东省东营市第一中学高二27班。

随着当前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房屋拆迁方面相关问题的关注力度正在日益增大,由房屋拆迁所引起的恶劣社会事件频繁在全国各地上演,人们不得不将关注的目光投放在房屋拆迁制度的缺失之处上。

与此同时,由于房屋拆迁工作所涉及到的行业领域以及机关单位众多,导致社会多方的权利与利益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从而引起了社会各方面之间和谐关系的紧张现状。

一、浅析房屋拆迁工作所涉及的三个社会方面的利益(一)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利益问题通常情况下,在拆迁工作进展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会通过对相关土地进行转让而获得相应的利益。

在对拆迁过程进行有效促进时,使城市的主要风貌通过拆迁与改造老旧楼区得以有效改善成了政府进行工作的主要动力,然而在这个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推动力之背后,所隐藏的真实推动力却是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土地转让所产生利益的高度欲望。

政府相关部门在对拆迁工作进行安排与规划时,通常将原有土地以超出其原本价值的高额价格出让给相关的开发商,从而从中获得巨大收益,相关政府部门的经济利益与收购土地的开发商所付款项之间,建立起了紧密而直接的联系。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拆迁工作的工作成本不发生改变,那么开发商向被拆群众所付的拆迁补偿金,与政府从拆迁工作中所能够谋取的利益呈负相关关系,在开发商向被拆群众所付赔偿金额较少的情况下,政府可以直接将剩余部分费用进行获取,或是通过纳税等经济手段使开发商将剩余款项支付出来,由此,结合整体局势进行分析,政府相关部门与开发商之间在利益层面上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

如何应对权力和利益的分配问题

如何应对权力和利益的分配问题

如何应对权力和利益的分配问题在人类社会中,权力和利益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在一些国家,权力和利益的分配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这个问题上,社会中的各种力量都参与其中,以争夺自己的利益和权力。

如何应对权力和利益的分配问题,是一个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公正的法律制度是解决权力和利益分配问题的基础。

只有通过公正的法律制度,才能保障社会中各个阶层的权利得到保护,避免一些势力的操控和干涉。

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应该是在社会基础稳固的情况下实现的,需要有多方面的参与和协商。

政府应该在建立公正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侧重于保护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

同时,法律制度的执行需要有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法律的执行不会因为权力干涉而失去公正性。

二、提升社会信任度提升社会的信任度,是解决权力和利益分配问题的另一种途径。

在社会信任度高的情况下,社会中的利益分配更加平等,不容易发生一些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提升社会信任度需要解决社会中的诚信问题以及降低社会中的不信任成本。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的制定,鼓励社会中加强守信与约束自身不当行为。

同时,互联网等信息平台也可以通过评价和建设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中的信任度。

三、加强公共参与加强公共参与能够从社会源头上解决权力和利益分配问题。

在公共参与的过程中,社会中的各种力量都可以参与进来,进行协商和讨论,共同推进社会的发展和公共福利。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的调整和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鼓励社会性组织加强公共参与,推进社会的进步和公共福利。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从实际生活和生存上解决权力和利益分配问题。

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环境下,社会中各种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政府的有效保障和福利待遇,避免因为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配置导致权力和利益分配不公。

政府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保证社会中贡献与付出的公正性,避免对于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的消费。

论基本权利冲突

论基本权利冲突

论基本权利冲突一、概述在法治社会中,基本权利作为保障公民自由和平等的基石,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这些权利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时会发生冲突和矛盾,即一种权利的行使可能会侵犯到另一种权利。

这种基本权利冲突的现象,不仅考验着法治体系的完善程度,也对司法实践提出了挑战。

基本权利冲突的本质在于不同权利之间的价值冲突和利益博弈。

例如,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宗教信仰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等。

这些冲突并非简单的黑白分明,而是需要在具体的法律框架和社会背景下进行权衡和抉择。

为了应对基本权利冲突,法律体系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冲突解决机制。

这包括明确权利位阶、设立权利限制、强化司法审查等。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到权利冲突的讨论和解决方案的制定中,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1. 基本权利冲突的定义与背景基本权利冲突是一个在法学领域中日益凸显的重要议题。

它源自于社会生活的多元化、资源的有限性、个体价值观的差异性以及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普适性。

当不同的个体或群体在追求各自所认为的基本权利时,如果这些权利在某种程度上相互抵触或冲突,那么基本权利冲突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

基本权利冲突的本质在于,不同的权利主体在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时,可能会触及或侵犯到其他主体的相应权利,从而导致权利之间的对立和矛盾。

这种冲突并非单纯的是非问题,而是涉及到复杂的价值判断和利益权衡。

解决基本权利冲突需要我们在尊重和保护每一个权利主体的同时,寻求一种公正、合理且可行的解决方案。

从背景来看,基本权利冲突的产生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并追求自己的基本权利。

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法律的抽象性,不同的权利在追求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冲突。

个体价值观的差异性也加剧了这种冲突的可能性。

不同的个体或群体可能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来判断和行使自己的权利,这可能导致他们之间的权利冲突。

我们需要对基本权利冲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

农村征地冲突的公共政策学分析与对策研究

农村征地冲突的公共政策学分析与对策研究

农村征地冲突的公共政策学分析与对策研究农村征地冲突是指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政府依法依规进行土地征收,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和工业园区,但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土地赔偿不公、农民权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化等问题,导致农民与政府之间产生冲突和纠纷。

这些冲突既影响了社会稳定,也影响了国家经济发展。

对于农村征地冲突,需要制定公共政策来解决。

一、问题背景分析农村征地冲突是当前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

据统计,我国农村征地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土地赔偿不足、农民迁移和安置问题成为农村征地冲突的主要原因。

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政府需要大量土地来建设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等项目,而这些项目所需土地往往是农民的耕地和住房。

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往往无法得到公平的土地赔偿,无法得到合理的迁移安置,导致他们的生计和生活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产生冲突和纠纷。

在农村征地冲突中,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成为公共政策制定的核心议题。

二、公共政策分析1.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建设公益事业需要而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征收土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应该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补偿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

政府还应该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加强对地方政府征地行为的监督,确保土地征收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出现赔偿不足、滞后支付等问题。

2.农民迁移安置政策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需要迁移安置,政府应该为农民提供合理的迁移安置方案,并确保安置地点配套设施完善,生活条件优越。

政府还应加强对迁移安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民在迁移安置过程中的权益不受损害。

3.法律保障政策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完善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明确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程序,建立健全的征地赔偿机制。

加强对土地征收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违法侵占农民土地的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与社会权力分配

法律与社会权力分配

法律与社会权力分配近年来,社会对法律与社会权力分配的讨论越发频繁。

法律作为社会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承担着调整社会秩序和维护公正正义的重要职责。

而社会权力的分配是现代社会中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众多因素。

本文将就法律与社会权力分配的关系展开探讨,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权力分配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一、法律的作用法律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它对社会的发展和秩序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法律为社会提供了行为规范。

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人们可以获得明确的行为准则,从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次,法律保护了人们的权益和利益。

在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法律的出现为受到侵权的一方提供了维权的途径,保障了个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律还在维护社会公正和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的制定使得社会权力获得了合法性和限制性,确保了权力被合理行使,避免了滥用权力的问题。

二、社会权力的特点社会权力是指对社会资源、决策和规范的分配和控制能力。

社会权力的特点有三个方面。

首先,社会权力具有合法性。

合法性是权力获得社会认可和支持的重要前提,只有合法的权力才能够得到广泛的接受和执行。

其次,社会权力具有广泛性。

权力分配的对象不仅包括政府、组织和机构,还包括个体和群体。

最后,社会权力具有渗透性。

权力在社会中无处不在,它以不同的形式和层级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

三、法律与社会权力分配的关系法律和权力分配的关系密不可分。

首先,法律是权力分配的依据和界定。

法律规定了权力的来源、行使和限制,为社会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法律是权力分配的调整和监督机制。

法律通过设立相应的机构和程序,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此外,法律还为权力受损者提供了救济途径,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权力分配的合理性与公平性权力分配的合理性与公平性是社会中法律与权力分配关系的核心问题。

权力分配的合理性要求权力来源明确、合法合规,权力行使具有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征地拆迁中的社会公平与正义

征地拆迁中的社会公平与正义

征地拆迁中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一、引言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征地拆迁问题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话题。

而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如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角度出发,探讨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二、征地拆迁的背景与问题1. 征地拆迁的背景征地拆迁是指国家组织征用占用土地并对其进行拆迁的过程。

在中国,征地拆迁是国家实现城市化的必要手段,其背后是城市发展、工业建设和重大国家项目的需要。

2. 征地拆迁所带来的问题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由于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往往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例如:2.1 不合理的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赔偿标准不够合理,往往导致被拆迁人收到的赔偿款不足以维护其基本的生活需要。

2.2 强制拆迁在很多情况下,拆迁行动是由政府强制实施的,而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忽视和侵害。

2.3 其他问题征地拆迁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其他的问题,例如拆迁面积不够、物业安置不周等问题。

三、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维护1. 政府职责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承担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责。

这包括出台合理和公正的赔偿标准、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完善拆迁后的保障措施等。

2. 司法保护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居住权和其他权益。

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也应当对征地拆迁的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合法、公正、公开地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解决征地拆迁中问题的途径1. 出台更为详细的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出台更为详细的政策来解决征地拆迁中的问题,例如规定更为合理的赔偿标准、增加拆迁安置面积、完善补偿措施等。

2. 加强征地拆迁管理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征地拆迁的管理,防止强制拆迁和不合理拆迁的发生,同时也应该做好对于被拆迁人的引导和安置工作,确保其能够顺利转移居住地点。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利用冲突与协调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利用冲突与协调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利用冲突与协调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但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多功能性,土地利用往往会产生冲突。

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进行土地利用冲突的协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通过探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利用冲突案例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强调冲突协调的重要性和主要策略。

一、土地利用冲突的背景和原因土地利用冲突是指不同利益主体在土地利用方式上的差异和矛盾,表现为多个利益之间的争夺和竞争。

土地利用冲突的背景主要包括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以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

在这些背景下,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利益相互交织,引发了土地利用冲突的产生。

土地利用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不同利益主体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不同,导致了利益冲突。

例如,城市化进程中,城市人口的增加需要大量的土地,而农民则需要土地来维持农业生产,这就造成了农地和城市用地的冲突。

其次,土地利用规划的不合理和缺乏科学性也是导致冲突的原因之一。

如果土地利用规划不考虑自然资源的特点和环境承载力,就容易引发冲突。

最后,土地利用冲突还与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到位有关,不同利益主体在法律体系下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会引发冲突。

二、土地利用冲突案例分析1. 城市化与农地保护的冲突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人口不断增加,需要大量的土地来建设房屋和基础设施。

但是,这也意味着一部分农地需要被转为城市用地。

这就引发了农民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

农民希望保护农地,以保证他们的生计和农业生产,而城市管理部门则需要更多土地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

2. 自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也容易引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

例如,在开展矿产资源开采时,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这就引发了开发者与环保组织之间的冲突。

三、土地利用冲突的协调策略为了解决土地利用冲突,实现土地资源的协调利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和措施。

规划工程中土地使用冲突的解决方法

规划工程中土地使用冲突的解决方法

规划工程中土地使用冲突的解决方法规划工程是现代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土地的使用和配置。

然而,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土地使用冲突的问题。

土地使用冲突是指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在土地使用方面产生的矛盾和冲突。

这些冲突可能涉及到不同的利益诉求,如经济利益、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

解决土地使用冲突是规划工程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将探讨一些解决土地使用冲突的方法。

首先,了解冲突的本质是解决冲突的关键。

土地使用冲突往往是由于不同利益主体对土地的不同利用方式和目标产生的。

因此,了解各利益主体的需求和利益诉求是解决土地使用冲突的前提。

在规划工程中,可以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各利益主体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利益诉求。

其次,协商和对话是解决土地使用冲突的重要手段。

在规划工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往往存在着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通过协商和对话,可以促进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寻求共同利益的点,从而达到解决冲突的目的。

协商和对话的过程需要公开透明,各利益主体的意见和建议都应得到充分的听取和考虑。

第三,科学评估和决策是解决土地使用冲突的重要依据。

在规划工程中,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决策,以确定土地使用的最佳方案。

评估和决策的过程应该基于充分的数据和信息,考虑到各利益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因素。

科学评估和决策的结果应该是公正、合理和可行的,能够解决土地使用冲突并兼顾各利益主体的需求。

第四,法律和制度建设是解决土地使用冲突的重要保障。

在规划工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和制度,明确土地使用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使用的程序和方式。

法律和制度的建设应该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保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同时,还应加强对法律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利益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五,社会参与和监督是解决土地使用冲突的重要途径。

在规划工程中,应该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利益主体的参与和监督。

社会冲突与资源分配

社会冲突与资源分配

社会冲突与资源分配社会冲突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而资源分配则是冲突的根源之一。

社会资源丰富的分配与利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探讨社会冲突与资源分配的关系,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与解决的途径。

一、资源分配的不均导致社会冲突资源分配不均是社会冲突的常见起因之一。

在社会中,各种资源如财富、权力、教育等被分配给不同的个体或群体,当资源分配不公平时,产生了不满情绪和不平等感,从而引发社会冲突。

贫富差距扩大、教育机会不平等、地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都是由资源分配不均导致的社会矛盾。

二、政府在资源分配中的角色政府在资源分配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政策制定和实施,政府可以引导资源向有需要的个体或群体倾斜,缩小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现象,从而减少社会冲突的发生。

例如,在教育领域,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政策,提供教育资源平等分配的机会,解决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引发的教育冲突。

三、文化差异与资源分配冲突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也会导致资源分配中的冲突。

不同文化群体对资源的需求和期望不同,当资源受限或分配不公平时,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

解决这种冲突需要尊重各种文化差异,加强文化交流与融合,共同探索适合多元文化社会的资源分配模式。

四、新技术与资源分配冲突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新的资源分配冲突。

例如,人工智能的普及与发展,将对劳动力市场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机器人代替人类劳动力将导致就业机会减少,进而引发社会冲突。

因此,社会需要积极探索新技术与资源分配的平衡,通过转变思维和培训来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变化。

五、解决资源分配冲突的途径为了解决资源分配冲突,我们需要探索适合不同社会环境的解决途径。

首先,政府应加强监管和调控,制定公平的资源分配政策。

其次,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合作与互助,减少资源浪费和不公平现象。

此外,公众的参与和舆论监督也能够推动资源分配变得更加公平和透明。

六、结语社会冲突与资源分配紧密相连,资源分配不均是冲突的主要起因之一。

社会矛盾的法律知识点汇总

社会矛盾的法律知识点汇总

社会矛盾的法律知识点汇总社会矛盾是各个社会制度下普遍存在的现象,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

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点,以保证公正、合法地解决问题。

一、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作为一个成员,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赋予了公民许多权利,例如言论自由、私人财产保护等。

然而,这些权利并非没有限制的,公民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例如,公民在行使权利时需要注意不侵犯他人的权利,要遵守法律法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法律对社会矛盾的调节社会矛盾的解决需要依靠法律来进行调节。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在解决矛盾时,我们需要依法行事,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解决问题。

同时,也要尊重法律裁决,接受司法机关的判决。

只有在法律框架下,社会矛盾才能得到公正和合法的解决。

三、公平正义的原则公平正义是处理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则。

法律追求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解决社会矛盾需要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需要依法公正地审理案件,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社会上的各种争议也需要在公正的基础上解决,不能有一言堂的情况出现。

四、和解与调解解决矛盾的方式不仅仅是通过诉讼来实现,和解与调解也是很好的解决方式。

和解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解决争议,而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协调来解决争议。

和解与调解的好处是能够减少纠纷的成本,提高解决效率,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然,对于某些严重的矛盾,仍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维权意识的重要性在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中,维权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公民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当面临社会不公平、不正义的情况时,公民还要有勇气站出来发声,争取自己的权益。

六、司法公正的监督和保障司法公正是社会矛盾解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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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企业 “ 十 年兴 衰 ” , 日渐 式 微 , 同时 征 地 价 格 逐
不合理 ; 而 在 H政 府工 作 人 员 眼里 , S村 “ 一 些 农 民 心里 没有 谱 , 漫 天 要价 … …城 镇 开 发遇 到 非常 多 的
困难 ” ② , 如 此 等等 。
年上 涨 , 土地 越来 越值 钱 , 政 府 征 地 补 偿 价 格 从
主张 多 种制 度 并 存 的 。十 多年 过 去 了 , 有 关土 地 制
度 变革 的 呼声 越 来 越 高②, 有 关 土 地 制 度 造 成 的社 会 矛盾 继续 上 演 , 只 因土 地 被 征 收 , 一 些农 民失 地 失业 , 连 年 上 访 及 群 体 暴 力 冲突 事 件 频 发 , 无怪 乎 于 建嵘 教授 惊 呼这 是 “ 一 个 严 重 的政 治 问题 ” 。 笔 者针 对 此种 社 会 背景 , 深入 到 北方 J 省 S村 , 了解 因 地 而 产 生农 民与 政府 的冲 突 问题 , 试 图从 法 社 会
第2 8 卷第8 期
2 0 1 5 年8 月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J o u r n a l o f Ch a n g c h u nUn i v e r s i t y o f S c i e n c e a n dT e c h n o l o g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E d i t i o n )
扩 张 。 S村 地 处 城 乡结 合 部 , 地 理 位 置 重要 , 城 市 扩 张 征 地 拆 迁 不 可 避 免 。 为迎 合 和 推 进 域 经 济 发展 , 1 9 9 2 年 N县 成 立 H经 济 开 发 , 征地 也 随 之 开始。 征地之初 , 因农 业 税 赋 繁 重 , 乡镇 企 业 发 展 迅 速, 多 数 成 年 劳 动 力 另 谋 出路 , 农 业 收入 ^家 庭 总
1 9 9 2 年的 3 . 7 1 元/ 一直 上升 到 2 0 1 2 年的 3 0 元/ 。 然而 , 随着 土 地价 格 的上 涨 , 土地 从 “ 弃物 ” 变 成 了
经过调研 , 笔者综合各种说法 , 认 为 农 民普 遍 不 满 意 征 地 的原 因主 要 有 三 种 , 一是“ 生存 说 ” , 认
为失去土地 , 生活将无所依靠 。二是“ 习惯说 ” , 从
土地 是 人类 赖 以生存 和发 展 的基 础 , 土地 制 度
学 的角度 进 行研 究 。

适 宜 与 否关 系 到 百 姓 的 身 家性 命 及 国 家 的 荣 辱 兴

衰 。历 史证 明 , 凡 是 合 理 的制 度都 会 推 进 经济 社会
平稳发展 , 不 合理 的土 地制 度 及 田赋 征 收是 历 代农
① 根据学 术研 究 的规范 要求 , 文中 j l I 现 的地 名 、 人 名等均为 化名 。
② 详 温铁 军 、 贺雪峰 、 陆学艺 、 徐勇、 党 国英 、 陈锋 、 马俊驹 、 杨春禧等人有 关土地制度 的研究 。

2 8—
收入份额极 小 , 土地 “ 不 值钱 ” , 村 民都 乐 于 “ 被 征 地” 。但 进 入 9 o 年代 中后期 , 农业赋税逐渐 减轻 ,
[ 关键词 ] 征地 冲 突 ; 权 利 配 置 ;法 社会 学
[ 中图分类号 ] C 9 1 3
[ 文献标识码 ] A
[ 基金项 目] 2 O 1 4 年教 育部春 晖计 划项 目 “ 城镇化 变迁 中基层权 力主体 的固化与 乡村秩序” ( S 2 O 1 4 0 3 7 ) [ 作者简介 ] 冯耀云 ( 1 9 8 2 一 ) ,男,博士后 ,讲师 ,研 究方 向为冲突社会 学、社会工作理论 与实务。
Vo 1 . 28 No . 8 Au g . 201 5
法社 会 学视域 下征地 冲 突过 程 中的权 利 配置
冯 耀 云
( 长春 理. T = 大学法学 院社会学 系 ,吉林长春 ,1 3 0 0 2 1 )
[ 摘
要] 通过对北方 J省 S 村 的实地考察发现 ,农地征用过程 中农 民与政府冲突背后 的根源是权利配置 的不
区仅 1 2 公里 , 北 邻 H镇 , 其 占地 面 积 共 8 平 方 公
里, 呈 方 形 。人 口 4 3 7 0 人, 在 册耕地 7 0 0 公 顷 。S
村 曾是坦 荡 辽 阔 的平 原 , 境 内土 地肥 沃 , 盛产 玉 米 , 素有东 北小粮仓之称 。上世纪 9 0年 代 以来 , 巾 闰 城 市 化 进程 加 快 , c市 也 像 摊 大饼 一 样 不 断地 向外
合理 ,造成被动 出让 土地 的农 民为争利而 “ 闹事”不 断,政 府 “ 维稳” 打压致冲突连连 。要从根本 上解决不 断
升级 的冲突 ,需要在 制度层 面上优 化权利配置 。经考察 ,西方衡量征地 制度是否合理 的两项前提 :土地 私有产
权 与征地公益要件 制度 ,并不适 宜解决 当前 中国的征地冲 突 问题。所 以,优化权利配 置,一定要摆脱抽 象 的西 方权利 观 ,以法社会 学的视 角契合 乡村 具体 的政 治社会环 境。 首先 ,应该 确立征地 补偿标准 的合 法性;其次 , 建立有效土地管理权力 的监督和处理机制 ;最后 ,侍 时机成 熟,逐 步明晰土地产权制度。
补偿 价 格 是 征 地 冲 突主 因
S村 隶 属 N 县 H镇 , 南 与 省 会 C 市接 壤 , 距 市
民叛 乱 、 社会 动 荡 的根 源 。上 世 纪 9 0 年代 以来 , 随
着我 国城 市化 进 程 的加 快 , 因征地 拆 迁 等 问题 引 发 的 冲突 引起 了学 界 的关 注并 展 开 了激 烈 讨 论 , 有 主 张 土地 完 全 同有 化 的 , 有主张彻底私有化 的, 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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