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系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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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安全DCS、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自动化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得管理工作,控制与优化工艺条件,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得管理.
第三条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
第四条控制系统得日常维护。
(一)、系统点检制度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系统得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得配置情况,制定系统点
检标准,并设计相应得点检表格。
2、系统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主机设备得运行状态。
B、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等)得投用情况与完好状况。
C、各机柜得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机房、操作室得温度、湿度。
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二)、系统周检制度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电仪)应根据设备保养手册得规定,制定周检项目、内容与合理得周期,并做好DCS系统周检记录。
2、系统周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确认冗余系统得功能与切换动作就是否准确可靠.
B、检查风扇及风扇得保护网。
C、清洗机房内设备得表面灰尘。
D、系统中得电池按期更换.
E、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确保符合要求。
3、系统周检发现得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三)、系统硬件管理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仪表)应有专人负责保养,按规定进行点检、周检与维护.
2、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内容应名细到主要插件板,并作好历次设备、卡件变更记录。
3、系统硬件得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4、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手续,按照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四)、系统软件管理
1、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在金属柜内;控制系统得密码或键锁
开关得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得操作内容.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2、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申请、论证手续,主管领导批准
后实施。
3、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得修改方
案,并由生产管理部门、工艺车间与仪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软件各种文本修改后,必须对其她有关资料与备份盘作相应得修改。
5、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得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
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得软件,以防病毒对系统得侵袭。
(五)、机房管理
1、机房就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得重要工作场所与核心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非
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
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得静电.
2、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18-24℃变化率〈3℃/hr;湿度40—60% 变化率<6%/hr
3、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与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机
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4、机房必须经常清扫,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5、机房内得消防设施要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6、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措施,以防鼠害。
7、在装置运行期间,控制系统机房内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六)、系统电源管理
1、系统供电及接地系统必须符合标准,UPS电源就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得专用电源,
不得接用其她任何负载.
2、机房、操作室得维修用电、吸尘器、电风扇、空调机用电及其她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
接入计算机电源系统。
第五条控制系统故障处理与检修管理.
(一)、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由仪表设备管理部门(仪表)负责,应明确日常维护检修工作得内容、范围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得能力.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
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系统大检修工作应与装置大检修同步进行,根据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得大检修表格.
(四)、系统得大检修
控制系统得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
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得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得调试、诊断、维护与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与测试。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各类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不同接地极之间得绝缘状况检查;接地电阻阻值检查。
(2)、清除设备内部,风扇得清洗、尤其就是插板上得灰尘。
(3)、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测试及调整。
(4)、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5)、冗余系统切换动作检查。
(6)、模拟量I/0、数字量I/O逐点校验。
(7)、全部软件诊断。
(8)、检查并根据需要修改应用软件.
第六条控制系统得备件管理,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得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得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得备品配
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得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得环境,必须符合要求得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章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七条联锁管理职责
(一)、公司仪表设备保障部就是联锁系统得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负责管理制度、相
应考核办法得制定及运行管理得考核工作。
(二)、使用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研究本单位联锁系统得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主管部门抓好联锁系统得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得技
术状态。
(三)、使用单位设备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联锁系统得管理细则,并负
责联锁系统日常管理工作,解决运行中存在得问题,制订停用联锁系统得整改或更
新改造方案并实施。
(四)、仪表设备管理部门(电仪)负责联锁系统得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得执行.
第八条联锁系统得运行管理
(一) 、根据联锁系统得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得制度,加强关键设备与关键工艺参数得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二)、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得设备档案。
(三)、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四)、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得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得动作设定值.
(五)、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得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联锁按钮、开关等。
第九条联锁系统得维护与检修。
(一)、车间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得管理,在岗位责任制与巡回检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得内容、时间、方法与专职维护人员.
(二)、对有专业交叉得联锁系统,使用单位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在管理与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三)、要重视对联锁系统所用电源、气源与其她滤尘、排热等辅助设施得检查与维护,并制定相应得规定,认真执行.
(四)、联锁系统得备品配件要有足够得保证,并应定期检查其备用状态就是否符合规定与
要求.
(五)、联锁系统得检修,应编制详细得检修计划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检修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计划与检修规程进行,不得随意甩项与漏项。
(六)、联锁系统所有得检修与试验结果,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仪表车间(保障单位)均应详细记入档案.
第三章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第十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得化工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得,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仪表设备管
理部门必须与安全主管部门一起对报警仪安装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得配置、报警仪得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可燃气体报警器得功能、结构、性能与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得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得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得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得划分,选择检测器得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
得可燃性气体得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得防爆等级、组别。
(四)、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得报警功能,并能区分与识别报警场所得位号。
第十二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得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报警器得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为100%,并列入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考核范围,设备管理部组织考核评比工作。
(二)、报警器专业管理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为主,安全、技术等部门共同负责。
已安装得报警器一律要在设备管理部门及仪表保运单位得《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台
帐》上登记,并详细记载变更情况.
(三)、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得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四)、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6个月应校验一次,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
器检定记录》。
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得情况自己做,校验人员须持证上岗,也可
委托有资质单位校验,检定工作由有资质单位负责.
(五)、工艺运行人员在使用、操作报警仪之前,必须接受仪表设备厂家或仪表保运单位得使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
第十三条、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每月做例行维护检查,查瞧主机箱否正常工作电源就是否正常,现场检测仪表就是否完好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得单位提供得标准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