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物管部分解读2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引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权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介绍和解析。
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一部以保护物权为目的的法律。
物权法对物权确权、物权行使、物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物权确权物权确权是物权法的基础,其核心是登记制度。
根据物权法,通过登记,可以确定物权的归属关系和权益范围,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物权行使物权法赋予物权人对物权的自由支配权。
物权人可以依法使用、收益、处分、担保和继承物权,享有物权的各项权益。
物权保护物权法通过设立物权保护制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物权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和救济措施,让权利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修、业主委员会设立等方面。
小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小区物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物业公司应当保证小区内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居民生活得到良好的保障。
公共设施维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共设施维修的程序和要求。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维修和保养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居民的生活便利与安全。
业主委员会设立物业管理条例鼓励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和合作。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保护物权和规范物业管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物权人和业主来说,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品归属权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品归属权一、引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两个相关且相互影响的法规。
物权法明确了物品的归属权,而物业管理条例则对物品的管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
本文将对这两个法规中的物品归属权进行分析和比较。
二、物权法对物品归属权的规定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部分,对物品的归属权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物品归属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物品享有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物权法规定了物品归属权的获取方式和保护措施。
1. 物品归属权的获取方式根据物权法,物品归属权的获取方式包括合法的获得、继承、赠与、遗失物的拾得和征收。
当个人或组织通过这些方式获得物品时,将享有物品的归属权。
2. 物品归属权的保护措施物权法对物品归属权的保护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措施。
例如,物权法规定了物品登记制度,个人或组织可以将自己的物品登记在物权登记机构,以加强物品归属权的保护。
物权法还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追究和赔偿责任等具体规定,以保护物品归属权的合法权益。
三、物业管理条例对物品归属权的规定物业管理条例是对由业主、住户等共同使用的物品进行管理的具体规定。
在物业管理条例中,物品归属权的重点是与共有物品和公共设施相关的管理规定。
1. 共有物品的归属权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共有物品的归属权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承担共有物品的管理责任。
例如,在小区内的公共花园、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属于共有物品,业主有权使用但需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
2. 公共设施的归属权物业管理条例对公共设施的归属权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共设施是指由业主共同使用的设施,如楼道、电梯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设施的归属权属于物业管理单位,而业主有权使用但需遵守管理规定。
四、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品归属权的关系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物品归属权的规定上存在一定的关系和对应的衔接。
1. 物权法为物业管理条例提供了法律依据物权法对物品归属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物业管理条例提供了法律依据。
《物权法》物业管理的影响
《物权法》物业管理的影响《物权法》物业管理的影响第一章前言物权法是指对物的所有权等物权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它对物业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从不同角度详细探讨《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
第二章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定义和范围1.物权法的相关定义和范围1.1 概述物权法是指对物的所有权等物权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 对物业权益的保护物权法对物业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定物业所有权人的权益和义务,确保物业的正常经营和管理。
2.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2.1 合同约定的自由和平等原则物权法规定了合同约定的自由和平等原则,这为物业管理提供了更加公平和公正的环境,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2.2 对物业的质量和安全要求物权法规定了物业的质量和安全要求,物业管理方需要按照法律要求对物业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物业的质量和安全。
2.3 对物业转让和抵押的规定物权法规定了物业的转让和抵押的规定,对物业管理方的经营和管理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便利的方式。
第三章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实践影响1.物权法对物业运营方式的影响物权法规定了物业运营的方式,如合同的签订、物业交付等,这为物业管理方提供了规范的操作指南,使物业管理更加专业和高效。
2.物权法对物业管理合同的影响物权法规定了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要求,规范了物业管理的合同关系,保护了物业管理双方的权益。
3.物权法对物业维修和维护的影响物权法规定了物业的维修和维护责任,要求物业管理方按照法律规定对物业进行及时维修和维护,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物权法》:________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中国的一部关于物权的法律。
●物业管理:________指对房地产、园区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和服务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六章结语本文详细介绍了《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从定义和范围、实践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阐述,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引言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物业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物业管理是指对于某个物业(如房地产、土地等)进行维护、管理和运营的活动,关系到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物权法的角度,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阐述。
1. 物业所有权的归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的所有权归属于法定权利人,即依法取得并登记的产权人。
物业所有权的归属在物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所有权,才能对物业进行管理和运营。
2. 物业管理的权限物权法对于物业管理的权限进行了明确划分。
物业的所有权人有权对其物业享有所有权,包括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业的管理权可以由所有权人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管理。
3. 物业管理的义务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的所有权人有维护物业安全、保护公共利益、保障居民权益的义务。
他们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并积极解决居民的诉求和问题。
4. 物业管理的方式物权法并没有对物业管理的具体方式进行具体规定,但通常可以通过设立物业管理组织、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等方式来实现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组织可以由业主自行组织,也可以由相关部门指定或者委托。
5. 物业管理的纠纷解决物权法明确了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物业管理中,若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受伤害的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或请求其他合法权益。
物权法对于物业管理规定了相应的权限和义务,为保障居民权益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实际运营中,物业管理人员应遵循物权法的规定,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物业的安全、有序和良好运营。
物业管理法规——第二章物业权属法律制度
2)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 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3)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 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4)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5)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 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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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物业权属法律制度
日起,武汉房屋维修资金规定不交维修资金就不能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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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权属法律制度
❖ 2.2 物业权利
• 物业权利是指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根据有关法律规范通过各种 途径取得的以物业的所有权为核心,包括物业使用权、物业抵押 权、用益物权等内容的权利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 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物业管理法规——第二 章物业权属法律制度
2024年2月8日星期四
• 物业管理法规
第2章 物业权属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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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权属法律制度
§2-1 物业权属概述 §2-2 物业权利 §2-3 物业权属制度 §2-4 物业权属登记制度 §2-5 物业产籍管理 §2-6 案例分析 §2-7 本章小结 §2-8 本章作业
商品房办证
•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同时,查验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于在收楼时能够顺利使用该 房产及该房产内的设备,并享受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服 务的通行证。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大量集中在住宅小区内。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回答了广大群众关于“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的疑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当时出让的一些土地使用期限较短,一些只有30年,很快就要到期。特别是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使土地使用权期满的问题更加引人关注。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作者:佚名
时间:2008-4-11
浏览量:区建筑面积总和的一半以上。如果换作“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就是要动钱的时候,面积总和和人数总和都要超过整个小区的2/3。
关键词:业委会诉讼权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可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物业管理人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已经不再是小区业主选择物业服务的唯一选择。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物业权利人、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人为物业权利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
第三条:物业权利人是指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对象是物业权利人或者物业权利人委托的代理人。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物业服务资质并提供物业服务和管理的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在未经委托的情况下,代表物业权利人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出售任何物品或者服务,并不受物业权利人任何指挥。
第五条:物业管理人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物业权利人聘用的,负责对物业进行日常保洁、保养、修缮、治安、消防、秩序维护、设施维护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人不得干涉物业权利人与房屋、土地的权属争议,不得侵害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人应当尊重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隐私,对物业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和房屋情况保密。
第二章:物业服务合同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权利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明确物业管理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物业权利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接受物业权利人的委托,履行承诺完成物业服务,对业主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必要处理和反馈。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人进行实名认证和进行催促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并定期进行检验、评价。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物业权利人强制收取费用。
第三章:物业管理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对业主的投诉、建议等情况及时回复,并及时在物业服务企业的官方网站、物管APP等平台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流程和结果等信息。
物业管理基础法律法规解读
物业管理基础法律法规解读在物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是保障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
了解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物业管理人员和相关业主群体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基础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一、《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物权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对于物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内容、取得方式、物权的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在物业管理中,物权是指物业所有人对其拥有的物业享有的所有权益。
物业管理人员应该遵守物权法律的规定,确保物业所有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物权法》中对于物业的管理权限也做了一些规定。
例如,物业所有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将部分管理权限委托给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
这种委托关系是在物权法律框架下进行的,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遵守合同精神。
二、《房屋管理条例》《房屋管理条例》是我国在物业管理领域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法规规定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物业费的支付和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在《房屋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例如: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小区内的安全等。
物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规的要求,履行好其作为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全环境。
此外,《房屋管理条例》还对物业费的支付和使用做了一些规定。
物业费是指业主每月或每年支付的用于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和服务的费用。
物业管理人员有义务清楚明了地向业主解释物业费的用途和标准,并依法收取、使用和管理物业费。
三、《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针对物业管理行业制定的专门性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范围、管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等方面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能力。
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也应当符合法规的要求。
《物权法》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
《物权法》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物权法》获得通过后,物管行业最关注的莫过于涉及住宅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条文。
在仔细研究了《物权法》后,我们借用有关资料意图将繁琐的法律条文转变成简单易解的语言,希望能成为物管行业普通从业人员学习理解物权法的实用工具。
关键词: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要“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说,在财产归属依法确定的前提下,作为物权主体,不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对他们的物权也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
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属于民法,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
“公平竞争、平等保护、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各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利,遵守相同规则,承担相同责任。
如果对各种市场主体不给予平等保护,解决纠纷的办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一样,就不可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胡康生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对这部法律确立的平等保护原则给予积极评价。
他认为,这是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的前提。
“失去了平等保护,就失去了共同发展。
”王利明说,“平等保护原则符合宪法关于所有制性质的规定,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特色。
”关键词:物业管理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物业管理日益成为保障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的重要环节。
《物权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其中对物业管理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和界定。
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对《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进行探讨。
一、物业权利的设立与转让根据《物权法》,所有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业作为具体的物体,其所有权的设立涉及到物业所有人的权益和义务。
《物权法》规定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终止条件,对物业所有人的权益进行了明确的保护。
同时,在物权转让方面,《物权法》也有明确规定,保障了合法转让的权利和程序。
二、物业的使用和管理1. 物业的使用权根据《物权法》,使用权是指所有权人将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中的一项或者几项权利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在物业管理中,建立健全物业使用权的制度是必要的。
《物权法》明确规定,使用权人享有物业的合法使用权,同时也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保护物业所有人的权益。
2. 物业的管理责任《物权法》对物业所有人和使用权人的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物业所有人应当履行对物业的保管、维修和管理义务,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使用权人则应当按照约定使用物业,并承担相应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同时,物业管理单位也有管理物业的责任和义务,应当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三、物业管理的纠纷解决在物业管理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如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纠纷等。
《物权法》对于物业管理的纠纷解决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根据法律,出现纠纷的各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物业管理的监督和制度建设为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物权法》对物业管理进行了监督和制度建设的要求。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管,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
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解读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解读物业管理作为一项专业化、综合性极强的服务行业,为了保障业主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必须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物业管理的法律依据。
一、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概述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主要包括《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物业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保障了各方权益的平衡。
二、《物权法》的适用《物权法》是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它规定了物业的归属、使用和处分等权利,对物业的产权和用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物业管理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益关系主要受《物权法》保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运用作为物业管理中的合同关系,合同法在物业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物业管理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物业公司承担着合同履行的义务,需要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四、《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物业管理条例》是物业管理的具体规范,对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条例明确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保障业主权益。
同时,条例中也规定了物业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其他相关法规的应用除了《物权法》、《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中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如《消防法》、《城市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保障了住户的生活质量。
六、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处理途径由于物业管理涉及多方利益,纠纷时有发生。
在处理纠纷时,可以通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协会等途径进行协商解决。
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纠纷,可以向相关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或直接诉讼。
总结:物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各方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依据。
物业公司应遵守《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品归属权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品归属权一、引言物品归属权是指对于某一特定物品的所有权及支配权。
在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对物品归属权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品归属权进行探讨和分析。
二、物权法中的物品归属权1. 所有权与使用权物权法对于物品归属权主要是通过对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来进行保护。
所有权是对物品最高限度支配权的一种具体表现,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使用权则是指除拥有所有权外,对物品实施一定支配行为的权利。
2. 移动物品与不动物品的归属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移动物品的归属权可以通过占有、使用等方式转移,而不动物品的归属权只能通过交付等方式转移。
这在物权法中体现了对不动物品归属权的特殊保护。
3. 共有物品的归属权在物权法中,对于共有物品的归属权有着特殊的规定。
共有物品是指由多个人共同所有和使用的物品,此时物权法规定了共有人之间对于该物品的共同支配和利益分配关系,确保各方权益的平等和合理。
三、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品归属权1. 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的划分物业管理条例主要针对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共同居住区域的物品归属权进行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内的物品可以划分为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
共有部分包括公共设施、绿化带等,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和使用;专有部分则是由业主个人所有和使用的私人物品。
2. 物品管理与维修责任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品归属权还规定了物品的管理和维修责任。
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共有部分的物品进行维护和管理,而业主对于专有部分的物品有自行维护和管理的责任。
3. 物品损坏与赔偿物业管理条例还针对物品损坏的赔偿进行了规定。
若由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善导致共有部分的物品损坏,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赔偿。
对于专有部分的物品损坏,则要由业主自行承担。
这种规定保护了业主的专有物品归属权,并促使物业公司加强对共有物品的管理。
四、物品归属权的维权途径1.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明确彼此的权益和责任,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物权法》物管部分解读2-PPT精选文档
•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 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经营性用房是指利用房屋进行各类商业服务、生产经营(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 •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 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 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 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 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物权定义
《物权法》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 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 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 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3年酝酿 物权法的筹备工作始于1993年,2019年3月16日,物权法被审议通过,前后历时 13年。 8次审议 从2019年12月物权法初次审议,到2019年审议通过,共经过5年8次审议,审议次 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 11543件民意 2019年7月,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共收到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11543件, 并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多次论证会。 延长1至2天 2019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定于3月3日下午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与以往开 十天会的惯例相比,会期增加两天。 相应地,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定于3月5日开幕,3月16日结束,也比往年多开一 天会。这增加的会期,将用于讨论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2799票赞成 2019年3月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近3000名人大代表以 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物权法。这部法律被认为对于 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 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摘要】本文主要对物权法以及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解读,以便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和物业的良好管理。
【正文】一、引言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其规范性和法律性质也成为社区建设的核心问题。
物业管理与维修费用、物业服务质量、权利义务等相关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物权法以及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二、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的法律基础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物权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确保物权权利,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和社会秩序的基础。
2.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和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责,法律地位也更加明确,是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依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补充了在具体案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三、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条文解读1. 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行为的核心文件,其内容涵盖了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等方面。
2.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为获得物业服务而应支付的费用,包括物业费、维修费、管理费等。
业主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业主权利,按照约定服务标准履行服务职责。
3. 物业权属关系物业权属关系明确了物业管理人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以及物业的所有人、管理人、物业服务机构之间的权责和职责分工。
4. 物业管理人的职责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责是管理和维护物业,保障物业的正常运行和业主权益的最大化,以及执行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四、列举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暂无五、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权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保障社会秩序的基础法规。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一、引言物业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维护社区的安全、秩序和卫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住户利益,我国制定了《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二、物业管理的定义和范围根据《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依法对共有的或者共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使用和开发,以保持其正常使用功能的一种行为。
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各类社区和建筑物。
三、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根据《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物业所有人或者被物业所有人委托的机构,享有以下物业管理权利:1. 对物业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确保其安全、良好的使用状态;2. 制定物业使用和管理规程,规定住户的权利和义务;3. 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按规定使用;4. 组织维护物业共用部分的设施和设备。
同时,物业所有人或者被物业所有人委托的机构,也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义务:1. 保障住户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2. 组织和协调住户之间的关系,解决住户间的纠纷;3. 保持物业的良好环境和卫生,定期开展清洁和保养工作;4. 积极配合政府的管理工作,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维护。
四、住户的权利和义务住户在物业管理中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根据《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住户的权利包括:1. 按照物业规程合理使用共用部分的设施和设备;2. 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及时维修和保养物业设施;3. 参与物业管理规程的制定和修改;4. 监督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住户应履行的义务包括:1.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2. 遵守物业管理规程和社区秩序;3. 爱护共有设施和设备,不私自损坏或损毁;4. 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卫生保洁工作。
五、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机制在物业管理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
为了保护住户和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机制。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进行维护、管理和经营的一项工作。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物权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探讨《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1. 物业服务合同《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第一个方面是物业服务合同的规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和业主可以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相关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这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的运作,确保物业公司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也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业主权益保护《物权法》对业主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该法的规定,业主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业的权利,并对物业享有所有权。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的管理者,有义务保护业主的权益,并为其提供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其管理职责,导致业主权益受到损害,业主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物业管理费用《物权法》对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根据该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管理费用,但必须明确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并将其用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费用支出。
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提供管理费用的明细账目,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权法》还规定了物业公司滥用管理费用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4. 物业设施维护《物权法》要求物业公司对物业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
物业公司应当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施,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如果因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维护责任导致设施损坏,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物业纠纷解决《物权法》还规定了物业纠纷的解决机制。
根据该法的规定,物业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物业服务机构、物业主管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物业管理法规-F学习情境2物业权属法律制度
(三)公有住房出售后的权属登记 为保证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改中公有住 房出售后的权属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原建设部《关于房改售房权属登记发证若干规 定的通知》,对发证与登记作了明确的规定。 1.凭证出售公有住房 2.申请权属登记 3.房改售房的权属登记发证工作 (四)外籍人私有房屋权属登记 外籍人私有房屋是指外籍人在中国境内的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住宅和非住宅 房。外籍人士在我国的私有房屋,应当按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到 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
物业管理法规
学习单元1 物权与物业权属 学习单元2 物业权属登记制度 学习单元3 物业产籍管理
学习单元1 物权与物业权属
一、物权
(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1.物权的概念 根据我国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 法》)的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所称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2.物权的特征 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与债权等其他财产权不同,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二)物权的分类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物权可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 权四类。
学习单元3 物业产籍管理
一、物业产籍管理概念
物业产籍管理是指在对物业权属登记等一系列权属管理活动中和测绘过程中所 形成的各种图、档、卡、册、表等产籍资料,通过加工整理、分类等环节所进行的 综合管理。
学习单元2 物业权属登记制度
一、物业权属登记概念与目的
(一)物业权属登记的概念 物业权属登记,是指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权属进行持续的记录,反映物业 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物业权利的状况,依法确认物业权属关系,并向物业产权 人颁发权利证书的行为。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二)物业权属登记的目的 1.确认权属 2.公示 3.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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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法中有关物业的规定
•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 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 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 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共有部分: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
第七十条案例 一些小区物业公司为了谋取利益,在小区内 搞各种展会,并利用建筑物的外墙为一些公司做各种 墙体广告,或者改变会所功能,将其改成酒楼、歌厅 等经营性场所。 根据前述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建筑物的 “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未经许可,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做广告牟利。对于“会 所”,应考虑其性质,如果登记为“经营性用房”, 则权利人对其享有完全的使用和处分权;如果属于业 主共有,则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牟取利益。
物权定义
《物权法》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 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 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 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3年酝酿 物权法的筹备工作始于1993年,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被审议通过,前后历时 13年。 8次审议 从2002年12月物权法初次审议,到2007年审议通过,共经过5年8次审议,审议次 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 11543件民意 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共收到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11543件, 并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多次论证会。 延长1至2天 2007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定于3月3日下午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与以往开 十天会的惯例相比,会期增加两天。 相应地,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定于3月5日开幕,3月16日结束,也比往年多开一 天会。这增加的会期,将用于讨论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2799票赞成 2007年3月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近3000名人大代表以 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物权法。这部法律被认为对于 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 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
第七十一条案例
私装水床 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案情介绍:
王某系北京铁建公司的一位公务员,他购买的是小区多层住宅二 楼203,他按自己的意思买了一张水床,并请安装公司人员为其进行 安装,在未经物业公司装修部同意的情况下施工完毕。结果因水床的 安装改变了上下水管道的结构,且水床水流量大增,使五层、六层住 户供水问题严重不足。 管理处对此事很不满,再三向王某协调处理,王某坚持房子是自己 的,产权归自己所有,室内安装属私人权力,至于供水不足问题,他 要求管理处作二次加压或管道改造,管理处对此事再三协调,他均不 听劝告,于是,物业公司向法院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破坏房屋公用设施设 备,危及他人生活用水,违反物业公司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民事行 为。
Hale Waihona Puke •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 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 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 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第八十一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 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 法更换。
• 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 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 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 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 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 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 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经营性用房是指利用房屋进行各类商业服务、生产经营(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 •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 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 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 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 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管线;物业管理用房、绿地、道路、公用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 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 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 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 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 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属于业主共有。 • 第七十五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 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