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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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收入和成本的核算上。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高、施工周期长,从订立建造合同到工程竣工办理结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规定保修若干时间,项目建设工作才算完成。

如何才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选择正确的核算方法至关重要。

一、目前的收入、成本核算方法(1)按工程决算结转收入和成本;(2)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收入和成本;(3)按到账工程款结转收入和成本;(4)按开具发票金额结转收入和成本。

第一种方法,由于工程工期长、结算期长,收入不能及时反映到财务报表上;第三种方法与目前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相矛盾,所以不提倡采用。

二、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收入和成本的利弊《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对工程确认收入的时间,规定如下:(1)施工期较长,跨越了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当期已完工程部分的合同收入;(2)在以前会计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以及在本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在合同完工的当期确认收入;(3)能确认补偿费用(即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形成的追加收入)发生的当期。

工程合同收入确认原则是: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可靠地估计,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收回,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收回,不能收回的余额应在发生时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这些论述,为完工百分比法提供了理论支撑。

建造合同的订立,一般就保证了经济效益的流入和经济结果的可靠计量。

但是,要想“以完工百分比法比较准确地核算收入成本”,依赖于对工程进度的详细统计,估计出现偏差就直接影响收入成本的计量。

确定的收入与实际开具的工程结算发票金额往往不相吻合,不利于查询。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8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8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篇: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周转材料”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摊销” 、“临时设施清理” 、“工程结算” 、“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经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资料进行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经过在“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能够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33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坚持原先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 、“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能够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理解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 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景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工程施工企业收入核算办法

工程施工企业收入核算办法

工程施工企业收入核算办法一、前言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建筑施工、土木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等项目的企业。

工程施工企业的收入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了解并掌握收入核算的规定和方法,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工程施工企业的收入核算办法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参考和帮助。

二、收入核算的基本原理1、工程施工企业的收入核算是建立在准确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2、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通过合同签约、工程施工、验工结算等环节明确企业的收入来源,核算准确的收入数额。

3、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收入核算时,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保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收入核算的具体办法1、合同签约阶段的收入核算工程施工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应当将合同金额计入应收账款,并依据合同的约定,按照工程的完成情况和验收情况,逐步确认收入。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实客户的资信状况,防范信用风险。

2、工程施工阶段的收入核算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方式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施工的合格和按时完成。

同时,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进度把控和成本核算,以确保收入的准确确认。

3、验工结算阶段的收入核算工程施工企业在完成工程施工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结算。

在验收结算过程中,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收入核算,并确保核算的准确性。

四、收入核算的注意事项1、注重合同管理工程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实客户的资信状况,合理制定合同条款,避免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收入风险。

2、注重工程质量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合格和按时完成,以保证收入的准确确认。

3、注重成本控制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收入核算时,应当充分考虑成本情况,严格把控各项成本,确保合理的成本支出,以保证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新准则下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首先,新准则要求工程施工企业以“收入”为导向,改变了以往对“合同执行成本”为导向的做法。

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合同的履行进度和实际收入来确认收入。

具体而言,工程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完成合同工程百分比法、可变回报法等方法来计算实际收入。

其次,新准则要求工程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同时确认与该收入相关的成本。

这意味着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将与该收入相关的成本进行匹配。

具体而言,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确认与该收入相关的成本,并将其作为直接成本或间接成本计入当期财务报表。

此外,新准则还对工程施工企业的合同变更进行了规范。

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工程施工企业应将合同变更视为一项独立的合同,并按照该合同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而言,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合同变更的内容和影响,调整对应的收入和成本,以准确反映合同变更的实际经济效益。

总体而言,新准则下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更加准确和规范。

通过以“收入”为导向的会计处理,能够更好地反映工程施工企业的实际业务状况和经济效益。

同时,将收入和成本进行匹配,能够更准确地计量工程施工企业的盈亏情况。

此外,对合同变更的规范,能够更好地掌握合同变更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提高企业的经济决策能力。

然而,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具备更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数据统计能力,以确保准确计量项目的收入和成本。

其次,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对合同变更进行精确核算,以避免因合同变更而导致的会计处理错误。

最后,新准则对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能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和人力资源投入。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要求更加准确和规范,通过以“收入”为导向的会计处理、收入和成本的匹配以及对合同变更的规范,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企业的实际业务状况和经济效益。

然而,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工程施工企业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数据统计能力,以应对新准则的要求。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 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新会计准则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工程施工成本、工程施工收入、工程施工进度核算以及应交税费。

1.工程施工成本:工程施工成本是指企业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工程施工费用,包括劳务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在会计核算上,工程施工成本需要分摊到每个工程项目中。

具体的会计科目包括:(1)施工劳务费用科目:包括直接施工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等。

(2)施工材料费用科目:包括用于施工的各类材料的采购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用科目:包括机械设备的购置与维修费用等。

2.工程施工收入:工程施工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承接工程项目所获得的收入。

根据新会计准则,工程施工收入不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而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分期确认。

具体的会计科目包括:(1)工程施工进度款科目:用于确认按工程施工进度提取的款项。

(2)预收工程款科目:用于确认工程项目尚未完工但已收到预付款项的情况。

(3)工程施工结算款科目:用于确认工程项目结算收入。

3.工程施工进度核算:工程施工进度核算是指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度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的会计科目包括:(1)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工程施工成本科目:用于记录已完成但尚未结算的施工成本。

(2)工程施工进度核算调整科目:用于记录工程施工进度核算的调整情况。

(3)已完工尚未结算款科目:用于记录已完工但尚未结算的工程进度款。

4.应交税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还需要及时结算并支付相应的税费。

(1)应交增值税款科目:用于确认应交增值税的金额。

(2)应交所得税款科目:用于确认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3)应交营业税款科目:用于确认应交营业税的金额。

以上是新会计准则下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的一般情况。

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方式还可能有所差异。

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四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四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1.3 会计主体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要独立进行会计核算。

所有与我公司有财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核算准则2.1 会计主体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独立进行会计核算。

对于与我公司有财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将其确权、确对的财务凭证纳入我公司的会计核算范围。

2.2 会计周期我公司的会计周期为年度,即从年度初的1月1日至年度末的12月31日。

2.3 会计核算基础我公司的会计核算基础以货币计量为主,财务报表反映的是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制度的组织结构3.1 会计政策制度会计政策是指在特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由我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一系列原则、方法和程序。

会计政策的政策制定、变更程序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2 会计制度文件体系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我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会计制度文件体系,包括总则、会计科目表、会计核算规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3.3 会计人员配备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公司设有专职会计人员,并根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四、会计核算流程4.1 原始凭证的登记我公司财务原始凭证包括合同、发票、收据、凭证等,这些凭证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登记。

4.2 会计凭证的审核和录入经过原始凭证的登记后,会计人员进行凭证的审核和录入工作。

会计凭证的审核需由会计主管或财务经理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施工企业会计最新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最新核算办法

施⼯企业会计最新核算办法企业的⼀切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来综合规划的,它是企业⼀切管理活动的基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和逐步完善,传统的财务管理⼿段和⽅法将⾯临新的变⾰。

建筑施⼯企业财务管理⼯作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管理⼈员认同。

尤其当前,我国政府正在狠抓解决拖⽋⼯程款及农民⼯⼯资问题,对建筑业实施结构性调整,加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建筑施⼯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与必要性 (⼀)建筑施⼯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 建筑企业具有施⼯⽣产的流动性、施⼯⽣产的单件性和⽣产周期长、涉及⾯⼴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企业在资⾦筹措、产品价格的形成,⼯程价款的结算⽅式、成本的预算及考核等财务管理⼯作与其他企业有许多不同之处。

其财务管理牵涉⼯程投标、建筑⽣产、材料采购、竣⼯结算等多个环节。

通过核算、分析、对⽐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找出⽇常⽣产经营中的薄弱环节,从⽽堵塞漏洞,降低成本费⽤。

从此可以看出,企业的⼀切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来综合规划的,它是企业⼀切管理活动的基础。

(⼆)建筑施⼯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是以营利为⽬的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本质就是谋求“利润最⼤化”。

企业财务管理则是基于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产⽣的,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财经制度,以提⾼企业综合经济效益为⽬的,合理组织资⾦运动,正确处理财务关系的综合价值管理⼯作。

因此,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谋求利润最⼤化是企业本质的必然要求。

同时其也是科学发展观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针,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改⾰和发展指明了⽅向。

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筑施⼯企业谋求发展必须⾛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加强企业管理,提⾼管理⽔平已成为摆在我们⾯前的唯⼀选择。

建筑业新收入准则下核算工程施工会计分录全过程

建筑业新收入准则下核算工程施工会计分录全过程

1、预收工程款
①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②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合同负债为不含税金额。

预收款中包含的增值税金额需转入“ 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额” 。

注:新收入准则下,存在“ 合同未成立情况下收到的预收款项” 、“ 不属于收入准则规定范围的预收款项” 等特定情况存在,还有可能要用到“ 预收账款” 这个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但其适用范围已经大大缩减。

2、归集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3、月末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成本
①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成本结转
4、与业主结算
借:应收账款
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6、合同竣工结算
借: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贷: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成本结转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归集
7、期末报表列示
期末合同结算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已完工未结算),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期末合同结算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已结算未完工),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归集的合同成本未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在“存货”科目列示。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本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

第一条本办法的框架1.根据有关会计制度、政策及规范、企业营业秩序以及审计机关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正确记录、准确核算企业实施工程法规规定收入、支出及其他经济业务活动,确保核算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把握企业经营发展趋势。

2.本办法规定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编制内容、分类体系、账务处理流程、组织负责机构以及内部审计、审计机关审查等方面的要求。

3.本办法由本企业的经营决策机构及财务部门负责完善和落实,配合审计机构开展有序的审计工作,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第二条核算的内容1.账务档案的编制、管理和使用;2.施工收入及支出的核算和登记;3.施工费用及勘察费用的核算和登记;4.施工物资收发及存销登记;5.施工机械及工器具收发及登记;6.施工合同核算;7.施工质量责任担保金及违约金登记;8.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9.发票开具及审核;10.资产负债管理;11.现金收支核算;12.其他需要核算的活动登记。

第三条企业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及主要责任1.企业会计核算职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由财务部负责,主要负责企业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核算内容确定及定期报告编制等工作。

2. 各部门负有自身会计核算职责,主管负责编制会计核算档案,编制应收和应付的记账凭证,全面把握施工收支及报销情况;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如实、准确、真实地记载工程施工活动的方方面面各项核算活动。

第四条会计核算档案的建立和管理1.企业必须根据各项施工活动财务业务,建立齐全的会计核算档案,明确会计核算文件存放位置;2.会计核算档案应按照施工合同、业务流程等分类,按照年份、季度、月份和日期等要求及时刻存档;3.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会计核算档案进行审核;4.会计核算档案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作为所有者权利的凭证转让或反面转移,不得以财务业务目的,越权利用会计核算档案,不得泄漏会计核算档案。

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

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

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是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资金筹措、收入确认等方面。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原则、科目设置、核算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原则1. 权责发生制原则: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收入和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

2. 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工程施工的成本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计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

3. 一致性原则: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应当说明变更原因和影响。

二、工程施工的会计科目设置1. 工程施工:核算企业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工程施工是成本类会计科目,属于成本类下的一级会计科目。

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该在工程施工下设合同成本、合同毛利两个二级科目。

2. 合同成本: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

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3. 合同毛利: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4. 工程结算:核算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5. 应付工资:核算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等。

6. 库存材料:核算企业购买的尚未使用的材料。

7. 应付账款:核算企业购买材料、设备等产生的应付账款。

8. 应收账款:核算企业收取客户工程款产生的应收账款。

三、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流程1. 工程开工:企业应当根据工程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和工程进度,预估工程成本,并按照预估成本计入工程施工科目。

2. 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逐笔计入合同成本科目。

3. 工程结算:企业与客户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4. 确认收入:企业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和合同毛利。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成本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成本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

准确、合理地进行会计成本核算,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成本控制和利润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进行探讨,包括成本要素、成本核算方法以及成本控制等方面。

一、成本要素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要素主要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间接费用成本。

直接材料成本是指直接用于施工作业的原材料、构配件等的成本,包括购入成本、仓储成本和使用成本等。

直接人工成本是指直接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的成本。

间接费用成本是指无法直接归属于某个具体施工作业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办公费用、修理费用等。

二、成本核算方法1. 分项核算法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分项核算法,将成本按照不同项目进行核算,以便更好地掌握各项成本的变动情况和构成要素,为后续的成本控制和分析提供依据。

比如可以按照工程项目、材料类别等进行分项核算。

2. 阶段核算法阶段核算法是指按照施工进度的不同阶段,对成本进行核算。

建筑施工常分为开工前准备阶段、土建施工阶段、装饰装修阶段等,可以针对每个阶段进行成本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成本控制。

3. 作业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是指按照施工过程中完成的不同作业进行核算,将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个作业,对每个作业的成本进行较为详细的核算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施工作业的成本构成和变动情况。

三、成本控制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会计成本核算的同时,也需要进行成本控制,以确保项目盈利能力和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1. 预算控制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展前应制定详细的成本预算,明确各项费用的预期金额和分配比例。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通过实时的成本跟踪,对预算和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及时发现超支和节约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2. 引入成本管理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引入成本管理系统,通过软件等方式对成本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一、资产类科目:1.非流动资产:建筑物、机械设备、车辆、无形资产等。

2.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二、负债类科目:1.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

2.流动负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交税费等。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1.所有者投资: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2.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分红等。

四、成本类科目:1.直接成本:原材料、人工成本等。

2.间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五、损益类科目:1.营业收入:工程收入、合同收入等。

2.营业成本:工程施工成本、直接成本等。

3.营业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4.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

5.净利润:营业利润减去所得税等。

在对这些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时,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材料核算:建立材料调拨单和领料单,及时核算原材料的进销存情况。

2.工资核算:建立工资核算表,核算每位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情况。

3.设备折旧核算:按照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进行计算,并记录设备的折旧情况。

4.工程成本核算:根据合同额和实际成本,计算工程的成本,并核算每个工程的盈亏情况。

5.税费核算: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各项税费,并及时缴纳。

通过以上的会计核算方法,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清楚地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施工企业是指专业从事建筑施工、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

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是指施工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一套方法和规则。

以下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介绍: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特点:1.复杂性: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涉及多个阶段、多个工种以及多个部门,所以其会计核算也较为复杂。

2.长周期性:施工项目的周期一般较长,从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会计核算也需要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

4.现金流特点:施工企业的现金流较为复杂,既有进项也有出项,既有项目投资也有项目收回等,所以会计核算需要注重现金流的管理与分析。

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和步骤:1.成本核算: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要确保项目的成本核算准确。

成本核算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核算,通过计算实际成本和成本控制指标,评估工程成本。

3.预算编制与执行:施工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时需要制定预算,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预算控制与执行,及时进行预算的调整与分析。

4.现金流管理:施工企业需进行现金流的管理与分析,及时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避免资金紧张和浪费,保持企业的健康发展。

5.项目会计报告:施工企业需要定期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项目进度报告、合同履约情况报告等,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6.税务申报与纳税核算: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要求进行税务申报与核算,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加强成本、预算和现金流的控制与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的投资回报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4.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合作,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税务风险。

5.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分析和评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新收入准则取代《企业会计准则15号一建筑合同》后,建筑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涉及到全国建筑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的确认和结转!具体的会计准则核算如下。

一、会计科目调整1.增设“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按照工程项目核算),核算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内容。

2.增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删除“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资产\工程款(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负债\已结算未完工”科目。

【补充】“合同结算”:本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3.“预收账款”科目调整为“合同负债”科目。

4.质保金从“应收账款”科目中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质保期满调整到“应收账款”科目。

二、核算流程1.购买材料的账务处理:借: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简易计税差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2.项目发生实际成本的账务处理:借:合同履约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发票收到时转入应交税费科目)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3.收到预收款的账务处理(1)开不征税发票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合同负债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2)开有税率发票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4.主营业务成本确认的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5.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投入法,按成本投入占概算成本推算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金额)的账务处理: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主营业务收入6.业主确认工程量(含质保金)的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质保金合同负债-工程款-预收工程款(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会计收入确认早已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应收账款-工程款-进度结算(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7.期末将合同结算余额转入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的账务处理:(1)如果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则账务处理如下:借:合同资产-工程款贷: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2)如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则账务处理如下:借: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贷:合同负债-工程款8.质保期满—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并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合同资产-质保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三、几个重要科目的核算说明(一)“合同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应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工程施工企业主要会计核算方法一、工程成本是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核算的。

“工程施工”科目(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时,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2、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3、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工程费用是工程成本中除了各项直接费外,还包括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虽为组织施工、管理所必需,但是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工程成本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

都将它先记入“施工间接费用”科目,然后将它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成本。

(一)施工间接费用的内容,一般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指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指按照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目前为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经常修理费和大修理费。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是指针对施工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方法和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施工企业,旨在确保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结果准确可靠,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会计登记1. 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相关凭证、账簿和报表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填制,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2.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同时需要根据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细化,以满足企业的经营管理需求。

3. 会计登记应及时进行,一般按月为单位进行会计处理和核算。

对于项目结算周期较长的施工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按季度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三、费用核算1. 施工企业的费用核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

其中,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与施工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与施工项目间接相关的费用。

2. 施工企业的费用核算应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对于不同项目、不同期间的费用,应进行明细账务登记和分类归集,便于后续的核算和分析。

四、收入确认1. 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

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或实际收款法进行收入的确认。

2.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等付款方式,施工企业应及时核验和登记相关收入,并按照实际收款的时间进行确认。

同时,对于尚未收到的款项,应进行账务处理和逐期跟踪。

五、固定资产和工程结算1. 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折旧和清查。

固定资产的价值应按照实际成本和合理估价进行计量和折旧核算。

2. 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之一,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情况,确认工程收入和项目成本。

工程施工企业收入的核算

工程施工企业收入的核算

一、收入核算的基本原则1. 实际性原则:收入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基础,不得虚构或提前确认收入。

2. 配比原则:收入与成本、费用应相匹配,即收入确认时,相应的成本、费用也应予以确认。

3. 可计量原则:收入应能够准确计量,包括收入金额和收入的时间。

二、收入核算的具体方法1. 预收款核算(1)预收款确认收入:当工程施工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

(2)预收款转收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将预收款转为收入。

此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 完工结算收入核算(1)完工结算确认收入:当工程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完工结算。

此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完工结算转收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将完工结算款转为收入。

此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3. 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1)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此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2)按工程进度转收入: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比例将“工程施工”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此时,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4. 合同负债核算(1)合同负债确认:当工程施工企业收到合同款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合同负债”科目。

(2)合同负债转收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将合同负债转为收入。

此时,借记“合同负债”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三、收入核算的注意事项1. 收入确认时间:收入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不得提前或滞后。

2. 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应与合同约定一致,不得随意调整。

3. 收入确认方法: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合同约定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方法。

4. 收入核算与税金核算相结合:在收入核算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税金核算,确保企业税务合规。

新收入准则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核算方法

新收入准则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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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些可以帮助你撰写文章的步骤:1. 确定收入确认时间点:根据新准则,施工企业应该根据项目的完成程度来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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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二)分期摊销法。

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三)分次摊销法。

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四)定额摊销法。

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六、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七、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施工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周转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人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八、在用周转材料,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三、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

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临时设施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二、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

三、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核算,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

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利泪。

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

临时设施摊销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二、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

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

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

临时设施清理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临时设施”科目。

取得的变价收人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工程结算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二、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工程施工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一)合同成本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

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人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人有关工程成本。

(二)合同毛利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三)、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

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人、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四)、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机械作业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四、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

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一)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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