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畜产品质量监管整治方案
畜产品质量监管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畜产品是指家禽、家畜等动物的肉类及其加工品,是人们日常生活和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品种。
然而,由于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中存在监管不到位、违法违规等问题,导致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势在必行。
本方案将从整合监管资源、加强监管力量、严格执行标准、提高监管效能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期实现畜产品质量监管的整治。
二、整合监管资源1. 组织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实行畜产品质量监管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 资金支持:增加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用于购置监测设备、培训监管人员等,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3.人员配备:加大对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的招聘力度,引入高素质人才,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监管力量1. 完善监管制度:制定畜产品质量监管管理办法,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监管措施有效执行。
2. 执法力量加强:加强对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对违法企业进行重罚,并公布其违法信息。
3. 提升监管技术:引进先进的监管技术手段,如快速检测仪器,便捷高效地进行畜产品质量监测。
4. 加强监管合作:与农牧业部门、科研机构、学术界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四、严格执行标准1. 生产环节:加强对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建立标准化养殖模式,推广使用环保养殖技术,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
2. 运输环节:加强对畜产品运输条件的检查和监管,确保运输过程卫生、安全,禁止运输中的混装、混类。
3. 销售环节:加强对畜产品销售场所、渠道和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畜产品的销售行为,严禁销售过期、变质畜产品。
五、提高监管效能1. 提高监管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实现监管工作的高效、便捷操作。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3篇)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方针,以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畜禽养殖生产、加工环节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瘦肉精”为重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着重查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清除非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行为,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乃至今后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一)加强饲料环节整治。
1.___开展饲料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取缔无证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督促其完善饲料产品进、出、使用台帐,建立饲料质量追溯体系。
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2.加强对饲料的监管和监测力度。
加大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
认真开展违禁添加物检查检测工作,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严禁使用“三无”饲料产品。
(二)加强兽药环节整治1.重点查处禁用兽药。
严厉查处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___办法》的兽药广告。
2.加强兽药使用监管。
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3.加强兽用抗菌药物整治。
逐步完善执业兽医师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三)加强养殖环节整治1.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进货台账记录。
2.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
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现状分析在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下,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长期以来,由于监管不到位、管理混乱等原因,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风险。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需要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卫生、安全、优质的畜产品给公众。
2. 任务:(1)加强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和技术规范。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畜产品生产过程符合相关的要求,严禁使用违禁物质。
(3)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养殖场的环境卫生和管理达标。
(4)加强对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屠宰过程卫生安全、产品质量合格。
(5)加强对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对畜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6)加强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自律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和质量安全的提升。
三、工作措施1.加强监管法规体系建设(1)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和追责机制。
(2)制定监管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要求。
2.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1)加大对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
(2)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指导。
(3)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进行惩处和曝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加强养殖场的监管(1)建立养殖环境卫生监测制度,在养殖场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测,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2)加强对使用饲料药物的监管,确保饲料药物的安全使用和合理使用。
(3)加强对饲养管理的指导,提高养殖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4.加强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1)对屠宰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屠宰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加强对屠宰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和卫生。
(3)加强对屠宰过程的监督,严禁使用不合格混养混宰和非法屠宰的动物。
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通过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1. 加强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1)强化养殖环节监管。
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巡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安全。
严格兽药使用规范,严禁使用禁用、限用兽药和违禁添加物。
(2)规范屠宰环节管理。
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屠宰检疫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检验的畜产品流入市场。
2. 强化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1)加强市场巡查。
对市场内的畜产品进行抽检,确保其质量安全。
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
(2)规范流通环节秩序。
加强对畜产品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3. 提高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1)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效能。
(2)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
4. 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企业自律。
引导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对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 严格执法办案。
对违法案件,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5. 强化信息报送。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畜产品安全监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四、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季度:开展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范文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和重要性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食品来源,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1) 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2) 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3) 加强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联防联控格局;(4) 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原则(1) 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协调;(2) 全面监管,从源头到餐桌;(3) 预防为主,加强监管措施的前瞻性和主动性;(4) 全民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工作内容1. 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体系(1) 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2) 完善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明确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3) 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和方法的研发,提高监管科技含量。
2. 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1) 建立畜产品风险监测体系,定期对畜产品市场进行抽样检测;(2) 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3) 加强对主要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的研究和应对措施的制定。
3. 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1) 加强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验收和审批程序;(2)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3)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经营者进行限制和惩罚,并公示相关信息。
4. 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1)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2) 推广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追溯效率和准确率;(3) 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参与者的责任意识。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一、前言畜产品是人们的日常食品之一,它们的质量安全对人们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要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进行监管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
二、监管对象畜产品监管的主要对象包括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加工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以及畜产品流通企业等。
对上述对象进行监管,能够起到防范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效果。
三、监管内容1.开展畜产品生产、销售培训以及技术指导工作,增强畜产品企业规范生产、加工和销售能力。
2.建立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对畜产品进行重点监测。
对于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进行处理,要求生产企业对问题严重的产品进行销毁或重新加工。
3.建立畜产品标准体系,要求生产企业在标准规范范围内生产。
对于生产企业,要定期进行验收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4.加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加强畜产品执法监管,对于消费者提供的投诉和举报进行快速处理,及时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对于生产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存在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四、监管策略1.建立畜产品生产企业档案,对畜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企业的跟踪监管。
2.加强对质量检测数据的分析和监督,对于检测出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整改。
3.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实行规范生产,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和改进。
五、总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实施,对于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畜产品生产企业也应加强自身规范管理,共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畜产品是指从家畜中获取的各种产品,包括肉、蛋、奶等。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畜产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
但是,在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如养殖环境不卫生、饲料不合格、激素滥用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与安全。
因此,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至关重要。
二、监管目标1.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要求生产者在畜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操作,保证畜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2.加强畜产品监管。
建立畜产品标准规范制度,严格监管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执法水平。
3.健全畜产品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三、监管措施1.加强对企业生产的严格监管。
加强对各类大型养殖场、屠宰场等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操作,保证生产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允许存在违法行为。
2.强化对经销商质量安全控制隐患的监管。
加强对饲料、药品、激素等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3.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机构,整合畜产业界和检验检测机构资源,完善技术交流和标准规范,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
4.推进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意识,落实“从场到桌”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四、实施措施1.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畜产品生产流通的监管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
2.加强人员培训。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其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
3.健全监管信息平台。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注度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因此,本工作方案旨在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
二、工作内容1. 加强畜禽养殖业执法监管(1)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养殖场的畜产品源头、饲养环境、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严格监管饲料和饮用水质量,对饲料和饮用水来源和质量进行全面跟踪和检测。
(3)要求畜养场统一采用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养殖管理行为,加强兽医免疫工作,防止疫病传播。
2. 强化畜产品检测监管(1)组织检验部门对畜产品进行进厂检验,加强对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的监测,确保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开展抽检工作,对市场上流通的畜产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养殖场和销售单位进行整改。
(3)对进口畜产品实施严格检验检疫措施,加强进口畜产品关键环节的监管和控制。
3. 加强畜产品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1)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
(2)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畜产品检测结果、养殖场生产情况等信息,增强社会监督机制。
(3)加强与传媒的合作,定期向社会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曝光和整改,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畜产品支持。
4. 建立畜产品责任追究机制(1)开展公开示范一批规范、应急处置水平高的畜养殖场,并实行案例公示和结果反馈。
(2)完善责任及惩罚机制,对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或相关行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3)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畜产品实行禁止流通措施,坚决杜绝低质、假冒伪劣的畜产品流入市场。
三、工作要求1.加强联防联控,形成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监管网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1. 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2. 加大对畜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完善畜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对未取得许可或许可已过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3.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网络,提升监测能力和效率,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1. 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确保畜产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 加强对畜产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严禁使用禁用添加剂和超标使用添加剂,加大对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强其管理。
3. 制定和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畜产品依法予以查封、销毁或召回。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1. 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和警惕性。
2.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媒介的运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传递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
3. 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1. 加大对畜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督促其整改。
2. 加强对畜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畜产品销售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定期开展畜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对畜产品质量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五、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1. 加强与国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 加强与畜产品贸易伙伴国家的信息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做好进口畜产品的监测和检验工作。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一:XX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XX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为扎实有效地开展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抓规范、强监管、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瘦肉精”监测、饲料质量检测、兽药质量抽检和动物检疫为重点,明确职责,依法履职,努力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目标(一)力争不发生“瘦肉精”质量安全事件。
全年“瘦肉精”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瘦肉精”案件100%移送公安部门。
(二)按检疫规程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
乡(镇)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城区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一)瘦肉精监测1、城区屠宰场:每天抽检10头份生猪尿液,开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
2、规模场监测:全县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猪场(户)100%监测;年出栏500—5000头的猪场(户)按不低于20%监测,每个场(户)抽检中大生猪尿样3头份。
(二)饲料质量安全抽检按省厅、市农业局下达的监测任务,积极做好抽检工作。
(三)兽药质量抽检根据省厅、市农业局下达的抽检任务,做好抽样送检。
(四)畜禽产品兽药抽检1、省级监测:根据省农业厅的抽样任务安排,做好抽样送检。
2、市级监测:根据市局抽样任务安排,及时做好抽样送检。
(五)动物检疫1、产地检疫:健全完善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申报程序,强化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做到100%接受检疫申报。
2、屠宰检疫:严格依法向城区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要求实施同步检疫;监督指导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检疫统计:做好统计工作并报送,于每月3日前报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方案
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以及养殖业的发展,畜产品的质量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方案势在必行。
二、监管目标1. 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提升畜产品的质量水平,满足消费者对高质量食品的需求。
3. 推动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农民收入。
三、监管措施1. 建立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并不断修订畜产品的质量标准,明确各类畜产品的质量要求,确保产品在养殖、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及时得到执行。
同时,推动国家质检部门与养殖业协会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推进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落实。
2. 加强畜产品质量监测建立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开展畜产品的抽检和定期监测。
通过对畜产品的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方面的监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3. 完善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并完善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畜产品从出厂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和追踪。
通过追溯体系,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鼓励养殖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RFID、二维码等进行产品追溯。
4. 加强畜产品质量宣传加强对畜产品质量监管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畜产品的质量知识,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健康的畜产品。
5. 强化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部门的能力水平,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同时,加强监管手段的创新,推动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科技化进程,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
四、监管责任1. 养殖企业养殖企业是畜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应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生产,不得以次充好、掺假等手段违规操作。
必要时要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和追溯。
2.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是负责畜产品质量监管的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畜产品质量监管的力度,并及时公布监管结果。
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最终五篇)
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最终五篇)第一篇: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巩固和扩大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围绕创建全省畜产品安全监管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原则,按照“系统规划,有序推进,标本兼治,全程控制,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以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
以养殖业投入品、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准入为关键点,推动从养殖场到市场的全程监管。
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全市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
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畜产品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加强检疫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畜禽监管与水产品监管、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农村监管与城区监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例行监测”同举并重,充分运用行政、法律和技术等管理手段,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到消费的一体化监督和系统化管理。
构建“服务、管理、监督、查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产销联防、部门联动、城乡联控”的长效监管格局。
不断增强我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动物卫生执法水平,促进畜产品生产标准化、流通标识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制化、信用普及化,确保广大群众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畜产品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加大综合监管措施落实力度,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准入、责任、全程”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推进畜产品安全监管由重点季节监管向全年监管,由重点环节监管向全程监管,由单纯行政监管向行政、技术监督相结合监管的转变,推动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努力使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轨道。
某市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某市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11年是三年强基工作的第二年,也是较为关键的一年。
为逐步形成具有某特色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全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建设动物卫生监督“一流执法队伍、一流执法装备、一流执法水平”为目标,以“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查处零差错、服务零投诉”为标准,不断规范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形成具有某特色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具体工作目标要求如下:1、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监管面达到100%。
2、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100%,并实现可追溯管理。
3、动物屠宰检疫率100%,产品证出证率100%。
三、工作分工1、市畜牧兽医局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全市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各地各项工作的实施。
3、各地负责辖区内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具体任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检疫员、村级协检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负责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具体实施。
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监督指导检疫员、村级协检员的工作。
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物质及兽药行为,严防已整治问题的反复、反弹,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畜禽养殖行为,切实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治理畜产品源头污染,有效扼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病死畜禽产品、及非法生产、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生产者、经营者畜产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使畜产品、饲料安一各环节监管责任得以落实,生产经营业主自律意识得以强化,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三、整治重点一是深入开展饲料兽药环节整治。
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严格饲料兽药行政许可程序,规范饲料兽药生产行为,督促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饲料兽药经营点的大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禁添加行为。
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开展隐患排除和风险预警。
二是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
要对全市所有养殖场户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对确证舍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
加强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的管理,将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纳入管理。
要督促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做出“瘦肉精”承诺。
四是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
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查验票证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严格检查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
四、总体安排部署自查。
各动物防检站要积极认真进行自查,查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扎实整改,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集中整治。
各动物防检站每年必须开展二次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进行一次,一是结合节假日期间畜产品消费增加开展1-2次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安排人员,对生产、经营、养殖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拉式、地毯式“瘦肉精”筛选排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畜产品生产贸易增长迅速,畜产品成为了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但随着畜产品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
据统计,每年因食用不合格畜产品而导致的食源性疾病和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因此,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提高畜产品安全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1. 建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畜产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的全链条追溯。
(2)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修订和完善,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3)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效运转。
2. 加强畜产品生产管理(1)加强养殖场、屠宰场和加工厂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畜产品生产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2)严格控制畜产品添加剂、兽药使用数量和质量,加强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保证畜产品安全可靠。
(3)建立畜禽养殖建设规划,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密度,避免污染环境和人口集中区。
3. 强化畜产品监管(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协调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畜产品的监督抽检和评估。
(2)加强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严格对进口畜产品和出售的畜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和审批。
(3)加强畜产品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响应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并对涉嫌质量不合格的畜产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三、保障工作计划(1)完善畜产品生产、检验检疫、销售等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严密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加强畜产品生产场所和环境的监督检查,严格划定隔离区和卫生防疫范围。
(3)加强对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完善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投入大量经费,加强检测和检验,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推进措施(1)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畜产品监管安全工作计划
畜产品监管安全工作计划引言:畜产品是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膳食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加强畜产品的监管安全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从制定畜产品监管安全工作计划的目标、内容和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以保证畜产品质量,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畜产品的监管安全。
一、目标设定:1.加强畜产品监管安全工作的法律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畜产品监管安全的法律体系。
2.建立畜产品监管安全的机制和体制,明确各级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3.推进畜产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安全质量水平。
4.加强畜产品检测和监测能力,建立畜产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工作内容:1.加强制度建设(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和修订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畜产品监管安全的工作机制。
明确各级职责,建立畜产品监管安全的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
2.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1)加大畜产品生产流程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畜产品养殖和饲养环境的监管,确保畜产品无公害和抗生素残留。
(2)加强对畜产品加工环节的监管。
对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生产工艺进行抽查和监察。
(3)加大对畜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畜产品市场的巡查和监测,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畜产品的行为。
3.加强安全技术支撑(1)加强畜产品的检测和监测。
建立畜产品的抽检制度,对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测和监测。
(2)建立畜产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
根据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情况,对畜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
(3)加强对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培训。
利用会议和培训班等方式,提高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工作措施:1.加强畜产品监管机构建设(1)加强相关部门的组织建设。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畜产品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畜产品监管信息化建设。
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工作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一些养殖场管理上的疏忽、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以及设计、施工、操作等环节不符合标准,一些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市场信心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加强工作已刻不容缓。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系列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全面提高养殖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养殖场服务质量和畜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对畜产品的信任,为畜产品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内容1. 加强养殖场质量安全管理尽量消灭疫病的污染源。
加强养殖场的环境治理,加强施肥、用药等控制措施,保证养殖过程的生态环境质量。
2. 防控疫病强化畜禽防疫,提高疫情控制的能力。
严格实施跟踪记录制度,及时发现呼吸道、心血管、消化系统等疾病。
3. 推广科学养殖技术通过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养殖场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推广现代养殖技术,降低养殖成本和环境污染,提高畜产品产量和质量。
4. 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筛选优良种群,科学制订饲养计划,减少畜产品的残留药物和农药,保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5. 增强消费者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展览、讲座等方式,增强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和监督意识。
为消费者提供详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查询信息。
四、预期效果1. 养殖场环境整洁、畜禽健康。
2. 显著降低畜产品残留物和农药污染,提高畜产品质量。
3. 加强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督和检测,增强消费者对畜产品的信任。
4. 养殖业管理质量上升,畜产品的自主可控能力增强,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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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11年是三年强基工作的第二年,也是较为关键的一年。
为逐步形成具有某特色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全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建设动物卫生监督“一流执法队伍、一流执法装备、一流执法水平”为目标,以“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查处零差错、服务零投诉”为标准,不断规范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形成具有某特色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具体工作目标要求如下:
1、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监管面达到100%。
2、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100%,并实现可追溯管理。
3、动物屠宰检疫率100%,产品证出证率100%。
三、工作分工
1、市畜牧兽医局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全市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各地各项工作的实施。
3、各地负责辖区内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具体任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检疫员、村级协检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负责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具体实施。
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监督指导检疫员、村级协检员的工作。
5、村级协检员要熟悉本村各户动物饲养数量,详细掌握各户动物去向,及时上报未经检疫出售和自处理死亡动物等违法情况,协助包片检疫员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执法队伍建设
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队伍,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教育活动,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的执法队伍。
1、建立执法人员档案。
全面建立执法人员档案(文字版和电子版)。
2、两员考核。
全年分两次进行,上半年在6月25日前完成,下半年在12月28日前完成。
请各地及时将“两员”考核结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动态、
业务报表、重大案件的查处及执法人员重大违规事件处理情况等及时上报。
3、协检员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协检员,建立协检员队伍,明确协检员岗位职责,实施协检员岗前培训,制定协检员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形成配合有力、工作有序的队伍结构,此项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
(二)动物防疫检疫监管
1、养殖、屠宰加工企业登记。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开展辖区内动物规模养殖场、动物定点屠宰场、动物隔离场、动物产品加工厂、冷库登记工作。
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规模和数量、产品质量控制、追溯系统运行等涉及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方面的内容。
对有的动物规模养殖基地、动物屠宰加工企业、冷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供应京、沪及津的必须备案,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所。
2、养殖场监管。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与养殖场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
养殖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配合兽医管理部门开展强制免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兽药残留检测采样及养殖档案建立等工作。
要定期开展对辖区内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并将督查结果整理归档,检疫人员对养殖场出栏动物要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对不报检、不检疫私自出栏的给予处罚。
同时,严格执行产地检疫收费标准。
对检出的染疫或病死动物100%进行无害化处理。
3、屠宰加工场、冷库监管。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派驻工作认真负责的检疫人员对屠宰动物实施屠宰检疫,严格凭证、凭标进场,按屠宰规模配备检疫员,实施同步检疫;对除生猪外的非定点
屠宰的畜禽,合理设臵报检点,规范检疫。
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要严格出证、滚花程序;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员要监督货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畜禽产地检疫率、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率、动物产品出证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同时要做好兽药残留检测监管工作。
对辖区内动物产品冷库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冷库动物产品查验检疫证明,查阅进出台帐,必要时按规定进行采样、留验、抽检。
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进京、沪及津的动物产品必须来自备案的规模动物养殖场,否则,检疫人员不得为其出具检疫证。
4、输入环节监管。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进入辖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在指定地点集中检查和登记,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实施验证查物和消毒,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健全疫病可追溯制度。
5、市场环节监管。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畜禽交易市场、肉类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市场各环节的动物防疫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要与市场主办方、经营者签订动物防疫责任状,明确任务、责任,严格工作要求。
对活禽交易市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交易市场的凭证凭标识入场、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和定点监测制度。
监管最终目的是及时掌握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相关情况,促进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的全面提高,确保规模饲养场活畜禽产地检
疫率达到100%,确保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要及时做好有关监督检查资料的登记工作,确保相关记录的及时、完整、规范。
以上各类被监管对象必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每次要明确一个检查重点,确保执法工作到点到位,不留死角。
今年重点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督查工作。
县级每月至少一次,市级每季度组织一次,每次检查情况都要整理归档,填写《动物防疫检疫监督记录表》(市统一制作),各地要注意搜集辖区内好的工作做法,每月至少形成一份情况简报报市所。
所有被监管对象按(2010[10]号)报表)的表式填写相关内容,并于12月25日前上报市所。
五、进度安排
1、部署宣传阶段:从现在—3月20日。
各地要各自实际和年初考核的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确保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的监管面。
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各方面的宣传,使动物检疫和监管工作家喻户晓。
2、准备阶段:从3月21日—3月31日。
要确定各村报检(验)点和动物产地协检员,摸清掌握各辖区内的被监管对象的种类、数量等情况。
3、实施阶段:从4月1日起。
开始全面各项工作,并随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地区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当前动物防疫与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人员名单4月30日前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明确监管责任。
在动物防疫与畜产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各地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单位监管任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冷库等场所,要落实监管责任人,明确监管内容和任务,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工作。
3、完善应急措施。
各地要围绕动物防疫与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适时开展应急预备队伍演练,扎实提高应急处臵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4、实行通报制度。
各地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并限期改进,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
市里也将不定期地赴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地。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