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惠一园外架满堂架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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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安惠一园II标段
钢管外架满堂架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安惠一园II标段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在年底顺利交付业主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安惠一园II标段
2、工程地点:钦州市南北二级路市自来水二厂旁
3、工程内容:±0.00以上模板钢管满堂架工程及外架工程
二、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安惠一园II标段6#、7#、8#、9#楼,每栋1层~11层,总建筑面积约为38600㎡(实际数据按施工图纸)。
2、外墙三排脚手架搭拆,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负责钢管、扣件的搭设及拆除,安全网围挂固定及拆除,要用标准绳索串孔固定安全网,脚手板每隔三层满铺一次以及拆除;钢管预埋及焊接、切割由乙方负责。
3、钢管满堂支架搭设:乙方提供材料并运到施工现场,甲方另安排队伍施工(搭设、拆除、切割钢管、清理现场、扣件装袋)
4、材料准备:乙方负责提供钢管、扣件、顶托、安全网、安全
立网绳索等材料并提供有关产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合格报告,检验费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脚手板、垫木。
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要求。外墙双排架按现行施工规范及甲方的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由乙方自己返工或整改至符合市安监站的检查要求,并承担返工费用。
三、承包单价
1、外墙三排架(包工包料)、满堂架(包料不包人工费)及各楼层楼梯通道钢管架扶手(包工包料);约定使用期期限为陆个月,综合单价为28元/㎡。
2、附加工程(包工包料):施工楼梯、室内楼梯、剪力墙、吊料平台,平台两边安全防护,塔吊通道护栏,电梯井,楼层临边围护棚、钢筋棚、安全通道,铺设安全平网等:
(1)钢管防护栏杆(1.20米高)搭拆、挂安全网:综合单价4元/㎡。
(2)钢管爬梯搭拆:按层按座计算,综合单价300元/座·层。
(3)外架上外挑接料平台搭拆:按座计算,综合单价300元/座。施工电梯进料平台,每层每座300元。
(4)安全防护棚搭拆:按垂直投影面积计,双层(包括单层和双层)综合单价24元/㎡。
(5)预留洞口封堵、电梯井封闭保护、采光井封堵、变形缝封堵(搭拆):按层按个计算,综合单价4元/㎡。
(6)加工棚搭拆:按投影面积计,综合单价20元/㎡。
3、本合同未注明的各项具体费用项目,钢管及扣件按有关规定必须送检的费用、各项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含节假日)、夜餐费、误工费(包括待检、等待上道工序交工、政府通知停工、建设单位和监理通知停工、停工整顿、停电、停水、机械故障、气候因素等等原因影响)、暂住证费、施工现场以外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等等均包含在承包单价当中,由乙方自行分解。
四、使用期限
1、外墙三排架:从开始搭设之日起计算,使用时间为陆个月,如工期提前,价格不变;满堂架:从开始搭设之日起计算,使用时间为陆个月;外墙三排架、满堂架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延长的,乙方免费给甲方使用10天,外架延长时间从11天至41天期间按每天0.1元/㎡(外架按投影面积计算)计价,延期超过41天之后按每天0.15元/㎡;满堂架延长时间从第11天起末拆除部分按每天0.15元/㎡计价。
五、质量要求
1、钢管、扣件按规定检测合格并提供检测报告,安全网要使用市安监站备案合格的全新密目式安全网(每10cm²≥2000目)。
2、钢管无弯曲、无锈烛。扣件螺栓转动灵活,无开裂锈烛等缺陷。
3、外架搭设立杆的纵距b=1.5米,立杆的横距L=1.05米,立杆的步距h=1.8米,拉墙点采用二步三跨刚性连接,二层以上外立面满布剪刀撑连续搭设。剪刀撑的搭设角度为45°~60°之间。
4、满堂架搭设的纵距b=1.2米,立杆的横距L=1.2米,立杆的步距h=1.5米。
5、安全网的拉结要美观整齐。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施工的质量、进度,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提出整改意见,如经多次提出乙方都未能实施整改达到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再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终止合同。
2、甲方免费提供场地给乙方进行材料堆放,并提供乙方材料看护工人的住宿的水、电费用。
3、正常天气情况下,主体工程进度每月保证达到三层以上。
4、乙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切进场材料都要符合规范要求,不准乱用废旧钢管搭设、废旧竹排铺设,如因采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搭设及违反操作规范,盲目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安排,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如经甲方管理人员口头或者书面通知限期整改,不落实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罚款1000元/次。
6、乙方所进场的一切材料必须整齐、分类堆放,如出现乱堆放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罚款500元/次。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未按要求执行一经发现每人罚款100元/次。
8、外架搭设要跟上甲方施工进度,脚手架搭设要高出作业层1.5米以上,如达不到甲方进度要求则按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9、乙方要保证甲方施工进度所需的材料,不能擅自停工,否则甲方责令乙方退场,并不与结算。
10、班组之间如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双方班组各罚款2000元,并送相关部门处置;如出现甲方班组有偷窃乙方原材料情况,按所损失的金额双倍赔偿,相反则同样处置。
11、乙方在拆除外架时,需保护好甲方的外墙装饰面,若出现损坏现象由甲方修复,乙方补足材料费及人工费用。
12、如乙方达不到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另安排队组施工,外架人工费按9元/㎡计算,从乙方的承包单价中扣除,同时,由此造成的延期费用(含乙方材料不配套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停工延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中途退场,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50%进行结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拆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注:拆除日期以甲方代表通知的为准。)
七、付款方式
1、按每月的实际进度,由甲方支付进度款的70%给乙方,主体封顶15日内付款至进度款的80%;余下的外架工程在拆架完成前一天付款至总工程款的90%给乙方;外架全部拆除完成后15天内付清全部余款,乙方把钢管、扣件全部清出工地。
2、乙方所有的工程款,甲方用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相关票据。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和乙方材料按要求进场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约完毕,本合同随之失效。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