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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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服务室规章制度

农业综合服务室规章制度

农业综合服务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综合服务室(以下简称服务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服务室是农业部门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的窗口,具有重要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等职能。

第三条服务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服务室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服务室领导应当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服务室基本任务第五条服务室的基本任务是承担政府委托的农业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等工作,为广大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六条服务室要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生产技能。

第七条服务室要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企业等单位的合作,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农业技术服务和产品推广。

第八条服务室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政府、农民和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三章服务室管理第九条服务室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服务室的工作。

第十条领导小组由服务室主任、副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安排任务、评估绩效等。

第十一条服务室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服务室要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价,激励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服务室服务内容第十三条服务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政策宣传、农业技术指导、问题解答、服务咨询等。

第十四条政策宣传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传达有关农业政策、法规等信息,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农业观念。

第十五条农业技术指导要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向农民传授科学的种植、养殖、施肥等技术,提高农民的生产水平。

第十六条问题解答要及时耐心地解答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合理的建议和帮助。

第十七条服务咨询要为农民提供关于市场行情、产品销售、资金扶持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农民科学合理地经营农业。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各工作职责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各工作职责

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设置粮油栽培技术员、植保技术员、土肥技术员、经作技术员、水果技术员、农业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保管员岗位。

站长职责1、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站农技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2、抓好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创新运行机制,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

3、制定本站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站农技人员工作的督查、年度考核工作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熟悉本乡镇主要农作物栽培品种及其栽培技术,根据不同农事季节,及时提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素质,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6、抓好村级农科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农科员、示范户、专业技术协会等进行农业技术推广交流和技术考察。

7、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站长职责1、协助站长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站农技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2、协助站长抓好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创新运行机制,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

3、协助站长制定本站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站农技人员工作的督查、年度考核工作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熟悉本乡镇主要农作物栽培品种及其栽培技术,根据不同农事季节,及时提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素质,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6、协助站长抓好村级农科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农科员、示范户、专业技术协会等进行农业技术推广交流和技术考察。

7、协助站长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粮油栽培技术员职责1、学习、宣传国家及地方有关种子管理的政策、法规,协助上级部门对本乡镇范围内种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2、熟悉本乡镇主要粮油作物栽培品种及其栽培技术,指导农民选择优良品种和科学种植。

水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水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水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水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效能、规范工作职能、加强工作纪律,调动中心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做好中心各项工作,为全镇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加强学习:按照镇上安排部署,定为每周星期一上午9:00为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由中心分管领导安排,要求中心全体干部做好学习记录。

分散学习时间自行安排,但要求必须有学习笔记,学校内容可分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笔记按照镇上统一要求,每月月底前上交办公室批阅。

学习作为月平原干部主要依据。

二、工作安排:每周一上午9:00学习结束后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完成差的进行批评,并作为月评议干部重要依据。

同时对本周工作由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进行安排部署,能定量的尽可能定量。

三、工作纪律:实行请销假制度,按照镇上统一安排,每天上、下午到党政综合办签到;有事有病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由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书记或镇长审批。

请假到期后若需续假,首先要电话告知中心主任或中心分管领导,上班后及时销假,下村或到区上未能签到,必须在下周星期一上午补签到,未及时补签到者视为旷工。

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防汛等特殊时期,要做到随叫随到,同时要按时值班和做好值班记录。

在特殊时期工作表现差者,年终评议干部作为一般或较差。

四、加强档案管理:中心每个岗位平时所做工作必须要求有记录和原始档案材料,如免疫档案和土地承包合同等重要原始档案,每季度或每半年必须归到中心办公室由专人管理。

调看本单位必须有档案交接手续,避免档案流失。

中心办公室岗位工作管理制度一、认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复杂中心每周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应为时事政治、业务知识,中心节点工作开展后,中心办公室要及时提供资料、组织学习。

二、规范管理中心各种文件和资料,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协助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做好中西其他各项工作。

四、对于中心签发(收)地各种文件资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要及时归档除了,存入专门档案柜,如发现遗失档案一次扣除2分(月议分值)。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是以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目标,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服务、农产品加工服务、农业科技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服务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四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理事会,负责中心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各项业务的开展和实施。

第六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提高中心的服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内容和质量第八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农业生产需要,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供应服务。

第九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等服务,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

第十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农产品加工等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第十一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体系,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第四章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第十三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资金浪费和流失。

第十五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第十六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七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管理行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为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科技、市场等综合服务的机构。

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三条服务中心实行总部管理,下设各部门。

总部负责决策、规划、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

总部设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服务中心内部实行科学、民主、集中的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第五条服务中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服务中心设立总经理职位,由总部任命。

总经理是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领导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服务中心设立各部门,包括生产服务部、科技服务部、市场服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

第八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行政科等部门,负责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行政事务。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总经理负责制定服务中心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领导和管理全体员工。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按照服务中心的总体规划和战略方针,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实行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十三条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考核、晋升、奖惩、福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服务中心的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财务报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服务中心的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制度包括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制度1、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及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村委会代管。

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

(二)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

(三)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四)深化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五)建立完善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六)实现村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

3、农村土地流转补偿费分派使用制度(一)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畅通被征地农民利益诉求渠道。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建立征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的良好机制。

(三)健全和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4、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一)全面推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二)坚持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原则;二是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三是坚持村集体组织委托的原则。

(三)建立新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

一是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会计代理制;二是设各村会计为报账员,管理村级收支出,登记现金账,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三是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必须履行统一代管村级资金,审核会计资料,集中核算村级收支,加强财务管理,及时反映会计信息。

(四)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

一是设立村民主理财小组;二是村民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审查本村的各项财务收支;三是严格审批和序。

农业中心工作制度

农业中心工作制度

农业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中心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中心工作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二)坚持创新驱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化应用水平;(三)坚持绿色发展,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四)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第三条农业中心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业中心”)。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农业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主任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由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人员兼任。

第五条农业中心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研究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指导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四)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五)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和监测,指导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六)组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八)协助开展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和农业信息服务;(九)完成农业农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程序与流程第六条农业中心工作程序分为计划、执行、监督、反馈四个阶段。

(一)计划阶段:农业中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执行阶段:农业中心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开展农业生产指导、技术培训、科技成果推广、农业资源调查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监督阶段:农业中心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反馈阶段:农业中心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形成报告,报送农业农村部门,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依据。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忠于职守,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多讲奉献。

(二)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注重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营造“比学习、赶先进、讲奉献”的工作氛围。

(四)谦虚谨慎,务实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理论素养,讲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从严要求,勤政廉洁,甘于清苦,牢固确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塑造良好形象。

(六)待人接物热情大方,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七)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办事。

(八)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处置落后。

(九)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十)上班时间不玩电脑游戏,不登陆不健康网站。

农事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农事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事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农事服务中心,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技术指导、农产品销售、农业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条农事服务中心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服务至上、用户第一原则;3. 效率优先、质量为本原则;4. 持续改进、创新发展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农事服务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1. 农业部门代表;2. 农业企业代表;3. 农民代表;4. 其他相关部门代表。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和修改农事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2. 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3. 决定重大服务项目和投资决策;4. 监督中心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5. 聘任和解聘中心管理人员。

第七条农事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职责:1.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2. 负责中心财务收支管理;3. 负责中心内部制度建设;4. 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5. 负责中心与外部单位的协调和沟通。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九条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服务:1.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2. 农业技术指导: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农业病虫害防治等服务;3. 农产品销售:协助农民销售农产品,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4. 农业信息服务:提供农业政策、市场动态、科技信息等;5. 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提供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等服务。

第十条农事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热情、耐心、周到;2. 服务质量:准确、及时、高效;3. 服务收费:合理、公开、透明;4. 服务范围:全面、覆盖、便捷。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农事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农业服务中心有业务往来的各类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农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服务至上,用户为本;(三)科学管理,高效运行;(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农业服务中心设立主任、副主任若干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技术科、财务科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主持农业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二)制定农业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四)对农业服务中心的财务、人事、设备等进行管理;(五)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管理、信息收集、公文处理等;(二)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会议组织、接待工作;(三)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车辆、办公用品等物资管理;(四)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业务科职责:(一)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农业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培训等工作;(二)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管;(三)负责农业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四)负责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第八条技术科职责:(一)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技术研究和开发;(二)负责农业技术的培训和指导;(三)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四)负责农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第九条财务科职责:(一)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二)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收费、报销等工作;(三)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管理;(四)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条农业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

农业服务中心内控制度范本

农业服务中心内控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业技术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与中心业务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三条中心内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二)规范性原则:内控制度内容完整、明确、可操作。

(三)预防性原则:事前防范,及时发现问题,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

(四)高效性原则: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农业技术部、农业机械部、水产养殖部、林业部、农经统计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管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

(二)农业技术部:负责农业技术、品种、机具等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工作。

(三)农业机械部: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四)水产养殖部:负责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

(五)林业部:负责林业、农业苗情、灾害、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六)农经统计部: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

第三章内部控制措施第六条人员管理:(一)中心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第七条业务流程控制:(一)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业务活动合规、高效。

(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合规。

第八条财务管理:(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二)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农业综合服务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农业综合服务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业综合服务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农业综合服务站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业综合服务站安全生产。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业综合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及进入服务站的各类用户。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处理安全事故。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五、安全生产要求1. 安全教育培训:服务站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服务站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安全设施设备:服务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危险作业管理:对涉及高温、高压、高空、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5. 应急预案:服务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安全生产责任1. 服务站负责人:对本服务站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度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4. 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服务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农业综合服务站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农业服务,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服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农服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农服中心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服中心的管理运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服中心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服从公司领导,团结协作,努力工作。

第三条农服中心领导部门应维护员工权益,严格管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一条员工的录用应经过正规的程序,进行面试、考察等环节。

第二条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提倡绩效考核,激励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不得违法乱纪。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五条员工应保管公司的财物和资料,不得私自使用或转让。

第六条员工应互助合作,积极参与工作,发扬团队精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一条农服中心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业务需求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第二条员工应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第三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整洁仪表,展现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第五条员工应保密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向外泄露。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一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纪律规定,不得擅自离岗、旷工等。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工作期间喧哗、吵闹。

第三条员工应尊重领导,听从指挥,不得对公司领导进行辱骂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文体活动,增进同事之间的感情。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一条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三条奖惩制度应公平、公正,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员工应遵守并配合执行。

第二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应经过公司领导部门的讨论和决定。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条对于不清楚之处,可向公司领导部门咨询。

农技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农技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农技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科学合理规范农技服务中心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技服务中心是指专门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的机构,负责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推广等服务。

第三条农技服务中心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配合农业科技部门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促进农业发展。

第四条农技服务中心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合规、高效、服务,遵循科学决策、服务为本、质量至上、创新发展的理念。

第五条农技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班子、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领导班子第六条农技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由主任或者院长领导,副主任或者副院长协助。

第七条主任或者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管理农技服务中心的工作,具体分工由主任或者院长根据需要分配。

第八条副主任或者副院长协助主任或者院长工作,分管相关部门或专业,协助主任或者院长处理日常事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第九条领导班子要团结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做好组织架构调整、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计划制定等工作。

第十条领导班子要带头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章机构设置第十一条农技服务中心设有综合办公室、技术培训部、推广服务部等机构。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培训部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推广服务部负责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十五条机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人员配置第十六条农技服务中心的人员配置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中心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负责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服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负责接待客户、解决问题等。

第二十条人员配置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灵活调整,保证工作效率。

农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农业服务中心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业务文件、项目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2. 农业服务中心与其他单位、部门、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合同、协议等。

3. 农业服务中心举办各类活动、培训、会议等产生的相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2. 档案保管与维护(1)建立健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确保档案存放环境适宜。

(2)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档案损坏。

(3)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3. 档案利用与保密(1)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查阅的有序性。

(2)对查阅档案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档案查阅的保密性。

(3)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4. 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化(1)逐步推进档案数字化,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2)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3)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档案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档案工作人员职责1. 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2. 档案工作人员应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3. 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农业服务中心设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理。

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使工作规程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各类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和综合功能的提升,特制定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常规管理制度如下:
1.服从校长室领导,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服务中心工作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3.成员间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对负责事项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4.持证着装上岗,按规程操作。

5.服务态度要热情大方、周到细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和冲突。

6.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7.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场合禁止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8.坚持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及服务对象的宴请。

9.禁止乱收费。

10.严格遵守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目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负责本镇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服务的机构。

其工作目的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会进步。

二、工作职责1、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本镇农业发展规划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计划、政策措施;2、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渔业等农业产业管理,指导农民生产技术和管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3、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包括农村公路、供水、电力、通信等方面工作,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4、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在农村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能力;5、负责农民组织和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在农村建立和谐社区;6、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模式1、领导下设部门具体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种植局、畜牧局、林业局、农村建设管理局、社区管理局、推广中心等部门,具体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

2、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行政府引导和社会配合的模式,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等多种农业组织和力量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

四、工作标准1、服务标准(1)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经营中的棘手问题,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2)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贯彻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鼓励发展农民合作伙伴制和家庭农场;(3)依托政府和社会组织平台,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的宣传和服务;2、管理标准(1)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执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3)加强政策宣传,及时为政府和群众提供农业产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文明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划等方面的信息。

农业综合服务室管理制度

农业综合服务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综合服务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农业综合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综合服务室是农业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是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农业综合服务室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农业综合服务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下设综合办公室、技术服务部、市场拓展部、财务部等部门。

第五条主任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政策,制定农业综合服务室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 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4. 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职责:1. 负责上传下达,处理日常事务;2. 负责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归档;3. 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记录;4. 负责内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第七条技术服务部职责:1. 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和应用;2. 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3. 负责农业技术咨询服务;4. 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第八条市场拓展部职责:1. 负责市场调研,掌握农业市场需求;2. 负责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的策划和实施;3. 负责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合作单位的联系与沟通;4. 负责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推广。

第九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农业综合服务室的财务管理和核算;2. 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3. 负责收支管理和资金筹措;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工作计划:1. 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主任的指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2. 每月月底,各部门对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日常工作:1.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 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3.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农业服务规章制度范本

农业服务规章制度范本

农业服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农业服务机构行为,提高农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业服务机构,包括国家和地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第三条农业服务机构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公益性、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原则,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农业服务。

第四条农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业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

第二章服务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农业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四)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服务渠道。

第六条农业服务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四)有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第七条农业服务机构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方式第八条农业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下列服务内容:(一)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二)农业科研与成果转化;(三)农业咨询与市场信息服务;(四)农业灾害防治与救援;(五)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六)农民合作社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七)其他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的服务。

第九条农业服务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服务方式:(一)现场指导与示范推广;(二)线上咨询与远程服务;(三)技术咨询与市场对接;(四)政策宣传与技术普及;(五)农业项目申报与实施;(六)其他与农业服务相关的方式。

第四章服务规范与质量第十条农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期限等要求,并向服务对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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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水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效能、规范工作职能、加强工作纪律,调动中心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做好中心各项工作,为全镇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加强学习:按照镇上安排部署,定为每周星期一上午9:00为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由中心分管领导安排,要求中心全体干部做好学习记录。

分散学习时间自行安排,但要求必须有学习笔记,学校内容可分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笔记按照镇上统一要求,每月月底前上交办公室批阅。

学习作为月平原干部主要依据。

二、工作安排:每周一上午9:00学习结束后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完成差的进行批评,并作为月评议干部重要依据。

同时对本周工作由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进行安排部署,能定量的尽可能定量。

三、工作纪律:实行请销假制度,按照镇上统一安排,每天上、下午到党政综合办签到;有事有病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由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书记或镇长审批。

请假到期后若需续假,首先要电话告知中心主任或中心分管领导,上班后及时销假,下村或到区上未能签到,必须在下周星期一上午补签到,未及时补签到者视为旷工。

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防汛等特殊时期,要做到随叫随到,同时要按时值班和做好值班记录。

在特殊时期工作表现差者,年终评议干部作为一般或较差。

四、加强档案管理:中心每个岗位平时所做工作必须要求有记录和原始档案材料,如免疫档案和土地承包合同等重要原始档案,每季度或每半年必须归到中心办公室由专人管理。

调看本单位必须有档案交接手续,避免档案流失。

中心办公室岗位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复杂中心每周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应为时事政治、业务知识,中心节点工作开展后,中心办公室要及时提供资料、组织学习。

二、规范管理中心各种文件和资料,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协助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做好中西其他各项工作。

四、对于中心签发(收)地各种文件资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要及时归档除了,存入专门档案柜,如发现遗失档案一次扣除2分(月议分值)。

五、受理、处理业务部门,群众办理的各项事宜,针对事件性质,即使协调部门其它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处理流程为: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工作管理制度
一、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二、制定中心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

三、抓好农林水畜等技术服务工作。

四、抓好全镇劳务技能培训及劳务输出工作。

五、抓好农业科技项目征集、进库、上报等工作。

六、协助分管领导做好中心其他工作。

七、完成镇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组织农业科技中心人员进行周结、及时指出每个干部
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实的反映出每个人的工作情况。

水泉镇农技农经站职责
一、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农业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三、向农民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四、根据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进行试验示范。

五、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六、对两轮土地承包范围内的土地纠纷进行调解。

七、对村级财务进行管理。

劳务站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劳务市场供求信息库,广泛采集各类信息,做好
全镇剩余劳动力和摸底信息工作。

二、对劳动力资源和各村的情况进行分析,掌握剩余劳动力的
分布情况;对用工去向和单位进行分析,及时向领导反映市场动态,完成好各类报表统计工作。

对全镇劳务进行建档、登记,如表所示。

(附表)
三、审查用人单位招聘简章,拟定宣传招聘计划等工作。

四、积极开展省内外劳务合作交流,做到信息准确及时。

五、帮助用人单位和务工者办理有关手续。

六、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回访工作。

畜牧岗位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畜牧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畜牧知识,做到业务精、素质强。

二、做好全镇畜牧养殖业登记造册工作。

三、对全镇养殖业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养殖档案,要求对30天以上养猪户要详细登记表(如表1),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建立长效报告机制。

对各村要建立疫情监测员(由防疫员担任)及时上报疫情创立技术服务联系,结合春、秋两季防疫队全镇养殖户药进行补少于两次的培训,逐步建立区、村、户三级服务体系。

表1
防疫,防疫密度达到95%以上,如达不到95%以上扣2分,对养殖户建立档案卡、片,即使填写,如不填写者发现一户扣除1分(当月测评),发现10户以上,交人力资源部安排工作。

防疫档案:
五、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体系(附制度)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人员分工
冯韬:全面负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的工作,督促全中心干部搞好各项工作。

赵映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拟写起草各类材料、文档管理及其它工作。

主管全镇的水利、水保工作,随时对机井进行
检查,及时上报防旱、防汛情况。

配合水务局搞好各项
工作。

黄兆捷:全面负责全镇农技、农经工作。

搞好各村农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学习科技致富知识,管理好农经档案,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解有档土地纠纷。

马天江:做好全镇劳动输出工作,负责招聘、培训无业人员,对无业人员进行登记并建档。

杨树莹:全面负责全镇的林业工作,监督各村退耕还林工作,配合上级林业部门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绘图工
作。

张建平:负责全镇的畜牧业、养殖业的档案和防疫工作和畜牧业的档案管理,及时上报牛、羊、猪、鸡等的存栏情况和
重大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工作。

注:农业科技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但必须相互配合,紧密协作,统一安排,互相团结,共同搞好我镇的农业科技
方面的工作
农技、农经岗位工作制度
一、负责承担和执行农业技术推广任务,每年春季及时与区有关部门协调推广实用技术,对全镇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准确地处理,服务全镇农业生产,重点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预警制度。

二、认真为农民传授农业技术。

三、普及科技知识,开展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通过农信通、网络信息)。

四、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发展和完善农业生产技术。

五、宣传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科技政策。

六、维护国家、单位和他人的技术经济权益。

七、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使科技成果不受侵犯。

水利岗位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水利知识。

2、定期检查全镇水利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水利部门。

3、做好防洪、抗旱工作、配合好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遇到汛情
12小时之内上报区直部门(后付防洪、抗旱小组成员名单)。

4、加强档案管理,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建挡跟踪服务(如表1)
5、对全镇的机井要定期检查,保证人畜饮水安全。

表1
重大动物疫情和防汛值班制度
一、重大动物疫情值班制度
1、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2、成立了由镇长郭全林为指挥,副镇长石福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冯韬为副指挥,各村主任和全体干部及各村防疫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责任到人。

4、做到“早发现、枣决策、枣行动”,快速反应、及时上报疫情。

二、防汛值班制度
1、成立防汛指挥小组。

2、及时了解受灾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3、全体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室人员24小时值班(后付抗旱防汛值班表)。

林业岗位职责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定和制度计划,组织和指
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
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费和野生动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木
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查处破坏森林和野
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六、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场所有权或者实
用权争议。

七、协调林业有关部门管理辖区内的镇、村林场和个体林场。

八、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
伍的管理。

九、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
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一、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产业技术培训,重点对全镇经济林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经济林病虫防治
体系,如实查树虫害的防治,应在每年春季对防治药品、
方法在全镇各村广泛宣传,设立宣传栏,宣传公布病虫害
防治方案。

十二、对全镇900亩退耕还林地进行管护,建立健全档案,每年春、秋两季实地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协调有关
部门对付资金,完善各种资料,如在年终省、市验收中发现重大问题,年终考核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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