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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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总承包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向贵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_________ %,数额最髙不超过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______ 元)。

本保函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___________ 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_____ 日内。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3篇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3篇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3篇篇1担保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乙方作为分包商参与该工程的建设,为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业主的权益,甲方作为担保人,经与乙方充分协商一致,特出具本保函。

一、担保事项1. 乙方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并按时向业主交付工程;2. 乙方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行;4. 乙方履行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约定和义务。

二、担保金额本保函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具体金额以业主与乙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总金额为准。

三、担保期限本保函的担保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年。

四、担保方式1. 甲方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对乙方履行上述担保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 若乙方未能履行上述担保事项,甲方将在收到业主书面索赔通知后______日内,按照业主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3. 若乙方未能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并按时向业主交付工程;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3. 乙方应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费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4.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的实施工作。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能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向业主支付相应的赔偿;2. 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若甲方未能履行本保函中的担保责任,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8篇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8篇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8篇篇1编号:[XXXX-XXXX](以下简称“本保函”)由(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和(以下简称“分包商”)签署的合同项目下的担保事项,根据总承包商要求,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应分包商请求并基于其信任进行担保,为明确双方权责,现就有关事宜签署本保函。

一、担保事项及范围担保人确认已全面知晓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条款及分包工程的性质与内容,对于可能出现的延期付款情况,担保人承诺就总承包商应付分包商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合同终止赔偿款及其他按合同条款应当由总承包商支付分包商的款项。

担保的金额为分包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具体数额]。

若发生上述付款义务,且总承包商未按时足额履行,担保人将在收到分包商书面索赔通知后的XX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该付款义务。

二、担保期限本保函的有效期为分包合同的有效期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XX 个月止。

若在此期间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导致分包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担保期限相应缩短为实际应付之日起计算届满三年止。

此外,如遇工程进度延误情况出现需要调整工程款结算或支付时间的,本保函的担保期限相应顺延。

三、担保方式及责任承担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总承包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款项时,分包商有权选择要求总承包商直接支付或者选择直接向担保人进行索赔。

担保人在接到分包商的索赔通知及必要的证明文件后,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承担支付责任。

担保人支付后有权向总承包商追偿。

同时,担保人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其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追偿、法律诉讼等。

四、免责条款担保人免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总承包商无法按时付款的情况;分包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结算的情况;分包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终止后产生的违约责任等情况。

此外,本保函项下的任何争议应在双方协商解决后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编号:YB-HT-0877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General contractor payment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Design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_____(分包商):鉴于贵方与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项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向贵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

本保函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日内。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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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模板编号:(工字)第号(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向贵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______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本保函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编号:[XXXX-XXXX](以下简称“本保函”)尊敬的XXXX总承包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及XXXX 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商”)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鉴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就XXXX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签订了分包合同,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总承包商向分包商的付款权益,我们作为担保人,特此出具本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一、担保事项本保函保证总承包商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商应得的款项。

若总承包商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我们将承担担保责任,按照本保函的约定向分包商支付相应款项。

二、担保金额及期限本保函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元整)。

担保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XX日止。

三、担保人的承诺1. 本担保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若总承包商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商的款项,我们将在收到分包商的索赔请求后XX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分包商支付担保金额内的款项。

2. 本担保人承诺,对于因总承包商违约导致的分包商的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本担保人承诺,在出具本保函时,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分包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评估。

4. 本担保人承诺,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担保期限届满或本保函被解除。

四、分包商的声明与保证1. 分包商声明已全面履行了与总承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质量符合约定。

2. 分包商保证在收到总承包商的付款后,将按照约定完成本项目的剩余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

五、担保解除本保函在下列情况下解除:1.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XX日,且总承包商已履行完毕其付款义务。

2. 分包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且总承包商已履行完毕其付款义务。

3. 本保函被担保人书面通知解除。

六、争议解决因本保函产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范本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范本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范本(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向贵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本保函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日内。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5篇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5篇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5篇篇1编号:[XXXX-XXXX](以下简称“本保函”)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致: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全称](以下简称“业主”)鉴于业主与分包商(以下简称“分包”)就特定项目签署分包合同,为保障业主权益,分包委托本担保人出具本保函,担保分包按照分包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包括支付款项等。

本担保人在充分了解和审查分包合同的基础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出具本担保函。

一、担保事项及内容1. 本担保人保证分包按时足额支付因分包合同产生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项、材料款项、劳务款项等。

2. 若分包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本担保人将无条件承担代偿责任,向业主支付分包应付未付的款项。

3. 本担保函的担保金额为分包合同总价款的XX%,即人民币[金额]元。

若分包违约导致的损失超过担保金额,本担保人将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代偿责任。

二、担保期限本担保函的有效期为分包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止。

若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变更或补充,本担保函的担保期限相应调整。

三、担保人的承诺与声明1. 本担保人具备法律规定的担保资格,有权出具本担保函。

2. 本担保人出具本担保函已得到充分授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 本担保人将密切关注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发现分包存在违约行为,将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业主权益。

4. 本担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且在担保期限内保持有效。

四、违约责任1. 若分包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导致业主损失,本担保人将承担代偿责任,向业主支付相应款项。

2. 若本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代偿责任,导致业主损失扩大,本担保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3.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违约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业主实际损失。

五、争议解决1. 本担保函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担保函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7篇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7篇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7篇篇1担保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益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与总承包商(以下简称“业主”)签订分包合同,为保证业主对乙方的付款责任提供额外的担保保障,甲方同意并出具本保函,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的实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担保合同。

第一条保证范围本保函所涉及的保证范围为分包合同下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和产品的全部费用。

当业主无法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对乙方的付款责任时,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业主付款义务的履行。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分包合同约定的总金额。

第二条保证期限本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分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为止。

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款项支付延迟,本保函的保证期限自动延长至延迟支付款项全部结清为止。

第三条保证责任承担方式1. 当业主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甲方收到索赔请求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保证责任,确保乙方权益不受损害。

2. 若业主无法履行付款责任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将按照乙方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以分包合同约定的金额为限。

第四条保证义务免除条件在下列情况下,甲方的保证责任得以免除:1. 乙方未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分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未成就;3. 业主已经履行完毕分包合同约定的付款责任;4. 因不可抗力导致业主无法履行付款责任,且甲方已经尽到合理的通知和协助义务;5.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就本保函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另有规定外,不得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编号:[XXXX-XXXX](以下简称“本保函”)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致: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全称](以下简称“贵方”)由:[分包商全称](以下简称“分包商”)与贵方签订的XXXX项目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我方作为担保人,为确保贵方权益,特此提供本保函。

一、担保事项及金额1. 本保函担保的款项为贵方依据原合同应支付给分包商的款项。

我方对分包商履行合同情况负责担保,保证分包商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

2. 本保函所担保的总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大写:XX元整)。

该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商完成原合同项下所有工作的款项、违约金、赔偿金等。

我方在此确认,如分包商未能履行原合同义务,我方将承担连带责任,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

二、担保期限本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原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在此期间,如发生分包商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原合同义务的情况,我方将在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

三、索赔与支付1. 在担保期限内,如分包商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原合同义务,贵方有权向我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索赔请求应详细说明未履行的义务及所需支付的款项。

2. 我方在收到贵方的索赔请求后,将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

如索赔请求属实,我方将按照本保函的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 如我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款项,贵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要求我方支付。

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四、免责条款1. 本保函下我方的责任和义务仅限于原合同约定的分包商应履行的义务。

对于原合同未约定的义务或超出原合同范围的义务,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分包商无法履行原合同义务,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

3. 若贵方未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我方无关。

五、其他条款1. 本保函的修改、补充、解释均应由我方和贵方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_________〔分包商〕:鉴于贵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向贵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本保函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__日内。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当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当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当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当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总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是指,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种保函。

该保函一般由分包商向保证人(担保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受益人为总承包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商要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

为了确保分包商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分包商违约,造成项目推迟、质量问题等影响,总承包商会要求分包商提供分包保函作为担保措施。

分包保函由保证人向总承包商提供担保,即保证分包商对合同的履行,保证分包商可以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如果分包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总承包商可以向保证人请求赔偿。

分包保函的费用一般由分包商承担,费用的具体数额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担保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担保人(总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益人(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__项目中签订了分包合同,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就其在分包合同中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供付款保函。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担保事项甲方同意就分包合同中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包括工程进度款、材料款及其他相关款项。

甲方保证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二、担保期限本担保合同的期限为自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______个月止。

若乙方在担保期限内提出索赔请求,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履行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分包合同约定的款项,确保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

2. 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3. 甲方应妥善保管有关本担保合同的全部文件和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4. 甲方应在本担保合同终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结算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进度报告、结算清单等必要文件资料。

3.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

五、违约责任及索赔方式1. 若甲方未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索赔请求后的合理期限内履行担保责任。

2. 若甲方违反本担保合同的约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担保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 乙方应在本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提出索赔请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六、争议解决方式因本担保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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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编号:(工????字)第? 号
(分包商):
鉴于贵方与????? (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
编号为??????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向贵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 元(大写:????? )。

本保函所称工程款是指?????????????????。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内。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总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总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总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总承包商债务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增加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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