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汉中市勉县“7·18”较大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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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8.06•【文号】安委办明电[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0年7月31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所属的一辆号牌为川S50781宇通牌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22人),从宣汉驶往樊哙,当车辆行至省道201线宣汉段256公里325米处时,撞毁路面左侧波形护栏后坠入垂直高度8.5米的坡下,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车辆下坡时,速度过快,驾驶人接打手机,导致车辆冲出道路坠入坡下。

8月1日,一辆号牌为粤BVG617的小轿车行至广东省肇庆市境内省道263线151公里200米处时,与前方行驶的一辆号牌为粤HN1135的商务车(核载11人,实载13人,其中2名儿童)追尾碰撞,导致商务车向左越过中心双黄线与对向开来的一辆号牌为粤AC9415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商务车上11人死亡、2人重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粤BVG617小轿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车辆超速行驶。

8月2日,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一辆号牌为赣B70481的厢式货车,由全南县陂头镇驶往社迳乡,当行驶至全南县陂头镇村道转弯处时,与一辆号牌为赣B4N436的正三轮摩托车(车上共载18人)正面碰撞,造成摩托车上10人死亡、9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货车制动不良,车速过快。

上述三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薄弱、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客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案例分析2019年7月18日,陕西勉县定军山镇水磨湾,国道108勉县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SG-3标,汉江2号大桥架桥机在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生解体倾覆,造成5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

近日,陕西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此次事故调查报告,追责11个单位共34人!项目经理姚笛,男,30岁,银河公司国道108汉中至勉县公路扩建工程汉江2号大桥上跨阳安铁路工程管理服务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汉江2号大桥2、3、4跨混凝土箱梁架设施工的实际组织、指挥者,身为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忽视自身安全,贸然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导致自身身亡,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本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公司法定代表人崔高贤,男,55岁,银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违规承揽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拍板决定使用中北公司引入的张坤施工队及其架桥机;身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忽视自身安全,贸然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导致自身身亡,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本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总监理工程师王俊霞,女,38岁,豫路公司国道108勉县段(新街子六一村至武侯镇水磨湾)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JL-5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了该起事故结案的批复和调查报告。

以下是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经过2019年7月18日14时0分,张坤架桥队作业人员在姚笛指挥下开始架设2跨左幅1号梁(重95t)。

人员分工为:杨玉建操作控制手柄,董炳红(前端)、史怀江(后端)观察瞭望,王建永、杨战武负责从梁场向现场运梁。

14时10分,勉县县委领导在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加勤、银河公司法定代表人崔高贤等人的陪同下,到达2跨架桥机右侧(右幅桥面)视察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银河公司项目部经理姚笛,西安利天公司监理员路长安,豫路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俊霞,项目管理处职工谭华军、付永平、季辉、齐辰鹏以及中北公司SG-3标项目部支少睿、肖文、胡长安、王海涛、李航博等10多人均聚集在2跨右幅架桥机附近。

脚手架倒塌事故案例分析

脚手架倒塌事故案例分析

今日惊闻“湖北南漳一在建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共造成7死5伤”新闻,感触很深。

上百度搜索了一些案例,与大家共勉。

新华网武汉11月21日电(记者李伟袁志国)20日晚7时许,湖北省南漳县一在建工地脚手架倒塌,刚刚浇筑的100多平方米的混凝土,从5楼倾泻而下,将12名工人掩埋。

21日23时50分,搜救工作完成,最后一具遗体找到,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

据记者了解,在建工地是金漳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

事发时,有木工、泥工、机械工共13人在脚手架顶端施工,其中1人现场安全逃生。

事发后,南漳县当地迅速组织消防、卫生、安监、公安、建设等部门开展营救,城建部门组织全县在建18个工地的260余名施工人员,分批配合消防官兵开展救援工作,襄阳市消防支队也派消防官兵增援。

记者在现场看到,脚手架坍塌后,大量钢管堆积在一起,且互相缠绕成麻花状,施救人员只能从上往下一根一根进行手工撤除,因混凝土已经凝固,导致救援工作十分困难,进展缓慢。

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善后工作和事故原因调查正在进行中。

同时,南漳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停工,进行隐患排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1:9·10西安凯玄大厦脚手架倒塌事故外脚手架从该处倒塌附着式脚手架从20-23层倒塌附着式脚手架从20-23层倒塌后落地的场面事故发生后消防人员进行抢救事故发生后进行人员抢救事故发生后现场清理2011年9月10日、11日西安市连续发生2起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事件1:凯玄大厦附着式脚手架倒塌造成10人死亡: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许,位于西安市玄武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侧的凯玄大厦在建30层高楼,正在该楼东侧外墙作业的附着式脚手架突然20-23层坠落,致使正在做外墙装饰的12名工人工人被压,当场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均为颅脑重型损伤,胸、腹部多处骨折;在救治过程中有3名伤员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次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整个塌致过程不到五秒。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10年第1号--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名单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10年第1号--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名单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10年第1号--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名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06•【文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10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0.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10年第1号)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决定对2010年以来有关47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名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一○年九月六日附件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名单一、河北省(1起)1.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北大地煤矿“3·2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二、山西省(2起)2.山西省大同市环城高速“3·14”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3.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5·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三、内蒙古自治区(1起)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满铁路新建线路段“8·13”工程车辆重大溜逸事故。

四、辽宁省(2起)5.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6·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6.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8·28”重大火灾事故。

五、吉林省(2起)7.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宏远煤矿“8·10” 重大淹井事故。

8.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爱民医院在建住院部大楼工地“8·16”升降机重大坠落事故。

六、黑龙江省(2起)9.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李贵渡口“5·23”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04•【字号】陕安委办〔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2月24日11时20分许,西汉高速西安方向K1142公里处,一辆号牌为鲁GW5157/鲁G583P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号牌为川B61ONT小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

2月28日23时30分许,连霍高速渭南华州段k956+200处,发生10辆小轿车连环追尾事故,造成18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

这两起事故发生在全省复工复产和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期间,不仅暴露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突发情况处置能力欠缺等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对复工复产后交通量增加的应对措施不到位,重点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和以重型货运为代表的等重点车辆监管存在盲区和漏洞,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事故信息报送不准确,次生事故导致事故扩大化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始终保持战斗状态,高度警惕,坚决从苗头阶段遏制事故发生。

一、切实增强抓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依然较为薄弱,事故多发的现状没有根本扭转。

加之受疫情影响,近期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施工作业增加、出行人数增多,货运车、工程作业车、班线客车等交通出行量将有大幅度增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任务艰巨。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统筹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始终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格控制死亡事故”的工作底线。

关于近期六起建筑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通报

关于近期六起建筑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通报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住 房和城 乡建设部
二。一。 年七 月二十 日
一 -
建安办函[0 8 2 1] 号 o
各省 、自治 区住房城 乡建设厅 , 辖市建 委 ( 直 建
交委 ) ,新疆生 产建设 兵 团建设 局 :



技 术 学院; 施工 总承 包单位 是陕西建 工集 团第五建筑 工
单位 ,以及 车辆 、供 电、通 信信号 等机 电产品生产 企业的 意见 ,并经专 家审 查会议讨论 通过 。现 予批准 发 布 , 自发布之 日起 实施 。 城 市轨道 交通 产品标准体 系 适用于城 市轨道 交通 产品标准 的制定 和管理 ,是指导相 关产 品生产 、
制 造 、检测和 运营管 理 的依 据 。 城市轨 道交通 产品标准 体系 由我 部标准 定额司 负责管理 。
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 建办质
电[0 03 号 )的要 求 ,结合 本地 实际 ,认真 开 2 117
展严 厉打击 建筑 施工 非法违 法行 为专 项行动 。严
厉查处 不办 理施工 许 可 、质量 安全 监督 等法定 建
设手续 ,擅 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责任主体 。
严厉查 处 拒不执 行政府 及建设 主管 部 门下达 的停 工 整改 的行 为和 责任主 体 ,以及其 他非法 违法行 为 通 过严 厉打 击建筑 施 工非法 违法 行为专 项行
张 明扬 ,项 目经理 :左逸 凡 ) ;监理 单位 是湖 北百 顺监
理公 司 ( 业法人 :陈耀 东 ,项 目总 监 :向阳 ) 企 。 8 2 月 3日, 南省 益 阳市安化 县 东坪镇 锦苑 鑫城工 湖
二 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勉县“718”较大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勉县“718”较大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勉县“718”较大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21•【字号】陕安委办〔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勉县“718”较大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通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2019年7月18日14时25分许,汉中市勉县境内108国道改扩建工程三标段汉江2号大桥架桥机桁架突然倾斜倒塌,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造成阳安铁路(阳平关至安康)中断运行5小时50分。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省应急厅派工作组带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和人员救治工作,相关市、县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先后赶赴现场,组织进行全力施救及处理善后等工作。

各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认清严峻形势,扎实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2017年以来,汉中市共发生7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中3起为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018年,全省建筑业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6人,同比上升75%、85.7%;占全省较大事故总量的31.8%、31.7%。

今年以来,全省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截至7月18日共发生事故29起、死亡39人,占全省事故总量的8.6%、14.8%,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9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20起、死亡23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1.1%,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10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50%,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勉县近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勉县近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勉县近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引言在当今社会,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对勉县最近一起火灾事故展开了调查。

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和询问相关人员,我们将调查结果如实呈现在以下报告中。

二、调查目的1. 发现火灾事故的起因和原因;2. 探究火灾事故的发展过程;3. 探究火灾事故的扑救过程;4. 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

三、调查方法1. 现场勘查:我们对火灾事故发生地点进行了现场勘查,了解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火灾起因、扑救情况等;2. 询问调查:我们对火灾事故中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了解他们对火灾事故的看法和经历;3. 资料收集:我们收集了火灾事故的相关资料和文献,包括调查报告、事故报告等。

四、火灾事故概况1. 时间和地点:勉县的一家化工厂于2021年8月15日上午9点发生火灾事故;2. 人员伤亡情况:火灾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3. 经济损失情况:火灾事故导致化工厂的厂房、设备和原材料损失达200万元以上。

五、火灾事故的起因和原因1. 起因:火灾事故的起因是由于化工厂生产中操作不慎引发的火星,点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品;2. 原因:火灾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化工厂在生产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做好防范措施,且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火灾事故的发展过程1. 火灾蔓延: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厂房内储存了大量易燃原材料,火势迅速蔓延,导致整个厂区陷入火海;2. 疏散逃生:部分员工在火灾初期没有及时疏散逃生,导致人员伤亡情况严重;3. 扑救情况:勉县消防部门及时出动了多名消防队员,经过数小时的奋战,扑灭了火灾。

七、火灾事故的扑救过程1. 扑救难度:由于火灾地点内储存了大量易燃原材料,加之化工厂建筑结构复杂,让消防队员的扑救工作变得异常困难;2. 消防措施:消防队员在扑救过程中采取了隔离火场、降温灭火等一系列消防措施;3. 扑救结果:消防队员在近8小时的奋战后,成功扑灭了火灾,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四川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四川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四川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12.14
•【字号】陕建质发〔2018〕2057号
•【施行日期】2018.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四川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的通报
陕建质发〔2018〕205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10日,汉中市南郑区圣桦国际城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四川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省厅研究决定,自12月13日起,将四川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在陕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要监督四川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真履行在建项目施工合同,督促其加强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后期施工安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4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略阳县新兴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勉县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略阳县新兴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勉县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略阳县新兴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勉县分公司“7.2”较大事故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安监管发[2008]9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7.08
【实施日期】2008.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略阳县新兴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勉县分公司“7.2”较大
事故的通报
(陕安监管发〔2008〕90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2008年7月2日早10时40分,略阳县新兴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勉县分公司南翼3号人行天井发生局部片帮,砸毁天井梯子间折转平台,造成正在该天井进行检查维护的3名人员坠落死亡。

此事故暴露出了该矿山无视政府相关要求,对震后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事故防范措施存在漏洞,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为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改善矿山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
件,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汉台区“3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汉台区“3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汉台区“3.15”特
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安委办发[2007]1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3.15
【实施日期】2007.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汉台区“3.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
(陕安委办发[2007]10号)
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3月15日凌晨,陕西友谊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车牌号为陕AA6568金龙大客车(核载33人,经初步核查,实载36人),由四川泸州返回西安途中,行至汉中市汉台区316国道2195km+420m处,坠入褒河水库中。

目前除11人生还外,已造成4人死亡,其余人员下落不明。

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省政府秦正秘书长召开紧急会议,对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做了安排部署。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
1 / 1。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一般和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6〕3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一般和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6〕3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一般和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一般和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6〕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一般和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7日汉中市一般和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厘清火灾事故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陕西省消防条例》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一般和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

第三条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作出。

第四条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二)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三)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四)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3•【字号】汉政办发[2007]135号•【施行日期】2007.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07〕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7〕14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36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长期任务,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源头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础工程,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为此,市政府成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杨达才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程道全、市安监局局长吴永正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管理局、市质监局、中石油陕西汉中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陕西汉中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登记申报、培训录入、评估分级、隐患治理和实时监控等工作。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3.12•【字号】陕安委办发明电[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陕安委办发明电〔2010〕5号)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1-2月份,我省共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31人死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3月9日吴登昌副省长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厉惩戒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现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排查整治隐患,强化路面行车安全状况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农业、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全面开展专项排查和校园周边道路环境及拉土车、校车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要加强路面监控,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违章违纪行为。

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私营业主及驾乘人员等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针对重点人群,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提高车辆司乘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和广大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关于镇巴“7.2”人身事故情况的通报》和《关于镇巴“7.2”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决定》的通知

《关于镇巴“7.2”人身事故情况的通报》和《关于镇巴“7.2”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决定》的通知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永寿县供电分公司文件永电发〔2014〕39号关于转发集团公司《关于镇巴“7.2”人身事故情况的通报》和《关于镇巴“7.2”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决定》的通知公司各部门:现将集团公司《关于镇巴“7.2”人身事故情况的通报》(陕地电发〔2014〕159号)和《关于镇巴“7.2”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决定》(陕地电发〔2014〕1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及时组织学习,分析讨论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并做到以下几点:1一、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安规》规定,全面落实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生技部、市营部分别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全负责。

基层所站安全员要切实承担责任,配合所站负责人做好对基层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对各类违章、事故(事件)的及时上报与处理。

二、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各基层所站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规》中保证安全的各项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各种施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要对照市公司《中低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细则》,开展现场教育培训。

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将对施工现场不遵守安全规定的行为严格考核。

三、基层班站所对照事故违章进行自我检查各基层班站所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照“7.2”事故暴露出的杆上转位作业时同时失去主绳和后备绳保护、安全帽佩戴不合规、监护人未及时制止等问题,每位员工要仔细回顾,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撰写心得体会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心得体会应在学习园地中予以张贴。

四、合理安排户外作业时间基层所站负责人要掌握全体人员身体及精神状况,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及施工时间,避免高温时段户外作业。

作业现场应配备2防暑降温品,防止作业人员中暑。

附件:1、《关于镇巴“7.2”人身事故情况的通报》2、《关于镇巴“7.2”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决定》永寿县供电分公司2014年8月19日永寿县供电分公司办公室2014年8月19日印发3。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31•【字号】汉政办发[2007]139号•【施行日期】200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汉政办发〔2007〕1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市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县区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三、国防科研、生产单位在生产民用产品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凡不涉及军工产品生产机密的,按《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依法由市政府负责调查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组应当按规定将调查报告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结案。

有关部门、单位对批复中处理决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具有较大影响的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五、对一般事故的调查,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参照以上规定执行,其中,中央、省属在汉和市属企业以及汉中经济开发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批复结案。

六、法律、法规对有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佚名
【期刊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1996(000)005
【摘要】今年2月12日上午9时许,汉中市公共汽车公司一辆东风牌大客车。

从留坝县青桥铺返回汉中市途中,在316国道247KM+500M 处翻入约61.5米深的崖下,车上92名司乘人员当场死亡26人,抢救过程中又死亡7人。

到当日下午16时,共死亡33人,伤59人,其中重伤15人。

经有关方面初步调查,此次特大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该班车严重超员所致。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立即指派省长助理张海南同志带领有关部门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并责成汉中地委、行署要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处理死亡者的善后工作;要求各地市要加强安全工作,搞好车管和司机教育,防止事故的再发生。

汉中地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同志及时带领有关部门赶赴现场组织了紧急抢救工作,并协调组织当地技术
【总页数】1页(P16-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5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国家长途通信光缆干线重大阻断事故的紧急通报 [J], ;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二郎坝水电工程堵头质量事故的通报 [J], ;
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汉中地区设立地级汉中市的通知 [J], ;
4.关于我市六月份接连发生两起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J], 无
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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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酒店事件处理情况汇报

勉县酒店事件处理情况汇报

勉县酒店事件处理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公司安排,我对勉县酒店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了汇报。

事件发生在上个月,
当时酒店客房出现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给客人和酒店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我们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力做好事件处理工作,保障客人和酒店的利益,现将具体情况如下汇报:
首先,我们立即成立了应急处理小组,由酒店经理亲自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
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全面负责事件处理工作。

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和评估,确定了处理方案,并立即展开工作。

其次,我们第一时间与受影响的客人进行了沟通和协调,了解了客人的需求和
意见,并向他们致以诚挚的歉意。

同时,我们为受影响的客人提供了充分的补偿和解决方案,确保了客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加强了对酒店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
的设施和设备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和更新,确保了酒店的安全生产和服务。

最后,我们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发现了一些管理和服务上的
不足之处,并立即制定了改进措施和提升方案,加强了对酒店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了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此次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受影响的客人对我们的处理
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酒店的声誉和形象得到了有效的维护和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酒店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酒店的安全稳定和良好运营。

特此汇报。

此致。

敬礼。

XXX(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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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司发〔
2019〕398号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关于汉中市勉县“7·18”较大交通
建设工程事故的通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市勉县“7·18”较大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通报》(陕安委办〔2019〕7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全省及集团开展“五项攻坚行动”的要求,组织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切实排查和整改隐患,加强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和
- 1 -
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日-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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