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2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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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12]98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5.23【实施日期】2012.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和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下分别简称《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的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

二、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四、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五、《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六、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宏观调控需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适时修订《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

北京市国土资源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京

北京市国土资源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京

北京市国土资源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京国土市[2005]4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为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确保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利用,使供应计划确定的各项政策和指标得以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市国土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区县级指标分解方案和计划指标安排使用评价标准等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2.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区县级指标分解方案3.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安排使用评价标准(试行)二○○年七月八日 附件1: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以下简称《供应计划》),确保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需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实现土地供应计划的规范管理和执行,按照《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要注重发挥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

市级指标2500公顷,由市国土局、市发改委负责安排使用;区县级指标4000公顷,按照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区县级指标分解方案,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安排使用。

三、市级指标由市国土局、市发改委会同市建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批准的中央单位、国务院在京机关(含所属单位)以及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和驻京部队在北京地区2005年度在京建设项目和2005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的跨区县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级指标安排使用方案。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发布)【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发布时间】2012-05-23【生效时间】2012-05-23【关键词】资源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和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下分别简称《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的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

二、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四、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五、《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北京市2007年至2010年土地供应中期计划

北京市2007年至2010年土地供应中期计划

京政发(2007J2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07年至2010年土地供应中期计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咱市政府各委、舟、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2007年至2010年土地供应中却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口- 1一北京市2007年至2010年土地供应中期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唔以科学皮展现U统领,以人口资1事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紧密围辑"新北京、新奥豆"战略构想F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飞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牛五年规划蜗耍的发展目标,在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口〔二)基本原则61.加强土地去观调控。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t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带配置中甘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昕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旦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P2圄坚持土地节持靠约利用。

充分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自情,特别是本市面临的人口资据环在压力,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E'i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升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敖俑妓司集3号高效转变,为构建费1军节约型飞环模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由3.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皮展。

正确此理和告理把握中心城、斤辑、小城镇和中AU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两轴一两带一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区县功能是位宁忧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促进中心域人口和功能的有机配解嘈扎实挂进重点新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q二、中期计划调控目标(一〉总量。

2007年至2010年本市土地供应r总量控制在24200也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4000也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0200公百左右D(二)结构。

在2007年至2010年土地讲应总量中,基础设施用地10700 合辆;工矿仓储用地4400公顷;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行政r1J-公用地1400公顷;住宅用地6(100公明,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廉租房用地860企项,"两眼普通商品房"用地74·0公项,其他商品房用地4800公明;商业服务用地1300公项e〈二J布局臼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花展区土地供应量不超过土地供应忌量的30% t就市it展新E和生是去涵养区土地讲应量不低干土地供应总量的70%。

2012-14年北京土地放量情况

2012-14年北京土地放量情况

赁住房)
北京市丰
台区卢沟
京土整储招 桥乡丽泽
14
(丰) [2012]084
金融商务
丰台区卢沟 桥乡
2013年1月18日
0
号 区F-03地
块C2商业
49017.5 18859 30158.5
金融用地
北京市丰
台区卢沟
京土整储招 桥乡丽泽
15
(丰) [2012]085
金融商务
丰台区卢沟 桥乡
2013年1月18日
序号
交易编号
宗地名称
宗地位置
竞价起始时间
起始价(万 元)
土地面积(平方米)
合计
建设用地面 积
代征地面积
北京市大
兴区瀛海
镇西区C2
京土整储招 组团C07-
1
(兴) [2012] 077
5地块二
大兴区瀛海 镇
#############
0
号 类居住用
地项目
159918.1 79061.86 80856.23
0
号 区F-05地
块C2商业
26098.8 10389.4 15709.4
金融用地
房山区长
京土整储挂 沟镇CG-
16
(房) [2012] 081
051等地 块F3其它
房山区长沟 镇
2013年1月10日
27010
号 类多功能
224400 172337
52063
用地
北京房山
京土整储挂 区窦店镇
17
(房) [2012]086
京土整储挂 X88R1地 北京经济技
22
(开) [2012]095
块二类居

国土资源部《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

国土资源部《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

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2012年第 13 号为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制了201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现予公告:据各地上报汇总,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7.26万公顷,与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实际落实量(13.59万公顷)相比,增加21.3%,是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8.73万公顷)的近两倍。

2012年,全国计划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3.68万公顷,占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9.3%,比去年提高0.7个百分点。

计划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5.01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29.1%,超过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际落实量(4.81万公顷),能够落实2012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的目标任务。

为做好2012年住房供地计划实施工作,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一是加强对不同地区住房市场形势研判分析工作,对房价上涨过快、计划实施缓慢的地区要督促指导,加快供应节奏、加大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督查力度。

二是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三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特事特办、加快审批,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鼓励在商品住房小区多安排配建,以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和工作,减轻新建设施配套成本压力。

继续对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情况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由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全责。

四是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公告审核制度,掌握拟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制止违反单宗出让面积规定、捆绑出让、“毛地”出让和容积率低于1等违规出让行为。

五是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以按时开竣工为重点,做好住房用地供后开发利用中存在问题的预警、巡查、督办、反馈、通报工作,切实解决好已供土地开发利用中闲置土地、违法转让、擅自改变用途性质、违反合同条款建房等问题,实现土地的有效供应。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建设用地【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日期】2005.07.04【实施日期】2005.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试行)》已经2005年市政府第81次市长办公会议、九届市委常委会第147次会议通过,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四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北京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北京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计划年度内市政府对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空间布局和执行的具体安排。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是指在划拨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使用的指标。

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确保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

200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原则:(一)从严控制总量。

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各区县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京政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二〇一二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展实施引导第三章发展建设重点第四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是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第二个五年建设时期;是首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新城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形成系统、规模发展的重要阶段。

通州、顺义、亦庄等重点新城作为调整城市空间结构、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主要载体,迎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新城的重要机遇期。

充分发挥重点新城在首都现代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和重要作用,对于推进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实现“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规划范围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市域城镇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为通州新城、顺义新城、亦庄新城。

同时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兴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新要求,规划统筹研究了亦庄新城与大兴新城的整合发展,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统称为“亦庄-大兴新城”。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新城建设以“强化重点、示范带动;分类发展、全面推进”为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创新、机制适应、改革突破的基本方针,以全市统筹的产业布局带动提升新城产业层次和产业特色,以市级及新城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改善新城的生活服务水平,以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城的市政及交通支撑条件,加快形成与承载首都功能相配套、与区域城市群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新城。

北京市2012年土地成交一览表

北京市2012年土地成交一览表

43058.39
43058.39
0
49
50
丰台区王 佐镇F3其 他类多功 能用地 (A-03、 A-04地 块) 北京市怀 柔区雁栖 镇(雁栖 湖生态发 展示范区 E1地块) C8旅游设 施项目用 地
丰台区王佐 镇
2012年11月7日
0
191561.9
140919.5
50642.43
怀柔区雁栖 镇
9579.25
6017.92
3561.33
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河 西区X48C1地 块
2012年8月1日
34500
61102.5
61102.5
0
29
30
31
32
33
34
北京市顺 义新城第 12街区西 马坡政策 性住房项 目 北京市通 州区台湖 镇104地 块F3其他 类多功能 用地 北京市通 州区台湖 镇109地 块F3其他 类多功能 用地 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 区河西区 X83R1地 块二类居 住用地建 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 公告 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 区河西区 X86R1地 块二类居 住用地建 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 公告 北京市西 城区月坛 南街地块 三商业金 融用地和 体育用地 项目
中关村电子 城西区A10-2 地块
2012年4月11日
0
32865.89
18672.13
14193.76
东城区香河 园3号
2012年3月30日
133870
32647.96
14297.81
18350.15
丰台区卢沟 桥乡
2012年4月1日
35800
57349
33019
24330
通州区西海 子公园东南 侧

2012年北京市土地成交一览表

2012年北京市土地成交一览表

2820
32659
13512
19147
18970
北京通 州区永 2012 乐店经 年03 5837.635 100050.2 79929.2 20121.02 119894 济开发 月06 日 区 北京通 2012 州区永 年03 乐经济 月06 4063.337572461.4855635.5716825.91 83453 开发区 日 东区
28000
56947
56947
0
170841
33000
69715
69715
0
188405.1
9000
129252
113909
15343
250600
(回迁安 置房)
朝阳区来 广营乡土 2012 朝阳区 地储备项 年01 27 目A4和B4 来广营 月29 237000 乡 地块二类 日 居住用地
107036 77702.3 29333.69 189256
13500
132253.9132253.9
0
198381
13100
129157.6129157.6
0
193736
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 区路东区 21 D8M4地块 工业用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 让公告
北京经 济技术 2012 开发区 年01 1618.408 14712.8 14712.8 路东区 月16 D8M4地 日 块
2012年成交一览表
规划建 筑 面积 (平方 米)
竞价 序 宗地名称 宗地位 起始 起始价 号 置 时间 (万元) 北京市顺 义区汽车 2011 1 生产基地 顺义区 年12 4-087地块 仁和镇 月08 其它类多 日 功能用地 大兴区新 2011 2 城北区 大兴区 年12 0302-008 黄村镇 月22 地块项目 日

2012年北京市土地成交一览表

2012年北京市土地成交一览表
2011年12月26日
1342
17893
17893
0
17893
挂牌出让公告
工业用地
2012年02月15日
1342
北京环宇京辉京城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三通一平
0
29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N2M1地块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N2M1地块
2012年02月06日
4633.167
42119.7
20223.29
13333.33
6889.964
26666
挂牌出让公告
M1一类工业用地
2012年01月13日
1075.194
鲜美乐国际食品(北京)有限公司
六通一平
0
9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金桥科技产业基地B2-3-3-3地块工业用地项目
通州区马驹桥镇金桥科技产业基地
2011年12月29日
1612.8
27462.61
4208.0375
72525.27
57616.66
14908.61
86425
挂牌出让公告
M1一类工业用地
2012年01月13日
4208.0375
北京联东永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通一平
0
8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金桥科技产业基地B2-3-3-2地块
通州区马驹桥镇金桥科技产业基地
2011年12月29日
1075.194
36754
38208
99236
挂牌出让公告
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
2012年01月05日
19651
北京新丰泰博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六通一平
0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6.03.28•【字号】京国土市[2006]174号•【施行日期】2006.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法商法总类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京国土市[2006]1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为强化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促进城乡统筹、保障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维护土地生态安全、保障全市建设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有效利用,使供应计划确定的各项政策和指标得以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国土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区县级指标分解方案和计划指标安排使用评价标准等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2.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区县级指标分解方案3.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安排使用评价标准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1: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应计划》),实现土地供应计划的规范管理和有效执行,按照《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及土地供应政策导向,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要注重发挥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担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供应计划得到有效执行。

二、市级指标使用市级指标3000公顷不再按区县进行分解。

(一)中央项目700公顷,由经国家批准的中央单位、国务院在京机关(含所属单位)以及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和驻京部队在北京地区2005年度在京建设项目主体,持国家和北京市的批准文件直接申请供地。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储备土地登记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储备土地登记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储备土地登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储备土地登记办法》的通知市国土局各区县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储备土地登记办法》已经2012年12月24日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12月27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储备土地登记办法第一条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34号)、《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储备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抵押权登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储备机构以储备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抵押权登记工作。

第三条列入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机构名录》范围内的土地储备机构,可以申请储备土地登记。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他单位申请储备土地登记的,不予受理。

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联合储备的土地,以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名义申请办理储备土地登记。

第四条土地储备机构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抵押登记,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分局(以下简称各分局)提出申请。

第五条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各分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工作,对产权清晰、申请资料齐全,四邻无争议的储备土地,报区县政府批准后,以宗地为单位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申请土地抵押权登记的,各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工作,依进行注册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六条土地储备机构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但属于《土地登记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2年重点工
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1.20
•【字号】昌政发[2012]4号
•【施行日期】2012.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
项目的通知
(昌政发〔201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昌平区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昌平区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关于印发北京市 “ 十二五 ” 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2012 年发布)

关于印发北京市 “ 十二五 ” 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2012 年发布)

【法规标题】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2012年发布)【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京政发[2012]1号【适用区域】北京市【发布时间】2012-01-10【生效时间】2012-01-10【关键词】其它生态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二〇一二年一月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发展实施引导 第三章 发展建设重点 第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第二个五年建设时期;是首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新城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形成系统、规模发展的重要阶段。

通州、顺义、亦庄等重点新城作为调整城市空间结构、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主要载体,迎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新城的重要机遇期。

充分发挥重点新城在首都现代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和重要作用,对于推进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实现“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市域城镇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为通州新城、顺义新城、亦庄新城。

同时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兴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新要求,规划统筹研究了亦庄新城与大兴新城的整合发展,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统称为“亦庄—大兴新城”。

第三条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新城建设以“强化重点、示范带动;分类发展、全面推进”为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创新、机制适应、改革突破的基本方针,以全市统筹的产业布局带动提升新城产业层次和产业特色,以市级及新城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改善新城的生活服务水平,以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城的市政及交通支撑条件,加快形成与承载首都功能相配套、与区域城市群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新城。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12]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2.22【实施日期】2012.02.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成PM2.5监测网络,启动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治理方案,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陈添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县政府二、对老旧小区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绿化美化、街景与楼面整修等综合改造,共计1500万平方米;启动800余栋简易楼改造工作,涉及2.8万余户家庭。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杨斌、各区县政府区县长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三、开展京广线、京津城际铁路、京石铁路客运专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改善火车站周边环境,开展西单北大街及延长线、莲石路等80条重点大街环境达标工作,建设丰台区纪家庙、朝阳区重兴寺等6处开放式街心绿地公园。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协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四、对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9.02•【字号】京计投资[2002]1689号•【施行日期】2002.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计投资[2002]1689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计委,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编制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涉及投资、规划、土地、建设等方面工作,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9月2日北京市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办法(试行)为了确保市政府对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供应,加强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的宏观调控,培育健全规范的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更好地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家计委和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4号),特制订本办法。

一、编制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的的原则(一)协调统一原则。

土地年度供应计划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筹措计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基础上性质、规划条件、土地资源现状等因素进行编制。

(二)全市一盘棋原则。

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包括新征土地的供应和存量土地的供应。

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土地,也必须纳入本市土地年度供应计划,集中管理,统一供应。

北京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北京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北京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2月7日发布)/xwgb/tjgb/ndgb/201302/t20130207_243837.htm图1 2007-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7091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3797美元)。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0.8:23.1:76.1变化为0.8:22.8:76.4。

财政: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1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其中,实现增值税和营业税314亿元和1152.7亿元,分别增长32.1%和7.6%;实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752.5亿元和281.5亿元,分别增长10.1%和3.1%。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含中央追加支出)3685.3亿元,增长13.6%。

其中,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交通运输、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的支出分别增长61.7%、22.4%、20.9%、19.2%和18.9%。

图2 2007-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增长速度全市完成国税、地税税收(费)收入9220.3亿元,比上年增长15.2%。

其中,地税税收(费)收入2865.2亿元,增长7.5%。

价格: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3%,涨幅比上年回落2.3个百分点。

其中,食品价格上涨6.6%,非食品价格上涨2%;消费品价格上涨2.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2%。

表2 2011年、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度(%)指标2012年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3.3 5.6食品 6.6 10.6其中:肉禽及其制品 6.7 21.8水产品 4.8 9.5菜12 -1.9干鲜瓜果 2.1 10.7烟酒 2.2 2.5衣着0.9 2.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2.8 4.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5 3.7交通和通信-0.9 1.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2.3 -0.3居住 3.9 8.5图3 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月度同比和环比涨跌幅度全市农产品生产价格比上年上涨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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