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北师范大学考研真题法学综合试题A

合集下载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2016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B)法律部门是构成法系的基本单位(C)法律部门的划分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D)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方法2 (2017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该法条中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B)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D)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3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立法在内涵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权力(C)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和地方的二元立法体制(D)立法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 (2013年真题)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

(A)法律编纂(B)法律清理(C)法律汇编(D)法典编纂5 (2013年真题)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立法者都应当从自然科学家中产生(B)立法者应该在制定法律时多听听自然科学家的意见(C)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D)立法者不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6 (2015年真题)下列关于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立法包括法律的创制、认可、修改和解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邓析制“竹刑”,说明立法主体不仅限于特定的国家机关(C)现代国家权力体系中,立法权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力(D)国家结构形式对一国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不大7 (2012年真题)法官唐某向检察院举报了人事局局长邹某收受钱物的行为。

2016年法硕联考(法学)综合课真题解析【4】

2016年法硕联考(法学)综合课真题解析【4】

2016年法硕联考(法学)综合课真题解析【4】五、考察规律三:综合创新及示例1、法理学简述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简答)法律论证是指在司法裁判过程中,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对法律规范的选择和判断结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进行证立的过程。

法律论证具有如下特点:其标准是:(1)内容融贯性。

需要论证的裁判的前提具有命题学的性质,命题本身具有可反驳性,论证的过程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而融贯性则是证立一个命题能够成立的重要标准。

(2)程序合理性。

法律论证的程序必须是合理的,法律论证的过程必须建立在程序合理性的基础之上。

(3)逻辑有效性。

逻辑有效性是逻辑论证方法所追求的论证标准。

逻辑学方法通常是指三段论。

司法的功能是适用法律,通过将法律规则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然后得出判决。

这种判案的过程与三段论在形式上具有相似性,使逻辑方法能够在法律论证过程中加以采用变为一种必然现实。

由于逻辑有效性无法解决大前提的真假问题,因此也就无法保证其所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逻辑有效性不能成为法律论证的唯一标准。

(4)结论可接受性。

法律论证的命题要被人们接受,不仅要有法律依据,还应当是合理的,可以被不同层系的人接受。

2、法制史西周的结婚、离婚的规定及其后世影响(古文分析题)1、西周结婚的条件: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2、过程:一是"纳采",即男家请媒妁向女方送礼品提亲;二是"问名",即男方请媒妁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宗庙以定吉凶;三是"纳吉",即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四是"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又称"纳币";五是"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六是"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六礼作为西周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成为古代礼制的一部分。

2016法硕非法学综合课真题答案

2016法硕非法学综合课真题答案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

A选项不正确。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选项不正确。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D选项不正确。

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C选项正确。

2.【答案】D【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第一层次本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第二层次本质是物质生活条件、经济条件,对阶级意志的内容具有决定作用。

从根本上说,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D选项正确。

但是除了受经济因素影响外,阶级意志的内容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等,故B选项不正确。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可以调整经济关系,故A选项不正确。

政治的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市民的立法是为了维护市民的权利,二者的立法目的不同,C选项不正确。

3.【答案】D【解析】一切社会的法的作用都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不只是公法,私法也有这两种作用,B选项不正确。

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的角度来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法是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C选项不正确。

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解析】B单行刑法是指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

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A罪刑法定原则 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解析】A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题目中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解析】C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体现了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这一功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B)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解析】B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所以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第1~2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凡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2.下列关于法的历史演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的历史演进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B.封建制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私有制的法律类型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的核心特征之一D.从规范性调整逐渐发展为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3.下列关于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人权就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B.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C.人权是超越时代和历史的基本权利D.人权的主体是公民,其内容由宪法加以规定4.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判断,不正确的是()。

A.赵某生下一对双胞胎是法律事件B.钱某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法律行为C.孙某的房屋在地震中垮塌是法律事件D.李某声称自己被外星人劫持是法律行为5.下列关于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B.—国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由其文化传统决定C.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两级、多层次”D.立法公开是我国立法体制中“合法性原则”的集中体现6.我国《婚姻法》第2 条第3 款规定:“实行计划生育。

”按照法律原则分类的相关理论,该条文属于()。

A.政策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公理性原则D.基本原则7.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均为有权解释B.我国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两种形式C.历史解释方法既可用于正式解释,也可用于非正式解释D.按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8.下列关于宪法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综合考研,考研大纲,复试真题,考研重点,真题解析,考研心态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综合考研,考研大纲,复试真题,考研重点,真题解析,考研心态

北师考研详解与指导宪法名词解释1.代议制民主2.政党3.社会权简答题1.简述言论自由对民主政治的作用2.好像是政党的作用什么的。

这个记不清了。

论述题论宪法监督的体制与范围法理学基础名词解释1.行政解释2.法的编纂3.忘了。

简答题1.简述正当程序的特征2.忘了。

好像是法与政治那章里面的。

也许是简述法对政治的功能,不确定。

论述题论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误区一:以为自己考分高(>350)就高枕无忧了,也不准备复试,反正一定能上。

纠正:第一,考分高不一定排名高,同济经管系350是最后1名。

第二,即使排名高,照样被刷,尤其是非应届生和外校生,这次我复试刷的都是这2种人,而且370的都有。

理由是:不懂本专业知识,上了没法做研究,只会考试!误区二:认为复试前与导师见面,会引起反感,对自己不利。

纠正:我保证这是不可能的,你去与导师见面,表明你的意向和询问导师情况,又不是送礼,怎么会反感呢?面谈之后,说不定导师觉得你这人人际交往能力很强,印象好,就会要你。

总之,复试前一定要与导师面谈,不要到口试完了才知道自己导师是谁!误区三:认为复试中笔试很重要,使劲看书!纠正:1。

首先不是本专业的,你看几天能抵得上人家4年的课?2。

其次口试的重要性远高于笔试,导师对你的印象是最重要的。

我这次复试就是导师一句话说了算,根本不看笔试。

误区四:认为口试时随便穿穿就行了。

纠正:你要是穿件乞丐装,显然是鄙视老师,涵养再好也不要你。

但不要穿的太好,让老师有自卑感。

大方整洁得体就行了。

误区五:觉得英语口试很难。

纠正:英语口试一点不难。

主要是自我介绍(事先背下来),家庭情况等(随便说说),如果变态的话会问专业问题,这需要你背点专业词汇了。

误区六:认为自己是外校的,老师一个不认识,就不去见。

纠正:你不认识老师,办公室总能问到吧。

(家庭地址更好)然后去见面,用自己的个人魅力征服他。

与推销有类似之处。

误区八:调剂的话,只要分高就行。

纠正:首先建议大家不要调剂,因为调剂的大学一般不好,不如重考。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6年真题)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现行法律制度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法学和法理学的概述。

法学产生必须基于两个条件:首先,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光有法律是不够的,A选项说法错误;法理学作为法的普遍理论的研究,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因此,可以直接指导包括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在内的法治建设,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法学的研究对象显然不局限于有效的和现行的法律制度,还包括已经失效的历史上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思想等,D选项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绪论2.(2006年真题)民间故事《铡美案》中,驸马陈世美被依法处决。

这一法律现象说明A.法律是公共意志的反映,具有超阶级性B.法律有时候也是被统治阶级将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结果C.法律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共同意志的体现D.我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也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本质的界定。

阶级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法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当然也不例外地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即其所代表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故AB错误。

我国封建社会是典型等级社会,正统的儒家治国思想强调尊卑贵贱,不可能真正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D选项错误。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综合考研,复试真题,复试笔记,复试指导,复试经验,真题解析,考研动态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综合考研,复试真题,复试笔记,复试指导,复试经验,真题解析,考研动态

北师考研详解与指导宪法名词解释1.代议制民主2.政党3.社会权简答题1.简述言论自由对民主政治的作用2.好像是政党的作用什么的。

这个记不清了。

论述题论宪法监督的体制与范围法理学基础名词解释1.行政解释2.法的编纂3.忘了。

简答题1.简述正当程序的特征2.忘了。

好像是法与政治那章里面的。

也许是简述法对政治的功能,不确定。

论述题论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2015考研初试尘埃落定了,无论成绩如何,为保万全,考生都要对调剂的相关常识有所了解、掌握。

虽然在大数据时代,获取信息显得是那么简单,但是如何在大量的信息中寻找到对自己有价值的那部分?本篇文章,就是帮助那些考研调剂的“门外汉”们,了解考研调剂,并从而能够成为自己考研调剂方面的指导专家。

1.考研调剂更要拼实力许多同学在调剂的时候,会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学校会因为报考人数过少等原因,扩大调剂生的名额,实则不然。

许多名校不仅不会因此增加调剂名额,更不会因此来降低分数线。

很多时候招调剂生或者是让更多同学参加复试只是为了精挑细选适合的生源。

因此,换个角度说,调剂真正在拼是实力。

一般情况下,部分名校的招收调剂生,要求调剂生本科出身为“211”院校,或一般院校的重点专业,但更多的高校则没有此限制。

比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是一所“985”高校,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水平很高,只是由于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对考生的吸引力不足,才会对调剂情有独钟。

另外,像是西部地区的一些高校,有不少专业的实力强劲。

如云南大学的生物学专业被成为“小清华”,对调剂生的要求之一就是要有很强的专业知识。

2.调剂失败的最大原因是“等”和“慢”有些考生把调剂看得过于简单,从不积极主动的去搜集信息,只等着学校公布调剂信息,然后再去选择合适的学校寄出调剂申请表。

更有些同学在某些网站上发布调剂信息之后就不管不问,等着学校和导师来联系自己。

这两种做法都是考研调剂失败的直接原因。

另外,有些院校的调剂信息是不对外公布的,这就更需要考生主动联系学校,积极的去打听。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试题及解析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试题及解析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试题及解析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单}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现行的法律制度{单}[答案]C[考点] 法学与法理学[解析] 法学产生的条件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并非同时出现,A错误;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D项错误。

学习和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学习其他部门法学乃至为整个法律学科奠定必要的专业理论基础。

B项错误,C项正确。

{单}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A.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B.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C.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D.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单}[答案]D。

[考点] 法的本质[解析] 《考点解析》原文,马克思的话反映了法的第二本质“法的物质制约性”,即法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

所以选D。

{单}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B.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C.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D.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单}[答案]D。

[考点] 法的作用[解析] 根据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等,A项错误。

2016年淮北师范大学考研真题教育学基础综合试题(A)

2016年淮北师范大学考研真题教育学基础综合试题(A)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科目名称:教育学基础综合科目代码:627注: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纸上的无效!-------------------------------------------------------------------------------------------------------------------- 一、名词解释:第18小题,每小题5分,共40分。

~1、教育目的2、学制3、课程4、产婆术5、稷下学宫6、费里法案7、最近发展区8、定性研究14小题,每小题20分,共120分。

二、简答题:第9~9、谈谈你对中国教育现代化的理解。

10、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

11、学习动机及其构成要素。

12、中国道德教育思想的宝贵经验。

13、德国17-18世纪大学改革的特征。

14、什么样的问题才算好的研究问题?17小题,每小题30分,共90分。

三、论述题:第15~15、发达国家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发展教育的经验。

16、教师劳动的特点。

17、联系实际谈谈如何才能进行有效的学习。

19小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四、材料分析题:第18~18、仔细阅读下面的材料,然后回答后面的问题。

“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正如在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

—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教育学讲授纲要》,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12(1)该材料表达了作者的什么主张?(10分)(2)谈谈你对赫尔巴特这句话的评价。

(15分)19、分析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在教育管理体制方面,英国经历了教会的自由管理——地方管理——中央和地方共管——中央集权几个阶段,法国从拿破仑时代开始了200多年的中央集权制,美国一直实行地方分权制。

(1)谈谈你对以上发达国家教育管理现象的认识。

(10分)(2)表达自己在教育管理集权或分权方面的倾向性。

(15分)。

2016北师大刑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北师大刑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北师大刑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707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基础,宪法学,刑事诉讼法)
法理
名词解释:权益复合型规则,目的解释,自助免责
简答:简述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
论述:论述法的价值整合
宪法
名词解释:宗教信仰自由,地方自治,知情权
简答:简述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民主选举的原则
论述:内阁制与总统制两种行政体制的异同
刑事诉讼法
名词解释:刑事诉讼主体,当事人,起诉便宜主义,传闻排除规则,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
简答:简述我国强制措施适用需要考虑的因素,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全面调查原则。

916刑法学
简答: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限,事实认识错误对定罪量刑的影响,保险诈骗罪的着手与未遂,妨害公务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论述:1.2015年8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特赦部分罪犯的决定》,请结合特赦的理论原理论述这一决定的时代意义极其内容
2.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2016法硕综合课答案

2016法硕综合课答案
{单2016.17}[答案]a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所有资产阶级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始终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故选择c。
{单2016.9}下列关于我国司法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种
b.司法权独立意味着司法权不受一切单位和个人的监督
c.司法权的终局性意味着一切纠纷最终都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决
{单2016.2}[答案]d。
[考点]法的本质
[解析]《考点解析》原文,马克思的话反映了法的第二本质“法的物质制约性”,即法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所以选d。
{单2016.3}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b.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c.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d.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
{单2016.6}2013年5月,某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运输毒品2千克,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无期徒刑。该案所体现的我国法律效力的原则()。
a.属人主义b.保护主义c.属地主义d.折中主义
{单2016.6}[答案] c。
[考点]法的效力。
[解析]属地主义: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管辖领域内的人一律适用本国法律;属人主义: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保护主义: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础,不管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折中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单2016.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综合考研,复试真题,考研笔记,复试流程,考研大纲,考研经验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综合考研,复试真题,考研笔记,复试流程,考研大纲,考研经验

北师考研详解与指导宪法名词解释1.代议制民主2.政党3.社会权简答题1.简述言论自由对民主政治的作用2.好像是政党的作用什么的。

这个记不清了。

论述题论宪法监督的体制与范围法理学基础名词解释1.行政解释2.法的编纂3.忘了。

简答题1.简述正当程序的特征2.忘了。

好像是法与政治那章里面的。

也许是简述法对政治的功能,不确定。

论述题论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考研初试其实就是笔试!从小到大,同学们已经经历过N多次的考试,大家都应该对这个场景很熟悉。

不外乎好好看书做题,再掌握相应的复习考试技巧等就能成功应对。

然而,复试必须面临一些大家此前从没有面对过的场景:陌生的环境、不熟悉的老师和同学、更不熟悉的考试方式。

新问题不能用老办法面对陌生的事情人往往会感到恐惧,何况是这样一个关系前途命运的大事。

如何应对这一前所未有的挑战?你现在可能还在沿用之前备考初试的方式在准备复试。

面对的场景不同,之前的老办法还能管用吗?这样的思路和方式当然有问题。

面对新的场景新的问题,当然需要新的思维方式。

什么是场景思维?什么是场景思维?指的是自己通过已知情形思维构造一个场景,把自己放进去,不断地通过这样的想象模拟,使自己慢慢熟悉这种场景,最后总结出些应对这些场景的对策、方法和技巧。

这样的画面大家应该在电影上看到过。

如此训练,当真正面对这样的场景时,就能做到临场不乱从容应对。

考研复试就需要这样准备。

看书做题其实只是一种学习方式,远远不能适应所有的场面。

回顾自己的复试经历,对比分析其他结常见的考研复试场景,笔者总结出以下几大考研复试场景,并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这四个角度尽可能予以详细描绘。

研苞们最好边看文字边开动大脑构思这样的画面,不断地完善细节,巩固应对之策,这样复习绝对是最高效的。

考研复试四大场景考研复试一般持续三天时间,有的可能长一点。

其中,最关键的就四个场景。

分别是报道审核、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实践操作。

各个场景的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和事以及自己要怎么做等,都很重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
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686
注: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纸上的无效!
--------------------------------------------------------------------------------------------------------------------
宪法学部分(共50分)
一、名词解释(本题满分15分,共5小题,每小题3分)
1、宪法规范
2、宪法解释
3、违宪审查
4、政权组织形式
5、民族区域自治
二、问答题(本题满分24分,共3小题,每小题8分)
1、试述宪政的特征
2、试论权力制约原则
3、试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三、材料分析题(本题满分11分,共1小题)
2015年4月,某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某市再就业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后,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对报告表示不满意,决定通知市政府,要求其重新研究再就业工作,并于5月底之前将修改后的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问题:上述材料中,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否合宪?说明理由。

刑法学部分(共50分)
一、名词解释(本题满分20分,共5小题,每小题4分)
1、犯罪构成
2、刑事责任能力
3、防卫挑拨
4、法条竞合
5、结果加重犯
二、简答题(本题满分16分,共2小题,每小题8分)
1、简述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2、简述继续犯的构成特征
三、论述题(本题满分14分,共1小题)
1、论述我国刑法中的累犯
民法学部分(共50分)
一、名词解释(本题满分20分,共5小题,每小题4分)
1、形成权
2、期待权
3、诉讼时效
4、除斥期间
5、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二、论述题(本题满分30分,共3小题,每小题10分)
1、试论自愿(意思自治)原则
2、试述民事行为的无效情形
3、试述表见代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