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指南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概述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种危险源。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理。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程序与方法,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范围1.建筑工程中的高层搭设、拆除以及吊装作业;2.建筑物的基础与结构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3.电气装置的监理,包括电缆铺设、接头、电缆槽的施工等;4.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包括混凝土强度测试、结构钢材检测等;5.建筑工程中的爆破作业监理;6.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管理监理。
三、监理程序1.确定监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监理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的时间安排、监理的方法与内容;3.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场地的合理布置和设施的完善;4.监督施工的质量,包括对施工材料、工艺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抽样测试,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5.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对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6.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清洁、垃圾处理等进行检查和评估;7.定期报告监理工作进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跟进和解决。
四、监理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2.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得有利益冲突,不得接受业主或承包商的任何利益;3.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细则和监理计划进行工作,做到事前准备、事中监督、事后总结;4.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并及时向业主和承包商反馈;5.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进行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五、监理验收在建筑工程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的监理报告。
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2.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3.施工现场是否安全整洁;4.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监理问题;5.是否存在施工以外的潜在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三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等工程口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特殊结构模板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含8m),或跨度超过18m(含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lOkN/roe,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起重吊装工程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1、人工拆除工程;2、机械拆除工程;3、爆破拆除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特种设备施工;4、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5、6m以上的边坡施工;6、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各栋号工长负责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施工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的施工范围和特点,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
第六条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信息报送、方案编制、措施控制、日常检查、施工验收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危大工程检查制度
危大工程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制定本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检查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危大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高层建筑、大型桥梁、隧道、地铁等建设项目。
三、组织机构1. 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本检查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各参建单位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检查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包括围挡、警示标志、消防通道等。
2. 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达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工人是否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4. 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5. 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五、检查方式1. 日常巡查: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巡查。
2. 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风险点或事故隐患进行的专门检查。
4. 突击检查:不定期、不定时的随机检查,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问题整改1. 发现问题应立即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2. 相关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3. 安全监督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本检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措施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措施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监控措施编制单位: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一五年八月目录一、引言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管理1、危险源的辨识2、危险源的风险评价3、重大风险源与一般风险源的辨别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三、监控措施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2、坍塌3、触电4、火灾5、起重伤害6、脚手架工程7、深基础土方工程8、塔式起重机9、外用施工电梯10、起重作业11、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一、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管理1、危险源的辨识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
要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设施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危险源辨识小组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组。
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
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
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危险源辨识要求 a 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b 考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c 考虑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设施; d 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急(如火灾)状态; e 考虑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险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辨识方法、直接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安全检查表(可以采用《安全性评价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
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安化华天假日酒店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化华天假日酒店工程项目监理部2011年月日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履行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实施建设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湘建建管[2003]第170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意见》湘建建管[2004]第113号和《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湘建安质监[2003]第17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台,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和目标安全监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严格监督…安全监理目标:1、重、特大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人身任务事故。
3、严格监督,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规定,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三、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a)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b)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c)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请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d)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e)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f)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a)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b)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危大工程检查制度
危大工程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大工程的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电力设施施工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工程。
第三条危大工程检查制度的宗旨是加强对危大工程的监管,保障施工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危大工程的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危大工程的检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第六条危大工程的检查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注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技术监督,提高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危大工程的检查应当坚持科学、严谨、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危大工程的检查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防范风险。
第九条危大工程的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决策、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十一条设立危大工程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大工程检查的工作方案,协调推进检查工作,主持检查工作的实施。
第十二条设立危大工程检查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危大工程的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的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
第十三条设立危大工程检查工作专班,负责实地检查工作,根据检查方案和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四条设立危大工程检查督导组,负责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五条危大工程检查应当按照计划进行,明确检查目的、范围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和重点。
对重大危险源现场施工安全的检查制度
对重大危险源现场施工安全的检查制度一、引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或废弃过程中,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危险物质或场所。
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现场施工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检查目的1. 确保重大危险源现场施工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2.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
4. 加强政府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检查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2. 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是否到位。
3.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情况。
4. 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到位。
5. 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演练情况。
6.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7. 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检验、合格。
8. 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9. 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10. 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 专项检查:针对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
3. 联合检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检查。
4. 随机检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随机对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 群众举报:鼓励群众对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进行举报。
五、检查程序1. 检查计划: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
2. 检查通知:在检查前,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告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
3. 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按照检查内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4. 现场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5. 整改复查:对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各参加建单位要随时检查、控制,确保重大危险源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各参建单位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责任清楚,严格按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执行。
三、对在危险区域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到每一个操作人员。
四、定期检查危险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是否在可控制范围,并有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
五、发现重大隐患,一线员工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或分管领导。
六、项目部接到重大故隐患报告后,应立组织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按照“五定”原则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形成重大隐患治理台账。
七、隐患治理台账包括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完成治理时间。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1、项目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及监控管理,负责危险源(点)监督检查。
各分包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危险源(点)登记建档及管理。
2、要按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点)进行辨识、认定。
各项目危险源控制点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监控、重点管理,并要有相关的检查、记录、登记台帐。
3、各危险源(点)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并设危险源警示标志。
4、各单位(分包单位)危险源点要搞好季节性安全检查防雷电、防鼠、防汛、防火、防爆、防冻、防自然灾害,专项检查等工作。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完善并要有相关检查记录。
5、各危险源点岗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标准化操作。
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设备运行、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性,履行安全责任制,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严厉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6、各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危险源(点)岗位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检查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上报。
7、重大危险源点,要按照危险辩识、评价、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每年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8、危险源(点)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设备连锁报警装置,要定期检查、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装置有效正常运行。
9、各单位危险源(点),发生事故时,要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对无法控制的事故,要及时启动本单位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上级领导,对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求救援预案。
10、项目工程部、安全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施工阶段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为了保护建筑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以明确全体员工在施工现场中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全体员工,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等。
三、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和评估1.施工单位应当通过勘察和分析,确定建筑施工现场中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机械设备使用、电气设备使用、物料堆放等。
2.重大危险源的级别评估应当根据危险程度、暴露程度和可能性进行评估,并确定相应的控制等级。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1.重大危险源的遏制措施1.1高空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高空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并保证高空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制定机械设备使用规范,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1.3电气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电气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使用人员应当经过电气安全培训,并按照相关规范使用设备。
1.4物料堆放:施工单位应当有专门人员负责物料的堆放检查和整理,确保物料的安全堆放并防止堆放过程中的塌方事故。
2.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2.1高空作业: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并安装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等。
2.2机械设备使用:施工现场应当划定机械设备操作区域,并设置防护栏杆,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区域。
2.3电气设备使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当配备漏电保护器、挡板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4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区域应当进行划定,并设置防护栏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理措施3.1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制定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迅速应对,并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范本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范本一、引言随着建筑工程规模的扩大和工期的紧迫,施工现场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范本,以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的水平和安全防范的能力。
二、危险源识别与评估1. 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以确定潜在的重大危险源。
例如:高处作业、悬挑作业、倒塌风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化学品储存等。
2. 对危险源进行详细的评估,包括评估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发生频率、严重程度等。
例如:高处作业可能导致坠落事故、悬挑作业可能导致坠物事故、倒塌风险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电气设备可能导致电击事故等。
三、控制措施制定与实施1. 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例如:对于高处作业,应采取安全带固定、安全网防护等措施;对于悬挑作业,应设立防护网、限制通行区域等措施;对于倒塌风险,应加强施工监控、修复裂缝等措施;对于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等措施。
2. 实施控制措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意识。
例如:组织培训班,对高处作业、悬挑作业等人员进行操作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监督检查与问题处理1. 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
例如: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例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源,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警告、处罚等。
五、事故应急预案与演练1. 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撤离、伤员救护、火灾扑救等内容。
例如:制定不同级别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例如:组织火灾扑救演练、伤员救护演练等。
施工现场监理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监理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措施(总2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1 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监控措施1.1 重大危险源定义《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对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为: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单元。
1.2 工程项目开工前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而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参加。
为此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针对建筑工程类型、特点、规模等情况,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方性规程等文件,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将本工程施工各阶段、各部位所需控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一一列出,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提出预控措施。
2 施工现场常见的重大危险源类型2.1 高空坠落造成高空坠落的主要因素有: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脚手架上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2.2 触电造成触电的主要因素有:临时用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电气设备、变配电装置等不符合要求,架空线路距建筑近防护措施不到位等。
2.3 施工坍塌这里的施工坍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深基坑工程,二是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
2.3.1深基坑坍塌深基坑是指挖掘深度超过1.5m的沟槽和开挖深度超过5.0m的基坑以及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有影响的基坑(槽)。
造成深基坑坍塌的主要因素有:边坡未放坡或放坡坡度不符合要求;超挖;在坑边1.0m范围内堆土,或在1.0m范围外堆土,但堆土高度超过要求;雨季坑内未及时排水。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查表一、危险源识别1.确认施工现场中是否存在以下危险源:•高处作业•隐蔽工程•现浇混凝土作业•电气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危险品储存二、危险源评估1.针对上述危险源,分别进行危险源评估,确定其危险等级。
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根据危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应急处置设备、器材等资源清单–外部应急资源联系方式三、危险源控制1.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控制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密可靠,确保控制措施有效实施和运行–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2.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建立检查、考核、整改和追究责任的制度。
监控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查周期和检查项–质量标准和责任分工–异常情况的处理流程–检查结果的记录和汇总四、安全教育1.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危险源和安全措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相关危险源和危险等级的介绍与评估–相关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2.建立安全管理月报制度,定期发布安全信息和例行检查结果。
安全管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不良事件和事故的处理情况–整改措施的跟踪和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和考核结果的汇总五、质量管理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环节:–工程设计和图纸符合规定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检验结果–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和质量检查结果2.设置相关的质量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检查和测试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质量控制点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进度和现场安排的符合情况–施工中造成的对周边环境和其他市政设施的影响情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情况六、环境保护1.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全面识别、评估和控制重大危险源,有效预防和应对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桥梁、道路、隧道等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
三、危险源辨识与评估1. 危险源辨识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并编制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电击、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爆炸、有害物质等。
2. 危险源评估施工单位应根据危险源清单,进行危险源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危险源的可重复性、危险程度、频率和可能的危害后果。
根据评估结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类,确定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四、控制措施1. 操纵控制施工单位应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采取操纵控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完善的标志标识、启动保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备的使用以及教育培训等。
2. 工程控制施工单位应对危险源进行工程性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设计、科学施工方法、严格执行工艺流程以及采用可靠的工具和设备等。
3. 个人防护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五、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事故报警、紧急撤离、施救和抢险等内容。
所有从业人员应熟悉预案内容,并进行定期演练。
六、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违反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七、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危险源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
建筑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筑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建筑施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根据《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临时用电、施工场地、施工材料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三、管理目标1. 制定全面的建筑重大危险源清单,明确各类危险源的特征和管理要求。
2.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3.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5. 不断完善建筑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
四、管理机构建立由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等组成的建筑重大危险源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
五、危险源清单的制定1. 高处作业包括建筑施工中的各类高空作业,如悬挑作业、脚手架搭设、架桥施工、起重吊装等。
2. 机械设备包括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如起重机、塔吊、拆迁机械、混凝土搅拌站等。
3. 电气设备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临时用电设施,如电焊机、电动工具、临时配电箱等。
4. 施工场地包括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和施工条件,如地基土质、地下管线、施工材料堆放等。
5. 施工材料包括各类建筑材料和工程用品,如混凝土、砖瓦、钢材、脚手架、模板等。
六、风险评估和管控1. 针对建筑重大危险源,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估表,对各类危险源的可能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
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场地布置等。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危险源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4. 针对井然卓立重大危险源,加强现场督导和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和整改。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1. 定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包括高处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电气用电、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参与建筑施工的组织和个人。
三、重大危险源定义所谓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建筑施工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电击、火灾、坍塌等情况。
四、责任主体1. 建筑施工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负责建筑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与协作。
五、安全监督措施1. 建筑施工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计划,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
2. 建筑施工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重大危险源。
六、安全培训1. 建筑施工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参与建筑施工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认识、风险防控措施等。
2. 安全培训应当定期进行,同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参训人员。
七、安全检查1. 建筑施工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隐患排查。
2. 安全检查应当记录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八、事故应急处理1. 建筑施工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2. 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九、违规处理1. 发现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危险源未及时整改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责问责,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十、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施工活动。
建筑工程危险源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危险源检查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源检查的目的和依据1. 目的:建筑工程危险源检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 依据:本制度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危险源检查的范围和对象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
2. 对象:危险源检查的对象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等。
四、危险源检查的内容和方式1. 内容:危险源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2) 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3) 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性;(4) 作业人员的操作方法和个人防护措施。
2. 方式:危险源检查可以通过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测、抽查等方式进行。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五、危险源检查的责任和措施1. 责任:各建筑工程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危险源检查的责任,确保危险源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措施: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六、危险源检查的监督和督促1. 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建筑工程危险源检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危险源检查工作的规范开展。
2. 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和指导,确保危险源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危险源检查的记录和报告1. 记录:危险源检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内容。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轨道交通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概况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监理10本次招标起点为中山路站,终点为沙冲路站(不包含车站),分为2个工作段,设3站4竖井,3站为中山路车站、人民广场车站、火车站车站,4竖井为中人区间竖井、人火区间1号、人火区间2号竖井、火沙区间竖井。
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竖井、横通道、围护桩、深基坑开挖,车站结构、隧道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1、监理部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识别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评价,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录建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认真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2、重大危险源项目监理部门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后,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是规定的深基坑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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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指南1 总则1.1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我省相关规定,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监督行为,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督内容的具体规定。
1.3 本指南所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指高边坡、深基坑(槽)、高大模板、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大型装配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爆破工程及其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活动。
1.4 本指南所称高边坡,是指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边坡;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大模板,是指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以及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的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1.5 本指南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包括有资料检查和现场实体检查两个方面。
2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2.1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资料进行重点抽查:2.1.1 对施工单位的资料检查内容:1、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责任。
2、是否编制了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无按规定进行审批。
3、是否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专项施工方案有无重大危险源及周边环境监控方案,有无指定专人监控,有无重大危险源及周边环境的监控记录。
5、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单位有无安全技术交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无操作资格证书。
7、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有无施工安全检查记录,重大危险源有无专人监控管理记录。
8、是否适时上网申报重大危险源。
9、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
2.1.2 对监理单位的资料检查内容:1、监理单位有无编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作业活动有无进行旁站监理,有无旁站监理记录。
3、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有无进行定期检查,有无检查记录。
对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复查确认。
2.1.3 对建设单位的资料检查内容:1、有无按规定报送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治措施。
2、有无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无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2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实体抽查:1、现场实际与内业资料是否相符。
2、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抢险队伍等是否落实到位。
3、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不落实情况。
4、重大危险源有无醒目的标识、警示。
5、有无在醒目位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3 高边坡工程3.1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资料进行重点抽查:1、勘察、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基本要求。
2、建设单位有无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高边坡设计方案进行专项论证;对高度超过15m,且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工程影响较大,或者超过规范规定的建筑边坡,建设单位有无按规定组织省土木建筑学会专家库中不少于3人的专家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3、施工单位有无对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进行调研,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审批手续是否完整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高边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方案内容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监测单位有无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要求的变形值界限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监测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有无连同施工方案由专家组一起论证。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护,有无监护记录。
6、施工现场实测数据是否超过规定值,是否与监测记录相符;有无制定针对施工现场实测值超过规定值时的处理方案。
7、相关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3.2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实体抽查:1、高边坡有无位移、开裂、渗漏及其他变形情况,邻近建(构)筑物有无险情,边坡监测有无异常。
2、当边坡监测数据超过规定值时,有无按制订的处理方案组织实施。
3、高边坡支护是否与专项方案相符,边坡坡度设置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4、上下边坡的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要求,高边坡临边防护是否符合专项方案要求。
5、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是否保证排水畅通。
6、边坡坡顶堆载是否超过专项方案要求。
4 深基坑(槽)工程4.1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资料进行重点抽查:1、有无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建设单位有无组织专家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对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深度超过7m),且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工程影响较大,或者超过规范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建设单位有无组织省土木建筑学会专家库中不少于3人的专家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2、施工单位是否有对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的进行调研,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审批手续是否完整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方案内容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监测单位有无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要求的变形值界限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监测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有无连同施工方案由专家组一起论证。
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护,并有监护记录。
5、施工现场实测数据是否超过有关标准,是否与监测记录相符;有无制定针对施工现场实测值超过规定值时的处理方案。
6、相关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4.2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实体抽查:1、深基坑有无位移、开裂、渗漏及其他变形情况,位移、裂缝是否超标,邻近建(构)筑物有无险情。
2、有无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有无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变形监测和沉降观测有无异常。
3、基坑支护是否与设计内容相符,基坑施工过程是否与设计工况相符。
4、当基坑监测数据超过规定值时,有无按制订的处理方案组织实施。
5、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深基坑周边堆载、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是否符合专项方案要求。
7、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8、深基坑有无设置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有无积水情况;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有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措施。
9、上下基坑的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5 高大模板工程5.1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资料进行重点抽查: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方案内容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模板支撑体系所用构件和连接件是否有材质保证书或和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3、大型工具式模板的吊装设备、滑(爬)模提升机构是否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4、模板支撑系统基础地耐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施工单位在模板安装(拆除)过程中有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护,有无监护记录。
6、施工现场变形实测数据是否超过有关标准,是否与监测记录相符;实测数据超过规定时是否有制定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7、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毕,浇筑砼前是否组织相关人员验收签字,并有验收记录。
8、拆模申请手续是否齐全,拆模时砼强度是否到达要求。
5. 2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实体抽查:1、模板支架有无下沉变形现象。
2、模板支架立柱基础为回填土地面时,有无平整夯实,有无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和底座;有无采取排水措施。
3、模板支撑系统材质及立杆间距是否与方案相符,步距是否超过1.5m;模板支撑体系有无形成整体受力。
4、钢管支架立柱接长有无采用搭接,对接接头有无按有关规定错开设置,立柱顶部有无设置可调支托,有无利用横杆直接受力。
5、立柱有无按规定设置水平拉杆和剪刀撑;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有无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拉杆;架体高度在8~20m时最顶步距水平拉杆有无加密,架体高度大于20m时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有无加密;水平拉杆端部有无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6、架体四周及中间沿纵、横向有无设置纵向剪刀撑,架体两端与中间沿水平方向全平面有无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的构造是否符合规定,剪刀撑有无设置成连续式剪刀撑。
7、扣件螺栓、碗扣节点有无松动损坏现象;扣件拧紧扭力矩是否符合要求。
8、现场混凝土施工方案与专项方案是否一致,模板面混凝土及其它材料设备堆放是否超过专项方案要求。
6 脚手架工程6.1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资料进行重点抽查: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方案内容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规定。
3、搭拆过程中施工单位有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护,有无监护记录。
4、附着升降脚手架是否经建设部组织鉴定的产品。
5、附着升降脚手架有无完整的制作安装图,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有无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6、附着升降脚手架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有无维护保养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7、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有无提供合格证和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8、脚手架有无验收记录;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前有无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有无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附着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每提升一次,有无重新组织验收。
6.2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实体抽查:1、架体和杆(构)件(悬挑悬挂组件)有无下沉或弯曲变形、开裂现象。
2、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悬挑悬挂组件)、立杆、连墙件及各类杆件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扣件扭力矩是否符合要求。
3、落地架立杆基础为回填土地面时,有无平整夯实,有无设置支座或垫板,有无采取排水措施;超过50m的扣件式钢管外架或超过24m的碗扣式钢管外架架体有无采取相应加强措施。
4、悬挑架的支承结构是否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固端长度有无大于1.5倍的外挑长度,与建筑物连接是否可靠;立杆底部有无固定牢靠;架体高度有无超过24m。
5、附着升降脚手架有无定型的主框架和支撑框架,有无安全可靠的防倾斜装置、防坠落装置以及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控制中心有无专人负责操作;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装置是否设置在同一支承结构上。
6、扣件螺栓、碗扣节点有无松动损坏现象;扣件拧紧扭力矩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是否扭曲、打结、断股、磨损断丝达到报废规定。
7、有无利用架体支顶模板;卸料平台与架体是否连接在一起。
8、现场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架体上的材料堆载是否超过专项方案设计的要求。
10、脚手架是否按规定进行防雷接地;脚手架与附近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应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