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
科技创新基金政策解读
科技创新基金政策解读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各国纷纷推出科技创新基金政策以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
科技创新基金政策作为一种特殊的政策工具,旨在支持科技领域的研究和创新,并为科技企业及创新人才提供资金支持。
一、科技创新基金政策的意义科技创新基金政策的推出,对于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科技创新基金政策可以有效解决科技企业在创新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降低其创新风险。
其次,科技创新基金政策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最后,科技创新基金政策还可以激励创新人才开展科技研究,加快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科技创新基金政策的主要内容科技创新基金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拨付、项目评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首先,科技创新基金政策通过向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提供资金支持,来解决其在研发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其次,科技创新基金政策通过项目评审来筛选出具有创新潜力和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并提供资金支持给这些项目。
同时,政府还会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并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三、科技创新基金政策的运行机制科技创新基金政策的运行机制主要由政府、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构成。
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资金提供者,负责制定科技创新基金政策,并确定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方式。
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则需要根据政府的政策要求,积极参与科技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并按照政府的要求执行项目。
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政府还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项目的有效执行。
四、科技创新基金政策的影响与挑战科技创新基金政策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科技创新基金政策可以提高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其次,科技创新基金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科技资源和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然而,科技创新基金政策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如何确保资金的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如何提高项目评审的效率和科学性等问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武新管[2012]13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武新管[2012]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资本特区”建设,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5 年第 39号令)、《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专门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它社会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主要投资于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中期的创业企业。
第三条引导基金主要资金来源为:(一)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二)争取其它财政性资金;(三)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四)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
第二章基金的运作和管理第四条引导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管委领导及发展改革局、科技和创新局、企业服务局、财政局、纪律监察综治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引导基金重大事项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议引导基金的年度投资工作计划;(二)审议创业投资企业或管理公司提出的创投企业设立方案及引导基金参股建议方案,做出投资决策;(三)确定并调整引导基金投资的审批程序,确定时应保持决策程序的简化和高效;(四)对引导基金参股的创投企业退出方案进行决策;(五)对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进行决策。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引导基金日常管理与运作事务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召集,根据市场准则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负责部分专业事务,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局(金融办)。
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1、具有职工、博士、硕士、本科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
2、任教于我院职工,指导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3、研究具有质量、内容新颖、前沿研究,具备市场竞争力、预期效益明显;
4、有独立的科研机构,拥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5、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成果离不开指导教师的指导,共同完成的项目,必须得到指导教师的承诺,才可以参与竞争获得专利委托资金;
6、同一申报单位提交的专利申请书及成果,必须有明确的分担比例;
7、通过此资金的项目的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技术属实,不得利用申报资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行为。
二、申报材料
1、专利研发项目实施计划书;
2、申报人介绍和成果特色;
3、申请专利申请书;
4、专利技术说明书;
5、申报人简历;
6、参与该项目研究论文集成;
7、其他可以证明申报人资质的可复印资料。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一中民终字第04470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一中民终字第0447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延华,男,汉族,1953年8月17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4号院12楼9号。
委托代理人徐新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46号。
法定代表人刘传铁,主任。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法定代表人梁桂,主任。
被上诉人(原告被告)晏明春,男,汉族,1950年9月5日出生,武汉明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50-4-3-6号。
被上诉人(原告被告)武汉明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0号5栋10单元201室。
上诉人张延华、上诉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东湖管委会)因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均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原审法院)于2008年12月9日作出的(2008)海民初字第29003号民事裁定书(简称原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张延华的上诉理由为:一、本案的主要侵权行为地是北京市海淀区而非武汉市,上诉人张延华有权选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本案诉讼指向的主要侵权行为是晏明春及武汉明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简称明春公司)违法使用上诉人张延华的LETORP 软件著作权及技术资料向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简称科技部基金中心)申报项目,明春公司、东湖管委会签订的《基金项目合同》,科技部基金中心立项、签订《基金项目合同》及拨付资金的行为。
上述行为共同指向了同一对象,即上诉人张延华的LETORP软件著作权。
上述行为均围绕科技部基金中心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因此,北京市海淀区是本案的主要侵权行为地。
科技部基金中心的立项及签订《基金项目合同》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基金项目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合同,均不影响明春公司、东湖管委会签订《基金项目合同》的侵权性及可诉性,更不影响本案侵权行为地的判断。
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11年11月29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全社会参与的科技创新体系。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促进工作,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建立科技创新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科技创新促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按照本条例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科技创新促进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体现科技创新促进的要求,并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市、区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促进工作,组织实施科学技术专项计划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支持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园区发展。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促进科技创新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区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第八条本市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依法在本市设立科学技术奖项。
第九条本市弘扬崇尚科学、敢于创新、诚实守信、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鼓励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武汉最值得一去的科技创新园区有哪些
武汉最值得一去的科技创新园区有哪些武汉,这座充满活力与创新的城市,拥有着众多令人瞩目的科技创新园区。
这些园区不仅是科技企业的摇篮,也是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探寻一下武汉那些最值得一去的科技创新园区。
首先,不得不提的是光谷生物城。
作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光谷生物城聚焦于生物产业,涵盖了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医疗器械、生物服务等多个领域。
这里汇聚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生物科技企业,形成了从研发、生产到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走进光谷生物城,你能感受到浓厚的创新氛围。
现代化的研发大楼、先进的实验设备、高素质的科研人员,都让人对这里的生物科技发展充满信心。
而且,园区内还配套了完善的服务设施,包括人才公寓、商业中心、金融机构等,为企业和人才提供了便利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另一个亮点是光谷软件园。
这是一个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为主导的园区,吸引了众多知名的软件企业入驻。
从互联网巨头到新兴的创业公司,在这里都能找到它们的身影。
光谷软件园不仅拥有一流的办公环境,还提供了丰富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机会。
园区内经常举办各类技术论坛、培训活动,促进了企业之间的经验分享和知识传播。
此外,这里还有专业的孵化机构和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助力他们实现梦想。
武汉未来科技城也是不容错过的科技创新园区之一。
它以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
未来科技城的规划和建设极具前瞻性,园区内的建筑风格现代、大气,充满了科技感。
这里拥有国家级的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吸引了大量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
同时,未来科技城还注重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加强了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除了上述几个大型的科技创新园区,还有一些特色鲜明的园区也值得关注。
比如,武汉创意天地,这是一个以创意产业为核心的园区,融合了艺术、设计、文化等多种元素。
科技创新基金发言稿范文
科技创新基金发言稿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科技创新工作者:大家好!很高兴能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与大家共同见证和参与科技创新基金的成立仪式。
首先,我代表科技创新基金的发起人,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嘉宾和朋友们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在这个场合,我十分荣幸地向各位介绍一下我们的基金,并谈谈对科技创新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一、科技创新基金的成立宗旨科技创新基金是一个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为目标的专项基金,旨在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和团队,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促进创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深知,科技创新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在当前这个快速变革的时代,技术更新和创新速度越来越快,科技创新更是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必争之地。
作为一家致力于推动科技发展的机构,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于商业领域,为更多的科技人才提供支持和帮助。
科技创新基金应运而生,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二、科技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和使用目的科技创新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公益捐赠和企业投资。
资金的使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项目的孵化和加速,技术创新研发资助,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应用等。
这里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我们将坚持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通过严格的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最大化效益,确保科技创新基金的公益性和永续性。
三、对科技创新发展的一些看法和思考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
当前,随着“新基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的不断涌现,科技创新的意义和作用愈发凸显。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科技创新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科研资源分配不均衡、科技成果转化难度大等。
因此,我们亟需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创新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吸引,从而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东湖高新区 科技企业落户投资协议书
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落户投资协议书协议书甲方:东湖高新区乙方:(科技企业名称)鉴于,甲方是位于华北地区的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乙方是一家专注于(科技企业的主要业务)的科技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投资能力;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投资项目乙方计划在东湖高新区建立投资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的主要内容、目标和预期效益)。
二、投资额度乙方计划投入的资金总额为(投资额),资金可分为一次性投入和分期投入两部分,具体金额和分期支付方式如下:1.一次性投入的金额为(金额)人民币,在签署本协议之后的(日期)内支付给甲方。
2.分期投入的金额为(金额)人民币,具体支付方式如下:(列明每次支付的金额、支付日期,以及支付的比例和期限)三、甲方的责任1.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场地和基础设施,以满足乙方投资项目的需求。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减免、人才培养支持、专利保护等。
3.提供必要的政府服务和协助,协助乙方顺利落户和开展业务。
四、乙方的责任1.根据投资项目的需求,按计划进行资金投入。
2.在东湖高新区合法注册设立科技企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的义务。
3.遵守东湖高新区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按规定行使企业权益。
4.持续推进投资项目的实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五、保密条款1.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双方同意严格保守相关信息,并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的存在和内容是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公开或披露。
六、解决争议1.凡属本协议之解释或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订应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张图看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一张图看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简介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和江夏区之间,总面积51.8平方公里。
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华中地区重点发展高科技产业区之一。
目前已形成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为主的发展格局。
现状
一张图可以直观地展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现状。
从图中可以看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已初步形成以园区为核心,产业为血脉,科研为支撑的立体发展格局。
其中,园区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高,建有各种较为完善的公共设施,并且交通便捷。
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包括武汉地区较为知名的华为、中兴、华中科技大学、国家超级计算机中心等在内,吸引了众多高科技企业进驻。
科研创新成果丰硕,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拥有大量的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获得多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际性科学奖项。
未来
目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正持续推进升级,以加强核心技术的突破,形成产业升级的新动能为重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未来,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这两所顶尖高校,区域内将形成一批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和一批深度技术创新型企业,为整个武汉及甚至华中地区的科技发展注入强有力的新动能。
总结
随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快速发展,武汉正在逐渐成为我国重要的创新经济区之一。
未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将继续加强高端产业的研究和开发,通过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打造中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之一。
科创基金管理制度
科创基金管理制度一、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的概念科技创新基金是由政府、企业或科研机构等设立的用于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基金的设立,旨在为科技人才提供更多的科研经费和支持,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对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体系、管理机构、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是保障科技创新基金有效使用、规范管理和提高资金利用效果的必要手段。
一方面,科技创新基金的规模庞大,涉及资金领域广泛,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利用,并最大限度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另一方面,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流程和机构设置,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防范和化解风险,增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果,从而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活动的需要,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三、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和原则(一)科技创新基金管理体制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体制。
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体制包括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构成、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等方面。
建立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定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的管理流程,有利于提高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果,保障科技创新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科技创新基金管理程序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二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程序。
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程序包括申请、评审、发放、监督等环节。
规范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要求,简化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科技创新基金的有效使用和资金利用效果。
(三)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方法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三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方法。
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方法包括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管理技术等方面。
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金融服务共建资本特区
政府资金放 大1 0 倍 ,鼓励投资 初创期科技企业 。二 是加大政策补贴 力度 ,培育和引进包括华工创投 、
光 谷 创 投 、 东湖 创投 、 深 圳 创 投 、联 想 创 投 、硅 谷
新区科 技创新 创业活 力不 断增强 ,先后 有5 8 7 个人
才 团 队 、1 0 0 0 多 名博 士 到 东 湖 高 新 区创 新 创 业 。 完 善 科 技 金 融 政 策 体 系 ,吸 引 金 融 及 服 务 机 构
天 堂等 知 名风 投 机构 在 内的股 权投 资及 管理 机构 2 2 5 家 ,带动其他社会投资近5 0 0 亿元 。 三是创新工 作机制 ,推 动企 业资本市场融资 。加强政府部 门联
动 ,建 立 企 业 改 制 上 市 “ 绿 色 通 道 ” ;加 强 与 境 内
集聚发展 。资本特 区建设 启动以来 ,省市区先后 出
台 了2 6 项科技金 融专项政策 ,惠及各类金融机构 、
中介服务机构 、创业人 才和创新型企业 。科技金融
专 项 投 入 累 计 约6 亿元 。
二 、 完善 金 鼬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推 动 科 技 与金 融 的 有 效 结 合
外证券 交易所 、中介机构的合作 ,加强上市后备企
武汉东湖高新 区成立于1 9 8 8 年 ,规划面积5 1 8 平
企业信用评价评级工作 。二是 加快 东湖高新 区中介 服务体系建设 。设立会计服务 外包基地 、涉外法律 服务平 台,集聚 国内外知 名律 师事 务所 、会计师事 务所等一般 中介服 务机构6 7 家 。同时设 立或引进科
技 金 融 服 务 协 会 、创 业 投 资行 业 协 会 、信 用 评 级 、 知识产权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1 9 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征求意见稿)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5.2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暂定名)(第九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与服务第三章创新主体与创新平台第四章创新创业与政策保障第一节人才引进与培育第二节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成果转化第三节创新创业与资金支持第四节股权激励和收益分成激励第五节信用服务第六节其他第五章规划与环境建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推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高新区在聚集创新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新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国家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目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高新区内进行创新示范建设和发展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高新区范围】高新区范围包括:东起,西至;南起,北至(以市委、市政府确定范围为界限)。
第四条【发展目标和地位】高新区建设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汇聚创新要素,探索创新机制,改善创新环境,充分发挥高新区科技研发、创业孵化、产业带动和机制创新等功能,将其建成科学发展的试验区、先进产业的集聚区、技术研发的引领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成为世界一流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及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第五条【建设途径】高新区建设坚持省市共建、共管,坚持政府推动主导,坚持统筹协调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落实高新区发展规划,将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纳入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
第六条【产业领域与产业集群】高新区应当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光电子信息、新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逐步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介绍
1、概况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成立于1987年6月,是中国第一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中国孵化器事业的发源地,也是国内第一家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化运作的企业孵化器。
东湖创业中心秉承“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宗旨,致力于寻求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孵化器发展之路,一直专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投融资策划、网络、培训、物业、餐饮、通信等各类服务。
截止2009年底,东湖创业中心累计孵化中小型科技企业1103家,其中毕业企业681家、在孵企业422家;孵化科技项目9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61项),在孵企业专利授权数为252项;毕业企业中上市公司6家;累计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66000余人次。
2009年,东湖创业中心孵化企业的行业分类为:电子信息类(软件为主)占40%、光电一体化类(硬件为主)占25%、新材料占9%、生物医药占10%、其它行业占16%。
2、成绩东湖创业中心自成立伊始就积极探索孵化器+风险投资特色的企业抚育模式,将风险投资和推动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先后有凯迪电力、凯迪水务、三特索道、凡谷电子、开目CAD(捆绑华工科技)、国测科技六家孵化企业上市。
另有银泰科技即将在创业板挂牌上市,还有兴图新科、日新科技、三工激光等多家企业已进入上市绿色通道。
同时,作为国家创新基金的依托机构,至今已为161家在孵企业争取了779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的支持;风险投资在立得空间投资额达1亿元、在日新科技外资投资达600万欧元;发起设立了“东湖创业投资基金”;设立300万“大学生创业基金”,支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东湖创业中心创造的产权式孵化器的商业模式,通过“创业中心开发、投资人所有、孵化企业使用、创业中心管理和提供服务”,为社会资金提供了参与孵化器投资、分享地区经济增长收益的机会。
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公共财政基本不投资的条件下,东湖创业中心完成了创业街一、二期建设,孵化及相关服务面积由2.5万平方米扩大到近30万平方米,创业服务人员由原来30人增加到现在的380人,同时接收孵化企业从60家到现在的433家。
给企业一个温暖的家——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新千年剪影
明
权 电子交 易系统 ”项 目的发展 , 完成 增幅近 5 % 0 ,总体孵化面 突破 4万平 元 ,井与 社会风 险投 资结构 联系 ,融 0 0万元,为企业搭建资金融通 了 “ 孵化企 业 电子 自动报 价系 统 ”的 方米 ,舰{ 教应 日益 显现 。之 外 .乜 资近 5 0 ; ! 『 』 软件 开 发 。 业 中心借 “ 创会 ”东 风 ,使 留 学生 平 台 。 海 3 优 先服 务重 点企业,打造 明星 .
为在孵 企业提 供稳 定、 高教 的宽带 网 完 成 了一 刺 、 一 、三 期 园臣建 设 , 期 络服 务 .并完 成 了高科大 厦 的局 域 网 孵化面积 达 18万平方米 .剖业 中心 建设工 作 ;配 合 “ 北省 孵化企 业产 也新增 1 3万平方米的标 准孵化面捌 . 湖 .
生创 业 园之 一 . 19 9年 被 中 国 “ 美 海 外学子创业吲 吸纳了众多海外学子 9 欧
同学 会 评 定 为 “报 国计 划 基 地 ”
回 武 汉 刨 业 , 在 这 些 留 学 生 创 业 者
20 o0年 5月被湖 北省人 事厅确定 为 中 ,已有两位获得博上津 贴,6位 获得 “ 士后 产业基地 ,2 o年 6月被 “【 国绿 卡 ” 位博 士获 得 国家外 博 0 0 } 】 ,1o 武汉海外联谊 会授予 “ 先进 集体 ”称 专 局 资 助 号;2 0 0 0年 9月被 国务院侨办认定为 全 国两 家 “重 点 联 系 单 位 之 一 , 2o 0 1年 6月被 国家科技部 、人 事部、 教 育部和 国家外国 专家局确定 为困家 级 留学人员创业 园示范建 设试点 武汉 东湖 新技术 创业 中心现有标 准孵化 面积 4 万平方米,八驻企业 lO O 余家 .其中留学 生企业 4 8家。截 jy hI j 2 0 年底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 心 01 I 跨八新千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 中心通过 系列的创新举措 .加快 了发
《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篇: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定稿)“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武新管…202x‟217号)的规定,为加强东湖高新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人才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推动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加速高端人才聚集,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3551光谷人才计划”的无偿资助资金及对“”、“百人计划”等国家、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入选者的配套资金。
本办法主要为规范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科学管理、集中资源、合理安排、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共同管理。
财政局负责“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预算和资金管理。
审批年度资金使用预算,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复文件分批拨付资金。
人才办负责“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
提出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计划管理预算;汇总资金拨付申请,分批次向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验收。
财政局、纪律监察综治办、人才办等部门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督促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3551人才”)和人才所在企业(以下简称“人才企业”)严格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书》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财政局、人才办等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建立相关工作规范。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购房安家补贴、生活津贴等3551人才个人费用的支出和人才项目启动、设计、实施、控制等正常运作方面的各项费用的支出。
200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
200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
【实用版】
目录
1.2005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的背景和任务
2.领导班子的主要工作和成就
3.领导班子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
正文
2005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在国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肩负起了推动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任。
这个班子汇集了一批富有经验和远见的领导者,他们秉持着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的理念,为开发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短短几年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首先,他们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的科技人才和项目,为区域产业升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新力量。
其次,他们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最后,他们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使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逐渐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
展望未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表示,他们将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以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此外,他们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优秀科技园区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不断壮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总之,2005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在面对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历史使命时,他们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推动区域科技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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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基金奖励内容
科创基金奖励内容
科创基金是一种投资于科技创新项目的基金,旨在推动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
其奖励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资奖励:科创基金会对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投资,并在项目成功后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
这种回报可以是资金收益,也可以是项目所涉及的股权或知识产权等。
2. 政策支持奖励:科创基金通常会与政府机构或相关部门合作,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研发补贴等。
这些政策支持可以帮助项目更快地发展,因此,科创基金也会将这些政策支持作为奖励的一部分。
3. 荣誉奖励:为了激励更多的科技创新项目,科创基金还会设立各种荣誉奖项,如科技创新奖、创业奖等。
这些奖项可以提升获奖者的社会声誉和知名度,有助于他们未来的发展。
4. 其他奖励:除了上述奖励外,科创基金还可能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其他形式的奖励,如培训、导师服务、宣传推广等。
这些奖励有助于项目更好地实现其目标,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总之,科创基金的奖励内容是多元化的,旨在全方位地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展。
200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
200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摘要:1.引言:介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基本情况2.主体:详细介绍200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的组成和特点3.结论:总结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在2005年的重要作用和影响正文:【引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位于武汉市东南部洪山区、江夏区境内,总面积518.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9.6万(2012年)。
区内有多个产业园区,包括关东光电子产业园、关南生物医药产业园、汤逊湖大学科技园、光谷软件园、佛祖岭产业园、机电产业园等。
北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群是其科技与产业依托的重要基础,东部及南部开阔的农村用地为开发区产业发展提供了用地空间。
【主体】200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在推动开发区发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领导班子由多位经验丰富的官员和行业专家组成,他们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开发区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这一年里,领导班子着力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科技创新:领导班子认识到科技创新是开发区发展的核心动力,因此加大了对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支持力度,鼓励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提升产业链水平:领导班子通过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项目,提升了开发区内的产业链水平,增强了开发区的整体竞争力。
3.优化发展环境:领导班子注重改善开发区的硬环境和服务环境,提升开发区的吸引力。
4.强化人才战略:领导班子重视人才对开发区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定了一系列人才政策,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入驻开发区。
【结论】200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在推动开发区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业链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和强化人才战略,领导班子为开发区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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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
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范围:申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的企业。
二、填写要求: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三、指标说明:
1.信用等级:指由本企业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2.是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对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后,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并颁发学历证明的大专院校创办领办的企业。
4.科研院所办的企业:指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创办领办的企业。
5.留学人员办的企业:指获得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已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访问、合作研究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
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科技企业或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企业。
7.国家高新区内企业:指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8.国家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指在经科学技术部批准的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9.企业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
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10.工业总产值:包括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1.工业增加值:指企业在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
计算方法是: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工业部分的增值税
12.计划完成时间:指完成本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列项目目标,达到项目验收的时间。
13.项目现处阶段:①研发阶段:指项目现处于以生产为目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新装置或对现有工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技术上的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工作。
其成果应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特点的原型(样品、样机)。
②中试阶段:指项目处于以生产为目的,利用研发阶段得到的原型(样品、样机)、工艺、技术等成果进行产品的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一系列技术开发工作。
这一阶段包括产品试制与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部分小批量试生产。
③批量(规模化)生产:指项目处于利用中试阶段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活动阶段。
14.项目计划完成时年度指标:指项目在到达第12条所指的“计划完成时间”时,实际可实现的年度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
此项指标是项目验收时的主要考核依据。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资金情况
四、项目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