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纪工委与乡镇关系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乡镇纪委作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也存在着人员难专职、时间难专用、任务难专一、监督难落实等“缺位”的问题。
如何突破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精力难集中的现实困境?笔者认为,乡镇纪委在落实“三转”要求下,应该努力做到六到位。
即思想认识要到位、人员选配要到位、严格追责要到位、业务培训要到位、联合办案协调机制要到位、专职保障措施要到位。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缺位”现象种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在一些地方,乡镇主要领导把精力主要投入到经济发展和“一票否决”等工作上,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事关党生死存亡的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致使基层纪检机关形同虚设。
一些地方虽然也在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但在党委是否履行主体责任上,没有具体有效的考核及追责措施,因此,还没有引起乡镇主要领导的足够重视。
在个别地方,有时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主要领导持不同意见,其话语权就会大大降低,在本职工作中也很难有所作为。
求稳怕乱不愿抓。
乡镇主要领导存在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心理,一是担心查处一案,引起连锁反应,出现上访,导致地方不稳;二是给乡镇抹黑,影响政绩,或出于其他利益考虑,不安排纪委查办案件;三是偏抓信访求稳定。
哪里出现信访问题,就安排纪检干部前去“灭火”,让上访人员息访,对基层问题干部带有保护心理。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在年初签订一下目标责任书,内容也未必安排党委研究,有的甚至连目标责任书都不签,检查时有材料就行。
工作重心有偏差。
县委、县政府往往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这些工作的落实直接决定着乡镇政绩、干部的政治前途和经济利益,迫使他们厚此薄彼,全力以赴把要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抓紧抓好,客观上将纪委工作放在次要位置。
纪工委简报
纪工委简报1.纪工委如何发挥作用“双创双树”主题实践活动,关键在创新,重在求实效。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先进的理念可以加速推动社会发展和繁荣,落后的理念则阻碍影响社会发展。
撤销原派驻部门纪检组,成立纪工委就是理念的一次创新,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原部门纪检组长单兵作战、力量分散的问题,摆“双创双树”主题实践活动,关键在创新,重在求实效。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先进的理念可以加速推动社会发展和繁荣,落后的理念则阻碍影响社会发展。
撤销原派驻部门纪检组,成立纪工委就是理念的一次创新,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原部门纪检组长单兵作战、力量分散的问题,摆脱了受驻在部门人、财、物等方面的制约。
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新生事物,工作质量的高低、监督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进行了创新。
我们高邑县纪委在“双创双树”活动中,坚持“四个创新”,创新工作理念、树立工作标准,在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功能发挥、工作运行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充分发挥了纪工委的职能作用,对辖管部门进行近距离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大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创新理念,进一步强化监督。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是关键。
纪工委的成立变“同在屋檐下,荣辱共进退”为“屋檐紧相连、监督更到位”。
我们通过实行“三化”,采取三项措施,摸清搞透各单位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对各部门的监督力度。
一是接受日常工作报告,掌握辖管单位基本工作情况,形成制度化。
二是不定期开展巡查,初步掌握辖管单位工作状态,范围广泛化。
三是重点驻查,发现并解决深层次问题,体现精细化。
根据群众反映和巡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确定重点单位,采取进驻调查方式,形成调查报告提交纪委常委会。
二、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为达到纠小错防大错、治小病防大病的目的,纪工委对群众的信访反映和巡查、驻查发现的轻微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提醒、函询、谈话。
对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所属纪工委通过电话、短信、非正式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防止出现错误;对线索不细、难以查清,或难以定性,够不上纪律处分的问题,由所属纪工委发函询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案;对轻微违纪问题,够不上纪律处分的由所属纪工委明确专人进行谈话,并作笔录,相关材料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奖惩、提拔的重要依据。
纪委调查报告纪委调查报告3篇
纪委调查报告纪委调查报告3篇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对违纪案件,进行了逐卷审阅,拾遗补短,创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案卷材料,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
下面是小学生作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纪委调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镇党委、政府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工作要求,把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乡镇纪委办案面临的形势和特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务干事为成员的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查组和审理组,将来信来访、案件查办、档案资料管理、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重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位成员身上,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镇纪委办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
反腐倡廉工作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在基层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
针对部分干部对反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案件查办会影响单位形象、影响经济发展,以及存在的经济上,()纪律让等现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纪检专题会、职工会、村社干部会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形成了正确认识纪委办案、全力支持纪委办案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为充分调动我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纪委通过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强化了办案责任,严肃了办案纪律,激发了办案热情。
(一)完善办案考核机制。
把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管理范围,把镇纪委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来抓。
基层纪委如何开展工作
基层纪委如何开展工作一、认真履职,注重把握三性乡镇纪委书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端正党风,政风,强化干部教育,转变机关作风,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把握主动性。
牢牢抓住工作的主动权是争取当地主要领导支持纪委工作的重要手段。
要以勤为本,在勤中出智慧、方法、成果要主动汇报工作,主动研究工作,主动做工作。
主动汇报工作,即: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汇报工作的思路,汇报工作的措施,汇报工作运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使主要领导心中经常有着纪委工作的位置,争取当地主要领导对工作的重视,主动研究工作,在工作中要不断研究探索,特别是对工作要有预见性,思想要有一定的超前性。
给领导提供一些比较新颖的见解,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避免被动局面的发生。
主动做工作,想事做,找事做,今日工作今日毕,决不能一味依赖于领导安排后再去做,要做在领导安排工作的前面。
要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任何时候决不能打工作的被动仗。
二是注重针对性。
一个地区,一个乡镇都有它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矛盾的焦点,难点都是千差万别的,而不是千篇一律的,要做好结合文章,将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将别人的方法与本地实际嫁接起来,为我所用。
决不能照本宣科,人云亦云。
要注重克服教条主义,本位主义,在注重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的基础上,确定当地纪委工作的长短目标,年度工作突破口。
远处要有高瞻远瞩,近处要目标可行具体。
只有通过针对性。
才能取得成效,才能确保乡党委重要决定,决策等中心工作在当地的正确执行。
使干部群众通过这些工作的现象看出内在的本质,扩大影响面,增强影响力,提高震撼力。
三是富于开拓性。
要达到三新,即观念要新、思路要新、工作方法要新。
观念新主要是要有统揽大局的意识,树立大纪委工作的思想,树立新形势下纪委工作的意识,消除旧的条条框框限制,打破教条的、僵化的思想模式;思路新,主要是要善于围绕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立足于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紧跟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作把握好原则基础上不拘泥于老框框。
纪工委履行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纪工委履行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2009年6月12日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我县于2007年8月探索开展了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保留乡镇纪委的基础上,向全县15个乡镇派驻了3个驻中心镇纪工委,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两年来,3个纪工委按照县委、县纪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辖区乡村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相对于市县领导的要求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1.对乡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缺乏针对性。
多是为完成宣传教育任务而开展宣传教育,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都是老一套、老模式,缺乏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2.对乡村干部监督不到位。
纪工委的监督触角还没有延伸到乡村干部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三重一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重大项目的实施,资产、资源的处置等还存在监督乏力、手段落后的问题。
3.对乡镇纪委工作指导不到位。
对乡镇纪委工作缺少系统性的指导,和科学的工作部署、督办落实体系,使乡镇纪委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干部还存在忙中心工作时间多,忙纪检监察工作时间少,主业不突出的问题。
4.深入基层时间少。
群众对纪工委职能作用了解程度不够,对纪工委缺少足够的信任度,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宁可长途奔波到县纪委和相关部门来反映,也不到纪工委去处理。
二、原因1. 制度执行不力。
在纪工委成立后,省市纪委和县纪委都相断下发了纪工委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纪工委工作开展的指导性文件,比如《中共绥化市纪委关于县(市)区纪委派驻中心乡(镇)工作委员会工作管理的意见(试行)》、《县(市)区纪委派驻中心乡(镇)工作委员会联系乡(镇)制度》、《中共绥化市纪委关于县(市)区纪委派驻中心乡(镇)工作委员会加强对乡(镇)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县纪委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性文件,这些制度和意见对纪工委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纪检监察]破解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难”的实践与思考
[纪检监察]破解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难”的实践与思考破解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难”的实践与思考街道纪工委作为区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执纪监督问责的重要任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和坚实保障。
近年来,XX 区纪委加强对街道纪工委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着力从职能定位、能力素质、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全力破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难”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一)聚焦主业主责,稳步推进“三转”。
一是突出主业转职能。
进一步明确街道纪工委职能定位,切实强化知田善种、履职尽责的工作意识,坚决改变“大包大揽”、疲于应付的工作格局。
15个街道纪工委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动从其他业务工作中解放出来,实行专人专岗专责,推动纪检监察主业回归。
二是突出重点转方式,实行纪委常委分组分片负责制,由两位分管纪律审查的常委各自负责街道和部门的线索管理和纪律审查。
通过抽调跟班学习、提级办案、指导办案等方式,进一步增强街道纪工委监督能力和履职水平。
三是突出纪律转作风,始终牢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的重大论述,定期排查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反映和案件线索,对7名新任职纪检干部进行全程考察,坚决防范“灯下黑”。
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四风问题的纪检干部进行严肃追责,给予诫勉谈话1人,约谈3人。
(二)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工作合力。
加强对街道纪工委监督力量的配备,选好配强15个街道的纪工委书记、副书记30人,并按照街道纪工委“八有一落实”和社区纪委“六有一保证”的要求落实基层纪检工作保障。
加大基层纪检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做好选拔、培训、锻炼和交流,累计组织271人(次)进行专业培训,严格执行“六项承诺”,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
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不分管与纪检业务冲突的工作和班子排位的规定,进一步推动主业回归。
优化机构设置,整合办案力量,组建成立信访调查、内审谈话、案件审理等8个专业协作组,一线办案人员达到80%。
纪委委员调研报告
纪委委员调研报告篇一:纪委关系处理调查报告纪委关系处理调查报告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化县级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关于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一项重大决策,能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将“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派驻纪检组(纪委)改为“纪委直接领导”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这种新体制新机制的变化,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正确把握处理好几种关系。
一是要正确把握处理好服从县纪委领导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代表县纪委、监察局行使监督权、巡查权、受理权、调查权、建议权等权力。
因此,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在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中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服从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其管理监督和考核。
同时,纪工委、监察分局又要结合自身实际,结合管辖范围内的行业特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尤其是在加强对面向单位(乡镇)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构建完善惩防体系,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上努力探索出一条工作新途径。
二是正确把握处理好接受县纪委内设科室业务指导与主动沟通协调的关系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多主动争取上级业务科室的指导。
同时,为了避免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科室之间因存在工作职能交叉,导致工作安排重复,效能低下等问题的发生,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主动加强与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掌握当前工作动态,把握工作重点,协调工作安排,以便取得最佳工作效果。
三是正确把握处理好与各片区纪工委之间分工与协作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按照“职能相近、地域相邻、业务相关”和“毗邻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设置的,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之间既是一种合理的区域和业务分工关系,更是一种协作互助关系。
乡镇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1. 乡镇纪委的职责乡镇纪委是乡镇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乡镇党员干部的纪检监察工作,执行党的纪律和规定;2.负责对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乡镇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3.开展反腐败宣传教育,落实中央纪委制定的有关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2. 乡镇纪委的工作制度为了保证乡镇纪委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检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乡镇纪委应该制定以下工作制度:1.纪委工作规定:明确纪委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内容,保证纪委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性;2.纪委工作计划:通过制定纪委工作计划,明确每个时期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计划等,以保障纪委工作的顺利开展;3.纪委工作报告:每年纪委都需要开展年度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4.调查处理程序:明确纪委在调查违纪违规行为时的流程和程序,规范调查行为,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5.纪审会议制度:制定纪委开展纪审工作的程序、流程和制度,规定纪委成员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会议组织、材料审查、听取报告和表决等具体流程;6.纪委值班制度:制定纪委的值班制度,保障在非工作时间发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7.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制度: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评价和选拔纪委干部的依据。
3. 总结乡镇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通过制定规范的工作制度,可以保障纪委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性,从而完成好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党的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做好乡镇纪委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乡镇纪委工作的几点建议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直接面对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和保护四项职能,承担着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维护一个风清气正的建设环境,依法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权益,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在开展纪检工作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更好地做好乡镇纪检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作了一定的思考和建议。
一、当前乡镇纪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知识水平不够。
从事乡镇纪检工作要求纪检干部掌握一定的政策法规、财会、审计、金融等专业知识,但乡镇纪检干部无法全面具备或掌握这些最基本的专业知识,以致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二是纪检网络不够健全。
县乡都有专职纪检干部,而村和乡直单位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员,纪检网络不够健全,易形成权责不清、职责不明而影响纪检监察效果。
三是兼而不专现象比较突出。
乡镇虽都有专门的纪检班子,但实际情况是,副书记和其他委员都是兼职的,这就影响他们将主要精力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虽然纪委书记是专职的,但必须服从党委安排,既要分管政府其他工作,又要驻村从事驻点村的计划生育等一切工作,这样,专职书记都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乡镇纪检工作,其他成员更是无法保证,形成了“种了其他责任田,荒了自己承包地”。
四是不愿办案现象依然存在。
乡镇纪委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可能对同级党委成员进行有效监督,即使某位委员有点违规现象,作为纪委无法督促其必须整改到位。
同时,办案就要得罪人,就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有些困难,纪委自身是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这样就会影响今后任职或升迁,以致乡镇纪委不愿办比较棘手的案件。
五是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乡镇都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务公开、村财乡管、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等方面都有制度,但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没有取得实际成效。
中共尚义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意见
中共尚义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办)纪委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切实增强乡镇(街道办)纪委工作力量,提升乡镇(街道办)纪委工作水平,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今年乡镇换届,现就加强乡镇(街道办)纪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办)纪委建设的重要性乡镇纪委是党的最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也是改善基层干群关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全县各乡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和农村党风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
乡镇纪委人员少、力量分散、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职能作用的发挥。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各乡镇党委必须设立纪委,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兼政府监察室主任),委员3-5人。
按照中纪发…2009‟9号文件规定,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其他委员的提名、任免和交流,乡镇党委必须事先书面征得县纪委同意,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要切实加大乡镇纪委干部交流培养力度。
按照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乡镇纪委干部成长的原则,有序推进乡镇纪委干部与纪委系统以外干部的交流。
建立完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多岗位锻炼等制度,全方位、多渠道锻炼和培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机关与基层加深和谐沟通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
机关与基层加深和谐沟通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机关是指挥决策的枢纽,不仅要在领导决策中“参与其事,谋在其中”,更要在具体实践中,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基层单位是机关工作的主要对象,离开基层谈机关工作如同“无本之木”,离开基层抓机关建设无异是建造“空中楼阁”。
因此,不能就机关抓机关,而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地制定计划,强化指导,确保上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通过指导基层抓落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端正机关工作作风,形成上下同心,步调一致,齐抓共管抓落实之目的,实现机关工作效率和基层整体工作水平同步提高的双赢目标。
与基层建立良好的和谐沟通是机关服务基层永恒的主题。
如何搞好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是每个机关部门要研究、思考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要进一步加深机关服务基层、深化和谐沟通理念,笔者认为首先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一、处理好机关与基层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机关是侧重掌握方向的,基层则是抓落实,做具体工作的。
曾有不少关于单位机关不考虑基层的实际,下任务、定计划不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还逼着基层搞出成果、搞出特色,而基层认为机关搞花架子,缺乏可操作性,因而不认真执行,甚至出现抵触的情况。
笔者认为机关与基层不协调、不合拍,是缺乏相关沟通。
机关要指导基层、服务基层,必须首先是要了解基层,知道基层最需要什么,最缺什么,只有了解,才能有的放矢;而基层要理解机关制定各项政策、任务更多的是站在宏观的角度,对每个部门不可能面面俱到。
因此,机关与基层只有转变观念,转变思想,转变作风,深入沟通,才能相互理解,相互呼应,亲如兄弟,游刃有余。
二、处理好解释与解决的关系基层经常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需要机关帮助解决。
但经常会出现机关解释多、解决少的状况,甚至有的不但不解释,玩弄文字游戏,久拖不办,最终不了了之。
基层是站在执勤和队伍管理的一线,完成具体的任务和工作的,而机关任务的部署以及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都是通过基层来实现的,所以只有对基层少解释、多解决,才能促进基层更加迅速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提升素质、狠抓落实、争创一流”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1)
新纪发[2011] 号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提升素质、狠抓落实、争创一流”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争创一流业绩,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提升素质、狠抓落实、争创一流”主题教育活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十届一次全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纪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新一届县纪委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上来,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浮、庸、懒、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力践行真抓实干、深入一线、锐意创新、负责担当、艰苦奋斗、淡泊名利“六种作风”,达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具体要求1、开展“五看五比”。
即,看理论学习,比谁学得深、学得透;看创新意识,比谁的思想解放、视野开阔;看深入调研,比谁的成果有价值、有分量;看躬身实践,比谁的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强;看整改情况,比谁的收获丰富、成效明显。
2、提高“五种能力”。
即,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明辨是非;提高执纪办案能力,严惩腐败;提高文字写作能力,多出精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破解难题;提高工作创新能力,争创一流。
3、处理“五个关系”。
即,处理好与上级领导机关的关系,多请示汇报;处理好与乡镇纪委的关系,多支持体谅;处理好与县直部门和派驻纪检组的关系,多协调合作;处理好机关内部纪工委与室之间的关系,多沟通配合;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多尊重信任。
4、争作“五个表率”。
即,争作刻苦学习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秉公执纪的表率,维护团结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
【办案实务】乡镇纪委办案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如何规范?
【办案实务】乡镇纪委办案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如何规范?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清风徐来廉花开,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般多是党员违纪案件,看似是“小”案,但其面广量大,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前,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突出问题,很多地方实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通过提级审核的制度设计,强化县区纪委审理部门对乡镇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指导协助乡镇纪委提高办案质量。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就进一步改进乡案县审工作,补齐当前乡镇(街道)纪委案件质量的突出短板进行了思考总结。
(一)把握好“内”和“外”的关系乡案县审通过设置内部审理和外部审核两道关口,既夯实乡镇纪委审理案件的主体责任,聚焦提升案件质量的“内因”,又突出县区纪委的对下监督责任,强化案件审核把关的“外力”,内外有机衔接,形成保障案件质量的合力。
以往在乡案县审工作中,有的地方演变成了“乡查县审”,乡镇纪委案件审查结束后,直接交县区纪委审理,不仅弱化了乡镇纪委的案件审理权,还因乡镇案件汇集后统一由县区纪委审理,使其工作不堪重负,影响了审理质量,效果适得其反。
对此,要理顺乡案县审中两级纪委的关系,实现“乡审”和“县审”的有序衔接。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
乡镇纪委是乡镇案件的审理主体,负责履行全部审理程序,对案件全面审核处理;县区纪委审理部门对乡镇纪委已完成审理的案件进行审核,重点对案件质量、执纪平衡等方面进行把关。
二要做好文书衔接。
乡镇纪委形成审理报告,与相关案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纪委审理部门;县区纪委审理部门形成审核报告,反馈乡镇纪委,避免出现一个案件两份审理报告等不规范问题。
三要严格办案时限。
“县审”是乡镇纪委审理程序中嵌入的辅助环节,不是独立的审理程序,在未经批准延长的情况下,应与乡镇审理共同遵守工作时限要求。
正确处理纪工委与乡镇关系
正确处理纪工委、监察分局与部门之间关系情况汇报与思考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决策的需要和具体体现。
《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等条例法规对设置派出机构提供了重要依据。
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和五次全会明确指出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依法设立的机构,履行县纪委赋予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其监督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机构的合法化、人员的固定化、权限的明晰化为纪工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坚强的体制保障。
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自成立以来,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注重自身建设,正确处理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在工作方法上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人员很快适应工作性质的变化,特别是在监督上更加体现出应有的独立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切实加强对所负责的乡镇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
一是不定期、经常性地深入到所辖乡镇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工作动态,并积极主动宣传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有关情况以及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任务、职责和权限。
二是采取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适时交换意见、走访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了了解、赢得了理解,达成了共识。
二、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效果。
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了在工作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各个乡镇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三、转变观念,明确工作关系,认真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能。
工作上不但要针对乡镇实际,区别不同情况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又要从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整体出发,有统一的工作要求;在工作关系上,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管辖乡镇、园区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以参加所辖乡镇党委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乡镇纪委工作制度为更好地发挥纪委派出机构——纪工委的职能作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特制订相关工作制度:乡镇纪工委办公会制度纪工委实行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工相结合的制度,至少每半月由纪工委书记主持集中办公一次,参加人员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委员,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有临时性工作需要集中时,可随时集中办公。
在此基础上,纪工委实行月例会、季度调度会和全年工作总结会制度,具体如下:一、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般在月底召开。
会议议题由乡镇纪工委书记确定,各纪工委副书记、纪工委委员参加。
会议内容1、听取各乡镇纪委本月工作情况和研究下月工作安排。
2、传达上级纪委文件、会议精神,或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各乡镇纪委需要协调的工作.会议结束后,要认真对决定的事项逐一落实,由乡镇纪工委负责督办. 二、季调度会制度乡镇纪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一般在每季度头一个月召开,参加人员为各纪工委全体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乡镇其它相关的人员。
乡镇纪工委季调度会的议题由乡镇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共同研究确定,主要内容是:1、研究讨论乡镇纪工委全面工作安排2、通报纪检监察范围内信访工作情况,分析案情,交流处理信访办案经验,排查所辖乡镇的信访案件,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3、协调办案力量,确保案件质量,根据本区域案件情况,统一协调纪工委委员,必要时协调所辖乡镇有关部门等,重点解决信访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协查会审信访案件和立案案件,并把好质量关. 会议结束后,要认真对决定的事项逐一落实,送县纪委办公室归纳汇总,并报县纪委常委会.三、全年工作总结制度乡镇纪工委每年年集中召开一次总结会,一般安排在县纪委全委会之前召开,参加人员为各纪工委全体人员及有关人员。
会议内容:各乡镇纪工委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县委全委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年的工作,研究确定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关于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05-07-15 字体:【大中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1994年3月生效时间:1994年3月有效性: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检查中国共产党内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
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
第六条案件检查要依靠党的各级组织,走群众路线,加强纪检系统内部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七条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的目的。
第八条案件检查中,要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检查的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九条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受理和初步核实第十条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下列违纪问题,予以受理:(一)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二)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三)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四)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五)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制度实施意见
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制度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切实增强服务基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并对联系单位和责任分工作出相应调整。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负责联系、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
(二)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指导,着力构建有利于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三)总结、推广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做法,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及时征求乡镇(街道)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联系方式
主要采取走访、座谈和调研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联系计划。
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实际,协调分管室制定联系工作计划。
联系前要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联系点有关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二)深入调查研究。
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保障和促进跨越发展”、“如何更好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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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基层监督 推动乡村治理——四川强化和规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李书记,我要反映一个生产队长在电力路线施工中藏‘猫腻’……”前不久,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范家村刚刚上任仅5天的纪委书记李顺孟,在日常走访中就接到了群众举报。
经过认真分析后,李顺孟认为该问题并非空穴来风,及时向街道纪工委作了汇报。
街道纪工委认真研判后迅速组建初核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联系指导室进行指导把关,着手开展核查工作。
3月10日,街道纪工委对村民小组长郑某某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20年4月,某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在实施线路隐患整治过程中,需要占用范家村某组两户村民耕地和该组集体土地。
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村民小组长郑某某作为代表与施工队协调商议赔偿事宜,向施工队索要土地占用费、青苗赔偿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后将其中4000元据为己有,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3月18日,石塘街道党工委给予郑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小村官大责任,作为新任村纪委书记,我要发挥近距离、做实基层监督推动乡村治理——四川强化和规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文侯荣66专题全天候、情况熟的优势,认真履行职责,不当‘不捉老鼠的猫’。
”在配合街道纪工委查办了该问题后,李顺孟深有感触。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地方完善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自2019年10月以来,四川省开展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全省减少乡级行政区1509个,减少建制村18110个。
改革后乡村两级平均户籍人口和幅员面积都大幅增加,此外,自2020年冬季到2021年春季,全省陆续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换届后,书记、主任和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一肩挑”,让基层干部的权力风险也随之增大。
为适应新形势,以有力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今年1月,四川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组织体系、制度机制、队伍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逐项进行规范完善,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县直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法
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县直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法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县直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法派驻机构为加强对派驻(出)县直部门纪检组和各基层纪委的管理,根据州纪委文纪发[200*]3号、州委办公室文办发[200*]40号文件和县委富发[ 200*]25号《关于在县直部门派驻(出)和建立完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一)15个乡(镇)纪委、县直机关纪工委、县教育局纪委、县经贸局纪委、县公安局纪委和金坝林场纪委的书记、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员。
(二)派驻县直部门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员。
二、管理原则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的职能,是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乡(镇)和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以及行政班子的双重领导。
县纪委监察局在办理案件时,可根据案件的需要抽调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实行分片集中、交叉和异地办案。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终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一次述职。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派驻(出)纪检组和基层纪委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协助、配合同级党委、政府或行政班子抓好所在单位或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主要职责就是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
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行政班子会,监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决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三)督促所在乡(镇)、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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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纪工委、监察分局与部门之间关系
情况汇报与思考
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
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决策的需要和具
体体现。
《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等条例法规对设置派出机构提供了重要依据。
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和五次全会明确指出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依法设立的机构,履行县纪委赋予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其监督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机构的合法化、人员的固定化、权限的明晰化为纪工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坚强的体制保障。
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自成立以来,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注重自身建设,正确处理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在工作方法上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人员很快适应工作性质的变化,特别是在监督上更加体现出应有的独立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切实加强对所负责的乡镇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
一是不定期、经常性地深入到所辖乡镇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工作动态,并积极主动宣传纪工委监察分
局的有关情况以及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任务、职责和权限。
二是采取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适时交换意见、走访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了了解、赢得了理解,达成了共识。
二、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效果。
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了在工作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各个乡镇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三、转变观念,明确工作关系,认真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能。
工作上不但要针对乡镇实际,区别不同情况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又要从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整体出发,有统一的工作要求;在工作关系上,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管辖乡镇、园区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以参加所辖乡镇党委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乡镇纪委隶属县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县纪委职能室和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指导。
四、乡镇纪委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成效不明显。
一是工作精力不集中。
我县12个乡镇的纪委书记都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并且取消了专职纪委副书记,主要精力大多放在分管
的其它工作上,严重削弱了本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
二是业务素质不高。
我们所辖的乡镇大部分是最近一两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人多,新手多,因为情况不了解,业务不熟悉,工作很难开展,到目前为止有少数乡镇一直没有立案的案件。
三是监督履职不到位。
在现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乡镇纪委往往不愿对同级党委实施有效监督,认为有纪工委、监察分局就可以了,特别是在查处违纪案件中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缺乏主动查案积极性,我县基层案件目前绝大部分来自县纪委交办件,自办案件特别是经济案件寥寥无几。
建议取消乡镇独立办案,加大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力度。
五、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急待解决可能遇到的新问题。
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后,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可能会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产生依赖心理和认识上的偏差,在工作落实上推诿责任。
特别是当驻在乡镇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且需要实施责任追究时,很有可能产生承担责任上的推诿。
因此,建议在乡镇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事,保证乡镇纪委发挥好职能作用。
同时要出台制度,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大对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