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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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第一章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发展作出努力。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方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服务师生,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会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各部门和办事机构。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常务理事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各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办事机构主任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各部部长、办事机构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有权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表达,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会有权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确保学生会的工作正常、高效进行。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规范第九条学生会在组织各项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听取学生的意见,做好前期调研和沟通工作,确保活动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妥善保管活动资料和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学生会的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生会作出贡献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第十三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规定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撤职等形式。

第六章学生会的改进和发展第十四条学生会在工作中应不断完善自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目的是发扬民主、自爱、自觉、自信和团结协作的精神,代表全体中学生的根本利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章组织和职能第二条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学生代表大会,下设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

学生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学生会的任务、组织形式、领导成员和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决议的执行。

第五条学生会设置教学、文体、生活、宣传、视听、外事等职能部门,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负责。

各职能部门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临时工作组。

第六条学生会具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力,学校及各级行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应认真对待学生会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合理建议。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换届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学生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应在每学年第二个学期结束前进行。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制,选举结果以绝对多数原则确定。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不得干涉或限制选举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条学生会的职责是代表全体中学生的根本利益,通过各种途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协助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推动学生发展,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的管理和实施,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参与学校决策和规划。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和各职能部门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议程,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议的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学生参观、实习、调研和交流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才艺展示。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权聘请一定数量的顾问,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2)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2)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验中学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自我管理组织,是学校党委、行政的助手和联系学生的桥梁。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服务学生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协作。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范围是:代表学生的意愿,参预学校的管理决策,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协助解决学生问题。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常务会议。

第八条学生会设有综合部、文化部、体育部、科技部、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开展班级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向学生会反映问题和需求。

第三章学生会的选举和任期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班级学生会代表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学生会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学校管理决策,代表学生发表意见和建议;2. 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3.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向学校提出申诉和建议;4. 协助学校进行学生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以下义务: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2. 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服务学生发展;3. 积极参预学校管理,代表学生表达意见和需求;4. 向学生公开工作报告,接受学生监督。

规章制度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规章制度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规章制度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为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和桥梁机构,是学校教育仿真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的代表组织。

第三条学校学生会工作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为学生服务。

第四条学校学生会工作应当坚持团结奋进、民主集中、依靠群众、正确领导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学生会工作应当以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为指导,以学生的利益和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学生会设独立分会、学院分会,由学校学生会主席团领导。

第七条学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处组成,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决策和执行工作。

第八条学校学生会主席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最多连任两届。

第九条学校学生会设立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由各学院学生代表组成,每届学生代表大会产生一届学校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条学校学生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具体职责由主席团制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学校学生会的工作职责包括: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开展思想教育、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会应当代表学生与学校领导沟通交流,反映学生的呼声和意见,维护学生的权益和福利。

第十三条学校学生会应当组织各类学生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研讨等,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学生会应当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学生会应当加强学风建设,组织各类学习讲座、辅导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学习效果。

第十六条学校学生会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艺术才能。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生会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自治,规范学生会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合作、自律自信的品质而制定的。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学生的权益,营造和谐、民主、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广泛民主、科学决策、团结合作、勤俭廉洁。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职责是:代表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风建设和活跃课堂氛围、宣传校内外形象等。

第六条学生会的主要活动范围是学校内部,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学生权益和社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各部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由各班级代表组成。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学生会提供的服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安排和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规范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得偏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实效性,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透明、民主。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形象、学生风采和学术成果。

第五章学生会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初中

学生会规章制度初中

学生会规章制度初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工作,提高学生会管理效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群众组织,宗旨是团结广大同学,促进学习,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拓展社会实践经验,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法治、平等、公正、自愿、积极、真实、奉献。

第四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传承校园文化,丰富学校生活。

第五条学生会的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促进友谊,服务同学。

第六条学生会要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领导,做到言行一致,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要以学校的发展为宗旨,服从和维护学校的各项工作,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八条学生会设置主席团和部门,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各部门包括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组织部、生活部、办公部等。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主席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和协调,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实现工作的协调统一。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要按照学生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定期召开学生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及时总结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规定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积极向学校提出各类建议,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实现学校和学生的良性互动。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文体素养。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活动,传递正能量,推动社会关爱事业的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第十五条学生会要积极开展学生之间的友谊活动,增进学生之间的了解和感情,促进学生之间的心灵交流,建立和谐友好的校园氛围。

第十六条学生会要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中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参预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进步、奉献、服务。

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民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中学学生会由全体中学学生组成,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常务部门和学生会委员会。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是中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中学学生选举产生,每学年召开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会常务部门,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按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确定。

第八条学生会常务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科技部、社会实践部等。

每一个常务部门设立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参预机构,由各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向学生会提供意见和建议,参预学生会的活动和项目。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十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和权力包括:1. 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2. 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3. 开展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4. 组织学生参预学校管理和决策,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5. 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传递信息,反映问题;6. 组织学生参预社会实践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7. 承办学校委托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学生会常务部门的成员由全体中学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名称为学生会,英文名称为Student Union,以下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内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传达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培养学生领导力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

第六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学校党委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组织部门和事务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决策学生会的方针政策。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常务部门,包括文化部、科技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提供相应的学生服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宣传和行政等事务的处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如社团部、志愿者部等,以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周期为一学年,每年选举一次。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正直、公正、公平,诚信守信。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据多数票原则确定当选主席。

第十六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高级干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学生会的运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在学校和学生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第十九条常务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如文化部组织文艺演出,科技部组织科技竞赛等。

学生会各部门规章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规章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规章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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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与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注册在册的普通本科生中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资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维护学生的校园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服务广大学生,成功地开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作出贡献。

第二篇:学生会组织与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各种工作部门、会员代表大会等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主席团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外联系机制。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由主席团成员组织人员担任部长。

工作部门除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会员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三篇: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会会员的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选举和被选举;2.参与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合理地使用学生会的资源;4.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5.受到学生会的及时照顾和关怀。

第十条学生会会员的义务:1.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2.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3.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4.爱护学生会的财产;5.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篇: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评议第十一条学生会的选举:1.学生会干部依法依规选举产生;2.学生会干部选举应民主、公开、公正、竞争。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的评议:1.学生会干部的任期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与评估;2.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留任继续工作;3.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学生会干部进行批评和改进。

第五篇:学生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原则:1.学生会财务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2.学生会财务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中学学生的民主管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发展健康成长,建立中学学生委员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中学学生委员会是中学学生在校服从校长领导下,履行与校务有关的民主权益、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自治组织。

第三章组织原则第三条学生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平等、依法、公正、自愿、务实。

第四章学生委员会的职权第四条学生委员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一)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和服务;(二)代表学生对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和学校改革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学生管理、宿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四)开展学校活动和组织学生自律教育;(五)代表学生对外联络与交流。

第五章学生委员会的成立与选举第五条学生委员会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必须有学生自愿组成的领导班子;(二)学生委员会成立前应经过学生的投票表决,并以多数同意的结果通过;(三)学生委员会成立应得到学校领导的认可。

第六条学生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学生委员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二)学生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应经过学生大会通过;(三)学生委员会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秘密进行。

第七章学生委员会的组成与人员要求第七条学生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学生委员会的组织人数应适当,不得超过10%的学生总数;(二)学生委员会的组织应由代表全校学生的学生代表组成;(三)学生委员会的组成应有党员、团员等先进分子,确保委员层次合理。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的人员要求:(一)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习成绩;(二)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积极主动、乐于服务、善于沟通;(三)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组织和协调能力;(四)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严守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中学学生会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6、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7、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9、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10、技术部:协助解决学校大型活动中的电脑操作等技术问题。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1. 学生会是由全体中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

2. 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中学生的利益,维护中学生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发展,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1. 学生会分为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和各班级学生会。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财务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领导和协调。

3.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4. 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领域,如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等。

5. 各班级学生会负责本班级的学生事务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1. 学生会有依法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的权利。

2. 学生会有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的权利。

3. 学生会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的义务。

4. 学生会有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的义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选举和换届1. 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成员由全体中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2. 学生会的选举和换届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3. 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一届。

第五条学生会的活动经费1. 学生会的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自筹和募捐等。

2. 学生会应当对活动经费的使用进行公开透明的管理和报账。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机制1. 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会议制度、汇报制度、考核制度等。

2. 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工作经验,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学生会的监督和评估1. 学生会应当接受学校和学生的监督,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和评估。

2. 学生会应当建立自我评估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第八条学生会的解散1. 学生会的解散应当经过全体中学生的表决通过,并经学校领导批准。

2. 学生会解散后,应当及时清算工作,交接相关事务,做好工作总结和档案保存。

第九条学生会工作章程的修改1. 字生会工作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全体中学生的表决通过,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生效。

中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中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中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中学生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学生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管理意识。

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的组织,其根本任务是服务学生,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学生会组织1.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召开学生会的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为全体学生的表率,要严守纪律,不得利用学生会的权力谋取私利。

2. 部门设置学生会设有文体部、宣传部、生活部、调研部和权益部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由一名部长负责,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推选产生。

各部门要结合学生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按时完成任务。

3. 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应公开、公正、公平。

根据学生会工作需求,主席团组织选拔学生会成员。

选拔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能力、品德和表现,确保选拔出的学生会成员能够较好地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履行学生会的职责。

三、学生会工作1. 学生会会议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按照学生代表的权力和义务,制定议程和议事规则。

会议应保证充分的讨论和表达的机会,充分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学生会活动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各类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活动的主题要与学生的需求紧密结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力求满足不同层次和兴趣的学生需求。

3. 学生会公告学生会要及时发布各类公告,包括学生会的活动安排、奖励和惩罚制度等学生关心且相关的事项。

公告的内容要简洁明了,涉及学生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征求学生的意见。

四、学生会纪律1. 遵守校纪校规学生会成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履行学生会的职责。

严禁学生会成员违反学校规定,对于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纪律进行处理。

2. 保守学生会秘密学生会成员应保守学生会内部的事务和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如有泄露学生会秘密的行为,将会受到学生会和学校的处罚。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宗旨为了加强学生自治,维护学生权益,提升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发展,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生会的组织和工作,并与学校相关规定相衔接。

第三条学生会负责人学生会设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主席团负责全体会员的管理和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学生会会员学生会的会员包括全体学生,每名学生皆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学生会会议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召开,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部门为了细化学生会工作,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外联部等。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每个部门设部长一人,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组织活动学生会负责组织和举办各类校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节、运动会、讲座、演出等。

第十条倡导文化学生会要积极倡导校园文化,组织各类文艺活动,提升学校文化氛围,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第十一条宣传推广学生会要负责校内信息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包括通过校报、校刊或学校广播等媒介进行传播宣传。

第十二条维护权益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代表和发声机构,要积极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倾听同学们的建议和诉求,提出合理的要求。

第十三条社会服务学生会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促进学生成长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第十四条学生议事会为了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需求和意见,学生会设立学生议事会,由各班代表组成,就学校相关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年度计划学生会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一年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第十六条工作报告学生会负责人要定期向全体会员提交工作报告,总结工作情况,汇报进展和成果,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七条组织选举学生会负责人要按时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保证学生会的连续性和稳定运行。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章程为学生会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益、职责和规范其运作方式。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中自由、独立的学生自我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权益,履行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全体学生的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其中主席团成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决策、指导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履行职责。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成员组成,各部门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十条学生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必要的活动,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谈判、协商,为学生争取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责任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学生相关的制度。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提升学生的福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当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增进学生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拓展学生的视野,组织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与学校和其他组织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第五章组织运作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选举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部门例会,讨论并决定学生会事务。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理运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通过,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生效。

学生会章程_工作制度

学生会章程_工作制度

学生会章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校团委领导下,由全体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政治思想教育、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活动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学生会工作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教育目标贡献力量。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原则:(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二)民主集中制;(三)公开、公平、公正;(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秘书处、 departments(部门)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大会负责,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秘书处是学生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处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 departments(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

各部门负责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二)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力;(三)学习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具有为学生服务的热情和责任心;(四)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制度:(一)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讨论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班级的联系与协作,共同推进学生工作;(四)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为学校和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五)定期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工作制度:(一)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为学生服务;(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三)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学生树立榜样;(四)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进步;(五)定期向部长、秘书长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标题: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引言概述: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是学生会组织的基本法规,规范了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利义务、运作机制等方面,是学生会活动的重要指导文件。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1.1 学生会主席团1.2 学生会部门1.3 学生会班级委员会二、权利义务2.1 学生会主席团的权利与义务2.2 学生会部门的权利与义务2.3 学生会班级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三、运作机制3.1 决策机制3.2 经费管理机制3.3 活动策划执行机制四、会员管理4.1 会员资格4.2 会员权利与义务4.3 会员退会与纪律处分五、章程修订5.1 修订程序5.2 修订原则5.3 修订效力正文内容:一、组织结构1.1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协调。

1.2 学生会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艺部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1.3 学生会班级委员会:每个班级设立班级委员会,负责班级内部事务管理和与学生会的联系沟通。

二、权利义务2.1 学生会主席团的权利与义务:主席团有权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预算,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同时也要承担领导责任。

2.2 学生会部门的权利与义务:各部门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部门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同时要遵守学生会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

2.3 学生会班级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班级委员会有权组织班级内部活动,协助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要维护班级秩序和学校形象。

三、运作机制3.1 决策机制: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决策学生会重要事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决策,班级委员会负责班级内部事务决策。

3.2 经费管理机制:学生会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学生会经费的申请、使用和监督。

3.3 活动策划执行机制:学生会根据学校活动安排和学生需求,制定活动策划方案,各部门按照方案执行,班级委员会协助组织。

中学学生会章程范文

中学学生会章程范文

中学学生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组织名称为中学学生会,简称学生会。

学生会是校园里全体中学生自愿参加的、代表中学生的自治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是为中学生创建一个充满活力、充满创意的校园生活环境,提高全体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中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实行民主管理,以学生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会员代表会为执行机构。

学生会执行部门包括主席团、秘书处、部门、社团和各级班级学生会。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架构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领导、决策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代表学生会与校方和其他社团组织交流。

第六条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的行政机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的文件、资料管理,会议记录和会务安排等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设有不同的部门,由部长和成员组成。

包括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生活服务部等。

部门负责开展各类校园活动,满足中学生的各项需求。

第八条学生会还设有不同的社团,由社团负责人和社员组成。

包括文艺社团、科技社团、体育社团等。

社团负责开展各类特色活动,促进中学生的兴趣发展。

第三章学生会的资源管理第十条学生会运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经学生大会通过后由校方提供经费。

第十一条学生会与校方、社会企业等单位可以签订合作协议,获得其他形式的资源支持。

第四章学生会的权力与义务第十二条学生会有权制定各种校园活动的计划和方案,组织相关活动的筹备和实施。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权向校方提出中学生的建议和诉求,维护中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义务宣传和贯彻学校的各项政策和方针,传达安排好校方的各类通知。

第十五条学生会有义务组织、引导中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学生会的选举与任期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七条学生会其他部门和社团负责人由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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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政教处的领导,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
1.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下设学习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和宣传部,各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

2.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也在初二年级中挑选个别作干事,作为干部的后备。

3.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撤出。

4. 学生会生活部下设学生纠察队,负责学生纪律的检查督促工作,并由生活部长兼任队长。

(二)各部门的职责
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届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政教处的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一两个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
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④.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⑤.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⑥.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3.学习部的职责:
①.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习情况,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汇报。

②.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组织有关学习方法介绍或经验交流。

③.组织有关的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

④.及时掌握学生会及各班干部的学习成绩,给予表扬或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帮助。

4.宣传部的职责:
①.办好学校的墙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
时表扬好人好事。

②.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
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

③.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④.组织开展班级黑板报的检查、评比工作。

⑤.指导、协助少先队搞好红领巾广播站。

5.文娱部的职责:
①.定期组织召开各班文娱委员会议,指导各班文娱委员开展各项文娱活动。

②.组织动员各班搞好艺术节活动指导各班排练丰富多彩的文娱节目,不断提高
歌咏比赛、十大歌手评选、校庆文艺汇演等传统文娱活动的质量。

③.对各班文娱委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如合唱指挥、舞蹈的基本步法、朗颂技
巧等的培训。

6.生活部的职责:
①.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和卫生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的有关
精神。

②.组织、领导学生会纠察队,督促纠察队日常工作。

③.组织各班卫生委员做好班级课室的卫生检查工作。

④.听取学生对膳食、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附:学生会纠察队的职责:
①.升旗仪式时检查各班穿校服、戴胸卡及纪律情况。

②.课间操时检查各班学生出操情况。

③.中午放学时协助学校值日教师维持学生放学秩序及饭堂的秩序。

午休时维持
校园纪律及检查各班的午休情况
④.下午第八节巡视校园,维持课室及球场纪律,处理学生中出现的有关纪律问题。

⑤.维持全校性活动时的纪律,如校运会、全校性集会等会场纪律。

⑥.完成学生会所需做的临时性任务。

7.体育部的职责:
①.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②.协助学校体育科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及体育竞赛。

③.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④.组织、支持各年级开展小型的体育竞赛。

附:学生会及班干部的工作要求
1.干部要以“为同学着想、为同学多办事,当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为指
导思想,时刻以干部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省自己,
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务必使学生干部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2.学生会干部、纠察队员、各班班委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工作要搞好,学习纪律更要成为其他同学的表率。

3.学生干部要学会公共关系学,处理好自己与学校、与老师、与其他干部、与同
学之间的关系。

4.虚心听取老师与同学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兄弟学校成功的管理
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5. 经常向学校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 每学期结束及每件大事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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