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征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建议_龙海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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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浅谈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市国土资源局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开发建设规模迅速膨胀,征地拆迁项目迅猛增多,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占用,房屋被拆迁,因涉及多方切身利益,引发了较多的纠纷和矛盾,为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为切实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近,市国土资源局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专门调研组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调研,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针对性的选择个别县实地调研,形成本篇调研报告。

希望该报告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一、**市征地现状近几年来,**市城市化进程逐步加速,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城区面貌日新月异,工业园区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南水北调、德商高速、济聊一级路等线性工程有序延伸,鲁西化工、祥光铜业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市民活动中心、徒骇河迎宾大道稳步推进……。

这些工程的顺利实施,都源于土地的及时保障。

近年来,**市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安臵制度,逐步建立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长效机制。

2009年至今,全市征地共涉及土地面积2913.52公顷,其中耕地1891.52公顷,园地109.66公顷,林地122.59公顷,其他农用地98.58公顷,建设用地665.3公顷,未利用地25.87公顷。

由此可见**市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繁重,受全国宏观大环境的影响,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其征地拆迁工作均存在一定的困难与问题亟待解决。

二、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政府层面引发的问题1、征地数量盲目增加。

近几年来,有些地方争先建设各类园区,不论项目有无或多少,先“圈”地再说,导致粮田荒芜、土地闲臵;有的地方征地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先占后征或边用边征;有的地方在招商时对土地争相压价,恶性竞争,使土地资源流失。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化建设是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

就城市建设来说,征地拆迁是关键环节。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各种矛盾冲突,从而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现将滨州市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不稳定问题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几年,滨州市房屋征收工作进展顺利,房屋征收量呈稳步上升趋势,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市房屋征收工作成绩显著,房屋征收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2010年,全年完成38个征收项目,面积达121万平方米,征收资金达7.31亿元。

一年的征收量是前十年总量的综合;2011年上半年房屋征收总计:约5040户,征收面积约123.13万平方米,补偿金额约9.51亿元。

同期相比,超过去年全年的征收量。

二、存在问题(一)征收涉及个人利益,有的被征收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征收观念,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一是对补偿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

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下岗、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是为谋取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加层的现象普遍存在。

我市于2003年对全市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据近期调查显示,到目前为止,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

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城市安全隐患。

征地矛盾分析及征地制度改革建议

征地矛盾分析及征地制度改革建议
其不能牺牲广大农 民群众 的利益 ,这是 由社会 主 义 的本质决定 的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的必然要
以党 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 中四中全会精神为
指导 ,逐步建立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地制
度, 引入 市场直接配置土地 资源机制 , 转变政府在
征地工作 中的角色定位 和职责作用 ,既不能让市
求。 我 国《 宪法 》 规定 ,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的需要 , 可 以依照法律规定对 土地实行 征用” , 其 目的是为 了更好更快 的发展 ,不是作 为可以牺 牲被征地农
民群众利益 的依 据。征地供 地双方之间的利益矛 盾是必然存在 的客观规律 ,这个规律不会 随着人
场对土地资源配置无所作为 ,又不能让市场对土
征地 矛盾分析及征地制度改- g建 议
口 金 涛 近几 年来 , 随着新 型工业化 、 城镇 化 的加 快 , 征地拆迁产生 的大量矛盾纠纷 ,有愈演愈烈 的趋 势 ,对社会 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值得一 提的 完成征地拆迁后 , 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外 , 政 府可通过土地资源市场 出让土地使用权 ,用 于招 商项 目建设 , 同时获得 土地 出让金 。因此 , 政府用


征 地 矛 盾 辨证 分 析
马 克思 主 义理 论 最 根 本 的 逻 辑 起 点 就 是 人 的
辩证 唯物 主义认为 , 事物普遍存 在矛盾规律 。
衣 食住 行 等基 本生 存需 求 和逐 步发 展 的其它 需
在实施征 地过程 中存在矛盾是必然 的,关键在于
我们 如何找 出主要矛盾 , 并解决这个矛盾 。 通过互
是 ,这些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在全 国范围普遍存在 并反复发生 , 不得不引起我们 的思考 。 党 的十八大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011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一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

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安置普遍滞后,都是先拆除再安置,有的项目甚至出现拆迁多年无法住进安置房的情况,如湘大扩改建项目。

在就业保障方面:被征地拆迁农民在征地后失去土地,由于文化、技能等方面处于弱势,找工作很难;在社会保障方面:我所目前的征收项目大多处于城乡交接处,经过以前的多次征收,一般情况都是人多地少,由于以前没有办理社保,一方面因征地数量少,人数多,提取的社保资金不足购买社保,要老百姓自己掏钱又不愿意,另一方面,如涟水项目新华组有农业组和非农组,非农组在90年代进行了征收,村民进行了农转非,此次征收农业组土地,办理村民社保时,非农组的想借机一起解决,故未达成协议。

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拆迁】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下岗”,失去了劳动的对象,会使农民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换来的房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无疑是一件天大的的事。

就是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对一个家庭无疑也是一件头等大事。

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对象)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2、少数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拆迁工作是积极支持的,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需要面对众多的征地拆迁对象,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少数地方政府有畏难情绪,所以主导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有的还因为牵涉到本地的一些利益,或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上也打一些折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速度。

这就需要我们沟通情况,多做工作,以便取得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

3、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从国家层面讲,虽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颁发了一些实施细则,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归纳起来有二大问题:第一,补偿标准不一致。

表现在三个不一样:一是在农村,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补偿标准也可能不一致,造成农民之间的攀比心理。

二是在城市,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同一时期同一地区不同项目可能会不一样,因而造成区与区、街道与街道、居委会与居委会之间补偿标准不同的情况。

征收拆迁中矛盾纠纷频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征收拆迁中矛盾纠纷频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征收拆迁中矛盾纠纷频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近年来,我市征收拆迁类行政案件呈高发趋势,近三年该类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数占全部案件数60%以上,个别甚至引发信访事件,已成为影响乡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原因分析(一)个别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规范。

在征收拆迁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个别执法部门忽视前期法律风险预判、全过程法治审核把关和对征收群众的法律服务保障,不组织专业法律工作团队为征收拆迁项目进行全程合法性审核。

如近期拆违拆临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由于某管委会在强制执行前没有履行催告程序,没有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在实施中执法证据留存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导致在多起征收拆迁案件中被判定强拆程序违法。

(二)集体土地征收方面缺乏顶层设计。

相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面,顶层制度设计不够,立法相对滞后,征收程序缺乏统一明确的程序规范,是导致行政争议发生的重要原因。

加之相关部门执行政策存在一定的伸缩性,为避免强制拆迁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拆迁单位及工作人员往往会尽最大努力去满足被拆迁户的要求,一定程度上滋生了个别被拆迁户借机发财的私欲,如果得不到预期利益就以复议诉讼甚至信访投诉为手段向政府施加压力。

(三)外地律师鼓动当事人频繁提起复议诉讼。

外地律师利用个别当事人对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过高预期的心理,宣扬拆迁补偿偏低,取得当事人的盲目信任,鼓动当事人反复提起复议诉讼。

此类案件大部分已经偏离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复议诉讼结果难以解决实质纠纷。

一旦有胜诉案件,外地律师则进行大肆宣传,扩大影响,煽动被拆迁群众减少对政府的信任。

据统计,近两年以来,外地律师代理我市征收拆迁类行政案件达余件,占全部律师代理案件总数的20%以上。

二、对策建议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将征收拆迁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以制度规范征收拆迁行为。

细化政策,对全市征收拆迁实施机构法治化、征收拆迁全过程合法性审核、对群众的法律服务等方面做出全面规范,明确配备相应法治保障等工作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在征收拆迁领域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一种改变城市发展的必要的手段,但在拆迁的过程中会存在诸多不稳定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冲突、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维系和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一、经济利益冲突征地拆迁过程中,会出现经济利益冲突,其中各方政府机构、地方企业、施工单位、被拆迁居民等可能存在不同社会经济利益,导致悬而未决、对立和矛盾冲突,因此实施拆迁时要特别注意防止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影响生态环境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不加以管理,就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甚至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从而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环境的危害,从而引发当地居民的不满和社会上的不安,进而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三、社会维系征拆过程中,存在社会维系问题也会引发不稳定性。

例如,拆迁会迫使部分居民搬迁,原来的家园被拆除,居民会受到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冲击,出现情绪抑郁、失去信任感等心理需要,进而引发社会上的冲突等不稳定现象。

四、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征拆过程中,存在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拆迁过程中,如果技术支持不足,设备不先进,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比较低,将影响拆迁的效率,进而引发拆迁过程中的拖延。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一、调整拆迁政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完善拆迁政策,既要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又要考虑全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双方的平等和公平。

拆迁价格需定期调整,以便充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拆迁效率为了提高拆迁的效率,要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采用新型进行拆迁,才能把拆迁过程完成得更加快捷、高效。

三、考虑社会影响拆迁过程中要及时考虑社会影响,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尊重居民意见,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尽可能给予保障,以便缓解居民的心理冲击,不因拆迁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生态保护征拆过程中,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例如增设排污口、排放尾气等。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的开发区建立和小城镇建立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成为热点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如果任其开展下去,将会引发社会危机,其后果难以设想。

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展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浅薄的意见汇报如下。

一、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要求多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锋利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还出现一旦要拆迁,就闻风乱搭滥建、抢占抢种、违规加层、突击装修等违规现象,用价格低廉的建筑材料、粗制滥造的施工工艺套取高额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引发信访事件增多。

征地拆迁引发干群矛盾激化征地居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心理问题。

征地拆迁使得原有的社会构造被打破,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被撕裂,熟人社会的解构,新社区的重组,我区高云、岩门和沙坪安置区共将安置约1300余户,给人们的心理带来很大的影响,造成很多的社会心理问题。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特点我区正处在加快建立工业园区和推进小城镇建立的时期,征地拆迁逐渐增多,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加。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矛盾涉及面广,数量呈上升趋势。

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高速公路的建立和小城镇的开发,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信访呈增长趋势。

多数群众反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和安置问题,还有的反映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人员违纪问题。

二是矛盾的焦点变成党委和政府。

农民失地,居民失房,间接、直接都是政府行为主导的,政府集裁判员和运发动的角色、调节者和经营者的角色于一身,管了过多的事情,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因而成为矛盾的焦点。

当前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土地问题是农村问题的核心。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而征地制度又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方面。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很大,将不可避免地继续征收大量农村土地。

征地直接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当前的热点和难点。

一、当前征地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农村土地产权转移时利益分配不均2007年,国土资源部受理的涉及农村征地纠纷的来访为887起3157人次,其中因安置补偿问题来访的为776起2757人次,分别占87.49%、87.33%。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补偿标准偏低。

现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主要是以种植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和产值来计算的,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在国有土地出让总价款及征地成本中所占比重较低。

据调查,东部、中部、西部地区被征地农民得到的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费用占土地出让总价款的比例分别为16%、18%、12%。

二是有的地方的安置资金、住房等到位不及时。

三是安置方式单一。

以货币安置为主,农民可选择的安置方式少。

四是对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保障缺乏考虑。

(二)对“公共利益”的范围缺乏明确界定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但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哪些建设项目用地不是为“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成了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

部分地方政府以地生财,不管是否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都大量动用征地权,造成土地征用后待价而沽,或低价招商争税源,因资金不到位而闲置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据国土资源部概算,目前我国土地征用后的利用率只占征地总数的67%,30%以上处于“批而未征”、“征而未用”的状态。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的土地近26.67万公顷(400万亩)。

征地拆迁矛盾风险防控措施

征地拆迁矛盾风险防控措施

征地拆迁矛盾风险防控措施
征地拆迁是一项复杂而敏感的工作,涉及到大量的人员和利益。

矛盾
和风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难以避免,但可以通过一系列的防控措施来减少
矛盾的发生和风险的产生。

以下是一些建议:
1.加强政府沟通与信息公开:政府应加大力度与被征地农民沟通,及
时解答农民的疑虑和问题,并向他们公开拆迁方案、补偿政策等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等带来的矛盾。

2.建立公正公平的补偿机制:征地拆迁涉及到土地资源的转移和农民
的利益损失,政府应该建立公正公平的补偿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得到合
理的补偿,并及时支付。

同时,要加强对补偿款的监管,减少贪污腐败现
象的发生。

3.加强农民权益保护:政府应积极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被征地农
民的权益。

建立健全的农民维权机制,设立专门的热线或投诉渠道,及时
受理和解决农民的诉求,防止矛盾升级。

4.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社会影响评估:在征地拆迁项目之前,政府
应做好充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社会影响评估,评估项目对农民的影响和
可能引发的矛盾。

只有科学论证、合理规划,才能尽量避免矛盾的发生和
风险的产生。

6.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政府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对
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对那些不执行政策、滥
用职权、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总之,征地拆迁矛盾的风险防控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沟通和保障措施,才能尽量减少矛盾的发生,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加快桃江发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千难万难,征地拆迁第一难”。

征地拆迁工作由于其政策敏感、矛盾多发且涉及面较广,一直都是工作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追踪的焦点。

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与群众利益最紧密,矛盾最突出,难度最大的就是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以及安置善后处置,也是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点问题。

征地拆迁工作关系桃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做好地征地拆迁工作,是值得考虑和探讨的:一、征地拆迁面临的主要困难(一)群众利益诉求平衡难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最关心、最看重的是自身的经济利益。

因此,一部分农户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想千方设百计寻求自认为合理的要求,常常采取不签字、阻挠工程进度等方式,谋求不正当权益。

加之征地拆迁涉及面广、人口多,又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往往极易抱团,极少数人别有用心的加以煽动,出谋划策以此缠住政府,提出与征地政策相悖的要求。

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难度。

(二)矛盾问题协调难ﻫ在和被征地农户做思想工作时最主要的矛盾有以下几个:一是动员会上有些群众无组织无纪律,户户能当家,个个是代表,一户不满意,甚至夫妻一方不满意,征地工作都会陷于无休止的谈判之中。

二是界址不清,难以划分。

由于过去经济欠发达,利益不大,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界址划分不是十分明确,但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带来的利益,导致双方争吵不休,很难划定,征地拆迁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难以落实到位。

由于部分群众把征地拆迁当作发家致富的大好机遇,想从征地拆迁这块利益蛋糕中多分一点,都想按照有利于自家利益来确定分配方式,吵闹不休,互相观望,致使补偿费长期无法落实到位。

这些矛盾和问题,导致短时间内难以协调到位,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增添无形的压力。

(三)被征地农民建房安置、后续发展难ﻫ按照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大都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

被征地农民领到几万元的补偿费后,不出几年基本上消耗完,没有一技之长、年老体弱的农民,后续生活保障将十分困难。

关于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关于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关于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蓬莱市国土资源局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大批征用城郊农村土地,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围绕土地征用产生的各种矛盾日渐突出,若不妥善处理势必影响农村和谐稳定,我们简要分析了目前城郊农村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特点,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仅供参考。

一、土地征用存在的主要问题1、安臵方式单一,易诱发不稳定因素。

当前,对被征地群众安臵方式以货币安臵为主要手段,这对项目单位来说,简单、易操作,但对大部分文化偏低、年龄偏大、缺乏技术的被征地群众来说,一次性领取有限的安臵补助费用后,失地直接导致失业,一旦土地补偿款被花光,没有经济来源时,生活就失去保障,给社会稳定带来压力。

2、个别群众为了私利,存在无理阻挠现象。

由于少数被征地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为了在征地中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和补偿,在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后,在规划范围内搭建违章建筑,或者就在地面附着物上起文章,在拟征用范围内的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等,突击造假,造成工作人员清点地面附着物时要花费很大精力辨别真伪,农户在非法利益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拒绝在清点册上签字确认,甚至搞串通,无理阻挠征地工作。

3、农民的土地权属不清。

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地方农村宅基地、林地未确权及地籍资料不详不全,给征地中确权带来困难。

过去农村无人问津的荒山、荒地在征地中能变成钱,土地权属不详则无法定论,常引发村民之间争议。

4、土地征用及土地征用款分配问题存在复杂性。

土地征用及土地征用款的分配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权益,由于土地征用款分配中补偿不到位、分配比例的分歧、分配对象的复杂性,加之部分村存在以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损害外迁户、五保户、外嫁女和离婚妇女合法的土地权益等问题。

同时,土地征用中存在个别村干部违规操作,缺乏公开性和民主性,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损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5、村组征地款管理、使用缺乏有效监管。

土地被征用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提留土地补偿费和部分安臵补偿费以及集体投入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提留的资金由村统一纳入集体经济管理范围。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雨城区姚桥镇司法所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张和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和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

征地拆迁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带来了最直接、最彻底、最深远的影响,征地拆迁特别是大规模拆迁一度成为被拆迁农民、居民的“不能承受之痛”,由于征地拆迁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个别的、单一的、简单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而是大量相互关联和制约的、愈来愈具复杂性、尖锐性、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与此同时,人们关心的问题和兴趣的焦点,也不再是抽象的理念或原则性问题,而是那些与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殊的个性化问题。

近年来,因“十运会”、“绿博会”和河西新城建设需要,我区承担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工作,也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对我镇乃至全区的信访工作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制约我镇社会稳定工作的“瓶颈”。

征地拆迁矛盾主要根源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引发了一些信访、上访不稳定因素。

通过就分析我镇拆迁工作的现状和原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提出解决不稳定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镇征地拆迁的基本情况及特点自2001年11月开始,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河西新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区承担了奥体中心、绿博会场馆和河西新城大部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据有关部门统计,几年来,我区共计征用河西地区土地26700余亩(约17.8平方公里),拆除农民、居民房屋15400余户,拆除了1250家工企单位各种用房;征地拆迁涉及全区75个村民小组,近4万人,仅“农转非”就达10418人;申购经济适用房10455套,其中,已选房的8257套,未选房的2198套;动用资金上百亿元,拖欠资金十多亿元。

总结我区的征地工作,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时间长。

我镇大部分村属于城市规划区,加之拆迁政策和拆迁进度以及补偿标准等各种因素,各种矛盾及利益的交织比较复杂,我镇总的拆迁来讲历时时间太长;二是规模大。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对策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对策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对策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社会土地资源流转和使用也变得愈发活跃。

在实际土地资源使用的过程中,因为涉及到的经济利益和个人利益巨大,一些问题的解决出现了严重的分歧和困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造成社会矛盾激化。

尤其是在土地征收利用的过程中,政府、企业、人民的利益牵扯其中,造成了很大的利益冲突,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对此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征地补偿和拆迁政策,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导致部分地区仍闹得民怨沸腾。

对此本文就将对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对策进行分析和讨论,从国家政策导向出发对征地政策的制定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相关矛盾问题的有效缓解提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征地拆迁;不稳定因素;解决对策引言想要促进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思考。

首先是国家的政策能否有效落实。

对征地地区的利益补偿是否符合当地的经济现状。

征地过程能否保持公开公正。

是否能在拆迁后对当地居民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

以上问题是征地地区人民群众考虑的重点问题,设法对以上问题进行妥善有效解决,对促进征地问题的有效解决有着直接和关键的影响。

1 国家对征地工作的总体要求国家和党中央对征地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做好征地补偿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并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来计算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

201年5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开展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动工修建,高速公路、旧城区改造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铺开,征地拆迁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行政强拆被取消,法院也成为拆迁强制执行的唯一主体,这将导致更多的征地拆迁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近日就受理的征地拆迁案件特点、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对日后的征地拆迁司法服务工作提出建议。

一、法院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征地拆迁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在审理或强制执行征地拆迁案件时不可能轻松和简单,相反是不断涌现的各种难题,具体来说:(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地拆迁司法缺乏法律依据。

旧城区的改建、扩建工作,更多的是触及农村的集体用地,现有的征地拆迁补偿法未对城中、城郊以及乡镇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或征收补偿进行规定,恰恰是在这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比例最大,在济宁各县市区都是这样。

(二)补偿标准的差异加大了司法工作的难度。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差异大,甚至于说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没有补偿标准,还有的不同的征地拆迁时间不同的补偿标准,最后导致“同地不同价”、“同城不同价”的现象,加深了征地拆迁矛盾。

如个别县区“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果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其补偿将比未办理的多两倍以上甚至达到十几倍;同一个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中,所跨越的相邻县、区的征收补偿标准差异也很大。

这种补偿标准的差异,使得法院征地拆迁的审判和强制执行工作难度加大,工作很难取得被拆迁人的理解,更难平息被拆迁人对补偿差异的不满情绪。

(三)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阻碍了法院司法工作的开展。

征地拆迁工作常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困难群众比较集中地进行拆迁,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都会因征地拆迁而引发。

新形势下征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建议

新形势下征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建议

新形势下征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建议龙海靖;田锋【期刊名称】《国土资源》【年(卷),期】2015(000)012【总页数】2页(P56-57)【作者】龙海靖;田锋【作者单位】鞍山市土地征用整理事务处;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正文语种】中文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对社会影响深远。

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还具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方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如何破解新形势下征地难题已成为影响一个区域发展稳定的问题一方面城市要不断发展征地任务逐年加重另一方面由于政策、体制不完善造成遗留的征地问题正在逐年增加处理的难度也正在逐年加大处理不好会造成一连串的社会稳定问题。

目前鞍山市在新形势下征地工作面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1.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不够,被征地农民不满意。

以鞍山市2009年第9批次项目用地为例征用铁西区南地号村、丰盛堡村、双台子村集体土地22.78公顷该项目已经辽宁省政府批准但由于丰盛堡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及现任负责人以对该情况不清楚为由拒收土地补偿费导致该项目土地补偿费几年内无法发放批后用地迟迟无法实施。

2.区片地价实施后存在同一区域不同地价问题。

以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大郑台村为例整个经济开发区达到湾镇除大郑台村外区片地价为均为三类即5万元/亩只有大郑台村被定为四类即4.5万元/亩大郑台村村民认为极不合理近年征地均要求达到5万元/亩补偿。

经协调由千山区财政补贴征地工作才得以实施。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

3.审批效率低用地单位不满意。

以国家机关批准立项的单独选址项目如盘营公路、哈大铁路、大伙房水库水利工程等项目为例普遍存在批地程序繁琐过程复杂时间超长等情况无法及时获得批准延误工期造成了损失。

浅谈基层征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和化解对策——以温州市龙湾区为例

浅谈基层征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和化解对策——以温州市龙湾区为例

国土资源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LAND&RESOURCES48据国家信访局统计,当前群体性信访事件60%以上和土地相关,征地矛盾纠纷又占土地纠纷的84.7%。

一方面,城市建设加速推进,征地行为发生频数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征地参与者权利意识被唤醒,各种形式的维权行为成为争取利益的实现途径,在这一过程中产生大量矛盾纠纷。

而政府作为土地一级市场的唯一经营者,既是利益相关方,又是争议仲裁者,如何调和自身的定位矛盾、调和与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冲突,成为理解、化解征地矛盾的关键所在,也成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点研究的课题。

一、征地矛盾纠纷的来源及特点征地矛盾的来源多种多样,但始终围绕着“利益”这一核心问题,被征地主体的诉求主要体现在征地过程中利益的规模、分配和支付等环节上与自身主观需求的差距,这些差距有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也有偏离政策范围标准的,从而引发出政府、村集体和村民对这一问题的争议,这是城市化进程中最突出一个矛盾之一。

这一矛盾的成因有制度层面上的,也有实践操作层面上的,这里笔者不展开分析。

现以笔者工作所在的温州市龙湾区为例, 2014-2016年(截至10月份)3年期间征地矛盾事件发生的问题来源,阐述其产生的特点和直接原因。

1.发生频次整体呈上升趋势3年间,不同形式的征地矛盾事件数量分别为21宗、39宗、47宗,总计107宗,呈逐年递增的态势(该数据已剔除重复事件,即同一主体对同一问题的诉求)。

受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增加的影响,征地纠纷的数量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同时,从发生的时点上看,村集体组织换届、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是矛盾频发的重要时间窗口,会对征地矛盾量上形成脉冲。

2.表现形式多样由于便利性和低成本,信访是被征地主体面对征地矛盾纠纷优先选择的方式,也是辖区政府、国土部门和用地单位等最多面对的形式。

在上述107次征地矛盾中,有89宗是通过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等信访机构反映情况。

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沟通问题及几点建议

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沟通问题及几点建议

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沟通问题及几点建议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沟通问题及几点建议近年来,随着征地拆迁规模的扩大,因征地拆迁而产生的民事纠纷非常常见。

经过一系列的实践调查与研究,发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好沟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鉴于此,在本文中,首先对征地拆迁中沟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概述,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征地拆迁中影响沟通工作的因素,提出几点建议。

标签:征地拆迁;沟通问题;建议引言对于社会上的各级政府而言,征地拆迁都是一项分内工作。

特别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的时候,国家也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了更多的心力,征地拆迁规模、范围也会变得越来越大,以往各方原有利益与格局也能够被彻底打破。

一、沟通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意义(一)沟通是征地过程中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需要对于沟通而言,其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进行信息交流。

只有做到切实有效的交流才是当下的首要任务,特别是在一个轻松自由、畅通无阻的交流环境当中,其还是应该要将自我的意见采取诸多方式来充分的表达。

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来完成一系列的摸底调查工作,这能够很好的为征地人、被征地人(或单位)等做出切实的信息交流,避免出现一系列的信息交流堵塞情况。

由此可见,只有开展一系列广泛有效的沟通活动,才能够让政府部门更加充分的了解民情、民意,整个征地工作也能够真正落实到位。

(二)沟通是征地过程中化解矛盾、消弭冲突的需要在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这一过程当中,一般拆迁的主体都是市(县)、区等各级政府部门,总归而言,其是一个非常强势的群体,而相应的被征地人一般都是普通单位或是个人,其往往都会处于被动弱势的这一方面。

两者地位也会存在严重的不平等情况,尽可能的避免出现一系列的冲突。

在征地部门与被征地人这二者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必须要做到位,双方之间的关系也能够变得越来越好;与此同时,准确及时的将拆迁信息公布出来,并践行一系列的公平拆迁活动。

由此可见,在征地拆迁的这一过程当中还是应该要做出切实有效的沟通,尽可能的将矛盾予以化解,尽可能的避免出现一系列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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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
新形势下征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建议
鞍山市土地征用整理事务处龙海靖
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田 锋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对社会影响深远。

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还具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保障被征地
农民的权益方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
处,需要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进
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

如何破解新形势下征地难题,
已成为影响一个区域发展稳定的问
题,一方面城市要不断发展,征地
任务逐年加重;另一方面,由于政
策、体制不完善造成遗留的征地问
题正在逐年增加,处理的难度也正
在逐年加大,处理不好会造成一连
串的社会稳定问题。

目前,鞍山市
在新形势下征地工作面临的矛盾主
要表现为:
一、新形势下征地工作面临
的主要矛盾纠纷
1.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不
56国土资源2015年12月号文\
够,被征地农民不满意。

2.区片地价实施后存在同一区域不同地价问题。

3.审批效率低,用地单位不满意。

4.没有实现保护耕地的预期目的,社会各方面都不满意。

以鞍山市2009年第9批次项目用地为例,征用铁西区南地号村、丰盛堡村、双台子村集体土地22.78公顷,该项目已经辽宁省政府批准,但由于丰盛堡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及现任负责人以对该情况不清楚为由拒收土地补偿费,导致该项目土地补偿费几年内无法发放,批后用地迟迟无法实施。

以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大郑台村为例,整个经济开发区达到湾镇除大郑台村外区片地价为均为三类即5万元/亩,只有大郑台村被定为四类即4.5万元/亩,大郑台村村民认为极不合理,近年征地均要求达到5万元/亩补偿。

经协调,由千山区财政补贴,征地工作才得以实施。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

以国家机关批准立项的单独选址项目,如盘营公路、哈大铁路、大伙房水库水利工程等项目为例,普遍存在批地程序繁琐,过程复杂,时间超长等情况,无法及时获得批准,延误工期,造成了损失。

如鞍山市近几年农民建住宅用地都没有获得批准,原因是由于用地指标紧张,没有预留宅基地指标,但是很多农民有着迫切的住房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陆续出现了一些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

对此,不但是群众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土地主管部门的耕地保护任务也难以落实。

应该说,征地工作做好了,经济就有发展,社会就会更加安定团
结,征地工作做不好,不仅经济发展上不去,更影响到了社会稳定的大局。

鞍山市在调解化解征地矛盾纠纷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加强沟通,积极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早发现、早制止,及时化解矛盾。

2.积极进行工作调研,组织力量到各乡镇进行调查摸底,了解企业、群众的现实需求,加快推进区片地价调整工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优化用地审批程序,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能,市国土局与各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共同调解化解征地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4.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征地补偿资金来源途径,合理化分各区出资项目,落实征地资金,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1.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征地不能让失地农民生活无着落,建议国家建立土地补偿基金,从土地出让金中按比例建立补偿机制,以经营性土地收益补充公益性用地的补偿。

是否可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20%,成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或救济基金,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失地农民社保问题。

2.明确土地补偿收益主体和分
配程序,确保土地补偿款一分不少地分配给该得的集体和农户。

应当严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截留、挪用、侵占土地补偿款,违者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应当分清土地补偿款的项目,确定哪些该给集体,哪些该给农户,哪些该给土地经营者,不得混淆。

应当公开集体组织在征地补偿款上的财务情况。

3.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征地时间。

可以考虑将现在的逐级报批改为自上而下审批与自下而上备案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

可将一系列的前置条件改为批后告知,缩短征地时限。

4.进一步公开征收程序,规范流程。

政府在决定征收时应向公众公布独立机构出具的征地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评估书;应组建社会公众代表和被征地集体组织代表以及农户代表的审核委员会审核征地是否必要和征地的具体事项;被征地集体组织和农户有权对征地和征地事项提出异议,诉至法院的,法院必须受理。

政府未按征地流程进行而占用集体土地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5.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步伐。

应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允许部分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步伐,建议可从城市保障房、还建房等基础工程入手,逐步扩大到其他项目,使集体土地真正入市。

6.应探索征地补偿安置新途径,建议考虑留地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土地股份合作方式等形式,树立为失地农民服务的思
二、鞍山市在调解化解征地矛盾纠纷方面的经验
三、对建立多元化解决征地矛盾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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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5LAND&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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