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货物征税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正常交易,物流(货物)、票据流(发票)、资金(货款)三者是一致的。
财税字[1994]26号
五、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
代购货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法规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代购、代销行为涉税分析及税收筹划
代购、代销行为涉税分析及税收筹划【摘要】本文旨在探讨代购、代销行为涉税分析及税收筹划。
在代购行为涉税分析中,我们将分析代购者应承担的税负,以及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在代销行为涉税分析中,我们将探讨代销者与税务机构之间的税收关系。
在代购代销税收筹划策略部分,我们将提出相应的筹划建议,以降低税收风险。
我们将探讨税收风险防范措施和税收合规建议,帮助代购、代销者合法合规经营。
结论部分将总结代购、代销行为对税收的影响,强调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分析,希望读者能对代购、代销行为在税收方面的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能够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和风险防范。
【关键词】代购、代销、行为、涉税、分析、税收筹划、策略、风险、防范、合规、建议、影响、重要性、研究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代购、代销行为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在数字化、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代购、代销渠道获得商品。
代购、代销行为涉及到复杂的税收问题,由于其跨境性质和网络化特点,涉税问题较为复杂,往往容易引发税收风险。
对代购、代销行为涉税问题进行研究,加强税收筹划和风险防范意义重大。
当前,国内外对代购、代销行为的税收政策和规定尚不完善,各地对这类行为的监管标准和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和个人在开展代购、代销活动时普遍存在税收合规难题。
有必要对代购、代销行为涉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税收合规的重要性,并提出针对性的税收筹划建议,以提升税收管理效率,保障税收稳定和公平。
1.2 研究意义代购、代销行为在近年来逐渐成为热门话题,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
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带来了诸多的税收问题,涉税性质尤为复杂。
而对于代购、代销行为涉税分析及税收筹划这一领域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代购、代销行为的兴起与发展对于税收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传统的税收政策往往无法完全适应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针对代购、代销行为的税收政策亟待完善和调整。
浅议代购代销行为的征税问题
营行 为 . 应 征 增值 税 针对 这 种 情 况. 受托 方 既 可 能仍 以原价 而 另 填 开 自有 增值 税 专 用 发票 给 委托 方 . 并按 协议 收取手 续 费 也 可能 以加 价后 另 开 发票 给 委 托 方 . 以差 价 作 为手 续 费 收益 对 前 一种 情 况 . 受 托 方 收 取 的手 续 费 属 于 销 售 货 物 时所 收 取 的价 外 收 费 . 按 增值 税 规 定, 应并 人销 售 额计 征 增值 税 对
一
的货 物 .其 货 物 所 有 权 属 于 委 托
方: 第二 .受 托 方 按 委 托 方 规 定 的
条件 ( 如价格 ) 出售 : 第三 , 货 物 的 销 售 收入 为 委托 方 所有 . 受 托方 在 完 成 代 销 行 为 后 按 协 议 收 取 有 关 收 益 。这 里 的收益 因双方 协议 不 同 而 体现 出 以下三种 形式 : 其一 . 受 托 方按 委 托 方 规 定 的 价 格 出售 . 并 按 同价 格与 委 托 方结
定 收益 的行 为 在这 一 过 程 中 ,
按 双 方 的协 议 或 受 托 方 获 取 收 益
的 方式 不 同 . 受 托 方 的代 购 货 物 收 益应 征 收增值 税或 营业 税
第一 . 如 受 托方 在 代 购 货 物后 按 协议 原 价 与 委托 方 结算 . 并将 购
进 发票 转 交 委 托方 ( 原票转交 ) . 作
为劳 务 报酬 . 委托 方 按 一定 标 准 支
后 一 种情 况 . 此 手 续 费则 是 明显 的
行为 . 是 按增 值 税 中的货 物 购销 行 为 征 收增 值 税 . 还 是按 营业 税 服务
浅议代购业务的涉税问题及会计核算
浅议代购业务的涉税问题及会计核算在工作中,许多企业常常遇到为委托方代购货物的情况。
所谓代购货物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并按发票购进价格与委托方结算(原票转交),受托方只按购进额与委托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报酬的行为。
可见,代购货物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受托方一般不垫付资金;2.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3.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
那么代购业务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会计人员又如何核算呢?我们来简单的分析一下代购货物行为的性质,从上面代购货物的定义可以看出:一、代购货物的行为是由三个主体完成的,即委托方、受托方和销货方。
委托方是货物的实际购买方;受托方是中间方,他为委托方提供代为购买货物的服务,包括货款的结算服务;销货方是指货物的销售者。
二、在代购货物过程中受托方按销售方开具给委托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委托方结算,受托方另向委托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即为委托方服务的费用)作为报酬。
多数情况下,由于代购行为发生的较少,基层税务机关对此不是很理解。
他们认为代购货物行为只有受托方一个主体,所以就认为受托方收的手续费是价外费用,要同时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代购货物行为中受托方完全处于为委托方与销货方服务的地位,他也只对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是《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行为;代购货物行为中的委托方和销货方是货物购销的主体。
销货方是《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下面举例说明:2022年11月3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委托代购钢材100吨、水泥3000吨的合同。
合同规定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B 公司向A公司收取代购材料总价5%的手续费,A公司预先支付B公司代购材料款50万元,余款及手续费待货到的次日全部付清。
要求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交付验收。
代购代销行为涉税分析及税收筹划
代购代销行为涉税分析及税收筹划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代购代销行为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
然而,这种商业活动涉及到税收方面的问题,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和税务分析。
代购代销行为是指个人或机构代为购买或销售商品,获取差价或佣金的行为。
从税收角度来看,代购代销行为涉及到两个方面的税收问题:消费税和所得税。
首先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政府对商品和劳务的销售和使用征收的一种税收。
在代购代销行为中,代购者通过跨境购买商品,并代为销售给国内消费者,那么这个商品的价值可以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对于代购者而言,他们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税法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此外,代购者还需要了解和掌握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消费税政策,以便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其次是所得税。
在代购代销行为中,代购者通过购买商品并转卖获得差价或佣金,这个差价或佣金属于其所得的一部分。
代购者需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以及涉及商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此外,代购者还需要关注跨境支付和外汇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合规缴税。
针对代购代销行为的税收筹划,代购者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理运用税收政策。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差异较大,代购者可以通过运用不同国家或地区税收政策的优势,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例如,在选择代购商品时,可以优先考虑免税商品或低税率商品;在选择代销渠道时,可以选择税率较低的地区进行销售。
其次,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有些国家或地区为了吸引跨境电商和代购行业发展,会提供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代购者可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合理运用,以减少税收负担。
例如,可以申请享受税收减免或退税政策。
再次,合理运用跨境支付和外汇政策。
代购代销行为涉及到跨境购汇和跨境支付,代购者可以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外汇政策和跨境支付规定,以确保合规操作,并降低相关税务风险。
例如,可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渠道,以降低相关手续费用和汇率损失。
最后,建立合规的税务管理体系。
代购货物行为应如何纳税
代购货物行为应如何纳税在全球化和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代购货物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消费行为。
代购货物是指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来购买海外商品,并由代购商将这些商品寄送到消费者所在地。
然而,代购货物行为在纳税方面存在一些争议和困惑,因此需要明确相关的纳税政策和义务。
首先,代购货物行为属于跨国消费行为,其纳税问题应该遵循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家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内,通过劳动、经营关系等与其收入所得直接相联系的行为而形成应纳税额的人。
因此,代购货物的代购者应当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和申报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其次,代购货物涉及到海外商品的购买和运输环节,还需要考虑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税费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政策,代购货物按照进口商品的性质和数量,需要缴纳相应的关税和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个人自用的物品、数量不多的小额物品可能可以享受一定的关税和增值税减免政策,但是需要按照规定申报和缴纳相应税款。
再次,代购货物作为一种商业行为,代购商本身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代购商应当按照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把代购货物的销售利润作为应纳税额进行申报和缴纳。
此外,代购商也应当遵守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此外,代购行为还涉及到收入的合法来源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纳税人都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地获取收入,在合法取得的收入上缴税款。
因此,代购者和代购商都应当合法获得收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为了规范代购货物行为,确保代购货物的纳税义务得到履行,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对代购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代购商的税收检查力度,防止代购商逃避纳税义务。
其次,加强对代购货物追踪和监测能力,建立起相应的信息化系统,便于了解代购货物的数量、金额以及相关税费的情况。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代购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代购纳税义务的认知和意识。
代购的东西要交税吗
代购的东西要交税吗海外代购的物品⼤多是奢侈品,⾼价购买的同时是否需要交税呢,该由买⽅还是买⽅交呢?下⾯为你解读代购交税的相关问题。
案情简介:曾担任某航空公司空姐的李某,因多次⼤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境⽽未申报,偷逃海关进⼝环节税⾼达113万余元,北京市⼆中院⼀审以犯⾛私普通货物罪判李某有期徒刑11年,处罚⾦⼈民币50万元。
法律解读:按照海关的规定,5000元以下的⾃⽤物品免税,⽽如果转售⽤以赢利,则属商业⽬的的货品,再⼩的量也不能免税。
如何区分“物品还是货品”,如果是单次区分,确实⾮常有难度,但如果有短期内多次往返深港两地的旅客,凭经验可以判断这些⼈是有问题的。
海关在2014年4⽉份专门制定了针对“⼀⽇多次出⼊境旅客”的⾏李监管规定,其中条款中称这类旅客携带的旅途必需物品才能免税,超出者都需缴纳进⼝税并办理相关⼿续。
这意味着当天第⼆次通关就不再享⽤5000元免税的优惠了,该规定断了很多“⽔客”带货的后路。
回国携带物品超5000元需申报。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总值不超过⼈民币5000元(含5000元)数量合理的⾃⽤物品,可以免税。
对进出境个⼈物品,海关以“⾃⽤、合理数量”为基本验放原则。
⾃⽤是指旅客携带物品为本⼈⾃⽤、馈赠亲友⽽⾮为出售、出租牟利或收取带⼯费等。
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具体来说,旅客回国时应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物、⽣物制品,⼈体组织、⾎液制品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物品⾮前往港澳的旅客,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烟超过400⽀(约两条烟),或雪茄超过100⽀,或烟丝超过500克等物品⼈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按规定,海关仅对超出限额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表、⼿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
代购代销如何纳税
代购代销如何纳税代购代销货物本身属购销货物的经营活动,在此过程中,货物实现有偿转让应属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关案例某建筑公司委托金属材料公司购进钢材,事先预付周转金130万元,该金属材料公司代购钢材后按实际购进价格向建筑公司结算,并将销货方开具给委托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转交,支付价税合计120万元,另扣5%手续费6万元,并单独开具发票收取。
同时,另有一家冶金企业委托金属材料公司出售1000吨有色金属,单价由冶金企业决定,金属材料公司每代销一吨,收取手续费20万元。
若干天后,金属材料公司按指定单价3600元将货物销售完毕,将销售额全部支付给冶金企业,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该业务按规定收取手续费2万元。
然而,由于金属材料公司对这两笔业务都没有交纳营业税,税务机关勒令其补缴营业税共0.4万元。
上述案例,其实涉及代购代销的征税问题。
代购代销货物本身属购销货物的经营活动,在此过程中,货物实现有偿转让应属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营业税对代购代销货物的征税,不是针对货物有偿转让这个过程的经营业务,而是对代理者为委托方提供的代购或代销货物的劳务行为征税。
所谓代购货物,指受托方按协议或委托方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并按发票购进价格与委托方结算(原票转交)。
若受托方在代购货物后以原价与委托方结算,则只需就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
但受托方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了劳务,就需取得经济利益,要按购进额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也就是营业税要征税的范围。
所以,金属材料公司与建筑公司的代购业务应缴纳营业税。
所谓代销,指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销售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
仅就销售货物环节而言,也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但受托方提供了劳务,就要取得一定的报酬,因而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营业税是对受托方提供代销货物的劳务所取得的手续费征税。
因此,金属材料公司与冶金企业的代销业务也应缴纳营业税。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服务业营业税税目,其中就包括代理业。
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新税制实施以来,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增值税、营业税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集邮商品征税问题集邮商品,包括邮票、小型张、小本票、明信片、首日封、邮折、集邮簿、邮盘、邮票目录、护邮袋、贴片及其他集邮商品。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
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二、关于报刊发行征税问题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二、关于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征税问题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四、关于混合销售征税问题(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三条的规定,“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此条规定所说的“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二)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五、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代购货物行为,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六、关于棕榈油、棉籽油和粮食复制品征税问题(一)棕榈油、棉籽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二)切面、饺子皮、米粉等经简单加工的粮食复制品,比照粮食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税会实务】因网上代购所收取的手续费如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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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因网上代购所收取的手续费如何征税?
【问题】
现在网上代购的网站非常多。
比如把国外产品的照片放到淘宝网上卖,如果有人要购买某个产品,下订单,店主看到订单后托人从国外买完,带到国内,再发给买家。
都是少量货物。
不知对这种行为收取的代购费是否需要纳税?
【解答】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因此,你上述业务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的规定,个人从事商业经营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事代办服务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交易流程确定所得项目。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代购商品是否会收取关税?
代购商品是否会收取关税?1. **什么是代购?**代购是指通过个人或者代购平台代替他人购买商品的行为。
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代购已成为一种便捷的购物方式,但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可能会涉及到关税问题。
2. **代购商品是否会受到关税影响?**代购商品是否会受到关税影响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商品的价值、进口国家的关税政策以及个人海关申报情况等。
一般来说,如果代购商品的价值超过进口国家规定的免税额,就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关税。
- **商品价值影响**:代购商品的价值越高,被征收关税的可能性就越大。
通常情况下,进口国家设定了一定的免税额,超过这个额度的商品将被征收关税。
- **关税政策影响**:不同国家对于不同类型的商品设定了不同的关税税率,而且这些税率也可能随时变化。
因此,代购商品是否需要缴纳关税也会受到进口国家的关税政策影响。
- **个人海关申报影响**:有些地区规定,个人在携带或邮寄商品时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并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关税。
如果代购者未如实申报商品价值,可能会导致关税被漏税或逃税行为。
3. **如何避免代购商品被征收关税?**避免代购商品被征收关税,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规避风险。
- **选择合适的购买渠道**:选择正规可靠的代购平台或购物网站购买商品,尽量避免使用私人代购或未知来源的商品。
- **了解目的地国家的关税政策**:在购买商品之前,了解目的地国家的关税政策,以及免税额度和税率等相关信息,有助于规避不必要的关税支出。
- **合理申报商品价值**:在海关申报时,务必如实申报商品的价值,避免漏报或虚报,以免引起关税问题。
- **分批邮寄商品**:如果购买的商品数量较多,可以分批邮寄,避免一次性寄送大量商品引起海关的注意。
- **选择适当的快递方式**:选择可靠的快递公司,避免使用不明来源或无法追踪的邮寄方式,以确保商品顺利通过海关检查。
4. **关税对代购市场的影响**关税政策的变化和关税征收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代购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代购税收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代购行业在我国迅速崛起。
代购业务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国外商品引进国内市场,满足消费者对于高品质、低价位商品的需求。
然而,代购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一系列税收法律问题,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代购税收法律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市居民李某,通过某知名代购平台购买了大量境外商品,涉及金额达数十万元。
在代购过程中,李某并未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也未缴纳相关税费。
经调查,李某涉嫌偷税漏税。
税务机关依法对李某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条规定:“进出口货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应当依法向海关申报,并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并可以处以罚款;(三)依法采取其他措施,保证税款缴纳。
”2. 案例分析(1)李某的行为构成偷税漏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李某在代购过程中未向海关申报,也未缴纳相关税费,其行为已构成偷税漏税。
(2)李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税务机关依法对李某进行了调查处理,追缴了其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罚款。
3. 案例启示(1)代购行业应依法纳税代购行业作为我国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代购范本明确代购物品费用及退换货政策
代购范本明确代购物品费用及退换货政策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代购服务。
为了确保您购物的顺利进行,我们特向您提供以下代购物品费用及退换货政策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并了解。
一、代购物品费用1. 商品价格:我们会根据您提供的商品信息,以实际购买渠道的价格进行核算并向您报价。
因汇率波动或市场供求变化,商品价格可能会有所调整。
我们会在购买前与您确认最终价格,并取得您的同意后进行购买。
2. 代购费用:我们的代购费用为商品总金额的10%(含税)。
代购费用包括商品的购买、检验、包装、国际运输、报关、派送等环节的费用。
我们会在代购费用中明确列出各项费用,以保证透明度。
3. 国际运费和关税:国际运费和关税是根据商品重量、体积和目的地国家政策等因素而定。
我们会向您提供最新的国际运费和关税信息,并在购买前告知您需要支付的具体金额。
请注意,不同国家的关税政策不同,有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4. 代购凭证:我们会在商品购买完成后提供代购凭证,包括购物发票、支付凭证、运输单据等,以确保您可以随时跟踪和查询订单的进度和状态。
二、退换货政策1. 商品质量问题:如果您在收到商品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请于签收后72小时内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并提供相关照片和描述以便我们核实。
如果经确认是商品质量问题,我们会协助您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商品尺寸不适:如果您在收到商品后发现尺寸不适合,请在签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并提供您需要退换的商品信息。
您需自行承担退换货的国际运费及关税,我们将协助您进行退换货手续。
3. 商品转运损坏: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商品在国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如果您在收到商品时发现有损坏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
我们会与物流公司联络并协助您解决问题。
请您在签收商品时务必仔细检查货物的完整性,并在必要时要求物流公司记录详细的损坏情况。
4. 退款方式:一旦退款确认无误,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给您。
代购如何征税
代购如何征税现在很多⼈都是喜欢代购的,可以买到别的国家的产品,在这之前是对于电商税费是没有过多的法律规定的,在即将实施的法律规定中这个代购应该如何交税?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购如何征税第⼀种为海外商户代购产品直邮⾄境内。
代购商户的主体在海外,通常为留学⽣。
当消费者下单后,海外代购在当地采购。
产品寄回境内有两种模式:⼀是直接将产品从海外邮寄给消费者;⼆是先把产品寄到境内仓库,然后转发给消费者。
不管哪种⽅式,产品通过邮政渠道⼊境,若被查验,将会按照⾏邮税的⽅式征税。
第⼆种是代购商户到境外采购商品并带到境内,通过电商平台和社交渠道销售。
代购商户的主体在境内,通常活跃在微信朋友圈。
这类代购商户会采集⽤户的需求,并按照⽤户需求到境外采购相应的产品并带回来,再把产品发货给消费者。
在带着采购产品⼊境时,若被查验,也会按照⾏邮税的⽅式征税。
第三种是代购商户直接从分销商采购商品。
代购主体在境内,销售渠道涵盖社交平台和淘宝等电商平台,货源则是境内外的分销商。
当产品在境外分销商采购,就需要把产品从海外先邮寄到境内然后再销售,这⾥采取⾏邮税的⽅式征税。
当产品在境内分销商采购时,代购商户并不需直接承担进⼝税项。
当然,从境内分销商采购商品时,其产品真伪性查核就更为困难。
⼆、代购通俗⼀点来说就是找⼈帮忙购买你需要的商品,原因可以是你在当地买不到这件商品,可以是当地这件商品的价格⽐其他地区的贵,也可以是为了节省个⼈时间成本,请⼈帮忙买好送货上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代购的交税是要按照对⽅代购的⽅式来进⾏征收的,如果是直接是邮寄到境内就按照邮税来进⾏征收,如果是⾃⼰带到境内也要照着邮税进⾏缴纳的。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代购要交什么税
代购要交什么税在之前⼀段时间代购是⾮常⽕的,代购的产品⼀般都是从国外然后带到内地,但是随着新的法律下发代购也是需要交税的,那么在代购⾏为中涉及到的税费⼜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代购要交什么税需要交纳的税费为进⼝关税,海关根据税则归类和完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出⼝环节代征税,并填发税款缴款书。
《中华⼈民共和国电⼦商务法》第⼗⼀条电⼦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务经营者在⾸次纳税义务发⽣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电⼦商务法》第⼗条电⼦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是,个⼈销售⾃产农副产品、家庭⼿⼯业产品,个⼈利⽤⾃⼰的技能从事依法⽆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政法规不需要进⾏登记的除外。
第⼗⼆条电⼦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政许可。
第⼗三条电⼦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政法规禁⽌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四条电⼦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
第⼗五条电⼦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页显著位置,持续公⽰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变更的,电⼦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信息。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代购所需要缴纳的税费⼀般都是进⼝关税,这个进⼝关税需要考虑到代购带回来的具体商品来进⾏确定的,如果是⼀些⾼端⼿表的,⼀般在50%交税,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施工单位代购合同税率
施工单位代购合同税率在我国,施工单位代购合同税率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代为建设单位购买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货物时,所涉及的货物销售税额与建筑业营业税的税率。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施工单位代购合同税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是指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我国,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施工单位作为一般纳税人,代购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货物时,所涉及的货物销售税额应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二、营业税税率营业税是指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在我国,营业税分为三种税率:3%、5%和20%。
其中,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
施工单位代购合同中,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算依据为代购货物的销售额。
即施工单位代购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建筑业营业税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额。
三、其他税费除增值税和营业税外,施工单位代购合同还可能涉及其他税费,如关税、消费税等。
具体税率需根据货物种类和政策规定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单位代购合同税率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化。
因此,在签订施工单位代购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当前的税收政策,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施工单位代购合同税率是我国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施工单位代购货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以及其他税费的计算具有指导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代购合同的税率符合政策规定,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代购服务。
“代购”业务的税收筹划和相关业务流程
“代购”业务的税收筹划和相关业务流程(草案)根据财税字(1994)第 02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中规定。
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不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注意:不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代购”业务不成立。
不成立的“代购”业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税务机关要求进项税转出,并处税务罚金。
)“代购”业务的三个条件如下:(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1、合同的签订在代购业务的税务筹划中,合同签订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税务机关检查时取证的重要内容。
所以在签定代购合同或协议时必须注明以下几点:(一)受托方不垫付货款每次代购商品的货款应由我公司预付给受托方。
(受托方转交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小于我公司原预付货款的金额、我公司支付预付货款的日期应早于发票填开日期,多余预付款金额应通过受托方原收款帐号退回我公司银行帐号)。
(二)代购商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开具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应开具给我公司,并由受托方转交。
(公司业务和财务部门在接收“代购”业务的各类发票时应填写“发票收取证明单”单上注明发票填开日期和发票号码、价税合计金额、销货单位名称、交票单位为代购合同上所填列受的受托方名称。
若受托方为企业应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三)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代购商品价税合计总金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支付手续费。
(代购合同上应注明代购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以及如何取得受托方的手续费发票及其发票类型。
建议:按代购总金额的固定手续费比例来确定!财务部门与受托方进行货款结算时应关注付款时间与发票填开时间和手续费发票的填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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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代销货物的征税问题
一、代购货物
(一)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6号)第五条: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
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二)案例:如某机械厂委托某金属材料公司购钢材,事先预付50万元周转金,金属材料公司代购钢材后按实际购进价格向工厂结算,并将销货方开具给委托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票转交,总计支付价税合计金额50万元,另按购进价税额的5%收取手续费2.5万元,并单独开具代理手续费发票。
此项代购货物行为收取的手续费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如果金属材料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转交工厂,先购进钢材,自留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原购进发票的原价,另外用本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给机械厂,同时再按原协议收取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金属材料公司的所谓代购钢材行为,实际已变成了自营钢材行为,其所收取的手续费属于销售货物时所取的价外费用,即应并入货物的销售征收增值税。
二、所谓代销货物
(一)概念:是指受托销售货物,按实销额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掌握代销货物的关键,一是按实销额结算,即所代销的货物的价款是属于委托方所有;二是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
三、代销货物的所有权是委托方的,受托方销售不了的货物可以退还委托方(这一点使代销区别于销售);四是要有代销协议。
(二)代销货物的纳税处理
1.我国税法将委托代销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即:当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时,要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做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然后再按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定期填制代销清单,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及手续费。
同时,委托方根据代销清单,给受托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以作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
2.委托代销主要有支付手续费、视同买断两种方式。
(1)支付手续费方式:受托方将代销货物按与委托方的协议售价出售,按协议售价与委托方结算并按协议向委托方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代销方式。
具体纳税过程:受托方代销商品作为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向委托方开出代销清单,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协议售价反映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所支付的手续费以“营业费用”列支。
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属应税劳务(代理业),计入代理收入,征收营业税,则这一手续费即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不含税价),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
A企业按协议售价的10%支付B企业代销手续费。
A企业在收到B企业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
受托方代销手续费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则纳税过程是:B企业应纳增值税=200*50*17%-17=0
B应纳营业税=200*50*10%*5%=50元
(2)视同买断两种方式: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同时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方式。
纳税过程: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受托方的代理收入应包括销售货物的差价及另行收取的手续费两部分,对这两部分均应缴纳营业税。
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件,协议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5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
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0元,增值税额2040元。
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
同时,B企业按协议售价的10%收取代销手续费。
则:B企业应纳增值税:2040-1700=340(元)
B企业应纳营业税:[10000*10%+(12000-10000)]*5%=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