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1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 2.欧盟食品和兽医办公室 § 该机构归欧盟委员会管辖,负责监督各成员国执行欧盟
相关法规情况及第三国输欧食品安全情况,是欧委会的 执行机构。该办公室可用听证会和现场调查的方式对成 员国及第三国相关产品甚至整体法规和管理体系进行调 查,并将结果和意见报告给欧委会、各成员国及公众。 该机构主要职责正在从单一的调查管理转向对成员国食 品安全体系作全面的评估。
▪ 各卷包括一般原则、一般标准、 定义、法典、货物标准、分析方 法和推荐性技术标准等内容,
▪ 每卷按一定顺序排列以便于参考。 用英文、西班牙文出版,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WTO和CAC法典
§ WTO要求每个成员国必须遵守统一的游戏规则, 与食品相关的是SPS和TBT,两个协议均鼓励协调 致的国际食品标准,引用CAC法典标准、指南及 推荐技术标准,以作为方便国际食品贸易的措施。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二)法律体系
§ 2000年初,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 提出了80多项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措施,以应 对未来数年内可能遇到的问题。白皮书包括食 品安全政策体系、食品法规框架、食品管理体 制、食品安全国际合作等内容,是欧盟及其成 员国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和管理机构的基本 指导。
植物卫生和检疫措施协议》及《贸易技术 壁垒协议》。但如果国际标准与欧盟标准 相比不能提供高标准人类健康保证,则国 际标准只作参考。非欧盟国家输欧食品必 须遵守欧盟颁布的相关法规。
§ 规定涉及食品卫生、食品营养与食品质量,包括微 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及农药与兽药残留、污染物、 标签及产品说明,取样及风险分析方法。与其他单 独标准、咨询性操作规范、指引及其他建议和措施, 构成了食品法典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食品标准以及和法规
完善内容
修订和完善的内容包括标准的更新、 法规的调整、原则和要求的改进等, 以确保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能够适应 新的食品安全挑战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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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际食品标准的核心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的重要依据,包括食品卫生、污染物 限量、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基于科学的风险 评估,并考虑了社会经济、文化等方 面的因素。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制定 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国际组织,其制 定的标准被广泛采纳和遵循。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负责监督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实施, 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食品标签标准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 息的重要途径,包括产品名称、 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
质期等。
国际食品标签法规(如《预包装 食品通用标签法规》)规定了食
品标签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负责监督食 品标签标准的实施,以确保消费 者获得准确、全面的食品信息。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执行机构与程序
执行机构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FAO)等国际组织在执行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方面发挥着重 要作用。
执行程序
各国政府根据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制定本国的食品标准与法 规,并由相关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遵 循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规定的原则、要求和程序,确保食品 的安全、质量和合法性。
定义
国际食品法规是一套全球性的标准、准则和规定,旨在确保食品的安全、质量 和合法性。
国际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
国际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国际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引言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是指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以及输入输出等环节,国际上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的集合。
这些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贸易便利化以及提高食品行业的整体素质。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的一致性对于推动食品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国际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
国际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许多国际组织和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例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FAO)制定了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通过制定国际食品法典(Codex Alimentarius)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标签和包装法规标签和包装是食品销售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国际上有一系列针对食品标签和包装的法规,旨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以及防止虚假宣传。
例如,欧盟制定了食品标签法规,要求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正确的成分、营养信息以及警示性标签。
生产和工艺法规食品生产和工艺是决定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键环节。
国际上有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规范食品生产和工艺。
例如,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制定了食品生产实践法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简称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一系列要求进行食品生产,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国际食品标准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 22000是一个国际标准,旨在帮助组织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这个标准包括食品企业的一系列要求,涵盖了食品生产、供应链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
ISO 22000的实施可以帮助组织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食品产品的质量和可信度。
HACCP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是一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设立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
第五章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减少环境风险,实现企业永续经营
我国实施ISO14000标准的注意事项
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
章制度以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环境保护 的决定为依据 要与全过程污染控制,清洁生产及企业管理 相结合 要与现行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相结合,要有 关制度要求纳入环境管理体系中 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和各自职 能分别开展相应工作
官员和各成员团体指定代表组成
一次/年
理事会
主要官员和18个成员团体组成,负责ISO日常运营
政策发展委员会
合格评定、消费者政策、情报服务委员会、发展委
员会
技术委员会
我国加入ISO情况
ISO创始国之一、5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1978年,以标准化协会名义参加 1985年,以中国国家标准局参加
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为实施全面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五、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0的特点
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环境管理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但对环境行为不作具体规定 要求对组织的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 广泛适用于各类组织 与ISO9000兼容
ISO14000的适用性
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续前
宗旨
促进经济与贸易发展,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 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 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 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 除国际贸易中的其实待遇 总部:日内瓦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 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
第一节 国际食品法典
一、发展历史
中世纪欧洲等国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规定 1897-1911 匈牙利食品法典形成 1955 成立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 会 1961年11月,FAO第11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 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第五章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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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
食品法典取得的成效
n 成为重要的国际参考标 :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和相关 事宜的认知已提升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同时在相关食 品标准方面,食品法典也因此成为唯一的最重要的国际 参考标准。
n 得到了国际和各国政府的认知:通过对法典标准的详述 和所有相关决定的考虑,CAC实质上已经使各国政府将 食品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纳入了政治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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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
法典制定程序步骤
1.委员会全会批准新的法典制定工作 2.拟定法典建议草案第一稿 3.送交有关政府征求意见 4.CAC下属委员会审议草案及政府反馈意见 5.委员会全会采纳建议草案 6.再送交有关政府征求意见 7.CAC下属委员会再次审议草案及政府反馈意见 8.CAC全会批准并公布法典标准 加速程序(5步)Accelerated Procedure 5/8步(省略6-7步,需2/3成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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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
《TBT协定》与《SPS协定》的关系
n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SPS协定》是实施动植物卫生 检疫措施的协定的简称。
n与WTO其他某些协议所具有的内容相对独立且自成一体的特点 不同,《TBT协定》与《SPS协定》在很多方面是相一致的。它 们都承认WTO各成员制定技术性规范并对进口产品适用这些规范 的权利;但又都同时通过订立针对这些技术性规范的制定、实 施的纪律,以及使用大量相同的规定来规制这种权利。
n《SPS协定》与《TBT协定》在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上互补。在 适用范围上,《SPS协定》适用范围界定清楚但相对狭窄。由该 协议所调整的SPS措施其实就是用于防范所列举的四种风险的各 种技术措施。它们原本是属于TBT措施范畴的,是被《SPS协定》 “特定化”了的TBT措施。
食品安全问题的国际法律与标准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的国际法律与标准分析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是令全球民众感到担忧的一个问题,不仅仅只是在一个国家内部,而是跨越了国家的边界,迅速蔓延。
过去几十年的报道证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因为食品安全不仅影响到人类健康,而且还关乎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与协会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食品安全,建立了一系列的国际法律和标准规范,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二、国际法律及标准1.联合国发起的治理计划联合国通过全球治理计划,旨在协同各国政府,在有效保证国际公共价值的同时,加强全球食品安全水平。
合同内容包括提供可靠的数据和科学知识,建立健康的食品生产模式和容易获得信息的技术平台等。
2.食品法规框架为了保障人民吃到安全、有营养的食品,联合国制定了国际食品法规框架。
该法规体系规定了制定标准,监管和实施计划等流程,一些食品业的公私合作机构都被吸纳进来,共同监管食品生产和食品销售环境。
3.营养标准规范营养标准规范是按照营养学规定的健康膳食要求而设计的。
由ISSN等全球著名的专业组织制订和修订,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食物营养健康和安全的同时吸引人们更好的关注膳食和起居习惯。
4.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统一规范产品和服务从设计到生产到售后服务的全球标准,并且是国际交流的标准。
各国政府也定期审核他们的食品标准,并提出建议和建议改进的措施。
三、食品安全问题的制约及解决方案1.监管要加强监管,提高食品生产销售的规范,规范食品加工和流通,保持食品质量和食品营养。
通过检测食品成分成分,严格执法,建立物流管理体系,推进食品追溯机制,有效保障食品信息安全。
2.法规克服法规瓶颈,建立与真实社会情况相适应的法规标准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并完善监督机制。
通过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科学的管理和营销手段,消除企业的业务危机,提升食品质量。
3.品牌营造良好的国际品牌形象也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加强对消费者需求的研究,掌握食品企业的不同需求,了解赞助的有效方式,并确保全球品牌知识产权。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课件
国际食品贸易中的标准与法规问题
01
02
03
04
标准差异问题
各国食品标准存在差异,导致 企业在出口产品时面临诸多困
难和挑战。
法规更新问题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不断更新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适应新
的法规要求。
贸易壁垒问题
一些国家设置贸易壁垒,限制 他国食品进口,保护本国产业
。
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是国际食品贸易的核 心问题,各国对食品安全的要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成立于1963年,是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的 国际食品标准制定组织,旨在通过制定和推广国际食品标准,促进全球食品贸易和消费者 健康。
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过程
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通常由相关国际组织或国家政府提出,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 讨论,最终形成标准草案,经投票表决后正式发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 保产品从原料采购到销售的整个过程 都符合国际食品标准。
加强食品安全培训
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 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确保产品 安全可靠。
建立国际合作与交流机制
企业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了 解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最新动态, 提高自身竞争力。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相互影响
标准影响法规的制定
01
行业内的食品标准可以作为政府制定法规的参考依据,为政府
立法提供技术支持。
法规促进标准的实施
02
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可以推动企业遵守相关食品标准,提高整个
行业的水平。
标准与法规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03
食品标准与法规相互补充,共同构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
国际先进食品标准与标准体系概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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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际食品标准的制 定与实施
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机构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制定食品基础标准、术语标准、卫生标准 等。
负责制定食品的国际标准,促进各国食品 法规的协调。
世界卫生组织(WHO)
与食品卫生和安全相关的标准制定。
国际乳品联合会(IDF)
专门针对乳制品制定相关标准。
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流程
起草标准草案
成立工作组,起草标准草案。
审查与修改
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现有标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投票表决
委员会成员对标准进行投票, 获得多数通过后成为正式标准 。
国际食品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宣传培训
我国食品标准体系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对接策略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通过加强与国际食品标准制定机构的 交流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标准 制定中的话语权。
完善标准制定程序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完善我国食品标 准制定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
加强监管力度
强化对食品标准的监管力度,确保标 准得到有效执行。
推进与国际标准的对接
我国食品标准体系与国际先进标准的比较
标准内容比较
我国食品标准在某些方面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例如农药残留限 量、添加剂使用规定等。
标准制定程序比较
国际先进标准制定程序相对更加透明、开放,而我国标准制定程序 相对较为封闭,公众参与度较低。
标准执行情况比较
我国在标准执行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管漏洞,而国际先进标准执 行更为严格。
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
1961年11月,FAO第11次会议通过 决议决定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并敦促 WHO尽快共同建立FAO/WHO联合食 品标准计划。1962年,FAO/WHO联 合食品标准会议召开,决定成立国际食 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实施该计划,共 同制定食品法典。1963年5月,世界卫 生大会第16次会议也批准了,并且通过 了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章程。
目前已有180个成员国和欧共体以及 众多政府间组织和来自国际科学团体、 食品工业和贸易界及科技界以及消费 者组织的观察员,其成员国覆盖了世 界人口的99%,并且发展中国家的数 目已迅速增长并占绝大多数。
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组成
CAC是由FAO及WHO总干事直接领导下设在罗 马的CAC秘书处总体协调,每两年在粮农组织 总部所在地罗马(FAO)或世界卫生组织总部所在 地日内瓦(WHO)举行一次会议。大会一般有500 人参加。每个成员国的首要义务是出席大会会 议,各成员国政府委派官员招集组成本国代表 团,代表团成员包括企业代表、消费者组织、 学术研究机构的代表,非委员会成员国的国家 有时也可以观察员的身份出席会议。
1.CAC简介: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是联 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 (WHO)于1961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 标准的国际组织,受FAO和WHO领导。委 员会的章程和程序规则的制定、修订均需 经这两个组织批准。
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健康,保证开展公正 的食品贸易和协调所有食品标准的制定工 作。
2、1897-1911年,奥匈帝国年间,世界 上第一部包涵各种类型食品的标准及产品 规定的全集--奥匈食品法典(Codex Alimentarius Austriacus)形成了。
国际食品质量法律与标准课件
不等效采用 内容多
内容交错
在实际贸易中注意问题?
等同采用--无障碍
等效采用--叠加有障碍
不等效采用--无障碍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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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质量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表示方法: 用文字叙述(引言说明)
双重编号法 ( GB/T9000--2000 idt ISO9000:2000 )
字母代号表示法 表3-1
h
10
国际食品质量标准
ICRP--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 主席+12人以下的委员会=ICRP 主席一届会议一选
ICRP=(辐射效应+内辐射+外辐射)专门委员 会
ICRP目的: 保护人类 制定剂量极限 防止有害效应 保证辐照活动有正当理由
h
8
国际食品质量标准
什么是采用国际标准?--P62 采用国际标准程度 等同采用
等效采用 内容少
国际食品标准主要组织
ISO WTO CAC FAO
国际标准化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食品法典委员会 联合国粮农组织
IWO IDF
国际葡萄酒局 国际乳制品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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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际食品质量标准
国际食品标准主要组织 CAC 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法典标准 共13卷 P63-64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1947年成立,分有多个成员身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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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际食品质量法规与标准
食品法典包括:
标准和残留限量(P59) 指南和法典(P59)
CAC运行:
2年一次大会(罗马与日内瓦轮流)
2年一次委员会(FAO与WHO总部罗马与日内瓦轮 流)
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区别?
法典标准制定颁布过程?(P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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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际食品质量法规与标准
第五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
(3)保护环境 (4)防止欺诈行为:主要是通过标签(分等、包装要求和 尺寸规格、质量等)规定的信息来保护消费者。 (5)其他目标 质量、技术协调一致和贸易便利化。 质量法规,例如:要求蔬菜和水果达到规定尺寸方可进入 市场。
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各成员在国际贸易中市场准入的门槛, 具有二重性。合理的措施对贸易有积极作用,如保证了合 格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确保了不同国家合格产品之间的 公平竞争;充分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对合理的要设法跨 越。
专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特定或某一类别食品的标准,由各个 商品委员会负责制定。
CAC标准共分13卷314项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 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
在314项标准中,通用标准87项,专用标准227项。
按标准具体内容分,可将CAC的标准分为商品标准、技术 规范、限量标准、分析与取样方法、一般导则及指南五大 类。
《SPS协定》与《TBT协定》在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上互补。在 适用范围上,《SPS协定》适用范围界定清楚但相对狭窄。由该 协议所调整的SPS措施其实就是用于防范所列举的四种风险的各 种技术措施。它们原本是属于TBT措施范畴的,是被《SPS协定 》“特定化”了的TBT措施。
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WTO的组织机构
WTO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大会,至少每 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可对多边贸易协议的所有 事务作出决定。
部长大会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WTO日 常会议和工作。
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 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国际收支、行政预 算三个委员会。秘书处设总干事1人。
食品法典标准的类型
➢ 食品标准(Food Standards) ➢ 卫生或其它技术规范(Codes of Practice) ➢ 农药及兽药残留最大限值(MRLs) ➢ 污染物指导水平Guidance Level) ➢ 准则(Principles) ➢ 指南(Guidelines) ➢ 建议(Recommendations) ➢ 食品添加剂规范(Specifications by JECFA)
第六章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介绍
第六章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第一节CAC食品法典的概述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简介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使得全世界食品生产者、安全管理者和消费者越来越认识到建立全球统一的食品标准是公平的食品贸易、各国制定和执行有关法规的基础,也是维护和增加消费者信任的重要保证。
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大的背景下,1963年,联合国的两个组织–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FAO)和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了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并使其成为一个促进消费者健康和维护消费者经济利益,以及鼓励公平的国际食品贸易的国际性组织,该组织的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健康,保证开展公正的食品贸易和协调所有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
食品法典委员会作为一个单一的国际参考组织,一贯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推广食品安全的观念和知识,关注并促进消费者保护。
自成立之日起,CAC在食品安全领域做了大量工作。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消费者保护指导纲要;1991年,召开了FAO/WHO食品安全、食物中化学物和食品贸易大会(与GATT合作);1992年,举办FAO/WHO国际营养大会;1995年,参与签署SPS协议和TBT协议;1996年,举办FAO世界食物大会。
2.CAC的组成CAC由是FAO及WHO总干事直接领导下设在罗马的CAC秘书处总体协调,每两年在罗马(FAO)或日内瓦(WHO)举行一次会议。
自2001年起,大会开始采用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五种语言作为工作语言。
CAC的具体工作是由成员国组成的委员会开展的。
共有三类委员会:一般议题委员会,主要涉及如食品卫生、农药残留及分析和采样方法等;商品委员会,主要涉及如鱼和鱼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乳和乳制品等;地区协调委员会,如欧洲、亚洲、以及北美和西南太平洋。
在每个委员会之下又设专业分委员会,如食品卫生分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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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危险性评估的准则-3 关于食品中污染物的标准,规范和准则-12 关于取样,分析,检查和验证程序的标准,准 则和建议-23 农药残留最高限量-2930,包括218种农药 食品添加剂规定-1112,包括292种食品添加剂 食品中兽药最高限量-441,包括49种兽药
8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
-
乳及乳制品 新西兰 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 挪威 油脂 英国 加工水果与蔬菜 美国 新鲜水果与蔬菜 墨西哥 食糖 英国 谷物和豆类 美国 天然矿泉水 瑞士 肉类卫生 新西兰 植物蛋白 加拿大 可可制品和巧克力 瑞士
休会状态(随时可能激活)
-
10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
政府间特设工作组(3个)
-
生物技术食品 日本 抗生素耐药性 韩国 速冻食品加工与处理
20062006-
(韩国) 韩国)
食品卫生(美国) 食品卫生(美国)
新鲜水果蔬菜 墨西哥) (墨西哥)
谷物与豆类 美国) (美国)
6
国际食品法典 ----截至2006年 法典标准一览表 ---商品标准-186 与商品有关的准则和规范-46 关于食品标签的通用标准和准则-9 关于食品卫生的通用规范和准则-5
13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成员资格 FAO,WHO成员国或准成员,均可加入 通知 FAO 或 WHO 总干事愿意加入CAC的合格国家 可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成员组织 成员组织应与对应的成员国在各自权限内交替行使权利 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担任任何职位
领导人员 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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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进程
通用标准(General "Horizontal" Standards)
- 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农兽药残留, 标签,分析和抽样方法等.
例子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MRLS(农兽药残留限量)
28
国际食品法典:法典导则
法典导则 (Codex guidelines) 例子
- HACCP体系应用 - 食品进出口认证体系 - 有机食品 - 重组DNA植物和微生物食品安全评估
29
国际食品法典结构:共13卷
1A 1B 2A 2B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食品卫生) 农药残留(通用文本) 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 MRLS) 兽药残留 专用饮食食品(包括婴幼儿食品 加工和速冻水果蔬菜 新鲜水果蔬菜 谷物,豆类和植物蛋白产品 油脂,油料及其产品 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 肉及肉制品;各类汤料 食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各类产品 乳及乳制品 分析和抽样方法
4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
CAC
执行委员会
FAO/WHO 秘书处(罗马)
一般委员会
商品委员会
政府间工作组
地区协调委员会
5
食品法典委员会
执委会 FAO/WHO秘书 FAO/WHO秘书 处 商品法典委员会
油脂 英国) (英国) 可可制品与巧 克力 瑞士) (瑞士) 肉类卫生 新西兰) (新西兰)
一般问题法典委员会
2
成员组织 ( 欧盟/EC ) - 覆盖全球99%的人口 - 包括联合国系统和国际政府间组织--观察员 - 包括 157 个国际非政府组织
-
3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背景
宗旨
-
保护消费者健康 确保国际农产品及食品公平贸易 协调国际组织农产品及食品标准化工作 (OIE/IPPC/ISO等)
成立专家委员会完全独立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以 保障建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24
国际食品法典的科学性:三个专家委员会
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
1955年成立,分析和评价污染物,兽药残留的化学,毒理学 及其他方面的性质,提出建议.
FAO/WHO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
1963年成立,评价食品中农药和环境污染物化学,毒理学及 其他方面的性质,提出最高残留限量(MRLs)建议,提出取样及 分析方法建议.
第5章 国际食品法规和标准1 5.1 国际食品法典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背景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 CAC
FAO 和 WHO 成立于1961/1963 年的国际政府间组织 - 1961年,FAO第11届大会第12号决议 - 1963年,WHO第16届大会批准建立FAO/WHO联合 食品标准计划并通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章程 - 1963年6月在意大利罗马召开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 会第1届大会.
食品添加剂(中国) 食品添加剂(中国) 食品标签 加拿大) (加拿大) 分析采样方法 匈牙利) (匈牙利)
区域协调委员会
特设工作组
非洲
1999生物技术食品19992003,20052003,2005-2009
食品污染物 荷兰) (荷兰)
鱼和鱼制品 挪威) (挪威)
(日本) 日本) 亚洲 速冻食品处理和加 工
CAC大会审议
NO OK?
YES
退回第3或4步
进入第6步 再次征求意见
2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 第 7 步 将第5步的标准草案和第6步所征求的意 见提交CAC下属委员会审议
下属委员会审议
NO OK?
YES
退回第6步
推进至第8步
2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 第 8 步 将第7步的标准草案和相关评论提交CAC 大会审议
30
案例讨论
英国"疯牛病"事件
31
作业
1.简述国际食品法典的作用? 2.写出你对"英国疯牛病事件" 的认识?
32
案例讨论思考题
课堂发言与讨论题目 "比利时二恶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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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新工作 初步建议 严格审查 确定重点 征求各成员 政府,观察 员和利益相 关方意见 标准制定 批准通过 中期审议
审议文件
是否继续 ?
批准
项目建议
下属委员会水平
已修订或放弃
法典标准
下属委员会和工作组
执行委员会
委员会
1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
"第 0 步"—即立项前的准备工作 CAC下属委员会或工作组讨论提出制定新标准, 考虑三方面因素: 是否满足CAC通过的《战略规划》中的工 作重点; 能否在合理的时期内制定; 考虑FAO和WHO评估专家的科学建议. 若决定提出新标准建议,则起草项目文件提交 执委会审议,内容包括: 制定标准的目的; 与CAC战略目标的相关性 标准的范围 参照"工作重点"的情况 执委会严格审查后,提交CAC大会审议
26
国际食品法典:商品标准
商品标准(Commodity Standards)
- 包括新鲜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商品; - 包括产品描述,定义,组成成分和其他要求.
商品标准的基本格式
- 标准名称,范围,描述,基本组成,质量因 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卫生,标签,分析 和抽样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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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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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 第 4 步 将标准草案和所征求的意见提交CAC下属 委员会审议
下属委员会审议 NO OK? 推进至第5步 YES
退回第2或3步
超级 OK
推进至第 5/8步 省略第6,7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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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 第 5-6 步 将修改后的标准草案和评议相关提交CAC 大会审议
第8步标准草案 第5/8 步标准草案 NO OK? CAC 大会审议
YES
退回第6步
通过—法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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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的科学性:科学建议
联合成立专家委员会:提出科学建议 制定科学建议主要原则:
卓越性:利用国际公认的专门知识 独立性:专家以个人身份参加,不代表国家 透明度:确保利益相关方了解进程,获取信息 普遍性:邀请全世界的机构和相关方提供数据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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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
地区协调委员会(6个)
-
亚洲 韩国(下一届 印度) 非洲 摩洛哥 欧洲 瑞士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 阿根廷 北美及西南太平洋 萨摩亚 近东 约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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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成员资格 成员组织 领导人员 协调员 执行委员会 会议 议程 投票及程序
观察员 记录和报告 附属机构 标准的制定和通过 预算和费用 语言 规则的修改和中止 生效
20062006-
农药残留(中国) 农药残留(中国)
食品进出口检验和 出证(澳大利亚) 出证(澳大利亚)
乳和乳制品 新西兰) (新西兰)
天然矿泉水 瑞士) (瑞士)
欧洲
(泰国) 泰国)
抗生素抗性 兽药残留(美国) 兽药残留(美国) 营养与特殊膳食用 食品(德国) 食品(德国) 一般原则 法国) (法国) 加工水果蔬菜 美国) (美国) 近东 糖 (英国) 英国) 拉美及加勒 比海 植物蛋白 (加拿大) 加拿大) 北美及西南 太平洋
一般(主题)委员会(10个,均为活动状态)
-
一般原则 法国 食品添加剂 中国 食品污染物 荷兰 食品卫生 美国 食品进出口检验与认证 澳大利亚 分析和抽样方法 匈牙利 农药残留 中国 兽药残留 美国 食品标签 加拿大 专用饮食营养与食品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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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结构
商品委员会(11个,5个为活动状态) 活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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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
第 1 步
第 1 步 CAC大会确定新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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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程序分解: 第 2 步 第 2 步 起草标准草案 由CAC秘书处安排相应的下属委 员会或工作组起草标准草案,大多数 采用由1个或几个国家牵头,其他成 员参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