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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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办法

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办法

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办法为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建立行为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师生的文明素养,优化学校行为规范教育氛围,市教委、市文明办决定从2012年起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工作。

现就评估的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行为规范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行为规范示范校的评估,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基础文明道德的提升。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学校行为规范教育的典型,推广和辐射行为规范教育的成功经验,引导全市各学校行为规范教育的深入开展,整体提升上海市学校行为规范教育水平。

二、评估对象全市范围内,已获得“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并通过区级示范校或系统级示范校评估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评估内容市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师生行为表现和学校行为规范教育,及其示范辐射作用三个方面。

具体评估指标见《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1)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2)。

四、评估周期市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周期为每四年一轮,中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五、评估程序市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自评申报符合评估条件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自愿提出申报。

申报学校要认真对照《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或《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查,在此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评估申报表》。

2.上级主管单位初审上级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评估指标对申报学校进行认真审核(包括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对家长、社区和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调查等),综合有关信息形成初审意见。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试行)为规范、持久地推进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发布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学校周边环境建设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治安、消防、交通、市容、文化等环境建设标准提出以下意见。

一、治安环境(一)刑事治安案件控制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时处置,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3)将校园及周边地区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4)校外治安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两次,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5)适时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净化治安环境。

责任部门:学校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二)学校周边消防安全防范1)学校周边的汽车加油(气)站,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要大于或等于50米;2)液化石油气罐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要大于或等于100米;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4)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责任部门:学校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建设管理部门二、交通环境(一)交通设施1)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2)当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于等于100米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须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标准》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9.05
•【字号】沪教委后〔2022〕5号
•【施行日期】2022.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标准》的通知
沪教委后〔2022〕5号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13号)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21〕11号)要求,为推进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工作,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标准》(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及时汇总优秀案例、总结相关经验,在创建周期内完成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率达80%以上的总体目标。

联系人:吴巍,联系电话:23117212
附件: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标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关于《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指标》的解释

关于《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指标》的解释

关于《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指标》的解释一.学校建设与管理(对应A1中的B1、B2、B3、B4、B5、B6)㈠学校规划与机制(对应B1中C1—C5、B6及B3中C8、C9)⒈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中能具体反映出,对某一阶段学生的行为规范的培养目标要求,它能符合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体现诚信意识、公共秩序、爱护环境、文明礼貌等有显著进展。

⒉行为规范的教育与训练规划能根据学校特点和区域实际情况,体现分阶段、分层次实施原则。

⒊注重家庭、社区与学校的合作,注重相关德育课程的建设,全员育人措施的落实。

⒋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团队组织和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学生行为规范实施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中学要反映出学生主体体验和社会实践的领导组织作用。

小学则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自主管理。

⒌切合实际的有效的校内外行为规范教育质量监控、反馈与评价机制,初中与高中还要特别重视网上道德教育质量监控。

着重发挥学生组织和学生个人的作用。

⒍有多种与家长、社区沟通的渠道。

建立社区、家长参与学校行为规范实施的决策,监督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学校相关校务,听取社区与家长的意见。

㈡校内外道德环境建设(对应B2中C6、C7)⒈注重校内外硬环境建设与管理,环境育人健康和谐。

⒉积极开展校内外软环境建设,人文氛围浓厚,学生主动、自主参与。

自我教育能力培养氛围好。

㈢课题研究(对应B4中C10)加强小学的养成教育、中学的行为规范教育与训练及其实效性等相关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及时推广,重视实效性。

㈣教师师德建设(对应B5中C11、C12)⒈有明确的教师评价内容与标准,评价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和理想、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合作精神、反思与自我发展能力。

⒉有明确的考核制度,评价方式以教师自评为主,学生、同事、家长、社区共同参与。

二.学生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对应A2中的C16,A1中的B6—C14、C15)㈠学生自主管理机制健全(对应A1中B3—C8)⒈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形成学生自主管理机制,机制健全。

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

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

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开展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行动方案》,制定本标准。

2.本评价标准适用对象为上海市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学校应满足以下要求:已获得“上海市绿色学校”称号,且评价总分290分;学校的“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值”应满足且低于《上海市中小学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规定的约束值。

(2023年度申报学校采用2019年度能耗数据,2024年度申报学校采用2023年度能耗数据,2025年度申报学校采用2024年度能耗数据。

)3.本评价标准的评价体系由“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情况、《上海市中小学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达标情况及“特色案例”三个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50%、30%和20%,评价总分共计100分。

4.评价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

其中,材料审核包括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综合评分等,实地考察包括校园踏勘、汇报座谈等形式。

5.评价总分为100分,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授予“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称号。

6.本评价标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条款表第三章名词释义现对特色案例中的案例类型作如下释义:1.绿色文化类(1)通过把绿色低碳要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开发并实施相关主题的校本课程;(2)在科学、地理、化学、生物、物理等国家课程非统编教材编制中有机融入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教育内容;(3)创新绿色低碳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国家与上海智慧教育平台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普及有关知识、开展线上活动。

2 .绿色环境类(1)学校落实工程建设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求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2)合理设置绿化用地,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增加自然景观水体等绿化手段,增加校园自然碳汇面积;3 .绿色行为类(1)完善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和生态文明素养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参与“青未来”“学生生态环保节”“上海市青少年'双碳’方案提案大赛”等教育系统生态文明教育品牌项目和活动。

2023年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23年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一、申报准入条件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有领导组织体系,有工作计划、责任制度、创建载体。

师生对文明校园创建满意率在90%以上。

创建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上海市文明校园:
1. 学校主要领导发生严重违纪或违法案件;
2. 学校师生员工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
3. 学校发生未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学生安全事件;
4.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5. 学校发生重大舆情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
6. 学校发生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事件。

二、考评标准的内容与分值结构
1. 内容结构: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

“基本指标”反映文明校园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6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63个评价标准。

“特色指标”主要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特色性成果。

2. 分值结构:总分为90+10分。

其中基本指标90分,特色指标10分。

3. 根据学校不同类型,对部分评价指标采取“二选一”分类考评,分值相等(33-1、33-2、33-3、33-4;39-1、39-2)。

三、考评方法
1.市文明办、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根据“2019-2020版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制定文明校园创建测评的操作手册。

2. 评价数据的采集,以“网上在线考评”为主,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运用材料审核、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定量评价。

一、基本指标(90分)
二、特色指标(共10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 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forschoolconstructionofgeneralandprimarysecondaryandhigh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forschoolconstructionofgeneralandprimarysecondaryandhigh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市级“绿色学校”评估指标表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市级“绿色学校”评估指标表




(44分)
环境意识(12分)
师生问卷测试
20、中学地理、生物、化学、物理及小学思想品德、语文、自然、社会等学科教师、幼儿园教师、班主任环保知识问卷(答)测试合格率100%(6分);90%(3分);80%(1分);不合格(0分)。
21、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大班)环保知识问卷(答)测试合格率100%(6分);90%(3分);80%(1分);不合格(0分)。
15、各项活动有方案、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2分)
实践活动(10分)
活动记录、师生座谈
16、组织学生动手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劳动。(2分)
17、组织学生搜集环保信息、整理编印环保小资料报(卡)。(2分)
18、组织学生参加社区环保宣传、调查、监督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3分)
19、学生参与环境教育活动的普及率100%。(3分)
32、学校在评定年限内获国家级环境教育先进单位(4分);获省级环境教育先进单位(3分);获市级环境教育先进单位(2分)。
33、学校在评定年限内获国家级环境教育先进个人(3分);获省级环境教育先进个人(2分);市级环境教育先进个人(1分)。
34、教师论文在评定年限内获国家级以上环境教育奖项或在国
家级专业报刊发表(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获奖情况(6分)
查阅获奖证书
25、学校、教师环境教育的论文、总结、经验、教案受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表彰、奖励3篇以上(含3篇),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5篇以上(含5篇)。(3分)
26、学生参加征文、科技制作、文艺演出、书画比赛等环保活动获县(区)以上(含县区级)奖励3人次以上(含3人次)。(3分)
2、将环境教育列入学校总体工作计划,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有检查、有督促措施,有总结[包括环境教育的文件和学期教学(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课外活动的计划与总结]。(8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J10355—20042004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DG/TJ08—12—2004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289号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

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文明学校评分细则

文明学校评分细则

文明学校评分细则一、校园环境(20 分)1、校园卫生(10 分)校园内无垃圾堆积,道路、操场、花坛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4 分)。

如有明显垃圾堆积,每处扣 1 分;公共区域有杂物未清理,每处扣 05 分。

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室内场所卫生良好,地面无污渍,桌椅摆放整齐,物品有序放置(4 分)。

室内卫生不达标,每间扣 1 分;桌椅摆放混乱、物品随意堆放,每处扣 05 分。

卫生间清洁,无异味,设施完好(2 分)。

卫生间有异味、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每项扣 1 分。

2、绿化与美化(10 分)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一定标准,植物生长良好,修剪整齐(5 分)。

绿化覆盖率不足或植物养护不佳,酌情扣分。

校园内有文化景观、宣传栏、艺术作品等,布置合理,具有教育意义和审美价值(5 分)。

缺乏文化景观或布置不合理,酌情扣分。

二、学校管理(30 分)1、规章制度(10 分)学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涵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5 分)。

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扣 1 分。

规章制度公开透明,师生知晓率高(3 分)。

通过问卷调查或随机访谈,了解师生对制度的知晓情况,知晓率低酌情扣分。

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有监督机制和违规处理措施(2 分)。

执行不力或无监督机制,酌情扣分。

2、教学管理(10 分)教学计划科学合理,课程设置符合国家要求和学生发展需求(3 分)。

教学计划不合理或课程设置不规范,酌情扣分。

教学秩序良好,教师按时授课,学生认真听讲,课堂纪律严明(4 分)。

出现教师迟到早退、学生违纪等情况,每次扣 1 分。

教学质量监控有效,定期进行教学检查、评估和反馈(3 分)。

未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或对问题整改不力,酌情扣分。

3、安全管理(10 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责任明确,措施到位(4 分)。

制度和预案不完善,责任不明确,每项扣 1 分。

安全教育常态化,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3 分)。

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酌情扣分。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一、前言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是用于指导和评价学校在创建文明校园方面的工作的一项重要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对该指标体系进行全面介绍和解析,帮助读者了解该指标体系的构成、特点和应用。

二、指标体系概述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旨在推动学校全面开展自律与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和发展。

该指标体系包含多个方面的指标,包括学校环境、师生关系、学生行为、教育教学质量等。

三、学校环境指标学校环境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基础,也是评价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参考。

学校环境指标主要包括校园整洁度、绿化覆盖率、教室设施等方面的评估。

学校应该注重美化校园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与美观,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学习资源。

四、师生关系指标师生关系是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方面,也是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师生关系指标主要包括师生互动、师生沟通、师生之间的尊重和关怀等方面的评估。

学校应该倡导平等、和谐、尊重的师生关系,鼓励师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五、学生行为指标学生行为是评价学生道德素养和自律能力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文明校园创建的核心内容。

学生行为指标主要包括守时守纪、尊重师长、团结友爱等方面的评估。

学校应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六、教育教学质量指标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支撑,也是学校发展的核心任务。

教育教学质量指标主要包括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业水平、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评估。

学校应该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均衡发展的教育资源。

七、评价体系应用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引导学校进行自我评估,推动学校不断提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水平。

评价体系的应用可以通过定期的评估和监测,为学校制定改进方案和目标提供参考依据。

学校可以结合指标体系,制定具体的创建计划和行动方案,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摘要:一、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概述二、具体评价指标及其内容1.思想道德建设2.领导班子建设3.教师队伍建设4.学生全面发展5.校园文化建设6.校园环境建设7.校园安全保障正文:一、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概述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是为了促进上海市各学校全面发展,提升校园文明程度而制定的一套评价标准。

该体系涵盖了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全面发展、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以及校园安全保障等方面,旨在通过这些评价指标来推动学校不断提高自身文明水平,为学生创造更优质的学习环境。

二、具体评价指标及其内容1.思想道德建设:主要包括学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德育课程的设置、学生的行为规范等方面。

学校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品质。

2.领导班子建设:主要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组织结构、管理水平、工作成效等方面。

领导班子应具备高效的管理能力和明确的工作目标,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教师队伍建设: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师德师风等方面。

教师队伍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以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4.学生全面发展:主要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5.校园文化建设:主要评价校园文化活动的丰富程度、校园文化氛围、学生的文化素养等方面。

校园文化建设应以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目标。

6.校园环境建设:主要评价校园的卫生状况、绿化情况、安全设施等方面。

校园环境应整洁、优美、安全,为师生提供宜人的学习生活环境。

7.校园安全保障:主要评价校园的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等方面。

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在校园内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从多个方面对学校进行评价,旨在推动学校提高自身文明水平,为学生创造更优质的学习环境。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中国经济最繁荣的城市之一,上海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

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是对上海市各级学校进行评价的依据和指导,旨在推动学校全面发展、全面育人,培养具有现代素质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综合水平1.学校的理念与目标:学校的指导思想是否深入人心、能否使师生深刻理解、牢固信仰,学校是否能为全体教师员工提供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进修机会。

2.学校的育人成果:学校是否能为学生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学科学习的成绩是否得到有效提高。

3.学校的管理与服务: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规范,学校是否能为教师、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学习水平1.学科成绩:学生的学科考试成绩是否良好,学生的学科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是否得到有效提高。

2.综合素质:学生是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是否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安全意识。

3.创新能力:学生是否具备良好的科学探究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否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三、文明行为1.道德修养:学生是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并能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社交行为:学生是否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班级组织。

3.文化品味:学生是否具有良好的艺术鉴赏能力,是否热爱文学、音乐、美术等文化艺术。

四、身心健康1.体育锻炼:学生是否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是否良好。

2.心理健康: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是否良好,是否能正确处理个人情绪和人际关系。

3.营养与卫生:学生的饮食健康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校园环境1.文化建设:学校是否注重开展文化活动,是否形成浓厚的学校文化。

2.设施和资源:学校是否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教育资源,能否满足师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3.安全和绿化:学校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绿化环境,是否能为师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空间。

上述评价指标体系是对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的参考标准,可以帮助学校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并最终实现全面发展、全面育人的目标。

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注:“两公示,一监督”制度指: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法治副校长或校外治安辅导员姓名、联系电话,定期公布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聘请师生和家长担任校园安全监督员。

一票否决指标(不计分):
1.因学校责任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和恐怖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2.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经济、稳定的责任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交通、火灾等事故;
3.发生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而引起的有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4.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故意不报、瞒报、谎报。

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具体评分标准(试行)

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具体评分标准(试行)
2.上、下学时段,学校主要出入口有人员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家长接送车辆的即停即走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出现大面积拥堵状况1分
一票否决
1.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
2.发生集体中毒事件
3.发生校舍倒塌事件
4.发生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件
5.校园内有经营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机室
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具体评分标准(试行)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
区(县)评
市评
组织
领导(15分)
组织
机构
(5分)
1.有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组成的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1分
2.有校领导任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具体工作小组1分
3.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1分
6.学校师生发生吸毒、贩毒等涉毒案件
配合
(5分)
1.明确教务、教学、总务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具体创建责任3分
2.各部门间相互配合,工作中不存在推诿,学校各项创建工作开展顺利2分
规章制度(15分)
日常
管理
制度
(3分)
1.实行门卫持证上岗制度,有书面资料1分
2.实行门卫定期培训制度,有书面计划和工作记录1分
3.实行门卫登记、验证等日常管理制度,工作记录齐全1分
2.财务室、计算机房、重要实验室、重要材料仓库等部位安装防盗报警设施2分
3.报警装置设防、撤防记录完整1分
校园政治稳定(10分)
1.及时掌握境内外反动势力在学校内的渗透破坏活动2分
2.及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境内外反动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2分
3.未发生师生集体上访事件1分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试行)为规范、持久地推进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发布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学校周边环境建设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治安、消防、交通、市容、文化等环境建设标准提出以下意见。

一、治安环境(一)刑事治安案件控制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时处置,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3)将校园及周边地区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4)校外治安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两次,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5)适时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净化治安环境。

责任部门:学校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二)学校周边消防安全防范1)学校周边的汽车加油(气)站,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要大于或等于50米;2)液化石油气罐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要大于或等于100米;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4)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责任部门:学校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建设管理部门二、交通环境(一)交通设施1)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2)当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于等于100米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须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

上海市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与标准

上海市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与标准
有环境教育等综合性教研组织,能定期开展有关教研活动;或主渠道学科有专题性教研活动安排
绿



(15)
主题活动(5)
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等每学期举办讲座,组织参观等活动参与者多,有多次全校性的绿色宣传教育活动
科普宣传(5)
每学期出绿色主题校报2--3期,有班报响应,有绿色主题广播和网站
社区活动(5)
组织师生参加市、区县、街道的环保绿色活动;自觉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监督社区污染并有一定效果
经费落实情况(3)
对创建与环境教育等有经费保证,教学资料建设有成效
有关档案资料(3)
有有关的书面计划、总结等,
有有关会议记录和工作检查记录,
有各项相关成果的记录
参加培训(4)
校长、教导主任、有关教师参加市、区县或本校的专题培训






(25)
专题教育(5)
学校开设有齐全的相关专题教育,
全体学生均接受环境等专题教育
年月日
上海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2005年4月制
上海市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与标准
项目指标
评价标准
评分
一级
二级
自评分
评价分




(25)
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5)
由校长、有关处、团队、学科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有分工和职责
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5)
有近期三年创建规划和学年、学期落实计划
研究落实制度
(5)
每学期召开2-3次环境教育等会议,有定期研究、检查、总结等制度




(15)
校园绿化(5)
学校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学生参加护绿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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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开展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行动方案》,制定本标准。

2.本评价标准适用对象为上海市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学校应满足以下要求:已获得“上海市绿色学校”称号,且评价总分290分;学校的“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值”应满足且低于《上海市中小学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规定的约束值。

(2023年度申报学校采用2019年度能耗数据,2024年度申报学校采用2023年度能耗数据,2025年度申报学校采用2024年度能耗数据。


3.本评价标准的评价体系由“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情况、《上海市中小学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达标情况及“特色案例”三个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50%、30%和20%,评价总分共计IOO分。

4.评价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

其中,材料审核包括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综合评分等,实地考察包括校园踏勘、汇报座谈等形式。

5.评价总分为100分,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授予“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称号。

6.本评价标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评价条款表
第三章名词释义
现对特色案例中的案例类型作如下释义:
1绿色文化类
(1)通过把绿色低碳要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开发并实施相关主题的校本课程;
(2)在科学、地理、化学、生物、物理等国家课程非统编教材编制中有机融入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教育内容;
(3)创新绿色低碳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国家与上海智慧教育平台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普及有关知识、开展线上活动。

2 .绿色环境类
(1)学校落实工程建设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求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合理设置绿化用地,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增加自然景观水体等绿化手段,增加校园自然碳汇面积;
3 .绿色行为类
(1)完善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和生态文明素养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参与“青未来”“学生生态环保节”“上海市青少年'双碳’方案提案大赛”等教育系统生态文明教育品牌项目和活动。

(2)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节点为契机,组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
(3)开展节水、节能、节粮、垃圾分类、减塑限塑、爱绿护绿等
课内外生活实践活动,将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
(4)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环境资源,在校内外开展环境教育实
践活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教育具有成效。

4 .绿色管理类
(1)将绿色低碳发展以校园专项规划、管理规范等形势纳入学校顶层制度设计;
(2)针对校园能源消耗和师生学习工作需求,建立涵盖节约用电、用水、用气,以及倡导绿色出行等全方位的校园能源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体系。

5 .绿色创新类
(1)老旧建筑修缮,常态化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学校建筑节能水平;
(2)建立校园能耗监测体系,对校园能耗数据进行实时跟踪和精准分析;
(3)积极开展落实“无废校园”建设行动;
(4)学校建筑用能绿色化,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热水,雨水回收等)在学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5)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PPP模式;
(6)通过校园湿地、生境花园等校园环境创设,创造良好的生
态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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