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及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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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及基本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高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质量,加强和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 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XX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专项配套资金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XX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院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人事管理、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重新制订发放方案。
一、人事管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平等自愿、契约管理的原则,切实维护培训基地、就业单位、规培学员的合法权益。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分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培训基地自主培训学员、培训基地社会化招录学员三大类。
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实行分类的人事管理模式。
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人事档案及培训基地自主培训
学员、培训基地社会化招录学员人事档案分别按照就业单位、培训基地以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机构进行分别管理,规培学员并依照相关规定享受同等待遇。
保证社会化招录学员和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 3000元。
培训基地社会化招录学员与医院双方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
人事档案由本院统一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参加工作后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本院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书,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就业单位保管。
规培学员培训年限计入就业单位工作年限。
规培学员社会保险事项按照国家和XX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院可以留用部分优秀的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规陪基地社会化招录学员。
二、规培医生基本工资(基本生活补助)的发放
医院按照基地自主培训学员、单位委托培训学员、社会化招录学员三类学员制定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的标准。
资金来源由中央专项补助、省专项补助、规培基地补助共同构成。
(一)基地自主培训学员:医院按照XX市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包括农村订单定向生)。
由
就业单位承担委托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1.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除委托单位发放工资外,由培训基地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一年级学员每月 2000元;二年级、三年级学员每月 2300元,由中央专项资金支出。
2.农村订单定向生:除委托单位发放工资外,由培训基地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一年级学员每月3000元=中央专项资金 2000元+省专项补助 500 元+培训基地补助 500元;二、三年级学员每月 3300元=中央专项资金2300元+省专项补助500元+培训基地补助 500元。
(三)社会化招录学员:由培训基地发放生活补助,并按照XX市保险政策承担每人的单位负担保险部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养老保险)。
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培训基地从生活补助部分扣除。
社会化招录学员由培训基地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一年级学员每月 3040 元=中央专项资金 2000元+省专项补助740元+培训基地补助 300元;二、三年级学员每月3340元=中央专项资金 2300元+省专项补助740元+培训基地补助 300元。
(四)医院为所有单独值班的规培学员发放同本院职工一样的夜班费。
三、规培学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本院对规培学员奖金发放严格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执行,基地自主培训学员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社会化招录学员标准一样,将结合规培学员的规培年限、学历/学位、是否具备正规行医资质、独立工作能力及规培过程评估等多方面执行。
(一)规培学员不具有执业医师证,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发放。
(二)取得执业医师证并在培训基地注册、经过考核已经在科室独立值班的学员,由医院和值班科室分别发放奖励性绩效。
医院根据学员学历不同,发放不同的奖励性绩效奖金:硕士学历学员每人每月由医院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2800元;本科学历学员每人每月由医院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500元;科室部分可根据学员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由科室自行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四、特殊情况规培学员的奖惩方案
(一)规培学员应遵守培训基地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对于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扰乱工作秩序的,培训基地应及时处理,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就业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
(二)无故不按照教育处规培轮转计划到科室轮转的学员,教育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当月生活补助。
(三)对于个别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长期旷工且屡教不
改的规培学员,培训基地可作出直接退培处理。
(四)因个人原因(如妊娠、生产、哺乳、事假、病假等)在规培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规培时间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规培学员病假、事假超过3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医院鼓励医生参加规培。
对 2015年之前入职、主动申请参加规培的人员,规培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额度为规培所在科室平均绩效奖。
(七)因医院工作需要,有规培合格证但规培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符、需要再参加规培的自主规培学员,享受本院正式职工待遇。
(八)医院每年通过考核选派本基地自主培训优秀学员参加国内著名规培基地规培,规培期间每人每年发放 30个月工资(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之和),并享受晋升、晋职优先的待遇。
(九)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医院为本院招收的专业型硕士发放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取得执业医师证并在培训基地注册、经过考核已经在科室独立值班的学员,由医院按照医院综合
绩效奖金标准发放 2800元。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结束时能够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证、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如果本人服从医院调剂,在医院培养期间无重大违纪现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可以留在本院工作。
(十)因各种原因需终止规培者,须将参培期间的工资、奖励性绩效、补助、奖励等一切资金、待遇全部返还规培基地。
(十一)科室因工作需要在规培期内扣留规培学员而造成其终止规培轮转的,该学员终止轮转期内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补助、奖励等资金、待遇全部由其所在科室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