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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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工作
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现就加强我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中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1.增强质量意识,树立科学质量观。
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要牢固树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是学校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和生命。
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大对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和办法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2.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相关制度。
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和中学校长是该区(市)县和学校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区(市)县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负总责。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中学阶段有关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标准、办法和制度,确保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实行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
各区(市)县要完善和落实抓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的工作机制,注重管理的细节和过程的落实,强化终端考核、评估,提高教学常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真正体现管理出效益、出质量。
4.建立定期研究、分析本区域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市教育局党组每学期要专题研究中学教学质量问题1~2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全市中学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与提高。
各区(市)县教育局党组(党委)每学期也要专题研究分析本区域教学质量工作1~2次。
5.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调研和指导。
各区(市)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的精力要放在狠抓本区域内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上,每学期要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教学的现状。
分管中学教学工作的局长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10节,学校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其中兼课的校长不少于20节,听毕业年级的课不少于1/2。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并定期以教育教学工作简报的形式通报全市。
6.实行对口帮扶,捆绑发展,努力提高薄弱中学的管理水平。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根据区域内中学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国家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对口帮扶1~2所农村中学或薄弱中学的制度,实行捆绑式发展,带动和扶持农村中学或薄弱中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此项工作要纳入市教育局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考核评估。
二、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提高教研队伍管理水平和指导教学的能力
7.加强教研机构建设。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选拔中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人员担任教研室(教培中心)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中学教研员准入制度,把具有一定教学实
践经验和教学研究水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充实到中学教研队伍中,尽快配齐中学教研人员;完善教研机构的职能,规范教研工作。
市教科所要按年度对各区(市)县教研室(教培中心)进行考核评价。
8.建立提高教研质量的保障制度。
市教科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建立中学教研员学习、研修制度和教研员到校上课制度,让在教研员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的教研员定期到教学第一线参与教学实践活动,逐步提高中学教研人员的理论素养、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能力。
建立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兼职教研员队伍,不断提高市、县两级教研部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水平。
9.落实中学教育教学检查和指导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教科所要加强对区(市)县和学校的调研和视导,切实帮助相对薄弱的区(市)县抓好中学教育教学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各区(市)县教研部门要制定对本区域学校各年级教学的指导意见,定期到校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学校在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区(市)县要落实学科中心组对本区域中学教学进行指导的要求,开展各种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中学课堂教学效益。
市教科所要定期召开区(市)县中心组工作例会,帮助和指导区(市)县中心组工作。
10.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学学业质量抽测、调研考试制度和相应的评估分析报告制度。
市教科所和各区(市)县教研部门
应建立规范的命题制度和要求,并在测试后形成相应的评估分析报告,要进行全面的质量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便对全市或区域内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及时有效的把握和调控,逐步建立发展性质量监控体系。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配齐中学各学科教师,逐步减少非教学人员的比例,建立中学教师合理流动机制。
要以推进课程改革为契机,结合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结对子和全市课堂教学设计大赛等形式建立中学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
12.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师德水平。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对学校和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来,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13.以课堂教学为核心,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
各区(市)县要加大对课堂教学的监管力度。
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向课堂要效益。
要按照《成都市中小学现代课堂教学实施意见》和各学科教学的具体实施意见对课堂教学行为进行规范。
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坚持教学“六认真”,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课堂效益。
14.加强学科教研组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
学校要强化学科教研组的作用,按照《成都市中学学科教研组工作条例》,加强集体研究、备课,研究本学科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提高校本教研的质量和水平;要建立相应的评估、考核机制,引导和激励教研组为教学质量的提升作贡献。
四、加强中学教育教学专项督导评估,促进中学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15.强化督政督学工作。
市和区(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继续加强对中学教学质量的专项督导,督促区(市)县政府加大对中学教育的投入,配齐配足与中学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及专任教师;督促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加强管理,用好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6.建立中学教育质量随机抽查制度。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成立成都市中学教育质量督查组。
其主要职责是代表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法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和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过程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督查方式采取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同时吸纳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区域内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测评意见。
原则上每学年度对区(市)县进行1次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要对半数以上的区(市)县开展1~3次随机抽查。
17.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专项督查的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向市政府、区(市)县政府反
馈;对随机抽查的结果由督查组直接向区(市)县及学校反馈。
对突出的经验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对于存在问题的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对不认真落实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区(市)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所属学校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专项督导检查每学年至少保证4次以上。
五、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制度,实行教育教学质量公告通报制度
18.市教育局将建立成都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公告通报制度。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结合省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标准,加大对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告通报。
每学年度定期向各区(市)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全市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的综合情况,以督促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对教学管理和质量常抓不懈。
19.建立成都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机制。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全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年度考核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考评奖励方案。
市、区(市)县教育局要设立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专项经费,用于每学年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处于低位的学校实行限期整改制和校长责任追究制。
二〇〇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