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建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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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建档程序
困难职工建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困难职工向本单位工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材料签字确认。
2. 入户核查:基层工会受理后进行入户核查,填写相关材料,报隶属关系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审核。
3. 审核:县级及以上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接到基层工会提交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备案,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书面告知情况并退回基层工会。
4. 数据比对:县级及以上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将困难职工录入“内蒙古困难职工数据比对信息管理系统”按季度接受比对。
无法完成信息比对的通过公示制度确定。
5. 建档救助:对经过上述程序且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在《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审批表》签字盖章,县级及以上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负责录入全国工会帮扶系统,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6. 定期核查:深度困难职工,原则上每年核查一次;相对困难职工,原则上每半年核查一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具体建档程序可能存在差异。
如需了解具体的建档程序,建议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工会组织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