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对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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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对健康的危害
危险化学品
由于化学品的毒性,刺激性,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腐蚀性,麻醉性,窒息性等特性,所以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
1、毒物的分类:毒物的分类方法有多种,而常用的分类方法是将毒物分为以下几类。
1.1金属和类金属
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磷及其化合物等。
1.2刺激性气体
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
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
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酸等。
1.3窒息性气体
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
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
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等。
1.4农药
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等。
农药的使用对保证农作物的增产起着重要作用,但如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中末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引起中毒。
1.5有机化合物
大多数属有毒有害物质,例如应用广泛的有机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等。
1.6高分子化合物
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可释放出游离单体对人体产生危害,如酚醛树脂遇热释放出苯酚和甲醛而具有刺激作用。
某些高分子化合物由于受热、氧化而产生毒性更为
强烈的物质,如聚四氟乙烯塑料受高热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吸入后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
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常用的单体多数对人体有危害。
2、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毒物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体内,在工业生产中,毒物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内,亦可经消化道进入,但比较次要。
2.1呼吸道
是工业生产中毒物进入体内的最重要的途径。
凡是以气体、蒸气、雾、烟、粉尘形式存在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侵入体内。
人的肺脏由亿万个肺泡组成,肺泡壁很薄,壁上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毒物一旦进入肺脏,很快就会通过肺泡壁进入血循环而被运送到全身。
通过呼吸道吸收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其在空气中的浓度,浓度越高,吸收越快。
2.2皮肤
在工业生产中,毒物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亦比较常见。
脂溶性毒物经表皮吸收后,还需有水溶性,才能进一步扩散和吸收,所以水、脂皆溶的物质(如苯胺)易被皮肤吸收。
2.3消化道
在工业生产中,毒物经消化道吸收多半是由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手沾染的毒物随进食、饮水或吸烟等而进入消化道。
进入呼吸道的难溶性毒物被清除后,可经由咽部被咽下而进入消化道。
3、对人体的危害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引起中毒。
中毒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
毒物一次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两者之间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
接触毒物不同,中毒后出现的病状亦不一样;现按人体的系统或器官将毒物中毒后的主要病状分述如下。
3.1呼吸系统
在工业生产中,呼吸道最易接触毒物,特别是刺激性毒物,一旦吸入,轻者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发生化学性肺炎或防水肿。
常见引
起呼吸系统损害的毒物有氯气、氨、二氧化硫、光气、氮氧化物,以及某些酸类、酯类、磷化物等。
3.1.1急性中毒
3.1.1.1急性呼吸道炎
刺激性毒物可引起鼻炎、咽喉炎、声门水肿、气管支气管炎等,症状有流涕、喷嚏、咽痛、咳嗽、咯痰、胸闷、胸痛、气急、呼吸困难等。
3.1.1.2化学性肺炎
肺脏发生炎症,比急性呼吸道炎更严重。
患者有剧烈咳嗽、咳痰(有时痰中带血丝)、胸闷、胸痛、气急、呼吸困难、发热等。
3.1.1.3化学性肺水肿
患者肺泡内和肺泡间充满液体,多为大量吸入刺激性气体引起,是最严重的呼吸道病变,抢救不及时可造成死亡。
患者有明显的呼吸困难,皮肤、黏膜青紫(紫绀),剧咳,带有大量粉红色泡沫痰,烦躁不安等。
3.1.2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铬及砷化合物,可引起鼻黏膜糜烂、溃疡甚至发生鼻中隔穿孔。
长期低浓度吸人刺激性气体或粉尘,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重者可发生肺气肿。
某些对呼吸道有致敏性的毒物,如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乙二胺等,可引起哮喘。
3.2神经系统
神经系统由中枢神经(包括脑和脊髓)和周围神经(由脑和脊髓发出,分布于全身皮肤、肌肉、内脏等处)组成。
有毒物质可损害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
主要侵犯神经系统的毒物称为“亲神经性毒物”。
3.2.1神经衰弱综合症
这是许多毒物慢性中毒的早期表现。
患者出现头痛、头晕、乏力、情绪不稳、记忆力减退、睡眠不好、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3.2.2周围神经病
常见引起周围神经病的毒物有铅、铊、砷、正已烷、丙烯酰胺、氯丙烯等。
毒物可侵犯运动神经、感觉神经或混合神经。
表现有运动障碍,四肢远端的手套、袜套样分布的感觉减退或消失,反射减弱,
肌肉萎缩等,严重者可出现瘫痪。
3.2.3中毒性脑病
中毒性脑病多是由能引起组织缺氧的毒物和直接对神经系统有选择性毒性的毒物引起。
前者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氮气、甲烷等;后者如铅、四乙基铅、汞、锰、二硫化碳等。
急性中毒性脑病是急性中毒中最严重的病变之一,常见症状有头痛、头晕、嗜唾、视力模糊、步态蹒跚,甚至烦躁、抽搐、惊厥、昏迷等。
可出现精神症状、瘫痪等,严重者可发生脑疝而死亡。
慢性中毒性脑病可有痴呆型、精神分裂症型、震颤麻痹型、共济失调型等。
3.3血液系统
在工业生产中,有许多毒物能引起血液系统损害。
如:苯、砷、铅等,能引起贫血;苯、琉基乙酸等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现为皮肤、黏膜青紫;氧化砷可破坏红细胞,引起溶血;苯、三硝基甲苯、砷化合物、四氯化碳等可抑制造血机能,引起血液中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苯可致白血症已得到公认,其发病率为0.14‰。
3.4消化系统
有毒物质对消化系统的损害很大。
如:汞可致汞毒性口腔炎,氟可导致“氟斑牙”;汞、砷等毒物,经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肠炎;铅中毒,可有腹绞痛;黄磷、砷化合物、四氮化碳、苯胺等物质可致中毒性肝病。
3.5循环系统
常见的有:有机溶剂中的苯、有机磷农药以及某些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对心肌的损害,其表现为心慌、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现的休克;长期接触;氧化碳可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等等。
3.6泌尿系统
经肾随尿排出是有毒物质排出体外的最重要的途径,加之肾血流量丰富,易受损害。
泌尿系统各部位都可能受到有毒物质损害,如慢性铍中毒常伴有尿路结石,杀虫脒中毒可出现出血性膀胱炎等,但常
见的还是肾损害。
不少生产性毒物对肾有毒性,尤以重金属和卤代烃最为突出。
如汞、铅、铊、镉、四氯化碳、氯仿、六氟丙烯、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
3.7骨骼损害
长期接触氟可引起氟骨症。
磷中毒下颌改变首先表现为牙槽嵴的吸收,随着吸收的加重发生感染,严重者发生下颌骨坏死。
长期接触氯乙烯可致肢端溶骨症,即指骨末端发生骨缺损。
镉中毒可发生骨软化。
3.8眼损害
生产性毒物引起的眼损害分为接触性和中毒性两类。
前者是毒物直接作用于眼部所致;后者则是全身中毒在眼部的改变。
接触性眼损害主要为酸、碱及其他腐蚀性毒物引起的眼灼伤。
限部的化学灼伤重者可造成终生失明,必须及时救治。
引起中毒性眼病最典型的毒物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
甲醇急性中毒的眼部表现有视觉模糊、眼球压痛、畏光、视力减退、视野缩小等,严重中毒时有复视、双目失明。
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之一为中毒性白内障,即眼晶状体发生混浊,混浊一旦出现,停止接触不会消退,晶状体全部泥浊时可导致失明。
3.9皮肤损害
职业性皮肤病是职业性疾病中最常见、发病率最高的职业性伤害,其中化学性因素引起者占多数。
根据作用机制不同引起皮肤损害的化学性物质分为: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
常见原发性刺激物为酸类、碱类、金屑盐、溶剂等;常见皮肤致敏物有金属盐类(如铬盐、镍盐)、合成树脂类、染料、橡胶添加剂等;光敏感物有沥青、焦油、吡啶、蒽、菲等。
常见的疾病有接触性皮炎、油疹及氯唑疮、皮肤黑变病、皮肤溃疡、角化过度及疲裂等。
3.10化学灼伤
化学灼伤是化工生产中的常见急症。
是化学物质对皮肤、黏膜刺激、腐蚀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损害。
按临床分类有体表(皮肤)化学灼伤、呼吸道化学灼伤、消化道化学灼伤、眼化学灼伤。
常见的致伤
物有酸、碱、酚类、黄磷等。
某些化学物质在致伤的同时可经皮肤、黏膜吸收引起中毒,如黄磷灼伤、酚灼伤、氯乙酸灼伤,甚至引起死亡。
3.11职业性肿瘤
接触职业性致癌性因素而引起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1994年公布了对人肯定有致癌性的63种物质或环境。
致癌物质有苯、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环氧乙烷、砷及其化合物、a—荼胺、4—氨基联苯、联苯胺、煤焦油沥青、石棉、氯甲醚等;致癌环境有煤的气化、焦炭生产等。
我国1987年颁布的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和铬酸盐制造工人肺癌为法定的职业性肿瘤。
毒物引起的中毒往往是多器官、多系统的损害。
如常见毒物铅可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及肾脏损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现白内障、中毒性肝病、贫血、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同一种毒物引起的急性和慢性中毒其损害的器官及表现亦可有很大差别。
例如,苯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而慢性中毒主要为造血系统的损害。
这在有毒化学物质对机体的危害作用中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
此外,有毒化学物质对机体的危害,尚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和条件,如毒物本身的特性(化学结构、理化特性),毒物的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
毒物的联合作用,个体的感受性等。
总之,机体与有毒化学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毒后的表现千变万化,了解和掌握这些过程和表现,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对有毒化学物质中毒的了解和防治管理。
4常见的有毒试剂
在实际的工作中,用到的有毒有害试剂有:硫酸汞,硫酸银,碘化汞,重铬酸钾,乙炔气体,硫酸,盐酸,氨水,三氯甲烷,醇类,铅试剂,砷试剂等等,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
4.1硫酸汞:
硫酸汞,无机化合物,白色结晶粉末,无气味。
溶于盐酸、热硫酸、浓氯化钠,不溶于丙酮、氨水。
硫酸汞有剧毒,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工业上硫酸汞通常用于制甘汞、升汞和蓄电池组,并用作乙烯水合制乙醛的催化剂4.1.1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剧毒品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一般起病急,有头痛、头晕、低热、口腔炎、皮疹、呼吸道刺激症状、肺炎、肾损害。
慢性汞中毒表现有:神经衰弱,震颤,口腔炎,齿龈有汞线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有毒。
4.1.2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
危险特性:本身不能燃烧。
遇高热分解释出高毒烟气。
4.1.3 消防措施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硫、汞。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4.1.4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密闭容器中。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1.5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
服,戴乳胶手套。
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
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
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4.2 硫酸银
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
遇光逐渐变黑色。
在1085℃分解。
溶于氨水和浓硫酸,慢慢地溶于125份水和71份沸水,不溶于乙醇。
在纯水中为微溶,并且受溶液环境PH的减小而增大,熔点657℃。
有刺激性。
4.3碘化汞
碘化汞。
一种是红色碘化汞,四角晶体,相对密度6.36(25℃)。
在127℃转变为黄色,冷却时再变为红色。
一种是黄色碘化汞,正交晶体,相对密度 6.094(127℃)。
熔点259℃。
沸点354℃。
在室温下不稳定,经过几小时后就转变为稳定的红色变体。
几乎不溶于水,溶于甲醇、乙醇、乙醚、氯仿、甘油、丙酮、
二硫化碳。
用于医药,并用作化学试剂。
4.3.1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如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可致死。
对眼睛、呼吸道粘膜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汞及其化合物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及口腔炎,高浓度引起肾损害。
4.3.2 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减少飞散。
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3.3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作业工人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必要时,佩戴隔离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毕,淋浴更衣。
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3.4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
就医。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
灭火剂:砂土、雾状水。
4.4重铬酸钾
重铬酸钾为橙红色三斜晶体或针状晶体。
可由重铬酸钠与氯化钾或硫酸钾进行复分解反应而制得。
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供制铬矾。
火柴、铬颜料、并供鞣革、电镀、有机合成等用。
4.4.1 毒性
六价铬毒性大于三价铬。
铬还是一种致敏源,六价铬有刺激性和腐蚀性,铬是一种致癌物。
4.4.2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后可出现呼吸道炎、哮喘、铬溃疡。
4.4.3 长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反复或长期接触低浓度铬化合物的镀铬工人,可发生慢性上呼吸道炎、铬鼻病、接触性皮炎、皮疹好发于面、颈、手、前臂等裸露部位,对肝、肾也有损害,可引起血液系统改变。
发生肺癌的潜伏期为10-20年。
4.4.4 防护措施
1、车间装设专门水龙头,以便及时冲洗皮肤和眼睛。
2、加强个人防护,从事铬酸和铬酸盐的工人工作时须戴手套,充分洗手。
工作前检查手、皮肤有无破损,鼻腔涂膏保护,工作后冲洗鼻腔。
3、健康监护:每年一次。
4、就业禁忌症:支气管哮喘、皮炎。
4.4.5 急救措施
1、吸入大量铬酸或铬酸盐时,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给氧。
2、皮肤接触铬酸或铬酸盐,应立即用清水清洗创面。
3、口服中毒,洗胃,50%硫酸镁60ml导泻,服用牛奶和蛋清保护胃粘膜。
4.4.6火灾和爆炸
正常情况下,不易爆炸。
4.4.7储藏
储存与阴凉、干燥处,容器必须密封,防止受潮。
与有机物、易燃物、还原剂、易氧化物及酸类隔离储运。
4.5三氯甲烷
三氯甲烷为氯仿的学名,又称“三氯甲烷”和“三氯化碳”。
常温下为无色透明的重质液体,极易挥发,味辛甜而有特殊芳香气味
4.5.1 毒性
三氯甲烷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
急性中毒: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
初期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皮肤湿热和粘膜刺激症状。
以后呈现精神紊乱、呼吸表浅、反射消失、昏迷等,重者发生呼吸麻痹、心室纤维性颤动。
同时可伴有肝、肾损害。
误服中毒时,胃有烧灼感,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以后出现麻醉症状。
液态可致皮炎、湿疹,甚至皮肤灼伤。
慢性影响:主要引起肝脏损害,并有消化不良、乏力、头痛、失眠等症状,少数有肾损害及嗜氯仿癖。
4.5.2安全防护措施:
有害液体,能被皮肤吸收,吸入其蒸气也是有害的,需在通风处
使用
4.5.3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4.5.4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有毒,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
4.5.5危险特性:
与明火或灼热的物体接触时能产生剧毒的光气。
在空气、水分和光的作用下,酸度增加,因而对金属有强烈的腐蚀性。
(变质检验方式:加入硝酸银,因氯仿变质后产物有盐酸,盐酸和硝酸银会反应生成白色沉淀。
)
4.5.6 储存与运输
三氯甲烷应贮于密封的棕色瓶中。
工业产品中通常加1%~2%的乙醇,以使生成的光气与乙醇作用生成无毒的碳酸二乙酯。
用前可加入少量浓硫酸振摇后水洗,经氯化钙或碳酸钾干燥,即可得不含乙醇的三氯甲烷。
在强碱作用下,三氯甲烷可消除一分子氯化氢,生成二氯卡宾,它可用于制备二氯环丙烷衍生物。
氯仿与乙醇和水可以分别形成二元共沸混合物或三元共沸混合物。
4.5.7 泄露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检查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⑴常温下的三氯甲烷为无色液体。
对于发生在地面上的污染事故及处置技术主要有:
①迅速用土、沙子或其它可以取到的材料筑成坝以阻止液体的流动,特别要防止其流入附近的水体中,用土壤将其覆盖并将其吸收。
也可以在其流动的下方向挖一坑,将其收集在坑内以防四处扩散,然后将液体收集到合适的容器中。
②在处理过程中不要用铁器(如铁勺、铁容器、铁铲等),应改用其它工具,因为铁有助于三氯甲烷分解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气。
有条件的话,操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应戴上防毒面具,或其它防护设备。
③将受污染的土壤清除剥离后集中进行处理,有以下几种方法可
视情况选用:
a.加热土壤并加水,使三氯甲烷生成甲酸、一氧化碳和盐酸;
b.将浓碱液加入到土壤中使其与三氯甲烷反应生成一氧化碳;
c.将稀的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加入土壤中,使其与三氯甲烷反应生成甲酸钠或甲酸钾;
以上操作应避免在光照条件下进行。
d.对土壤进行焚烧处理,要保证完全燃烧,以防止光气产生。
⑵当三氯甲烷液体进入水体后,应设法阻断受污染水域与其它水域的通道,其方法为筑坝使其停止流动;开沟使其流向另一水体(如排污渠)等等。
由于三氯甲烷属挥发性卤代烃类,对受其污染的水体最为简便易行处理方法是使用曝气(包括深进曝气)法,使其迅速从水体中逸散到大气中。
另外,处理土壤的几种方法也可酌情使用。
废弃物处置方法:用焚烧法。
废料同其它燃料混合后焚烧,燃烧要充分,防止生成光气。
焚烧炉排气中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可能的话,应考虑氯仿的回收使用)。
4.5.8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黄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面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或面罩
4.5.9 急救措施
吸入:使吸入蒸汽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用水冲洗并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嗽口,急送医院救治。
4.6 硫酸
4.6.1危害
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
蒸气或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肿而窒息死亡。
口服后引
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
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
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
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4.6.2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油状腐蚀性液体,有强烈的吸湿性。
密度:1.8,熔点10.4℃,沸点:280℃。
用于制造硫酸铵、磷酸、硫酸铝合成药物、合成染料、合成洗涤剂合金属酸洗剂。
4.6.3毒性
属中等毒类。
对皮肤粘膜具有很强的腐蚀性。
最高容许浓度:2 mg/m3
4.6.4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吸入高浓度的硫酸酸雾能上呼吸道刺激症状,严重者发生喉头水肿、支气管炎甚至肺水肿。
眼睛接触:溅入硫酸后引起结膜炎及水肿,角膜浑浊以至穿孔。
皮肤接触:局部刺痛,皮肤由潮红转为暗褐色。
口服:误服硫酸后,口腔、咽部、胸部和腹部立即有剧烈的灼热痛,唇、口腔、咽部均见灼伤以致形成溃疡,呕吐物及腹泻物呈黑色血性,胃肠道穿孔。
口服浓硫酸致死量约为5毫升。
4.6.5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接触硫酸雾者,可有鼻粘膜萎缩伴有嗅觉减退或消失、慢性支气管炎和牙齿酸蚀等症状。
4.6.6火灾和爆炸
本品虽不燃,但很多反应却会起火或爆炸,如与金属会产生可燃性气体,与水混合会大量放热。
着火时立刻用干粉、泡沫灭火等方法。
4.6.7人身防护
吸入:硫酸雾浓度超过暴露限值,应佩戴防酸型防毒口罩。
眼睛:带化学防溅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