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调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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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调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杨安泽
一、信贷业务调查的重要性
信贷业务调查是信贷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信贷决策的信息基础,这个环节决不能留于形式。

1、外部经营环境的易变性要求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市场信息多变,商机中蕴涵多种不确定因素,需要贷前调查来澄清。

国家行业政策多变,产品不断升级换代,需要贷前调查来确定业务风险。

国家的企业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企业的法律架构需要贷前调查来核实。

2、企业银行信息的不对称性要求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向银行申请信用时,时常掩饰风险,夸大收益,单凭企业的报告和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衡量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水平。

通过实地贷前调查,摸清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市场占有份额和发展趋势,预测企业将来收益水平,使银行的风险评价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之上,达到规避银行风险、提高银行收益的目的。

3、贷后银行企业权利的不对称性要求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信用发生后,银行只能以债权人的身份对企业进行管理,由于债权的满足只能靠债务人的配合才能实现,债务人基本上处于主动地位,债务人的能力和还款意愿决定着信用的安全。

通过贷前调查,查清企业高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信用记录,有利于银行规避企业的能力风险和商业道德风险。

4、社会上针对银行频发的犯罪警示我们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社会上价值取向不同的人的爆富心理,眼睛盯住银行的各种漏洞。

在暴力犯罪难以实现的情况下,采取以欺骗为主的高智力手段,利用隐瞒事实、虚构假象的方法,制造各种企业繁荣的现象,骗取银行信用,最后利用我国企业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漏洞,抽逃企业资金,转移企业资产,逃避银行债务,逃避法律制裁。

通过贷前调查,揭露这部分人的真实意图,有效保证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5、农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警示我们必须进行贷前调查
农业银行的一部分不良贷款的成因显示,不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不了解企业贷款的真实用途,不揭示信贷业务的真实风险水平,盲目决策,跟风冒进,主要原因就是缺少了贷前调查环节。

二、集团客户的特征
集团客户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客户类型,相对与单一客户而言有着不同的表现,如集团客户的承贷主体、合并财务报告、转移定价等,而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信贷管理简单沿用单一客户的管理模式,管理内容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普遍存在,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因此存在着极大的问题,集团客户由此也成为银监部门关注的热点。

了解集团客户的特点首先应明确几个概念。

(一)企业法人
1、概念
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我国现有企业法人的组织形式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法人的独立法律主体原则
公司在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构成了法人的独立法律主体原则的全部内容。

⑴公司的财产独立
也就是说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

股东出资一旦投入公司,即丧失了对其投入公司财产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丧失了出资财产的所有权,不能再独立支配这部分出资财产,出资财产的所有人就变成了公司股东,股东依其出资份额享有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出资聚合而成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⑵公司的责任独立
引申为两层含义:一是公司的独立责任,即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独立清偿责任。

这里的“独立”是指:首先,公司的责任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责任,股东出资后的财产形成公司的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即完成了其对公司的全部责任,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其次,公司的责任独立于公司管理人员的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雇员在其职权或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其行为产生的责任有公司承担,而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雇员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二是股东的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负有如期缴付出资的义务,股东的出资义务完成后,即完成了对公司的全部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责任,与公司的债权人不发生直接的联系。

这就是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真实含义。

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两点:1、“有限责任”是对股东而言的,指股东的有限责任。

对于公司来讲,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实质上是一种无限责任,其责任范围是其全部财产。

因此,“公司的有限责任”这种提法是不正确的。

2、股东的责任是对公司的责任,不是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公司独立人格的本质要求是公司的独立责任,从而排除了股东与公司债务之间的直接联系,公司的债权人只是公司的债权人,不是股东的债权人。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表明我国立法也认为只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对公司负责,而不是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二)法人治理结构
1、概念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从事公司经营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最高领导机构,内容为公司的权力分配及其运做方式。

2、权力分配
在市场经济的长期发展过程中,现代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组织机构模式,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人以及监事会。

3、运做方式
股东大会(股东会)任命、领导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任命和领导总经理,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及总经理的工作。

我国《公司法》也采取了这种组织模式。

4、公司的利益主体
股东、国家、债权人(消费者、供货商、银行和侵权债权人)。

(三)企业集团
1、概念
企业集团是以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为核心,以资产、契约或其他安排为纽带,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按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成的具有多层次组织机构,并从事多元化业务经营的经济组织。

2、企业集团的成员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

3、企业集团的分类和联系
从企业集团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企业集团可以分三种类型,一是政府行为型,主要是政府以行政手段对企业进行组合,这类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缺乏明晰的投资产权关系,管理上随意性大,运作不规范;二是家族关系型,家族成员部分或全部对成员企业控股,以家族集体对企业集团控制,家族意志决定着企业集团的决策行为;三是经济发展型,依据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合法的投资关系和平等的互利管理为基础组建而成,运作规范。

4、企业集团的特点和弊端
集团整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集团内部成员以资产、契约或其他安排为纽带联结在一起,表现出集团整体利益的一体性;集团内部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表现出集团整体责任承担的分散性。

利益的一体性和责任的分散性使集团成员之间的关联交易完全脱离市场规律的规制,转移定价时常发生,集团整体用此种手段转移利润,甚至资产来逃避各种义务,使得集团客户的债权人处于一种较单一客户更高风险水平之下,尤其是集团客户的商业道德风险。

这种风险的最大承受者就是银行债权人。

三、集团客户的合并财务报告
信贷业务中经常涉及到集团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如何正确理解合并会计报表关系到充分揭示集团客户信贷风险问题。

信贷业务中时常见到的利用母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论证母公司的承贷能力,这对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将带来不良影响。

1、概念
合并会计报表是指有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编制,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2、合并范围
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有:
⑴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具体包括:(1)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如甲公司直接拥有乙公司股份总数的51%以上,乙公司就应当列入合并范围。

⑵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如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而乙公司又拥有丙公司65%的股份,甲公司就见解拥有丙公司65%的股份,丙公司也应当纳入合并范围。

⑶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如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拥有丙公司40%的股份,而乙公司也拥有丙公司20%的股份。

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子公司,应当纳入合并范围;而甲公司通过乙公司间接控制丙公司20%的股份,与其直接控制的40%股份合计,甲公司就拥有丙公司60%的股份,因此,丙公司也是甲公司的子公司,也应当纳入合并范围。

⑷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

具体控制形式有:①通过与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的表决权;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③有权任命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④在董事会和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表决权。

3、会计报表的编制特点和要求
作为会计报表必须符合真实可靠、全面完整和编报及时的基本要求。

但是,作为反映企业集团综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的整体报表,与个别会计报表相比具有以下编制特点和要求。

⑴以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

以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这是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特有要求。

它不像编制个别会计报表那样,根据本企业的帐薄记录可以直接编制。

而是需要在个别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其他资料,通过抵消有关会计事项对个别会计报表的影响后进行合并编制。

⑵以统一会计期间、会计政策为编制前提。

合并会计报表提供的是整个企业集团的会计信息,但它是在母、子公司提供个别会计报表基础上编制的。

如各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会计政策不统一,就会影响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相关性和可比性。

因此,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首先,要求子公司报出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编制的合并报表。

如子公司会计报表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就需要按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加以调整。

其次,还要求母公司、子公司必须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如子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与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一致,按照重要性原则,对重要事项需按母公司口径调整,而对非重要事项则可以在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

⑶合并后数据要符合一体性原则。

由于合并会计报表是把企业集团作为一个经济意义上的会计主体,而将企业集团下的母公司、子公司视同一个会计主体下的不同核算单位。

因此,根据一体性原则的眼前,需将个别会计报表中的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母公司所持份额相互抵消。

同时,企业集团各公司之间由于内部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债权和债务,以及交易是产生的内部收入、费用和利润也要相互抵消,使合并后的会计报表各项目数据是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正体现出企业集团整体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⑷各公司需提供满足编制要求的有关资料。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集团各公司除了需要报送各自的会计报表、各自采用的会计期间、会计方法和会计政策等资料外,还需要提供有关内部投资、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和债务等详细资料,以满足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

根据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理,我们可以看出,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里面包含有子公司的财产,通过对企业法人独立法律主体的一般原理可以看出,母公司享有的股权对子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行使所有权,
债权人对母公司的股权类资产实现债权只能通过股份转让或分红来进行,所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不能作为企业集团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分析的基础。

论证承贷能力应当利用母公司的自身会计报表。

四、财务调查中的打假问题
(一)三产理论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把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分为三种,即所有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和股权类资产。

所有权类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中表现有货币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债权类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中表现有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短期投资中的债权性投资和长期投资中的债权性投资。

股权类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中表现有长期投资中的股权性投资。

由于法律对这三种权利的内容和实现方式的规定不同,这三种资产对企业集团的债权人(银行)有着不同的意义。

1、所有权类资产
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永久的、全面的支配,是最全面的、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对物予以最终处分的权利。

只要物不转让、消灭,既使物上设定抵押或质押,一旦抵押或质押权等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就是所有权的弹力性。

所有权具有的完全性、永久性和弹力性的属性,给企业债权人实现其债权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一旦企业不能或不想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在诉讼之前或之中可对所有权类资产采取诉讼保全,胜诉之后可申请法院对所有权类资产进行拍卖,或与企业协商用所有权类资产进行以资抵债,银行的债权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和保护,银行的信贷资产因所有权类资产的存在而风险最低。

2、债权类资产
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

债权为财产权,能用货币衡量和评价。

债权为请求权,据此,债权人得请求为一定给付。

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一切人,对债权人不负有履行义务,除非依法构成债权侵害或依法或约定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或给付义务。

债权为有期限的权利,期限届满,债权即归消灭。

债权具有相容性,即在同一标的上可同时并存数个债权。

债权具有平等性,即数个债权人对同一个债务人先后发生的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效力上的区别。

债权的权能有给付请求权,指债权人的利益的实现并非基于直接支配他人的人身、给付行为及给付的标的物,而是要通过债务人实现给付的行为方能达到目的;给付受领权,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债务人的履行所得的利益;债权保护请求权,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依该项权能请求国家机关给予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处分权能,债权人可以抵消、免除、让与债权等。

从债权的特征和权能内容上可以看出,企业债权类资产只能通过债务人的行为来实现权利,银行对企业的债权类资产不能直接施加影响,即使依法行使债权人的撤消权和代位权,也是提高企业整体的偿债能力,行使权利的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权。

企业的债权类资产对银行的信贷资产相对于所有权类资产来说风险水平较高。

3、股权类资产
股权,亦称股东权,是指股东根据其出资而取得的股东资格所享有的权利。

集团客户中,企业成员数量较多,成员之间的控制和被控制大部分靠股权这一纽带,正确认识股权类资产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价值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现代民事法律制度中,股权内容与所有权的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差异,股权成为既非所有权,又非债权的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

股权的内容有管理权,指股东参与管理公司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指请求公司盈利情况下向股东分配红利;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

管理权的行使,股东通过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形成公司的意思表示,表现成为公司的行为,股东的单独意思表示不能直接表现为公司的行为。

股利分配请求权的行使,股东只能在公司有赢利且最高权力机构形成分配意见后方可实现。

剩余财产分配权只能是公司解散时才能行使。

股东对所投资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法律上对股东的
这一优惠的成本是股东不能抽回投资,所以,在股东企业不能偿还银行到期债务时,银行不能要求企业收回出资来偿还贷款。

从股权的内容来看,股东无权直接控制到公司的物,对于企业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来说,即使所投资的公司有偿还能力而股东企业无偿还能力,银行和企业都不能要求公司代为偿还股东企业的债务。

股权类资产可以转让,但事实上和法律上又有许多的限制,如上市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市场尚未形成,转让是有价无市的状态。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依法持有公司的股份必须在一年以内予以处分,即使银行以资抵债或行使质权占有企业的股权类资产,商业银行也无权经营企业收回贷款。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股权类资产对银行信贷资产有着比债权类资产更大的风险。

(二)财务调查中的打假问题
信贷业务调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个期间内企业资产增加量大于负债增加量与当期利润之和。

企业是利用什么手段来虚增资产的,虚增资产对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有什么影响,如何在信贷业务调查过程当中发现这些虚增资产,直接关系到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1、会计法对资产变动的规定
《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2、调查过程中如何把握资产变动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将下列资产负债表中不同种类的资产变换具体为经济业务事项的表现形式。

⑴所有权类资产内部转换
如产成品存货销售变成货币资产,存货减少货币资产增加。

⑵所有权类资产转换为债权类资产
产成品存货销售变成应收帐款或长期投资中的债权性投资,存货减少应收帐款或长期投资中的债权性投资增加。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出售变成应收帐款或长期投资中的债权性投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少应收帐款或长期投资中的债权性投资增加。

⑶所有权类资产转换为股权类资产
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进行权益性投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前者减少后者增加。

⑷债权类资产转换为股权类资产
既债转股。

3、合法性虚增资产
⑴所有权类资产转换成股权类资产-有形资产
①方法:原值1000万元的存货或固定资产经评估后价值3000万元,作为向子公司投入的注册资本。

②结果:母公司存货或固定资产减少1000万元,长期投资中的股权性投资增加3000万元,母公司资产虚增2000万元,所有者权益虚增2000万元;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000万元,资产增加3000万元,虚增2000万元。

⑵所有权类资产转换成股权类资产-无形资产
①方法:原值1000万元的无形资产(技术、土地、商标)经评估后价值3000万元,作为向子公司投入的注册资本。

②结果:母公司无形资产减少1000万元,长期投资中的股权性投资增加3000万元,母公司资产虚增2000万元,所有者权益虚增2000万元;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000万元,资产增加3000万元,虚增2000万元。

如果以技术、商标的使用权进行投资,母公司可不减少无形资产,那么母公司和子公司资产虚增可达3000万元。

⑶股东捐赠-有形资产
①方法:原值1000万元的股东资产经评估后价值3000万元,作为向其公司投入的捐赠。

②结果:公司资产虚增2000万元,所有者权益虚增2000万元。

⑷股东捐赠-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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