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银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宋城路支行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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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0.29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1〕122号
•【施行日期】2021.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
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

商银保监复〔2021〕122号
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商华行文〔2021〕7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0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7764.71万元。

二、你行应在本决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将因该事项变更涉及的章程内容进
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章程报告我分局。

三、请你行持本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此复。

2021年10月29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民权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民权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民权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6.03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57号
•【施行日期】2020.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民权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0〕57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关于变更所属民权营销服务部职场的请示》(中华财险豫商发〔2020〕25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民权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路东段南侧广场花园1号楼自西向东11号商铺。

二、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分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
宜,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0年6月3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高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高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高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09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165号
•【施行日期】2020.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高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0〕16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高峰同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京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商发〔2020〕8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高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京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高峰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
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0年12月9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徐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徐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徐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6.03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59号
•【施行日期】2020.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
徐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0〕59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徐宾同志中信银行商丘分行任职资格的请示》(信银郑发〔2020〕81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徐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徐宾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
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0年6月3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晨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晨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晨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5.06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51号
•【施行日期】2020.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
王晨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0〕5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王晨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豫中银报〔2020〕8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晨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王晨光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
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0年5月6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5.14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52号
•【施行日期】2020.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0〕52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张志华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国华寿豫发〔2020〕17号)收悉。

经审查,张志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邑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5月14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项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项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项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1.18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155号
•【施行日期】2020.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项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0〕155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项辉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泰豫人事〔2020〕5号)收悉。

经审查,项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1月18日。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基王朝支行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基王朝支行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基王朝支
行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3]440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10.25
【实施日期】2013.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基王朝支行开业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3〕44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基王朝支行开业的请示》(豫中银报〔2013〕52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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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睢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岗支行开业的批复-商银保监复〔2020〕157号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睢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岗支行开业的批复-商银保监复〔2020〕157号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睢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岗支行开业的批复正文:----------------------------------------------------------------------------------------------------------------------------------------------------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睢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岗支行开业的批复商银保监复〔2020〕157号睢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睢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岗支行开业的请示》(睢村银〔2020〕15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一、同意睢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岗支行开业。

营业地址为:河南省睢县平岗镇转盘东北角。

业务范围核准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三、睢县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岗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0年11月26日——结束——。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平原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平原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
平原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1.05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平原路
支行更名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1〕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平原路支行更名的请示》(商中银报〔2020〕102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平原路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通达路支行,营业地址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汇聚八路与通达二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州新城商业综合体西门面1-2楼。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宜。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月5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21.06.09•【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289号•【施行日期】2021.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开业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289号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开业的请示》(广发郑报〔2021〕6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一、同意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开业。

该分行简称:广发银行商丘分行;营业地址为:商丘市睢阳区归德南路与侯恂路交叉口东北侧国安大厦1-3层。

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提供保管箱;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等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到当地银保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三、广发银行商丘分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1年6月9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宋城路支行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宋城路支行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宋城路支行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宋城路支行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宋城路支行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沈国营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沈国营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沈国营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2.06
•【字号】商银保监复〔2019〕105号
•【施行日期】2019.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沈国营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19〕105号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国营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富保寿豫〔2019〕66号)收悉。

经审查,沈国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虞城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2月6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0.29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1〕122号
•【施行日期】2021.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
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

商银保监复〔2021〕122号
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商华行文〔2021〕7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0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7764.71万元。

二、你行应在本决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将因该事项变更涉及的章程内容进
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章程报告我分局。

三、请你行持本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此复。

2021年10月29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周振举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周振举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周振举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7.23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86号
•【施行日期】2020.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周振举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0〕8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商丘市分公司关于对周振举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20〕96号)收悉。

经审查,周振举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睢阳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7月23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徐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徐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徐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6.03
•【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59号
•【施行日期】2020.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
徐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20〕59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徐宾同志中信银行商丘分行任职资格的请示》(信银郑发〔2020〕81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徐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徐宾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
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0年6月3日。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01.29
•【字号】商银保监复〔2019〕4号
•【施行日期】2019.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张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商银保监复〔2019〕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你分行《关于张涛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豫商发〔2019〕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梁园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张涛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
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原商丘银监分局代章)
2019年1月29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9]514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9]514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银监复[2009]514号)
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筹建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商华农商筹〔2008〕6号)及《关于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筹建材料整改补充情况的报告》(商华农商筹〔2009〕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建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三、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你筹建工作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河南银监局申请开业。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结束——。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小微支行开业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小微支行开业的批复

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小微支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丘银保监分局•【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商银保监复〔2020〕173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商丘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小微支行开业的批复商银保监复〔2020〕173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你分行《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小微支行开业的请示》(浦银商发〔2020〕2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7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一、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小微支行开业。

营业地址为: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盛世华城小区1#104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小微支行的业务范围应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在其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公告。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南京路小微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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