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生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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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综
合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2.01.09
•【字号】兰卫医发[2012]7号
•【施行日期】2012.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综合考核
优秀单位的决定
(兰卫医发〔2012〕7号)
各有关医院:
2011年是深入推进新医改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团结一心,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为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民营医院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民营医院进一步大发展,根据一年来各医院依法执业、依法发布医疗广告、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各项诊疗业务开展、诚信服务、医疗纠纷投诉等情况,并结合行政督查和临床专家检查评审情况,经兰州市卫生局研究决定,授予兰州普瑞眼科医院等6家医院“2011年度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名单如下:
1.兰州普瑞眼科医院
2.兰州慈和堂医院
3.兰州肛泰肛肠医院
4.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5.兰州瑞金糖尿病医院
6.兰州时光激光美容医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医院戒骄戒躁,加倍努力,加快医院管理团队建设,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科学高效。
加大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培训,牢固树立质量兴院意识,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医疗技术目录和诊疗操作规范,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卫生部“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相关要求,用制度和规范约束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经济的诊疗服务。
全市各类民营医院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紧抓住新医改的重大机遇,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民营医院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