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歌曲中旋律与歌词的音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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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歌曲中旋律与歌词的音调关系
◎ 栾 凯
要:处理好曲词音调的关系,是歌曲创作中的重要技术环节。
词与曲能否进行有机
结合,主要在于曲作者的审美观念、作曲技巧以及是否掌握曲词音调结合的正确规律。
好的歌曲必然是曲词音调结合好,能共同表现歌曲内容、情感和思想的作品。
关键词:音调关系;正字;倒字
旋律与歌词的音调关系是歌曲创作中非常重要又微妙的关系,它对作品的呈现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汉字(普通话)都有平仄之分,“阴平、阳平、上声、去声”是汉字发音的四种声韵读法。
你会发现在歌曲的创作中,只要遵循汉字标准的声韵进行旋律创作(通过音符的不同音高去对应文字的声韵),演唱出来的歌词就像念白说话一样的清晰易懂、自然流畅。
如果违背这个规律就会出现“倒字”的现象。
所谓“倒字”,就是指在创作歌曲旋律时,在音符高低走向和歌词的声韵规律出现了违背的现象,以致产生了不易听懂和“误听”,比如,“上海”听成“伤害”,“包围”听成“保卫”,“北京”听成“背景”,等等。
这种关系反应在旋律和歌词音调、节奏、结构三个方面,本文重点阐述与音调的关系。
一、旋律与歌词关系的“相融”和“相背”
在一首作品中,旋律规律与歌词规律的结合一共有两种关系:
1.相 融
相融是指在同一首歌曲中,歌词与旋律均保持各自规律,而又互相配合、协同,相辅相成地完成统一艺术内容的表达。
相融就是相互融合,是曲词结合的良好关系,都保证了各自规律的完美,又使它们各自的表义、表情得到了充分体现。
我们把曲词相容关系的效果归纳为:“好懂、好听、动心、化人。
”在曲词相容关系中,应出现“曲助于词”“词助与曲”。
(1)“曲助于词”。
旋律的高低、线条、轻重、节奏主动地与歌词的字调、语调、轻重、顿逗相匹配,使歌词更容易被听懂,表现的内容更加准确。
(2)“词助于曲”。
歌词的字调、语调、轻重、顿逗等因素的变化,能够使旋律的线条、节奏、结构富有变化,从而有助于旋律向多样和丰富发展。
曲词之间的关系,几百年来的戏曲艺术积累了很多经验。
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程砚秋先生说过:“由于字音的变化,旋律就要做必要的、适当的改变,因而根据不同的词句、不同的情感,(在原来的板腔上)也就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腔调。
”
2.相 背
相背是指在一首歌曲中,曲词出现相互背离和妨碍双方规律的情况。
(1)歌词的规律被旋律破坏,歌词盲目服从旋律,产生了“倒字”“轻重颠倒”“破句”,让人听错、听不懂的情况。
(2)旋律牺牲自身的规律进行,去盲目服从歌词,让人感觉不好听。
在中国明代,戏曲家对旋律和唱词孰轻孰重都有着不同的观点。
明代戏曲理论家沈璟认为:“与其曲佳而不合律,不如合律而曲劣。
”也就是他所谓的“宁协律而词不工,读之不成句,而讴之始协,是曲中之巧。
”他的这种理论这样就把音律放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加以强调。
受沈璟的这种思想的影响,形成了在当时影响较大的戏曲流派——吴江派。
明代另一位大戏剧家汤显祖的观点是:“余意所至,不妨拗折天下人嗓子。
”他把唱词在唱段中的重要性推到了极致。
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处理“曲律”与“曲意”的关系,沈璟强调“音律”,甚至不惜“因律害意”;汤显祖推崇“意趣”,甚至不惜“因意害律”。
应该说,以上两个观点都是片面的,中国戏剧大师梅兰芳曾说过:“唱腔不给字音捆死,字音也不为唱腔所破坏。
不仅要通晓四声法则,还须懂音乐规律。
”
由此可见,自古以来艺术创作者对曲词的结合是非常重视的,“相融”是一首歌曲创作曲词结合的最佳状态,也是词曲作者的最高追求。
二、歌曲创作中旋律与字调结合的实践规律
声乐作品中关于旋律与字调相融结合的实践规律概括为:“字正、腔圆、情通、理顺”。
“字正”侧重于保证歌词自行规律的完美;“腔圆”侧重于保证旋律自行规律的完美;“情通”是指在艺术处理上、合乎内容上感情表现的要求;“理顺”是指在艺术处理上、合乎内容上思想表现的要求。
单独讲“字正”,就是指旋律很好地适应了字调。
它有助于唱者吐字清楚,从而使听者容易听懂又感到顺耳。
与“字正”相反的是“倒字”,它不但有碍于演唱者咬字清楚,反而使听者不容易听懂并且容易听错,或者听懂了感觉不顺耳。
当然,“字正”还与词作者有着重要关系,如果歌词本身写得涵义不明或者模糊难懂的话,那么无论作曲家和演唱者怎么“字正”,也是很容易发生混淆,容易让人听错。
优秀的创作歌曲基本没有倒字的现象,至少关键的词汇上没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花非花》《玫瑰三愿》《十五的月亮》等大批歌曲都是曲词音调结合的优秀典范。
例如罗大佑的《是否》这首歌曲,就很讲究曲词结合的音韵变化及语音的准确性。
特别是关键词“是否”处理很得体,尽管连续出现三次,仍紧紧咬住其原有的语调不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变化重复。
所以,每次出现不仅不“倒字”,甚至新颖别致。
见谱例:
再如歌曲《在灿烂阳光下》,歌曲深情动听,情感亲切自然,曲词结合准确贴切,词意不依靠任何外力的辅助提示就能够让听众一听就懂、过耳不忘。
通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整首歌曲的旋律基本是依照歌词的韵律进行设计的,达到了“字正、腔圆、情通、理顺”的要求。
见谱例:
但有些歌曲虽然流传很广泛,但由于作者对曲词结合缺乏讲究,因而出现了严重的倒字,影响了歌曲的质量,造成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
例如歌曲《你是灯塔》,单从旋律来看,主三和弦的分解明快而有力,曲调朗朗上口。
但是,歌词中“灯塔”两字则出现了严重的倒字,所谱曲的旋律不符合歌词自身的韵律,被容易误听为“你是等他”,让人觉得别扭。
再如歌曲《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吗”是个轻声,正确的处理应该是在低音区,放在弱拍和使用较轻的力度。
现在的处理容易听成了我在等你“妈”,造成不必要的误听,严重影响了歌曲表达的内容。
再如歌曲《绒花》,电影《小花》插曲(刘国富、田农作词,王酩作曲,李谷一演唱)。
整首歌曲旋律优美动听,在行腔和曲词节奏结合上非常成功,传唱度很高,深受大家的欢迎。
但美中不足的是,歌曲副歌段两处“绒花”出现了“倒字”,很容易让人听成了“融化”。
但由于歌名《绒花》先入为主,再加上典型的“王酩化”的旋律,超乎寻常的动听,大大削弱了“倒字”对歌曲本身的影响。
当然,曲调创作不是语言声调的简单复制,不能苛求曲词语调结合的完全一致,在少数情况下,为了旋律进行的流畅好听或某种情感需要,也可以突破语言声调的局限进行特殊处
理。
例如歌曲《亚洲雄风》,“亚洲”两字虽然是为了强调语气、使音乐情感趋向高潮才引起的,这恰恰是作者颇具匠心的处理。
此处的强化处理肯定不会引起人们的误解。
处理好曲词音调的关系,是歌曲创作中的重要技术环节。
词与曲能否进行有机结合,主要在于曲作者的审美观念、作曲技巧以及是否掌握曲词音调结合的正确规律。
好的歌曲必然是曲词音调结合好,能共同表现歌曲内容、情感和思想的作品。
三、旋律与字调、歌词的相融
1.旋律与字调的关系
在汉语的音韵学中,将每个汉字分成“声母”“韵母”“字调”三部分,其中“字调”和“声母”“韵母”一样,对于字具有一定的表达语义和区别语义的作用,如“阴”“银”“饮”“印”,其“声母”“韵母”相同,只是由于字调不同,因而意义各异。
“声母”“韵母”对旋律的制约作用极小,而字调的制约作用却很大。
其中字调的性质决定音高。
旋律与字调的关系,也就是歌词字调之音高对应于旋律起伏运动的制约关系。
2.旋律与歌词相融的结合原则
(1)在统一作品中,旋律、歌词双方应保持自行规律。
(2)旋律应有条件的主动服从歌词,但应有条件。
(3)在不妨碍听者听懂歌词的前提下,应尽量给旋律以充分的活动自由。
(4)在解决相背现象时,应以“换腔就词”(改变旋律适应歌词)方法为主,以“换词就腔”(改变歌词适应旋律)方法为辅。
在这里介绍一种简单避免“倒字”的方法,就是同音反复。
这种方法既容易掌握又易记易唱,同时又有助于歌曲的流行和传播。
四、腔格与字调的关系
1.字调和腔格的概念
字调就是读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线条,而腔格则是唱腔受一定字调调值的制约而相应形成的音型。
2.腔格与字调的正确关系
旋律由于受到“正字”的要求而受制约于歌词字调,这不等于唱旋律必须同字调一模一样而形成刻板的临摹。
因为旋律还有其他的表现功能(如表情、表达美感等),如果只是机械地临摹音调,轻则严重影响到自身规律,独立的表现功能受到削弱;重则变成说话音调,丧失音乐美的属性,从而导向声乐艺术的消亡。
笔者认为,腔格与字调正确的关系应该有以下几点:
(1)腔格对字调的适应只能是音乐化的大体适应。
(2)字调的腔格可以在任意音区,但相邻的字调在腔格上存在着高低比例。
a.阴平:不低于(阳平、上声、去声),可相平近;
b.阳平:不低于(上声、去声、阴平),可相平近(如低后者可听成上声);
c.上声:不高于(阴平、阳平、去声);
d.去声:不高于(阴平、阳平、上声)。
(3)以上情况有时可遵守,有时可不遵守,大致原则如下:
a.有碍于听懂歌词,则必须遵守;
b.凡无碍于听懂歌词,则可不须遵守。
在中国传统艺术(戏曲和曲艺)中,对腔格和字调的结合是非常严格和考究的,基本都是严格遵循汉字的字调来进行腔格设计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依字生腔。
正因如此,在整部作品中也就不会出现倒字的情况。
例如《都有一颗红亮的心》(选自京剧《红灯记》)
再如京韵大鼓《重整河山待后生》(电视剧《四世同堂》主题歌)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大家可以感受到戏曲和曲艺之中中国语言和唱腔的艺术魅力,感受到腔格和字调之间相得益彰的独特关系。
五、其 他
根据笔者的实践体会,在下述一些情况下,对“正字”的要求较为严格,而在另一些场合,对于“倒字”可以稍稍宽容:
1.对“正字”的严格
(1)民族风格、古体诗词风格、儿童歌曲、说唱风格歌曲等语调感较强的作品,从严;
(2)歌曲的主题句、高潮句、关键词以及结尾句,从严;
(3)在音符较长的时值、较高或者较低的音区,从严;
(4)前后紧挨的两个音,音程幅度较大,呈上下行跳进的,则对“正字”的要求从严。
2.对“倒字”的宽容
(1)位于弱拍的语助词、虚字、轻读或单个字,可以从宽;
(2)节奏短急紧密、旋律呈平稳进行或级进进行者的,或者节奏舒缓、拖腔抒情的,可以从宽;
(3)单个字,即指不是双字词组或四字成语的,也从宽;
(4)歌词中,有时某些词语反复咏唱,只要其中有一次以上是“正字”,其他“倒字”也就从宽处理;
(5)分节歌(一段旋律,两段以上的词)中,绝大多数部分应该做到“正字”,个别地方“倒字”则可宽大处理。
下面,以笔者创作的歌剧《沂蒙山》中的唱段《等着我,亲爱的人》为例,具体看一下在作品中如何在保证词曲各自运行规律的同时,又兼顾其文学性和旋律性的。
在作品创作中,笔者牢牢遵循了几点原则:第一,关键词的旋律走
向遵循阴平不低于阳平、上声、去声,阳平不低于上声、去声、阴平,
上声不高于阴平、阳平、去声,去声不高于阴平、阳平、上声的原则;
第二,只要无碍听懂歌词,凡出现相背,则可忽略;第三,某些词语反
复咏唱时,只要其中有一次是“正字”,其他“倒字”可忽略不计。
例如,在副歌段“等着我,亲爱的人”“听你听我,彼此呼唤,一
等着我,亲爱的人生有情有梦”等,旋律基本是按照歌词的韵律来进行设计,使得演唱就
像说话一样,具有强烈的叙事和亲切感;在不妨碍听懂的情况下,出现的相背基本以歌词服从旋律的走向为主(词就腔);全曲最后一个高音“有梦”的“梦”字是去声,却出现在了高于上声的(“有”字)情况,原因是前面已经有过正字的“有梦”,故在结尾可以忽略。
综上所述,歌词和旋律二者在歌曲创作中的音调关系至关重要,但往往被初学者所忽视,会经常出现“倒字”和忽略旋律性的情况。
通过实践证明,一首优秀的歌曲一定是歌词和旋律高度结合的产物。
好的曲词关系可以使旋律更加优美动听,歌词更加易懂、易记、易于传播,使作品更加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最后,希望大家通过本文,引起对曲词音调关系的关注,重视二者之间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关系,在今后创作出好懂、好听、动人、化人的歌曲。
参考文献:
【1】应尚能:《歌曲的旋律与文字的四声》,《人民音乐》1957年第5期。
【2】沈洽:《〈腔词关系研究〉解读》,《音乐艺术》2007年第12期。
【3】于会泳:《腔词关系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
【4】苏夏:《歌曲写作读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年版。
【5】陈国权:《歌曲写作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年版。
栾凯:教授,作曲家,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军旅艺术创作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