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因素辨识、评价控制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版本修改条款
1.目的
作为能源评审的方式之一,在公司范围内持续进行能源因素辨识,评价其影响程度,判定出优先控制能源因素,从而进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源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同时也适用于对相关方须施加影响的能源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3.职责
3.1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优先控制能源因素清单的确定和批准。
3.2管理部负责组织能源因素的辨识、登记、复核、汇总和评价。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能源因素的辨识与评价,填写《能源因素识别与评价表》交管理部,并定时进行更新。
4.程序
4.1 能源因素的辨识
4.1.1能源因素存在于:
a)公司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b)工作场所内的所有设施(包括外界所提供);
c)活动、产品和服务中。
4.1.2能源因素辨识应分析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包括:
a)识别当前的能源种类和来源;
b)评价过去和现在的能源使用情况和能源消耗水平。
基于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的分析,识别重要能源使用(优先能源因素)的区域等,包括:
a)识别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重要影响的设施、设备、系统、过程,为组织工作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b)识别影响重要能源使用的其他相关变量;
c)确定与重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设施、设备、系统、过程的能源绩效现状;
d)评估未来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e)识别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并进行排序,识别结果须记录。
4.1.3管理部将《能源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分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的作业活动,识别能源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过程、产品和服务中能够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明显的或潜在的能源因素;能源因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过程、系统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因素:
——生产、辅助生产及附属生产系统、活动:包括熔炼厂生产过程,自动压碎分类分选厂生产过程,以及运输、包装、办公、照明、后勤等;
——产品:包括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等(采购燃料的热值、原料含水量等);
——服务:包括给客户运输(运输过程中燃料的消耗);
——能够施加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供方和承包方等相关方;
——再规划、新建和改造涉及的活动等。
各部门在对工作流程及工艺流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能流图、能源管理体系初始评价报告和能源审计报告,找出本部门用能点,识别出本部门各项工作中影响能源消耗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因素,形成《能源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4.1.4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能源因素识别与评价表》进行整理、汇总和审核,发现问题立即
整改,如有遗漏立即补充。
4.2能源因素评价
4.2.1管理部负责制定优先控制能源因素评价准则,确定优先控制能源因素评价准则时应考虑:
——与法律法规及能耗标准的符合程度;
——降低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节能量;
——相关方(顾客、政府)关注的问题;
——可以是定性也可以是定量的。
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一般包括:
——生产用天然气
——车辆用柴油
——原料、产品处理及输送电耗;
——空压机、水泵和风机的电耗。
4.2.2优先控制能源因素评价准则
4.2.2.1是非法判定:凡是属于以下情况的可直接判定为优先控制能源因素:
1)不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
2)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产出比要求;
3)纳入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设备、产品目录的;即工信部出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
目录(第一批、第二批)
4)被公司列入能耗考核指标的,与目标存在差距,但通过实施技术或管理措施,即可缩小差距的能源因素;包
括:能耗指标较高的能源、有潜力的控制指标所对应的能源因素;
5)相关方(顾客、政府)关注的问题;
6)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中断、断电、管道破裂等)预计产生严重影响的能源因素。
4.2.2.2控制措施分为:
1)制订管理方案;
2)通过运行控制;
3)应急响应和处理。
4.2.3管理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根据评价准则确定优先控制能源因素,编制《优先控制能源因素清单》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
4.3能源因素的控制
4.3.1管理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制定适宜、有效的能源因素控制措施。
能源因素可运用行政、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的能源因素可运用施加影响的方法。
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管理、代替、消除等。
管理措施可包括:列入目标、指标和能源管理方案;执行规程、管理标准;监视和测量;培训和教育及其他控制措施。
相关能源因素的控制措施可参见。
4.3.2管理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对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应包括:
1)控制措施是否必要、可行、有效;
2)新的能源因素是否有控制措施;
3)是否选择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4.3.3各部门应监视和评价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同管理部沟通,更正不适宜的控制措施。
4.4能源因素的更新与重新评价
管理部每年应组织对能源因素进行评审(频次不少于一次),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各有关部门应对能源因素进行重新辨识、更新和评价,并报管理部:
a) 在体系运行中发现有能源因素未被辨识或评价发生错误或性质发生变化;
b)管理评审要求;
c)职责的重新分配;
d)与公司有关的能源法律法规修订或废除;
e)公司的项目建设发生较大变化;
f)生产原辅材料和使用化学品发生改变;
g)生产工艺、关键设备的变更;
h)定期监测结果发生变化。
当有优先控制能源因素发生变化时,管理部应对相关目标指标进行修订。
4.5负责能源因素辨识和评价的主要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经验。
4.6能源因素辨识记录
管理部负责建立并保持能源因素辨识及评价等相关记录。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6.1《能源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6.2《优先控制能源因素清单》
能源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优先控制能源因素清单
过程/设备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