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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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管理制度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目录:
1.总则
2.物资管理职责
3.工程物资计划及统计管理
4.工程物资验收与入库
5.物资仓储管理
6.物资的出库
7.物资的现场管理
总则: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光伏发电工程项目部的物资管理,确保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合理配置,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物资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工作,物资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包括采购计划的编制、物资的验收、入库、出库、现场管理等。
工程物资计划及统计管理:
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物资采购计划,并及时调整计划。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及时统计物资的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好物资档案管理工作。
工程物资验收与入库: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合同和技术要求,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上报项目经理。
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入库,并做好入库记录和标识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物资仓储管理: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物资的性质、数量和使用情况,合理配置物资存放位置,并做好物资的防火、防潮、防盗和防震工作。
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检查。
物资的出库: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和采购计划,合理安排物资的出库,并做好出库记录和标识工作。
出库的物资应经过验收合格、审批手续齐全,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物资的现场管理: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物资的现场使用和管理,做好物资的保管、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同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变化情况。
由业主项目部负责。
承包单位应根据计划进行采购,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
3.2业主项目部应定期对物资需用计划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计划,确保现场物资供应充足。
3.3施工单位应根据物资需用计划,合理安排物资使用,避免浪费和过度采购。
3.4各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填报物资统计报表,业主项目部负责收集并上报相关部门。
4.物资采购管理
4.1光伏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2采购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比价,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4.3采购过程中应注意物资质量,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4.4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入库并做好贮存管理工作。
5.物资入库管理
5.1物资入库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物资清单和质量要求。
5.2入库后应及时进行分类、标识、编号等管理工作,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
5.3物资入库台账应及时更新,记录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等信息。
6.物资领用管理
6.1物资领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领用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领用单据。
6.2领用前应进行物资清点和检查,确保领用数量和品质符合要求。
6.3领用后应及时更新物资领用台账,并做好物资使用记录。
7.物资退库管理
7.1物资退库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退库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退库单据。
7.2退库前应进行物资清点和检查,确保退库数量和品质符合要求。
7.3退库后应及时更新物资退库台账,并做好物资使用记录。
8.物资核销管理
8.1物资核销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销人员应提供有效
证件和核销单据。
8.2核销前应进行物资清点和检查,确保核销数量和品质
符合要求。
8.3核销后应及时更新物资核销台账,并做好物资使用记录。
3.1.1 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程序:业主项目部和总承包商应
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和工程设计文件或施工图纸中的材料清单,编制工程主要物资需用计划。
该计划应在开工前完成,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
3.1.2 物资需用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消耗的各种原材料、工器具、设备和半成品等。
物资需用计划应包括封皮和物资需求汇总表等,其中基本内容包括计划供货时间、物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采购方式、有关技术参数、标准、加工图、规范、图集、图纸或样品生产厂等、对质量、环
境、职业健康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具体标准、制表人及审批人签字。
3.1.3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应同时编制和审批变更内容和变更需求计划。
如果施工图不能一次到齐,应按照到一批编一批的原则进行。
3.2 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及审核应包含与物质需用计划相同的基本内容。
物资采购计划应考虑合理的物资储备,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并在保证现场施工需要的前提下适量减少库存。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个别品种的物资可以实现“零库存”。
对于工程物资需用计划和采购计划的调整,应按照原编制审核程序进行。
在合同拟订时应明确因设计变更或施工任务调整而需调整物资计划而影响现场施工或造成库存积压的责任。
3.3 物资统计管理要求承包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帐,定期统计工程消耗用料,分析节超情况,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要求规范化、准确化、严肃化。
报表数据应实事求是反映当期状况,报表数据应同单位实物、台帐及各业
务口保持一致。
各参建单位应按时上报主要物资收、拨、消费与库存统计表和物资大清查汇总表等报表。
4.1 物资验收应加强,严把进料验收关,配齐配好检测用具,认真进行检验计量,保证验证的物资满足规定的要求。
4.1.2采用“谁采购,谁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有效技术证件”的原则,采购人员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有效证件,并提交给仓库(现场)保管人员,确保证件与物品相符。
4.1.3根据订货合同、进料凭证、技术证件、组装配套图
纸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到货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包装、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等进行核对,如有需要,应根据合同约定送相关资质部门进行复试检验。
4.1.3.1数量检验:按照合同、设计文件、随货凭证进行检尺、检斤、点数、换算或量方等方式检验,应符合公差标准。
4.1.3.2外观质量及规格的检验:
1)核对物资的品种、规格和型号;
2)查验到货物资是否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
和合同约定等进行了包装、标记;
3)检查外观缺陷是否超过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并按国标、企业标准规定的部位进行其规格几何尺寸测量;
4)对机电产品进行一般性的内部结构检查,检查内部连
接是否牢固、电子元器件是否完好。
4.1.3.3随行文件的检验:包括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技术证明及调试、试验结果报告等。
按规定或合同要求查验所附的技术证件及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对比技术证件与国标、部标、行标和合同要求是否相符。
4.1.3.4对于需要送检的物资,需在供货方、监理和甲方三方见证下取样,并送相关资质部门检验。
4.1.4有特殊质量要求的物资,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
进行检验和试验。
4.1.5对技术复杂的工程配套机械、电气设备应会同施工、设计、监理、技术部门对其质量性能共同验收和试验。
4.1.6委托外加工的半成品、成品,由材料员、质检员和
技术员依据加工合同或标准、图纸和监造报告进行检验和试验,如有需要,应送相关资质单位检验。
4.1.7在供方货源处进行质量监视和测量的产品,由经授
权的材料员实施检验和试验;对于技术要求复杂的产品,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检验和试验。
4.2物资数量验收方法
4.2.1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以理论换算计重交货的物资,按规定换算计重验收,并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件数。
4.2.2定量包装的计重、计件物资可抽验5%~15%,具体操作按GB2828规定执行,并记录毛重、皮重和净重。
4.2.3.对于成套交货的机电设备,必须仔细检查主体、部件、零件、附件(包括技术证件、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以及工具备品等。
而对于其他物资如玻璃、木材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量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大堆料验量时扣除空隙和水分。
4.3入库(入场)登记及处理。
经过验收的物资由管库员负责标识,并对原始质量证明文件进行编号、登记管理。
只有经过以上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填写“验收记录”,“物资技术资料登记表”,登记“物资卡片”,并办理入库(入场)手续。
如果验证发现质量证明文件内容不全或有不合格项,应单独堆放并加以标识。
如果证件相符、实物不符,则由物资采购人员予以退货;如果证件不符、实物相符,则由物资采购人员补办手续,做到证物相符;对于经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应按照不合格
品处理。
如果验证合格,则应给予合格标识,以示可以使用。
同时,还要收集、登记、保管、传递相应的技术证件。
4.3.
5.对于施工规范规定的、有特殊质量要求的、必须复
验的工程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经过试验人员复验。
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
试验人员应将复验的结果及时通知管库员,并将试验情况填入“物资技术资料登记表”。
5.物资仓储管理。
各类物资管理都要认真贯彻国家《物资
仓库技术管理》的规定,实现物资管理标准化、物资养护科学化。
对于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搬运、贮存及发放,应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
5.2.在物资搬运方面,施工单位或承运单位应根据物资的
重量、体积、形状、性能特点的要求,选用相应的搬运设备和工具,合理选择包装、架垫、苫盖、捆绑等办法防护物品,确保产品不受损、不丢失、不腐蚀、不变质。
对于特殊产品,如易燃、易爆、易碎、易受潮以及超长、超重、超限设备搬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悬挂相应标志,并办理有关手续,必要时派专人押运。
5.3.在仓储设施的合理配置方面,应根据储存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要求、周转量大小及气候地理等因素,设置必要的仓储设施。
领料人员应按照领料单规定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到指定仓库领取物资,并在发料单上签字确认。
领料单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发放。
出库物资应按照规定的包装、标识、数量等要求进行装车、装箱、装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表。
5.6.2.出库物资应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放,确保物资的新鲜度和质量。
5.6.3.出库物资的运输应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进行,确保物资的安全、完好无损。
5.6.4.领料人员应按照物资的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并做好相应的使用记录和报表。
5.6.5.出库物资的库存余量应及时更新,以便及时补充和调配。
5.7.物资盘点管理
5.7.1.仓库(现场)应定期进行物资盘点,以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7.2.盘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包括清点、核对、复核等环节,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表。
5.7.3.盘点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对于盘亏的物资应
进行调查处理,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准确性。
5.8.物资报废处理
5.8.1.对于已经过期、损坏、无法使用的物资应及时进行
报废处理。
5.8.2.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包括鉴定、评估、审核、销毁等环节,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表。
5.8.3.对于有价值的物资,应进行二次利用或者转让处理,以减少浪费和节约成本。
5.9.物资管理的信息化
5.9.1.物资管理应借助信息化技术进行,包括物资管理系统、条码标识、RFID技术等,以提高物资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5.9.2.物资管理系统应具备库存管理、出入库管理、领料
管理、盘点管理、报表管理等功能,以满足物资管理的需求。
5.9.3.条码标识和RFID技术应用于物资的标识和追踪,以提高物资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物资出库必须保证凭证齐全、手续齐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识清楚。
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应在保管期内使用。
发放库存物资必须遵循“三检查”和“三核对”原则,
即检查物资状态、编码、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技术证件和凭证是否齐全,并核对发料凭证与帐卡、发料凭证与实物、结存实物与帐卡。
日清月结、定期检查和盘点是必要的,以确保贮存记录准确无误,帐、卡、物相符。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在搬运中,库管人员应向搬运人员讲明注意事项。
复验的物资应在发料单上注明复验合格报告的编号,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的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执行。
不合格品包括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程配套设备等和承包方提供的产品。
对于采购提供的不合格品,各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人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组织物资、技术、试验、质检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制定纠正措施,由物资部门负责人实施。
承包方提供的不合格品,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报承包方,由承包方负责更换。
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并标识“不合格品”。
对于领出的物资,在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由领料人负责返回,管库员负责隔离存放。
对于承包方提供的不合格品,应
拒收并要求更换。
采取报废措施时,必须及时收回或销毁或清退不合格品,防止其原预期使用。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各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做好详实记录。
发生让步接收或报废不合格品时,必须逐级上报至公司备案。
物资仓储信息管理是必要的,物资帐、卡、单据、凭证必须正确使用、填写规范、记录清楚、传递迅速、改错方式符合规定、按程序审查。
仓库帐项清楚,收、发、存动态记载正确,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及时结算并向财务部门提供消耗物品帐单。
5.8.3 需要坚持定期盘点物资,并记录盘点情况。
对于盈
亏情况,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处理。
5.8.4 物资管理档案应按规定的保管年限分期装订成册,
包括各种帐卡、单据、凭证、技术证明文件、有关记录、统计资料、报表等,以便妥善保管。
5.9 仓库安全管理
5.9.1 库区内必须严格管理火源,设立“严禁烟火”标志。
5.9.2 仓库内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根据贮存物资的性
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管理。
5.9.3 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应设专库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必须按规程要求保管,并严格执行收、发及保管制度。
5.9.4 消防器材必须灵敏、有效,不得挪作他用。
管库人
员必须会使用,并要定期检查,保持器材状态良好。
5.9.5 仓库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无火情、无
设备物资损坏事故、无人身伤亡。
6 物资出库
6.1 领用申请
6.1.1 当领用单位基于生产需求领用物资时,应向业主项
目部提出领用申请并填写《工程物资申领单》。
该单应包括出库类别、项目合同名称、合同号、工程部位、物资名称、物资分类码、规格型号(序列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申请部门、编制人、时间等信息。
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报业主项目部核准,领用单位持批准后的工程物质领用单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6.1.2 物资管理收到领用单位的出库申请后,应对申请进
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工程物资申领单》内容是否
填写清楚、齐全;是否有业主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2)核查《工程物资申领单》上领用物资项目和合同信息、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台账信息相符。
6.2 出库单
经过审核后,物资管理应开具《工程物资出库单》。
领料员对该单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在当日交库管员。
6.3 实物出库
库管员接到《工程物资出库单》后,应办理物资实物交接转移。
发放物资时必须坚持一查库存、二填卡片、三发物资、四复核的程序,并及时登记台账等。
1)按照《工程物资出库单》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
等信息,查询库存实物和库位。
2)根据《工程物资出库单》中发货数量,分别查询卡片
上拟领用物资的入库时间,遵循同类物资先进先出原则,将拟出库物资实物搬运至预发货区域。
同时填写所列物资卡片。
3.在领料员和库管员办理物资实物交接时,双方应根据
《工程物资出库单》再次核对物资实物,确保无误后,库管员和使用部门领料人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如果当日无法领出物资,则应将其搬运至暂存区,并做明显标志。
《工程物资出库单》应交领用部门一份,物资管理二份(其中包括拟送财务部门一份),库管员留存一份。
4.在施工前,应充分调查并合理布局料场和库区。
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安排好物资计划,备齐开工用料。
7.1 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7.1.1 应加强文明工地建设,清楚标识各种物资,存放整齐,符合保管规程要求,便于查点和取用。
7.1.2 进入施工现场的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书。
工地管库人员要妥善保管物资的技术资料,并进行编号登记。
7.1.3 不同厂家、不同材质的材料不能混存,应分别建立帐、卡,并做好标识。
7.1.4 临时性的工地材料仓库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但必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手续健全,确保物资的使用功能不发生变化。
7.2 物资盘点
7.2.1 在收尾工程中,应认真核算剩余工程量,严格控制进料数量,确保工完料净场地清。
7.2.2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盘点剩余材料。
7.3 承包方采购物资的管理
7.3.1 总则
7.3.1.1 物资管理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有效的验证,以确保最终产品合乎要求。
承包方采购的物资应以合同形式说明承包方提供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供需责任以及供方验证、贮存、维护的规定,并按规定做好文件资料记录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3.2 物资的验证
7.3.2.1 应按承包合同或协议认真地落实料源,把好规格、质量、数量关,认真按规定根据产品类型、品种数量、质量要求逐项检验或验证。
7.3.2.2 承包方采购的物资,经监理、业主项目部质检人员验收后方可进场。
承包方对已检验合格的物资的合格性仍负全责,以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必须经过验证的,应经见证取样送具有国家认可资格的试验单位做试验。
未经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禁止使用。
7.3.3 物资进场及贮存
承包方采购的物资经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其现场物资管理制度应按照业主项目部的有关要求执行。
8.剩余物质退库。
8.1 在工程施工完成初验前,业主项目管理人员应该组织
相关技术人员和物资管理人员一起对退库物资和工余料进行实物技术状态鉴定,并在退库物资鉴定表上签字。
对于没有合同价格依据的工余料,可以参考近期合同和市场价格来估算价格。
8.2 对于有合同价格依据的物资,物资管理部门应该依据退库物资鉴定表,在物资管理系统中参照原出库单制作并打印工程剩余物资退库单。
对于工余料,物资管理部门应该依据退库物资鉴定表,通过手工开具退库单并变更台帐。
8.3 库管员要清点物资,并依据退库单和鉴定表核对数量(对于以长度计价的物资原则上应丈量核对)、品名无误后,在退库单上签字确认,并分类摆放整齐,并填写物资卡片。
8.4 在完成初验和退库手续后,物资管理部门的帐管人员应该依据签字完整的初验证书、剩余工程物资清查表和工余料清查表,办理转库手续。
9.相关表单:
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申购计划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技术要求要求交货时间备注
经办人:
项目总工程师:
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到货情况统计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设备型号单位数量中标厂家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交货时间实际到货时间未能按时交货原因名称规格到货时间确认人
经办人:
项目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