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单位半年内社保费补缴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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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单位半年内社保费补缴操作指南
单位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登录:
1.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2.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用户登录;
3.用户名密码登录。

登录后进入系统点击左侧首页-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功能;操作补缴业务时会有弹窗提醒,阅读后点击下一步录入信息(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下一步点击操作即可。

单位完成当月应收核定后,增加新员工,如果这个员工当月未缴纳社保,系统自动产生增员补缴;若职工的增员时间早于当前月份,增员月份至当前月系统会自动产生增员补缴。

增员补缴默认随下个月的应收核定一并缴纳。

若单位想单独缴纳增员补缴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补退维护功能将“参加单位统一结算”修改成“不参加单位统一结算”然后通过“向税务推送数据-向税务推送缴费数据”功能向税务推送缴费数据后直接在税务缴费。

个人补退操作如下:
①点击“社会保险申报”一点击“个人补退维护(中台)”功能后会显示所有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未形成缴费单据的增员补缴数据;
②单位可双击或通过点击查看单据详情查看人员的增员补缴明细,并全选或选择部分进行修改;
③把参加单位统一结算修改为不参加单位统一结算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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