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省属企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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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省属企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02.01

•【字号】吉安委办字[2007]5号

•【施行日期】2007.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省属企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吉安委办字[2007]5号)

各有关中省属企业,有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中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1月15日,省安全监管局、建设厅、交通厅、国防工办和通信管理局分别对监管的65户中省属企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06年,各中省属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安全发展观基本理念为主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平稳的态势。绝大多数中省属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企业管理的突出位置。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活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比较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和人员不断充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络,企业职工“三级”教育基本到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应急演练和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趋于完善,形成了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目标控制体系,并做到奖惩分明,严格落实。结合行业特点,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安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高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发生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现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2006年,65户中省属企业发生一般伤亡事故12起,死亡13人,占全部中省属企业死亡人数的27.7%;占省级监管中省属企业控制指标的76.5%,比控制指标少4人。未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各中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虽然在整体有所提高,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履行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致使项目带病运行。

(二)部分企业由于思想认识、体制和资金等原因,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能及时彻底整改;还有一部分企业,对企业周边的安全隐患无力自行整改。

(三)绝大部分中省属企业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预案内容与国家新颁布实行的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且预案的系统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部分企业没有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实际演练,企业员工对预案内容不熟悉。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率没有达到100%。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没有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五)部分企业集团由于改革、改制、合资等原因,传统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打破,新的安全管理体系尚未构建,安全监管力度弱化,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现象。职工虽然经过培训,但“三违”现象大量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加大。

(六)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培训材料管理不规范。

三、2006年度考核结果

经过考核,65户企业中,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通化钢铁集团公司和吉林德大有限公司考核为基本合格;其余62户企业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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