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学证据学试题及答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卷代号:101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开卷)法学专业证据学试卷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一至四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40分)1.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

A.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B.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C.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D.本证和反证

2.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有( )。

A.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B.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

C.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

D.有关xx的法律法规的事实

3.下列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论中,正确的是( )。

A.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B.法定证据制度客观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C.法定证据制度提高了法官的合理自由裁量权

D.法定证据制度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

4.下列选项中,属于证明构成环节的有( )。

A.证明对象B.证明主体C.证明责任D.证明标准

5.甲、乙二人共同犯有盗窃罪,在审理的过程中,甲在供述了盗窃罪行后,又揭发了乙还曾犯有强奸罪。甲对乙犯强奸罪的揭发属于( )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B.证人证言

C.当事人xxD.口供和证言

6.在刑事诉讼中,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是

( )

A.直接证据B.间接证据C.原始证据D.言词证据

7.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有( )。

A.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B.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

C.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D.证明对象不同

8.在著作权侵权案中,盗版书籍属于( )。

A.书证B.视听资料C.原始证据D.传来证据

9.当事人的陈述包括( )。A.原告陈述B.证人证言

C.犯罪嫌疑人供述D.被害人xx

10.在刑事诉讼中,鉴定人产生的方式有( )。

A.当事人选任8.自我推荐C.司法机关指派D.司法机关聘请1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

A.被告B.原告C.被害人D.证人

12.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有( )。

A.被害人尸体B.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C.现场目击者的证言D.现场提取的脚印

13.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被称为( )。

A.证据力B.证明力C.证据方法D.证据

14.欧洲中世纪盛行的证据制度是( )。

A.纠问式B.弹劾式C.法定证据制度D.形式证据制度15.从证据分类上说,凡是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都是( )。

A.本证B.无罪证据C.直接证据D.间接证据16.下列诉讼主体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有( )。

A.翻译人B.鉴定人C.书记员D.证人

17.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这一规定体现了( )。

A.被告人的自白规则B.补强证据规则

C.最佳证据规则D.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8.贾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弟弟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李某,贾某的证言属于( )

A.原始证据B.传来证据C.直接证据D.间接证据

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

见》第7条第4款规定:“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这一规定属于( )的例外性规定。

A.直接言词原则B.证据裁判原则

C.自由心证原则D.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20.下列各项中,可能成为实物证据的有( )。

A.口供B.视听资料C.书证D.被害人陈述

二、问答题(每题l0分。共计20分)

1.视听资料证明力特有的特点有哪些?

2.有人说“在民事诉讼中,所有的事实都可以适用自认”。你认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三、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40分)

1.原告陈X(1991年4月18日出生)系某市岳江区第—小学二年级学生。由于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中被和平动物园的大狗熊咬伤而向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和平动物园和岳江区第一小学共同赔偿医疗、营养、护理、就医交通住宿、误工损失、伤残及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680800元。

案件事实是:l998年4月14日,岳江区第一小学二年级组织学生去和平动物园游览,在参观时,原告与另两位同学脱离学校队伍单独去看大狗熊,由于公园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将狗熊圈外层的大铁门关住,原告与另两位同学进入大铁门内,而第二层门的铁栅又年久失修、锈蚀且有一大缺口,结果,在原告等要离开时,原告被大狗熊从缺口处伸出的爪子抓住。在同学、老师及闻讯赶来的公园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才将原告从熊掌下挣脱出来。当时,原告左小腿肌肉被熊爪撕裂,血肉模糊,且由于失血过多而休克,被工作人员及老师送到中心医院,当时,动物园工作人员拿出1000元作医药费,后学校又送去3000元医疗费。原告经法医鉴定结论:陈×所受上述损伤,属重伤,左下肢部分功能障碍。事故发生时,熊圈周围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任何提示性警告。而岳江区第一小学在组织游园活动之前,曾作过安全教育活动,由二年级教师(共6人)带领l51名学生前去游览。

本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认为二被告均有过错;动物园认为狗熊咬人主要是原告和被告岳江区第—小学的过错造成的;岳江区第-小学学则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请回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