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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新乡市第十二中学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1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
不准转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
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
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
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
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2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2.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2.2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客服不良卫生习惯,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
3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3.1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制度
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2、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3、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发票,等证明文件.
4、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3.2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制度
1、严格把好验收关,不收“三无”产品,对质量不好、质次价
高的公共用品、用具应拒绝验收。
2、入库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
验收时,必须对实物进行验质、点数或过砰,详细检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否与原始凭证(或进货发货票)记载相符。
3、验收后,要填写验收入库单,注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如果入库公共用品、用具数量与发货票不符,应在入库单上注明,并及时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货单位补偿,或填制损耗(或亏耗)通知单,办理入账手续。
4、从固定供货单位购买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货凭证经过采购人、验收人、管理人员签章,即可生效。
5、从集市贸易市场购买或个体商贩定期送上门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货凭证除上述手续外,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管理人员“三章”审核制度。
3.3 公共用品用具储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
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3、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3.4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
标记。
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接触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4 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
一、卫生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卫生检查,检测各项卫生指标。
二、各部门卫生负责人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卫生检查与检测各项卫生指标。
三、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和检测各项卫生指标。
四、各类检查、检测应有检查、检测记录。
发现问题应有限期改进及奖惩记录。
五、检查内容:
1、各项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2、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环境卫生设施及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习惯、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5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5.1 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二、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它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三、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国内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等所属经营单位,应同时报告本系统卫生防疫机构,随即报告主管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5.2 传染病报告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工作人员有责任阻止患传染性皮肤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及消化道、呼吸道等传染病患者进入。
3、发现上述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报告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传染病报告责任人为单位管理人员、全体值班人员,其他人也有义务报告。
5、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6、专门设置传染病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传染病报告情况(病名、患者名、发现时间、报告时间、上报单位、报告人),以备查。
7、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妥善处理传染病患者及现场。
6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6.1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单位领导,当班职员及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⑴单位领导。
⑵根据事件需要,经单位领导同意报告当地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消费者一旦出现流感、非典、风疹、流脑、麻疹、肝炎、严重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禁止入内;师生一旦出现流感、非典、风疹、流脑、麻疹、肝炎、严重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班。
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上班。
(2)、师生出现传染病,在单位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进行隔离室休息并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出现疫情,单位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预控工作。
(4)、单位对传染病病人所在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消费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
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事前往探望。
(6)、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
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办公室,暂停单位一切活动。
停止单位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的处理意见。
如法人代表已隔离,分别由其他领导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待疫情解除后,
单位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
对单位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③、疫情调查。
单位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单位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单位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4、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疫情”,单位各级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向单位领导申请变动工作时间,待批准后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2)、为防止传染病病毒的传播,单位将按照有关要求,停办或延办大型集会等活动。
(3)、单位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请示上级,做出是否停业的决定。
(4)、正确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确保校园稳定。
(5)、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或传染病病例,单位要在执行正常上报制度的同时,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思想。
单位要随时将病例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缓报、漏报。
(6)、疫情期间实行每天“0”报告制度。
(7)、师生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
(8)、要坚持就诊登记,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单位领导报告。
6.2 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设置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和其具体职责
(一)设置安全检查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和其具体职责
(二)设置应急工作小组和其具体职责
1、事故收集报送组
职责:负责收集健康危害事故的情况报告,并在事故发生的两小时内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现场抢救组
职责:一旦意外事故发生,迅速组织人力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医院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使健康危害伤害事故的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送情况。
3、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处理本本单位的卫生安全工作并及时排险、抢险、疾病的防治、监督。
(二)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负责发生事故的现场处置。
2、及时将情况进行报告与联系。
三、处置措施
1、健康危害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单位领导报告。
2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4、接报后,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5、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上级领导汇报。
6、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安怃好家属。
四、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加强对单位、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的监测。
2、若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立即进行现场办公,及时向上报,并作好报告内容的详细记录。
(二)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两小时以内。
五、预防措施
1、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单位全体师生随时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
2、经常对单位环境、设施、进货途径、以及单位的用水、用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严格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六、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幼儿、控制事态。
7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
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
1、学校领导、食堂负责人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负责人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膳食处主任核批。
3、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膳食处主任批准。
主任因公外出时可委托膳食处副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
1、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
资料。
2、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膳食处审核经膳食处主任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膳食处主任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卫生档案资料,由膳食处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
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膳食处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8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维修程序
1、设备需要维修,使用部门如实填报报修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学校总务处。
2、急需维修时,使用部门也可直接电话通知学校总务处。
3、总务处员工接报修单或电话后应及时派工,维修人员到达现
场后,凭报修单进行维修。
特殊情况可先维修,然后补报修单。
4、修复后使用部门应在报修单上签字认可。
5、无法修复时,维修工应将无法修复的原因写在报修单上,签字并报送总务处负责人。
6、总务处负责人根据情况,属零配件问题的,可按程序填报申报表;属技术原因无法修复的,在2-4小时内报主管总经理。
7、关于维修时现场维修应注意的礼仪,按《维修服务规范》执行。
二、公共部位巡查检修
对于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工程采购部派人进行巡查检修。
每周一次,做好记录,一般故障由巡查员现场修复,重大故障由巡查员汇报当班负责人后安排检修。
三、机房管理
1、配电房的操作人员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
2、加强各机房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