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复习提纲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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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复习提纲
第一章
现金规划是为满足个人或家庭短期需求而进行的管理日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短期融资活动。

现金等价物是指流动性比较强的活期储蓄、各类银行存款和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资产。

一、分析客户需求
1、现金规划需要考虑的因素。

(1)对金融资产流动性的要求。

交易动机。

满足正常的交易活动;所拥有的货币量取决于收入水平、生活习惯等。

收入水平越高,所需货币越多。

谨慎动机或预防动机。

为了预防意外支出而持有一部分现金。

取决于对个人或家庭对意外事件的看法。

投机动机。

购买证券。

(2)持有现金等价物的机会成本。

流动性与收益性成反方向。

2、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除以每月支出保持3左右
工作要求:
电话预约提醒客户带好有关资料,如个人记账记录、对账单、股票或债券相关凭证、保险单、纳税凭证等。

只带复印件。

会谈所需资料
准备所需的介绍性资料。

机构宣传材料、营业执照、许可文件、个人职业资格以及理财方案样本等。

迎接客户。

正式会谈前的铺垫。

工作程序:向客户说明什么是现金规划;收集信息;引导客户编制现金流量表。

编制原则:真实可靠、充分反映和明晰性原则。

编制现金流量表分为三栏:收入、支出和结余。

按3-6倍
二、制定现金规划方案
现金规划的目的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有一定的收益。

1、现金规划的一般工具
(1)现金:流动性最强;收益率低,甚至贬值。

(20相关储蓄:活期:一元起存,自2005年按季结息,每季末的20日,未到结息日清户时。

借记卡是先存款后消费,可以享受活期存款利率。

定活两便。

一般50元以上,不满3个月,按活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3个月打6折;半年以上不满1年的,按半年按6折;1年以上,按1年6折。

整存整取定期。

一般50元以上,存期分3、6、9、12,2年3年和5年。

零存整取。

5元起存,存期1、3、5,每月存入一次
整存零取。

一般为1000元,可记名。

存期1、3、5,整存零取不得部分提前支取。

存本取息储蓄。

一般5000元起存。

一般每月季或半年,如需提前,按活期计息,以往的扣回。

个人通知存款。

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分为1天与7天,最低起存5万元,最低支取额5万元,需一次性存入。

定额定期储蓄。

存期1年,不记名、不挂失。

(3)货币市场基金。

包括:现金;1年以下定期存款;剩余397天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回购;1年以内的票据;但不得投资于以下工具:股票;可转换债券;超397天的;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流动性好,甚至比7天通知存款还要好;安全性也好;收益大于7天通知存款。

没有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只有年费,总成本较低。

最低资金量为1000元。

资产净值不变,一般是1元。

高低有两个指标:7日年化收益;二是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

与储蓄的区别:可享受免税;利率每天都在变化;银行按年计算复利,而基金按日计算复利。

影响因素:利率;规模因素,不是规模越大收益越高;收益率趋同趋势。

有几种方式申购:到银行点;到有代销资格的券商;直接到基金公司;网上申购。

2、现金规划的融资工具
(1)信用卡融资。

偿还借款可以全部也可以部分。

功能:支出记录与分析;支出管理;资金调度;建立信用。

按万分之一计息,银行按月计收复利。

预借现金按3%计算,最低30元
(2)其他方式:凭证式国债质押借款。

一般为5000元,不超过面值90%,不超过1年,6个月为5.4%,1年为5.85%,下限是0.9。

交纳补偿金
存单质押:适合于短期、临时的需求。

利率同上。

(3)保单质押。

直接质押给保险公司。

质给银行。

医疗的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不能作为质押物。

(4)典当融资。

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当票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的付款凭证。

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典当利率按6个月贷款利率计算,典当利息不得预扣。

无需交纳综合费。

动产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产不得超过27,财产不得超过24。

双方可以续当,最长为6个月。

逾期不赎当的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汽车典当。

四证齐全。

房产典当。

在50%以下。

房产所有人都要到场。

股票典当。

资金2个工作日到。

未流通股不典当。

典当行对好股典当金额高一些。

信用要求为零。

物品起点低。

但利息高。

只适用短期的、临时的借贷。

第二章
家庭消费的三种类型:收大于支、收支相抵、支大于收。

一、制定住房消费方案
1、住房支出的分类。

住房消费和住房投资。

2、购房目标。

面积需求:不必盲目求大。

无需一步到位。

量力而行。

购房环境需求,一是区位二是面积。

3、购房的财务决策。

购房财务规划的基本方法
以储蓄及缴息能力估算负担得起的房屋总价。

可负担首付款=净资产在未来购房时的终值+目前到未来内收入在未来时的终值*年收入中可负担首付比例的上限
可负担房贷=年金现值*年收入中可负担贷款的比例上限
按想购买价格。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契税:普通1.5%,非普通3%。

小于140平方米
评估费。

公积金需要。

新建商品房不需要支付。

律师费。

公积金不需要;商业贷款,按千分之三交纳,每单最低额度为100元。

保险费。

公积金贷款可以不购买保险。

商业贷款,用财产抵押的交房屋综合险。

采用财产质押并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可以不购买保险。

抵押登记费。

按0.3计算的登记费。

二手房,公证费200元。

印花税:购销按万之三,贷款万之0.5
房产证5元
个人出租房屋按千分之一
个人出售住房,按万分之五。

财务指标:月供款占税前月收入,不超过25-30%
月供款加上其他10个月以上贷款得到的税前月收入,控制在33-38%之间。

4、住房消费信贷
种类:住房积金贷款。

时间15年。

利率:3.96%,5年以上,按年利率4.41%执行。

资料:身份证;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经济收入证明;房产复印件。

担保方式:抵押加一般保证、抵押加购房综合险、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等。

70%。

特点:时间短期;利率低;对象有要求;年龄不严格;贷款额度大于商业银行,不超过70%。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不超过售价的80%。

种类:抵押、质押、保证以及抵押加保证四种。

保证贷款方式:售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个人、企业法人。

抵押加保证:房地产开发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

住房组合贷款。

还款方式和金额
首付款。

按房价20%-30%。

期款。

在1年之内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

等额本息还款。

每月还款额=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期数除以(1+月利率)期数-1
适合公务员、教师,最常用的。

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除以期数+(借款本金-已累计)*月利率
目前收入较高,但未来不一定。

等额递增还款法。

适合毕业不久的学生。

等额递减还款法。

提前还款的选择权。

三种情况:对自身偿还能力估计不足;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使用较大的住房贷款额度;财务状况改善。

提前还贷方法:全部提前还款;部分提前还款,还款期缩短;减少月供。

提前15天。

退保费=实缴-保险金额*对应费率*承保期限除以12
延长贷款,20工作日
只延一次,之和不超过30年。

房价在年收入6倍以内。

二手房公证200元左右。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除公积金贷款和90平方米以下。

5、租房人群。

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工作地点和生活范围不固定者;储蓄不多的家庭;急需买房且辨不清房价的。

租房的缺点:看房东脸色、较不稳定、没有保障。

年成本法。

考虑因素:房租是否会调整,房价升值潜力、利率。

净现值法。

二、制定汽车消费方案
2003年上海通用、丰田、大众汽车获准筹建汽车银行。

汽车消费信贷有利于控制目前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推动汽车消费的升级换代,扩大贷款规模。

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贷款人、贷款人、汽车经销商、保险人和担保人应在同一城市,贷款不得异地发放。

对象和条件:
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金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提供有效抵押物或质物;能支付购车首期款项。

期限: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1年5.58;1-3年5.76;3-5年5.85
首期不少于20%;以所购车或不动产抵押的,不少于30%;以第三方保证贷款的,不少于40%。

智慧型还款。

无须人担保,无须当地户口。

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贷款比较
贷款比例:银行40%,3年或5年。

申请汽车贷款资格:银行本地户口。

车贷利率,银行低,但有杂费。

汽车金融公司不需要缴纳的费有:担保费、抵押费、家访费、律师费、验资费、续保押金。

三、制定消费信贷方案
1、信用卡信贷
信用卡可以免息透支;准贷记卡透支要付利息;借记卡不能透支。

注意偿还时间。

大额耐用消费品信贷,3000元以上。

一般免息还款期,并非银行承诺的,而是客户刷卡消费日期、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指定还款日期。

对账单每月5日,还款日期为23日
第三章
一、客户教育需求分析
子女教育规划原则:
目标合理:要充分考虑孩子本身的特点,结合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风险承受能力设定理财目标,不如其他的规划有弹性。

提前规划:要相对宽松一些。

积累足够的教育基金才是合理选择。

定期定额
稳健投资。

国内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普通分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学位制度:三级。

十二类。

教育费用:
学费、生活费。

为解决贫困大学生,设立了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五种。

二、制定客户教育规划方案
1、教育资金的主要来源。

客户自身的收入和资产。

政府教育资助。

奖学金。

工读收入。

不计算。

教育贷款。

包括国家教育助学贷款和高校为无力支付学费的沉重提供的学生贷款。

留学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不超过55周岁;无违法乱纪行为;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
须提供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

抵押财产目前仅限于房产;质押品目前仅限于国债、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保证人应为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留学贷款担保抵押方式:
房产抵押,不超过60%
质押,不超过80%
信用担保:若保证人是银行认可的全额发放;认可的自然人,20万元。

主要材料
留学贷款业务:中行、工行、建设银行和民生银行。

2、教育规划工具
短期规划:学校贷款、政府贷款、资助性贷款
长期规划:
教育储蓄:享有免征利息税,以整存整取方式计息等政策优惠,最低存款额为50元,存款期限为135,限额为2万元
教育保险:投资年限为18年。

政府债券:
股票与公司债券
大额存单
子女教育信托
投资基金
教育储蓄:主要优点:收益稳定、无风险,且回报较高。

局限:
能办理教育储蓄的投资者范围比较小。

必须开具非义务教育的入学证明。

在校小学4年级以上的学生。

规模非常小。

2万元。

按开户日利率计息。

教育保险:具有范围广、可分红、强制储蓄以及特定情况下保费可豁免等优点。

客户广泛:60天。

有分红型和非分红型。

不设上限。

有的可以分红。

分期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强制储蓄功能。

每月要交。

投保人出意外可豁免。

而领保险金的人却可以领到与正常缴费一样的保险金。

回报率是参照银行设定的。

政府债券。

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容易变现和可以免税的优点。

股票和公司债券。

比重不能太大。

大额存单。

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转让,并且利率比一般定期要高。

子女教育信托。

意义:
鼓励子女努力奋斗。

防止子女养成不良嗜好。

从小培养理财观念。

规避家庭财务危机。

专业理财管理。

投资基金。

规划教育工具应注意的问题:安全性;收益性;应该考虑利率变动的风险。

第四章
个人保险的特征:
对保险产品的保障性需求大于投资性需求;对保险条款不太了解;一旦发生事情,带来损失。

家庭经济状况良好。

一、保险基础知识
1、风险。

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是风险发生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只有可能带来盈利或者损失的不确定性才是风险。

从狭义上讲,保险标的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何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产生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特征:
客观性。

客观存在的。

能降低但不能消灭;可以根据概论率来度量风险发生率的大小。

风险的客观性决定了进行风险管理。

普遍性。

已渗透到方方面面。

不确定性。

是否发生不确定性。

风险发生的时间不确定性;地点;损失大小;承担主体。

可测性。

是一种损失的不确定性。

发展性。

性质、
风险的构成要素
风险因素。

原因和条件。

根据风险因素的性质不同,通常可以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由实质风险因素所引起的损失风险大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风险事故。

又称风险事件。

偶发事件。

风险损失。

减少或损失。

可以货币来计量的经济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和由此引发的关联损失或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间接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等。

损失分为四类:实质损失、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风险载体。

风险事故直接指向的对象。

分为人身载体和财产载体。

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有形和无形财产。

一是责任事故。

二是信用风险。

风险的种类
根据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可划分为投机风险和纯粹风险(只有损失)。

投机风险有种情况:损失、获利和无变化。

自然风险(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风险,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且人力难以抗衡的风险)和社会风险(由于人为引起的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是值得高度重视的社会风险。

基本风险和特殊风险。

指特定的社会个体所不能控制或者预防的风险。

特殊风险是指与特定的社会个体有因果关系的风险。

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财产风险是指个人和家庭或企业对其所有的、使用的和保管的财产发生财产贬值、损毁或者灭失的风险。

责任风险是产生在法律基础上。

信用风险。

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风险。

风险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人们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应付损失发生对其财务所带来的巨大打击。

会使人们消费水平降低;还导致支出相应增加。

风险和保险的关系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前提。

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保险对风险管理有实质的影响。

最能够适应风险的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发生规律的合理机制。

补偿之需;进行有效分散。

两者存在着互制互促关系。

受到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2、保险
从经济角度看,是通过合理的计算建立起风险准备金的经济补偿制度或给付安排。

是一种经济行为;是一种金融行为;是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

从法律角度看,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依此建立起来的风险保障机制。

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约定;所载明的风险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

特征:
经济性。

保险人通过集合大量的同质风险,运用大数法则和概率论等相关技术进行合理定价,设计出将不确定的风险损失转化为确定的小额费用支出的保险产品。

互助性。

大家共同出资,通过保险人建立保险基金。

契约性。

1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

科学性。

主要体现在技术方面。

可保风险应具备的理想条件:
保险研究的对象是满足特定条件的可保风险。

应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是纯粹风险。

风险所致的损失可以预测。

损失的程度不要偏大或偏小。

存在大量同质风险单位。

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损失的发生纯属意外。

必须具有偶然性。

保险的分类:
以保险的性质为标准分类:
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在于使劳动者
能够从社会获得帮助。

主要有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和政策保险。

按保险标的作为标准分类,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财产保险。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如火灾保险等。

人身保险。

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传统的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创新型人寿保险包括变额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和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责任保险。

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类保险。

广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主要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

信用保证。

保险标的是合同的权利人和义务人约定的经济信用,以义务人的信用危险为保险事故,对义务人的信用危险致使权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

信用保险的投保人是权利人。

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是义务人。

按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可以分为原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和再保险
原保险。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仅指除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经济单位和个人。

再保险,也称分保。

共同保险。

就同一可保利益、标的、同一风险在同一保险期间内缔结保险合同,还有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担的风险。

共同保险的风险转移是横向的。

重复保险。

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不同的地方在于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了保险标的保险价值。

主要应用在财产保险中。

再保险,称分保。

不得超过10%。

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两种形式。

自愿保险。

也称为合同保险或任意保险。

强制保险。

法定保险。

法定保险的关系不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是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

特征;全面性和统一性。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基本职能:分散风险职能。

是一种分散风险的机制,建立在灾害事故的偶然性和必然性这种矛盾对立统一的基础上。

补偿损失职能。

最为本质的职能。

派生职能。

融通资金职能。

对储蓄资源进行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配置,实现储蓄向现实投资的转化。

投机性不强。

防灾防损职能。

从自身利益出发,愿意主动参与防灾防损工作。

社会管理职能。

包括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和社会信用管理。

分配职能。

参与了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保险的作用:
在微观经济中: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7个。

在宏观经济中,社会再生产6个。

中国保险业发展状况:业务发展迅速;经营主体有了较大发展;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外开放度不断加大。

对保险需求最为迫切的人群:中年人;身体欠佳者;高薪阶层;岗位竞争激烈的职工;少数单身职工家庭。

一般来说客户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人身风险(生命风险和健康)、财产损失(不动产和动产)、责任(侵权和违约、返还不当得利风险)和投资风险(利率、通货膨胀、价格变动、信用、流动性)。

3、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基本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

告知与保证则是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约束。

告知。

广义告知。

危险状态等有关事项向保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狭义仅指将重要事实告知。

重要事实。

以大多数保险人的立场来衡量一个事实的重要性。

告知的内容。

无需告知:众人皆知的;理应知道的;风险减少的;明示保证条款规定的;能够从投保人提供的情况中发现的事实;不需要知道的。

告知方式:投保人无限告知和询问告知。

我国采用询问告知。

保险人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我国采用明确说明。

保证:承诺某一事实状态存在或不存在的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保证必须是书面的。

种类。

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确认保证是对过去或投保当时的事实做出如实的陈述。

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某种状况不仅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之时,而且将持续存在于整个保险期间。

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可以分为明示保证或默示保证。

明示以书面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默示保证一般是国际上所通行的准则。

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

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与抗辩权。

条件:有弃权的意思;必须知道被保险人有违背约定。

禁止反言,即禁止反悔。

构成要件:对一项重要事实的错误陈述;合理依赖;对投保人造成危害。

违反最大诚信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的后果,违反告知的表现主要有漏报、误告隐瞒和欺诈。

主要为保险合同无效和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两种。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违反则免除责任条款无效。

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合同即告无效,一般不需退还保费。

(2)可保利益原则。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的所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标的之间经济利益上的利害关系。

是否具有可保利益看投保人是滞因标的的损害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可保利益的性质。

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并非保险合同的利益。

构成要件:应为合法的利益;应为经济上的利益;可保利益应为客观的确定的利益。

作用:
防止赌博行为的发生。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规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并限制了最高赔偿金额。

可保利益的适用时限
财产保险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而且要求可保利益在保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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